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 > 争鸣 > 网友时评

反对第73条者当心第73条

法侠也 · 2012-03-13 · 来源:乌有之乡
2012年两会 字体: / /

2012年度的全国两会,明天就要全部结束了。相信许多网民对于温总理例行记者招待会的关心,很可能要被明天进行表决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给吸引过去。因为在这个草案中,我们既看到“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总则,又看到“秘密拘捕”被写入第73条。在这一虚一实的人权待遇之间,我们非常担心自己是否还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所谓第73条,内容大体是: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不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这就意味着在某些冤案最终被昭雪之前,你是否真正具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都不重要,关键是公安机关就已经可以在不通知你家属的情况下,先将你秘密拘捕。至于在秘密拘捕期间你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或者下场,只有等到一切水落石出方能搞清楚。而在这个期间内你究竟会遭遇些什么,只有你自己或者你的鬼魂才能知道。这样的规定固然有利于迅速有效地打击相关犯罪,但其负面作用在监督不被人所信任的情况下,其实大家怎样去想像都不会过分。

现在这第73条尚未通过也不会很快生效,所以我们还可以赶紧发表反对意见。但如果这第73条生效了你还要对相关主体七嘴八舌说三道四,很可能这73条就恭候着你的大驾。因为人家运用这第73条只需要认为你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就可以,等到你好不容易被证明自己其实用不上这第73条的时候,除了相当艰难的国家赔偿之外,不知你又能够挽回些什么!

假如这第73条明天真的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们确实必须不要过于天真地仰望“尊重和保障人权”,而要实实在在地担心自己会不会踩到第73条的实地上……

「 支持乌有之乡!」

乌有之乡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乌有之乡 责任编辑:wuhe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公众号

收藏

心情表态

今日头条

点击排行

  • 两日热点
  • 一周热点
  • 一月热点
  • 心情
  1. 她控诉陈丽华 20 多年,祖宅被拆、官司屡败,这位蓝眼睛北京人,比女首富更该被铭记
  2. 昨天,二叔和三叔来家里分田地了
  3. 这是耻辱
  4. 李昌平:舞阳造假系列评论
  5. 秣马厉兵:军队反腐雷霆出击(下)
  6. 从清理3.8万名“砖家”说起……
  7. 枕戈待旦:军队反腐利剑无声(上)
  8. 年轻人社保断交率超30%,未来拿什么养老
  9. 一些文化人的良心呐!一一什么叫“历史虚无主义”?此之谓也。
  10. 人民公社时一个公社机关有多少干部?他们的作风和农民基本一样
  1. 一个值得纪念的人——中国最近的一次“农民起义”,掐灭了中国斩杀线
  2. 苏铁山: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
  3. 天眸:透视“李道国案”社会成本
  4. 他是无罪的,那当初是谁让他进去的?
  5. 陪他走过38年风雨,晚年墙上仍贴着他的照片:这份忠诚,时间会给出答案!
  6. 项立刚:贾浅浅可能在劫难逃了
  7. 被利用的辉县政法机关:一起错案背后的权力迷局
  8. 毛远新携亲属等到韶山祭扫——深切缅怀毛泽民烈士
  9. 张志坤:呼唤红军再回来
  10. 西北贾公主,真硬啊!
  1. “乌有之乡”网站主编被跨省刑拘
  2. 对打击报复斗争到底——关于立即释放李道国同志的呼吁
  3. 项立刚直言:蒙曼身为全国妇联副主席,该认清身份扛起社会责任!
  4. 李道国同志无罪释放!这是党和人民的胜利!
  5. 吴铭:回望巴曙松的“贡献”——触目惊心的金融叛卖
  6. “李道国律师团”成立,为其提供法律支持
  7. 宋英向河南省纪委实名举报裴春亮
  8. 郝贵生:李道国事件说明了什么?
  9. 河北邯郸某中学前党委书记、校长乔某军,涉嫌性侵15岁女生,已被批捕。
  10. 伊朗雷霆肃奸,一周抓550余名美以间谍,“钓鱼执法”揪出核心内鬼|凤凰聚焦
  1. 人民公社时一个公社机关有多少干部?他们的作风和农民基本一样
  2. 项立刚:贾浅浅可能在劫难逃了
  3. 张志坤:呼唤红军再回来
  4. “一带一路”:一部全球化的历史
  5. 年轻人社保断交率超30%,未来拿什么养老
  6. 一个值得纪念的人——中国最近的一次“农民起义”,掐灭了中国斩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