剩余价值理论是革命导师卡尔.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的客观经济规律,有力地论证了资产阶级如何榨取无产阶级的劳动成果,并继承发扬了亚当斯密与李嘉图的古典经济学理论,谨以此文致敬劳动价值论的几位伟大先驱。

李嘉图指出,物品变成商品的前提是其具有使用价值,随后具有交换价值(并表现为市场上的价格),而物品的实际价值取决于生产者在其投入的精力,即生产其所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不是说生产商品花的时间越久价值就越高,而是在正常生产力水平下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而一位普通劳动者为了生产自己生活所需的生活资料时,需要付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大概在四个小时左右,这个值伴随生产力水平会有变化,并且可能会缩短。但当雇佣关系成立时,资本家雇佣工人往往会签长期合同(而且往往在六小时以上),因此,工人在生产完满足自己生活资料的价值后,还必须贡献多余部分给资本家,这就是剩余价值的来源。

剩余价值往往有两种增值方式,包括绝对剩余价值的增值与相对剩余价值的增值,前者指的是直接增长劳动时间(如强制加班),后者指的是提高生产力(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十分惊人)。这两种无一例外的是资产阶级的剥削手段,但由于工资掩盖了市场购买劳动力而非劳动商品的本质。资本主义社会体现出来令人吃惊的稳定性。

但是剩余价值作为“物自体”(康德哲学中物品本身具有的真理)已经被马克思犀利地点明,而其表明的现象就是贫富差距的极速扩大,社会进入“效率至上”的怪圈,显然如何改变社会制度,是所有左派同志应当思考的。最后,再一次向劳动价值论的奠基人们致以诚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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