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手电筒照人不照己",放到无极县规划执法大队法人吴某军身上,简直是量身定制。
管规划的,天天拿着手电筒查别人的违建、卡别人的手续,转头自己"委托"工程,签了525万还款协议,只给30万,剩下七百多万赖着不还。
债权人贾先生追到澎湃新闻,涉事单位一句"吴某军离岗了,工程与单位无关"——轻飘飘十个字,把锅甩得比脸还干净。

可这锅,甩得掉吗?
吴某军是谁?规划执法大队的法人,管的就是工程建设、土地规划监管。贾先生这种搞工程的,日常求爷爷告奶奶要打交道的"爷",就是他这种人。
现在"爷"亲自下场当甲方,干完活不给钱——这哪里是民事纠纷,分明是穿着制服去割韭菜。
贾先生当初敢不接这活吗?这才是整件事最见不得光的地方。吴某军找上门,是"吴哥我家盖房"的个人私事,还是"我是管规划的,这活儿你看着办"的软刀子?
规划执法那支笔有多沉,干工程的心里门儿清。违建拆不拆、验收过不过,人家一句话的事儿。这种身份去"委托"工程,本质上就是权力变现——我不明着逼你,但我站在那儿,你就知道不接不行。
《公务员法》明文禁止公务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吴某军这单活儿,凭的是本事还是那个"大队法人"的章?单位不查不说,张嘴就"与单位无关"——人在岗时身份带来的便利归他用,人出一事责任归单位甩。好处私有化,麻烦公有化,天底下没这么无耻的买卖。
再看"离岗"这张挡箭牌。"离岗"不是"离编",更不是"离纪"。吴某军这"离岗"到底是正常退休,还是嗅到风声先退一步?单位不说,公众只能闻到一股"护短"的馊味。
更恶心的逻辑是:吴某军揽工程时,"规划执法大队法人"这块牌子亮没亮?
贾先生敢垫资几百万,是信他这个人还是信那个身份背书的公信力?
签协议时落款的份量,难道不是掺了公家信誉的?
现在赖账了,单位两手一摊说"个人行为"——那他穿着制服管着工程的时候,单位怎么不说"与个人有关"?
目前纪委监委已经介入,但若又是一次稀里糊涂的和稀泥,那这次"介入"本身就成了给对方喂的定心丸——你越糊弄,他越有恃无恐。
放眼望去,公职单位拖欠工程款的新闻年年有、月月有,曝光一波、平息一波,然后下一波照旧。问题从来不在某个人的贪心,而在整个链条的失灵——上级不想管、同级不敢管、下级没法管,监督成了一件"看心情"的事。
风气败坏从来都是自上而下的:上面松一寸,下面松一丈;当包庇成了本能反应、切割成了标准动作,赖账就不再是个案,而成了一种谁都心照不宣的"生态"。
当穿制服的人发现赖账比守约更划算,谁还愿意相信规则?当公家的面子成了私人的盾牌,谁还敢指望公道?——原来"手电筒"的正确用法,是先把自己照亮,再把灯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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