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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杰:通三(孔子、斯密、马克思)统可能吗?

陈俊杰 · 2026-06-18 · 来源:作者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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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三统”不是一个等待被完成的工程,而是一个持续的文明对话,要求我们以开放的心态,承认思想的多元性,拥抱历史的复杂性并在动态的张力中不断寻求智慧的平衡。这或许正是“通三统”在21世纪最深刻、最真实的答案:这不可能是一个理论终点,而是一个永恒的、充满活力的对话过程。

将孔子(儒家传统)、斯密(自由市场/资本主义传统)与马克思(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传统)“通三统”理论综合,在实践层面已部分呈现于中国当代发展模式,但在纯粹理论逻辑上存在根本张力,难以实现无缝的体系化融合。

“通三统”这一术语,其思想根源可追溯至中国古代的“春秋公羊学”。在汉代董仲舒的阐释中,“通三统”是“大一统”政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新王朝在建立后,为彰显其统治的合法性与文明的连续性,会“存二王之后”,即封前两代王朝的后裔为诸侯,使其“服其服,行其礼乐,称客而朝”。这一做法并非简单的政治怀柔,其深层意涵在于承认“天下非一家之有”,强调文明的传承超越了单一王朝的兴衰。正如《白虎通义》所言,此举旨在“明天下非一家之有,谨敬谦让之至也”,通过保留前朝的文化符号(服饰、礼乐),实现“改制”与“复古”的辩证统一,从而在变革中维系文明的“道”。董仲舒的“通三统”是“大一统”的具体政治策略,其核心是“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即制度形式可更新,但文明的根本价值(人伦、教化、习俗)必须延续。进入21世纪,这一古老的政治智慧被当代思想家甘阳赋予了全新的、有革命性的诠释。甘阳的“通三统”并非指代周、秦、汉等古代王朝的更替,而是将“三统”重新定义为构成现代中国文明连续统的三大历史传统: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传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社会主义革命传统、以邓为代表的改开市场传统。这一重构是极具洞察力的,强调这三种传统并非彼此否定的异质体,而是共同塑造了当代中国社会肌理的并存且互动的“文化基因”。甘阳的贡献在于,他将“通三统”从一种王朝更迭的合法性论证,提升为一种关于文明主体性建构的哲学命题。甘阳的“通三统”有其明确的理论目标与现实关切。其一,回应全球化时代“文明空洞化”的危机。在全球化加速的背景下,文化日益被“空间化”和“当代性”主导,即文化被简化为消费符号和流行趋势,失去了历史的深度与厚度。甘阳认为,唯有自觉地“拉长时间和历史的维度”,重新激活这三种传统蕴含的深厚智慧,才能抵御这种文化虚无主义,挺拔中国文明的主体性。其二,为中国的政治合法性提供一种超越西方普世叙事的本土化解释。在西方“历史终结论”的语境下,中国的发展模式常被解读为“经济自由主义+威权政治”的混合体,缺乏道德与文化根基。甘阳的“通三统”则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质是“儒家社会主义共和国”,“中华”代表了以儒家为主干的文明传统而“人民共和国”代表了社会主义的人民性与公平追求,这一论断将中国道路的正当性牢牢锚定在自身悠久的历史文明脉络中。甘阳不是要将孔子、斯密、马克思的思想体系强行融合为一个单一的、逻辑自洽的“新哲学”,那是理论上的不可能与历史上的虚妄。这种“对话”、“互补”与“创造性转化”的实践哲学承认三者在核心命题上的根本张力,但更强调在当代中国的具体实践中三种传统如何被选择、被激活、被调和而共同服务于一个更宏大的目标是构建一个既高效并公平并富有伦理温度的现代社会。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机制,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为社会公正提供了批判性视角,而孔子的“仁”与“礼”则为社会整合与个体安顿提供了伦理基石。三者并非彼此取代,而是构成了一个动态的、充满张力的“思想光谱”,共同定义了中国现代化的独特路径。

要深入探讨“通三统”的可能性,必须首先精准把握三大思想体系各自的核心要义,不是抽象的哲学概念,而是深刻塑造了人类社会运行逻辑的、有强大解释力的理论范式。孔子的“仁”与“礼”:伦理秩序的内圣外王之道。孔子思想的核心,是构建一个以道德自觉为基础的和谐社会秩序。其理论基石是“仁”与“礼”的辩证统一。“仁”是内在的道德本体,是“爱人”的普遍情感与道德自觉。孔子将其精炼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的“恕道”与“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的“忠道”。仁并非空洞的爱,而是以“亲亲”(孝悌)为起点,通过“推己及人”的道德实践,最终实现“天下归仁”的理想。“礼”则是“仁”的外在规范与制度化表达,不是僵化的繁文缛节,而是“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的社会行为准则。礼的实质是“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即通过遵循社会规范来约束私欲,实现个体与群体的和谐。孔子的“内圣外王”路径清晰可见:个人通过“修身”(克己复礼)达到“仁”的境界,进而“齐家、治国、平天下”,最终实现社会的“大同”理想。这一思想体系强调道德教化、人伦关系与社会和谐,其治理模式是“德治”与“礼治”,其人性观是“性相近,习相远”,认为人性可塑,关键在于后天的教化与环境。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市场机制的自发秩序。亚当·斯密的理论体系,是现代经济学的奠基之作,其核心是揭示市场经济的运行逻辑。其理论基石是“经济人”假设与“看不见的手”原理。“经济人”指个体在经济活动中,首要动机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一书指出,人性中同时存在“自利”与“同情”(sympathy)。但在市场领域,个体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追求自身利益时会“受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去达成一个完全不是他本意的目的……通过追求他自己的利益,他往往能比在实际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增进社会利益”。“看不见的手”正是这一自发调节机制的隐喻,通过价格、供求、竞争三大机制,将无数分散的个体决策,转化为资源的最优配置与社会财富的总体增长。斯密的另一核心贡献是分工理论,他以制针业为例,证明将生产过程分解为专门化环节能极大提升劳动生产率,而分工的深度受“市场范围”限制,即“斯密定理”。斯密的理论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道德辩护与理论基础,其社会秩序观是“自发秩序”,其人性观是“自利”与“同情”并存的复杂个体,其历史观是线性的、进步的市场演进。卡尔·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与历史必然性。马克思的理论体系,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深刻批判与革命性解构。其理论基石是历史唯物主义与剩余价值理论。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政治、法律、文化)。人类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其根本动力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与生产的社会化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价值,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补偿其劳动力的价值(工资),称为“必要劳动”;另一部分则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称为“剩余劳动”,其价值即“剩余价值”。资本家通过延长劳动时间(绝对剩余价值)或提高劳动生产率(相对剩余价值)来榨取更多剩余价值。这一过程导致了无产阶级的贫困化与资产阶级的财富积累,形成了尖锐的阶级对立。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必然导致经济危机、社会动荡并最终被无产阶级革命推翻,建立一个生产资料公有、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的理论是革命性的,其社会秩序观是“阶级斗争”,其人性观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其历史观是辩证的、革命性的社会形态更替。

对“通三统”可能性的探索应遵循一套严谨的、以实证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研究路径,旨在超越简单的价值判断,深入揭示其内在的张力与潜在的融合空间。方法论:历史-比较-实践分析法。首先,历史分析将追溯三大思想体系的原始文本与核心概念,确保对“仁”、“看不见的手”、“剩余价值”等术语的理解建立在准确的文本基础之上,避免后世的误读与简化。其次,比较分析将系统性地对比三者在人性观、社会秩序、价值理论、历史逻辑等维度上的根本异同与潜在张力,明确其不可通约性所在。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是实践分析。聚焦当代中国社会的具体实践,考察这三种传统如何在现实层面被激活、被选择、被调和。例如,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概念?如何在“市场”(斯密)与“社会主义”(马克思)之间寻求平衡?又如何在“共同富裕”(马克思)的政策目标中,融入“和谐社会”(孔子)的伦理诉求?这种分析将结合政策文本、社会现象与学术讨论,揭示“通三统”作为一种“实践智慧”的真实形态而非纯粹的理论构想。“通三统”不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而是一种历史与实践中的“必然”,不是要创造一个新体系,而是要承认并理解,当代中国文明的活力,恰恰源于这三种传统在张力中的共生与互动。核心问题意识:超越“可能”与“不可能”的二元对立。超越“通三统”是否“可能”这一形而上的争论,转而追问这三种传统如何被当代中国“活”起来?如何在具体的制度、政策与文化实践中共同塑造了我们生活的世界?不追求一个完美的、逻辑自洽的“三统合一”模型,而是致力于描绘一幅动态的、充满张力的“思想光谱”图景。我们承认,孔子的“礼”与马克思的“革命”在逻辑上是冲突的,斯密的“自利”与孔子的“克己”在行为导向上是矛盾的。但正是这种冲突,构成了中国现代化道路的内在动力。如何为理解中国道路提供一种更具历史深度、文化厚度与理论韧性的解释框架以使我们能更清醒、更自信地面对未来的挑战?

对三大思想体系的比较,必须从最根本的预设(人性观)切入。人性不仅是伦理与政治的起点,更是社会秩序得以构建的基石。孔子、斯密与马克思对“人是什么”的回答,构成了三种截然不同的人类图景,彼此之间不仅存在差异,更蕴含着深刻的、难以调和的张力。孔子的人性观建立在“性相近,习相远”(《论语·阳货》)的朴素经验主义之上。他并不预设人性本善或本恶,而是强调后天环境与教化对人的决定性塑造作用。人的本质并非固定不变的实体,而是一个在“礼”的规范与“仁”的感召下不断自我完善的过程。这种“可塑性”是儒家德治与礼治得以成立的前提。孔子将“仁”视为人之为人的核心,即“爱人”之能力与责任。这种“仁”并非抽象的博爱,而是以“亲亲”(孝悌)为起点,通过“推己及人”的差序格局向外扩展的伦理实践。孟子后来发展出“性善论”,将恻隐之心、羞恶之心等“四端”视为仁义礼智的先天萌芽,进一步强化了人性中内在道德潜能的信念。这种人性观将人视为道德主体,其价值在于通过修身实现内在德性的圆满并最终达成“内圣外王”的社会理想。人的社会性,首先体现为血缘与等级构成的伦理网络,个体在“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伦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与责任。因此,孔子的人性论是关系性与规范性的统一:人只有在具体的人伦关系中,通过履行相应的道德义务,才能实现其作为“人”的本质。亚当·斯密的人性观则呈现出一种更为复杂、更具现代性的二元结构。他既在《国富论》中提出“经济人”(economic man)的假设,认为个体在经济活动中首要动机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又在《道德情操论》中深刻阐述了“同情”(sympathy)这一人类与生俱来的情感能力。斯密并非将二者视为矛盾,而是视其为人性中并存且互补的两个面向。他指出,人天生有“设身处地”地感受他人情感的能力,这种“同情共感”是道德判断的基础。个体观察到他人的行为时,会通过“公正的旁观者”(impartial spectator)这一内在化的心灵法官,来评估自己行为的“合宜性”(propriety)。因此,斯密的人性观是自利与同情的辩证统一。经济人追求私利,但其行为受到社会道德情感的约束;同情心使个体超越纯粹的自我,形成社会联结,但这种联结并非源于道德义务,而是源于情感共鸣与对社会评价的关切。斯密的人性论是心理性与社会性的结合:人是情感驱动的、有社会性的理性计算者。其社会秩序的形成,不是靠外在的道德教化,而是靠市场机制与道德情操的双重作用,使个体的自利行为在无形中导向公共利益。这种人性观为自由市场提供了道德辩护,也揭示了社会秩序的非强制性基础。马克思的人性观则彻底颠覆了前两者。他批判一切将人性视为永恒、抽象、先验本质的理论,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马克思看来,人不是先于社会存在的“原子”,而是被其生存的物质生产条件和社会关系塑造的产物。认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被异化为“劳动力商品”,其价值由其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决定。人的“需要”、“能力”乃至“情感”都受到生产关系的深刻规训。例如,资本主义的分工将人固定在单一、重复的劳动环节中剥夺了其全面发展的可能性,商品拜物教则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被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掩盖。马克思的人性观是历史性与关系性的彻底贯彻:人是什么取决于他处于何种生产方式中。在封建社会,人是依附于土地的农奴;在资本主义社会,人是出卖劳动力的无产者;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人将摆脱异化,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中的全面发展。这种人性观将人视为社会关系的产物,其解放的路径不是个体的道德修养,而是通过革命改变生产关系,从而改变人的存在方式,从根本上否定孔子“修身”与斯密“道德情操”作为根本解决路径的有效性,二者都未能触及人性异化的经济根源。

这三种人性观的差异,构成了“通三统”最深层的理论壁垒。孔子的道德主体,其自由在于“从心所欲不逾矩”;斯密的经济人,其自由在于“追求私利”而不被强制;马克思的被异化者,其自由则在于“摆脱一切社会关系的束缚”。三者对“人”的理解,一个指向内在德性,一个指向市场交换,一个指向阶级解放,其根基截然不同,难以在同一个本体论框架下被统合。

社会秩序是人类共同生活的基础形态。孔子、斯密与马克思对理想社会秩序的构想,不仅反映了他们对人性的不同理解,更体现了他们对社会如何运行、如何维系的根本性分歧,三种秩序观(礼治、市场自发秩序与阶级社会变革)构成了三种截然不同的社会整合逻辑。孔子的社会秩序观是礼治与德治的典范。其核心在于“礼”作为一套外在的、规范性的行为准则,与“仁”作为内在的道德情感的紧密结合。礼并非僵化的仪式,而是“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的社会编码系统,通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秩序,为社会成员分配了明确的角色、权利与义务。这种秩序的维系,不依赖于暴力或法律的强制,而主要靠“德治”,即统治者以身作则,通过自身的道德感召力(“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来引导民众向善。孔子强调“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认为只有通过道德教化,才能使人心真正归附,实现“天下归仁”的和谐状态。这种秩序是等级性的,承认并维护社会的差序结构,认为“礼”的作用正是为了“异”,即区分贵贱、尊卑、长幼,从而避免混乱。其理想社会是“大同”:一个以德性为纽带、以和谐为最高价值的伦理共同体。社会的稳定与进步,源于个体对自身角色的自觉履行和对“礼”的内在认同。亚当·斯密的社会秩序观则建立在市场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之上。他彻底摒弃了传统社会中基于血缘、身份或神权的等级秩序,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基于个体自由交换的秩序模式。其核心是“看不见的手”原理:无数个体在自由市场中追求自身利益时,价格、供求与竞争机制会像一只“看不见的手”一样,自发地引导资源流向最有效率的用途,最终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与公共利益的增进。这种秩序是非意图性的,不是由任何中央权威设计或规划,而是无数分散决策的非预期结果。斯密的秩序观是去中心化的,依赖于法治(保障产权与契约)而非德治。社会的整合力量,是经济交换本身。分工的深化(“斯密定理”)使得个体相互依赖,市场成为连接社会成员的无形纽带。在这种秩序中,社会和谐并非源于道德共识,而是源于经济互惠。一个“富强”的社会,其标志是物质财富的持续增长而非道德的普遍高尚。其理想社会是“商业社会”:一个由自由企业、自由贸易和普遍的市场交换构成的、充满活力的现代文明形态。社会的稳定与进步,源于经济效率的提升和个体选择的自由。马克思的社会秩序观则是阶级社会的批判与革命性变革的蓝图。他首先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秩序本质:一个由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与无产阶级(出卖劳动力)构成的、充满根本性对抗的阶级结构。这种秩序并非自然或永恒,而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其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资本主义的“秩序”是建立在对无产阶级剩余价值的系统性剥削之上的,其内在矛盾(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必然导致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社会动荡与阶级对立的加剧。因此,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秩序是不正义的、暂时性的,其所构想的理想社会秩序是共产主义这种消灭了阶级、私有制和国家的“自由人联合体”。在这个社会中,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成为人的第一需要,社会财富按需分配。实现这一秩序的路径,不是改良,而是革命。无产阶级必须通过阶级斗争,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最终实现国家的消亡。马克思的社会秩序观是革命性与历史性的:不寻求在现有框架内修补秩序,而是要彻底颠覆旧秩序,建立一个全新的、以人的解放为终极目标的社会形态。其理想社会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其整合力量是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

三种秩序观的冲突是根本性的:孔子的礼治秩序要求个体服从等级与伦理而与斯密的市场自由和马克思的阶级平等都存在尖锐矛盾,斯密的市场秩序中效率与财富增长的逻辑与孔子的“义利之辨”(重义轻利)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剥削”批判格格不入,马克思的革命秩序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彻底否定与孔子对“礼”的维护和斯密对市场机制的辩护完全对立。将这三种秩序观融合如同试图将一个等级森严的宗法社会、一个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和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革命国家同时并存于一个社会,其内在的逻辑冲突是结构性的而非技术性的。

历史发展观是思想体系的终极维度,最决定一个文明如何看待时间、变迁与未来。孔子、斯密与马克思的历史观,分别代表了三种截然不同的时间哲学:循环史观、线性演进史观与辩证革命史观。这三种逻辑的碰撞,揭示了“通三统”在时间维度上面临的不可逾越的鸿沟。孔子的历史观是典型的循环史观。他将理想社会的典范追溯至“三代”(夏、商、周),尤其是周初的礼乐文明。在他看来,历史并非线性进步,而是“礼崩乐坏”的衰落与“克己复礼”的复兴的循环往复。孔子感叹“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论语·述而》),表达了对理想秩序失落的深切忧虑。他并非主张复古,而是希望通过“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重新发掘和激活古代圣王的智慧,以“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来恢复社会的和谐秩序。这种历史观的核心是“道”的永恒性与“器”的可变性。董仲舒后来提出的“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正是对这一思想的精辟总结:制度形式(如年号、服色)可因时而变,但文明的根本价值(人伦、教化、习俗)是永恒不变的“道”。因此,孔子的历史观是保守的、向后看的,其目标是恢复一个存在过的、完美的秩序而非创造一个全新的未来。历史的意义在于“通古今之变”,以古鉴今,维系文明的连续性。亚当·斯密的历史观则是清晰的线性演进史观。他将人类社会的发展描绘为一个从“野蛮”到“文明”的、不可逆转的线性进步过程。这一过程的核心动力是分工的深化与市场范围的扩大。在《国富论》中,斯密描述了人类从原始的自给自足,到家庭内部的分工,再到地区间的贸易,最终发展为全球性的商业社会的演进路径。他将这一过程视为“自然的”和“必然的”,是人类“互通有无、物物交换”的天性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自然展开。斯密的历史观是进步的、向前看的,其终点是“商业社会”这种物质极大丰富、个人自由得到最大保障的现代社会。他相信,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交通的改善,市场范围将持续扩大,分工将更加精细,社会财富将不断增长,人类的福祉将随之提升。这种历史观为资本主义的扩张提供了强大的合法性论证,将历史视为一个由经济理性驱动的、不断优化的“自然秩序”的展开。马克思的历史观则是革命性的辩证革命史观,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石提出人类历史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推动的、一系列社会形态更替的辩证过程,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都包含着内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旧的生产关系(如封建土地所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就成为其桎梏,这时代表新生产力的阶级(如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就会通过阶级斗争,推翻旧的统治阶级,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从而推动社会形态的质变。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矛盾(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必然导致其灭亡,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社会主义,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这种历史观是革命的、目的论的,认为历史有其内在的、客观的规律,其终点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历史的意义不在于恢复过去,而在于通过革命主动地、有意识地创造一个全新的、更高级的未来。

三种历史观的冲突是根本性的:孔子的循环史观的核心是“道”的永恒性,与斯密和马克思坚信的“历史进步”和“社会形态更替”完全相悖。斯密的线性演进史观的终点是资本主义的商业社会,与马克思预言的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革命史观直接对立。马克思的革命史观对历史的“断裂性”和“目的性”的强调与孔子对历史连续性的强调和斯密对历史渐进性的信念都构成了尖锐的矛盾:一个认为历史是“道”的循环,一个认为历史是“市场”的扩张,一个认为历史是“阶级”的革命,三种时间哲学无法在同一个逻辑框架内共存。“道”是永恒的还是可变的?历史是渐进的还是革命的?未来是恢复的还是创造的?这些都是根本性问题,而这些问题的答案,在三者之间是互斥的。

通过对人性观、社会秩序观与历史发展观三个层面的系统剖析,我们可清晰地看到,孔子、斯密与马克思的思想体系并非简单的“不同”,而是构成了三种不可通约(incommensurable)的世界观,在每一个核心命题上都存在着深刻的、结构性的张力。这种张力并非源于信息的缺失或理解的偏差,而是源于其各自赖以建立的哲学根基、价值预设与历史语境的根本差异。因此,“通三统”在理论层面的“统一”是逻辑上的不可能,其真正的可能性,只能存在于一种动态的、功能性的互补与实践层面的调适中。这三种思想体系的核心张力,可凝练为三个相互竞争的“本位”:伦理本位、个体自由本位与集体解放本位。孔子的儒家思想,是伦理本位的典范,将“仁”与“礼”置于一切社会活动的中心。无论经济行为(“义利之辨”)、政治治理(“德治”)还是个人修养(“修身”),其最终的评判标准都是是否符合“礼”的规范与“仁”的精神,追求和谐的、有秩序的、有温度的社会,其最高价值是“和”与“义”。在这种本位下,个体的价值在于其在伦理网络中的角色履行,自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道德自由,历史的意义在于维系文明的连续性,对斯密的“自利”和马克思的“阶级斗争”都持深刻的批判态度,认为前者会导致“人心不古”,后者会导致“天下大乱”。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学,是个体自由本位的奠基者,将“经济人”的自利动机和市场的“看不见的手”视为社会繁荣的唯一可靠引擎,追求富足的、高效的、自由的社会,其最高价值是“富”与“自由”。在这种本位下,个体的经济自由是最高权利,社会秩序是市场自发调节的结果,历史是物质财富不断增长的线性进程,对孔子的“礼治”和马克思的“公有制”都持怀疑态度,认为前者压抑了人的创造活力,后者扼杀了经济效率。马克思主义是集体解放本位的革命者,将“无产阶级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视为历史的终极目标,追求平等的、公正的、解放的社会,其最高价值是“公”与“解放”。在这种本位下,个体的自由只有在消灭了阶级压迫和经济剥削之后才可能实现,社会秩序必须通过革命彻底重构,历史是阶级斗争推动的必然进程,对孔子的“等级秩序”和斯密的“私有制”都彻底批判,认为前者是“封建的枷锁”,后者是“剥削的制度”。这三种本位,构成了一个无法调和的三角张力。任何试图将其融合为一个单一理论体系的尝试都必然导致逻辑上的自相矛盾。例如,一个以“伦理本位”为原则的社会,如何能容纳“个体自由本位”要求的、不受伦理约束的市场交易?一个以“集体解放本位”为原则的社会,如何能容忍“伦理本位”维护的、基于血缘的等级差序?一个以“个体自由本位”为原则的社会,如何能实现“集体解放本位”要求的、对私有财产的彻底废除?因此,“通三统”的真正可能性,不在于理论上的“统一”,而在于实践中的“共存”与“制衡”,这种动态平衡的艺术是功能互补的智慧。当代中国的实践中并无“三统合一”的哲学体系,而是一个三重逻辑并存、相互制约、共同作用的复杂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是这种“共存”模式制度体现:利用斯密的市场机制来激发经济活力(“看不见的手”),运用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原则来追求社会公平(“共同富裕”)并依托孔子的伦理传统来维系社会和谐(“和谐社会”)。这种模式成功,不在于消除了三者之间的张力,而在于承认并容纳了这种张力并将其转化为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不是“通三统”,而是“用三统”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根据现实需求灵活地调用这三种思想资源解决当下的问题。这或许正是“通三统”这一古老命题在21世纪最深刻、最真实的答案:不是一种理论的建构,而是一种实践的智慧,一种在多元张力中寻求生存与发展的文明韧性。

在当代中国思想场域中,儒家传统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经历了从激烈批判到深度对话的深刻转变。这一转变并非简单的理论调和,而是植根于中国现代化实践的内在需求与文化自觉的觉醒。20世纪中叶以来,马克思主义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主导力量,曾长期将儒家思想视为“封建残余”与“阶级压迫的工具”,尤其在“文革”时期,孔子及其学说被系统性地污名化,其伦理秩序被视为与无产阶级革命精神根本对立的意识形态障碍。但改开后,随着社会结构的复杂化与文化认同的多元化,学界重新审视这一对立叙事,试图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框架下,寻找儒家思想中有普遍价值的资源。这一转向的标志性节点,是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两个结合”,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这一论断从根本上重构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路径,使儒家思想从“被批判的对象”转变为“被激活的资源”。在这一背景下,学术界涌现出大量关于“儒马对话”的研究,其核心方法论不再是简单的“比附”或“附会”,而是转向对二者在价值内核、实践逻辑与历史目标上的深层契合性系统性挖掘。首先,在价值本体层面,儒家“仁”的理念与马克思主义“人的解放”目标展现出惊人的共鸣。孔子主张“仁者爱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其核心是将个体的道德完善与对他人的关怀紧密相连。这与马克思批判的“人的异化”形成鲜明对照: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与其劳动产品、劳动过程、类本质乃至他人相异化,人的社会性被物化关系遮蔽;儒家的“仁”恰恰是一种克服异化的伦理实践,通过“推己及人”的道德实践,重建人与人之间的有机联结。有学者指出,儒家“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性”原则在价值取向上高度一致都强调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应是人的福祉与尊严的实现。这种“以人为本”的共同指向,为“第二个结合”提供了坚实的价值基础。其次,在社会理想层面,儒家的“大同”理想与共产主义的“自由人联合体”构想形成了跨越时空的呼应。《礼记·礼运》描绘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社会图景,其核心是消除剥削、实现普遍福祉与社会和谐。这与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勾勒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共产主义愿景,在精神气质上高度相似。二者都超越了狭隘的私有制框架,追求一种超越阶级、实现普遍平等的共同体形态。这种理想层面的契合,使得“共同富裕”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目标能自然地融入儒家“均贫富”“和为贵”的伦理语境,形成一种兼具社会主义公平诉求与儒家伦理温度的政策话语。再次,在实践路径层面,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逻辑,与马克思主义“改造主观世界以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哲学形成互补。儒家强调个体道德修养是社会秩序的起点,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实现内在的道德自觉,进而影响家庭与社会。马克思主义则强调,无产阶级的解放必须通过阶级斗争和革命实践来实现,但其最终目标同样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当代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对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正是将儒家“修身”传统与马克思主义“党性修养”相结合的生动体现。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大量援引儒家“慎独”“内省”等概念,正是这种融合的早期实践。这种融合并非消解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而是为其注入了更具文化亲和力的道德资源,使政治动员更具情感深度与伦理说服力。但这种对话绝非没有张力。儒家的“礼”维护的等级秩序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平等”原则,在逻辑上仍存在根本冲突。儒家的“忠”强调对特定权威(君主、家长)的服从,而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则要求对一切形式专制彻底批判。当代的“儒马对话”并非要将儒家伦理直接等同于社会主义道德,而是通过一种批判性转化剥离其维护封建等级的外壳,提取其重视人伦、强调责任、崇尚和谐的内核并将其置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框架下重构。例如,“孝”被转化为对家庭责任的现代理解,“忠”被升华为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而非对个人的盲从。这种转化,使得儒家思想能在不违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前提下,成为滋养社会道德、凝聚社会共识的活水源头。

在当代中国经济的运行逻辑中,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与儒家的“义利之辨”、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目标,构成了一个充满张力却又高度共生的三元结构。这一结构并非理论上的完美融合,而是在实践中不断调试、相互制约的动态平衡。斯密的市场理论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提供了效率引擎,而儒家的经济伦理与社会主义的公平诉求则为这一引擎提供了道德约束与社会整合的“刹车”与“方向盘”。斯密的“经济人”假设与“看不见的手”原理,深刻地塑造了中国改开以来的经济制度设计。市场机制被确立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方式,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为经济活力的源泉,分工与专业化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与服务业,极大地提升了劳动生产率。这一模式成功,使得“效率优先”成为社会共识。但市场机制的自发性也带来了收入差距扩大、社会信任下降、消费主义泛滥等负面效应。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儒家的经济伦理,特别是其“义利之辨”与“诚信”“和气生财”的商业智慧,被重新发掘并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儒家经济伦理的核心,是“以义制利”“见利思义”。孔子强调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并非否定“利”的合理性,而是强调“利”必须在“义”的规范下获取与使用。这一思想在当代中国企业家群体中产生了深远影响,催生了“儒商”精神的复兴。如章丘孟氏家族实践的“财自道生,利缘义取”“童叟无欺”“买卖不成仁义在”等理念,将商业活动视为一种道德实践而非纯粹的财富攫取。这种精神在现代企业中体现为对产品质量的坚守、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对员工福祉的关怀与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例如,许多中国民营企业在慈善捐赠、扶贫攻坚、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其背后的精神动力,往往与儒家“仁民爱物”“兼济天下”的情怀紧密相连。这种伦理约束,有效缓解了市场机制可能带来的道德滑坡,为市场经济注入了“温度”。与此同时,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目标,为市场与伦理的嫁接提供了制度性框架。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积累的剥削本质,其对社会公平的追求,与儒家“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形成共鸣。中国政府通过税收调节、社会保障、乡村振兴、教育公平等一系列政策,试图矫正市场失灵,缩小贫富差距。这一过程,本质上是将斯密的“效率”与马克思的“公平”、儒家的“和谐”三者制度性整合。例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概念本身就是一种实践智慧的结晶:承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斯密)并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与社会再分配职能(马克思)并以“和谐社会”“共同富裕”作为最终目标(儒家)。这种模式,既避免了西方自由市场主义的极端化,也超越了传统计划经济的僵化,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第三条道路”。斯密本人并不是纯粹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者”,《道德情操论》强调健康的社会不仅需要市场机制,更需要“同情”与“公正的旁观者”维系的道德情感。其所设想的“商业社会”是一个由“自利”与“同情”共同驱动的、有道德约束的共同体,与儒家“仁”与“礼”的结合、社会主义“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哲学基础上存在深刻的相通性。当代中国对“企业家精神”的倡导,不再只强调“冒险”与“创新”,更强调“责任”与“担当”,而这正是斯密“道德情操”与儒家“义利观”在新时代的共同回响。

这种嫁接的困境在于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发生冲突时如何取舍?儒家的“和”与社会主义的“斗争”(如反腐败、反垄断)发生张力时如何协调?这不死理论问题,而是持续的、充满政治智慧的实践过程。中国模式成功不在于消除了这些张力,而在于有能力在动态中维持一种“有张力的稳定”。

在当代中国思想界,对“通三统”可能性的探讨,最系统、最具影响力的论述并非来自对孔子、斯密、马克思三大原典思想的哲学统一,而是由学者甘阳提出的、关于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三种历史传统”并存与互动的实践性框架。甘阳的“通三统”理论,其核心贡献在于,将“通三统”从一个抽象的哲学命题,成功地转化为一个描述中国现实政治文化结构的、有强大解释力的历史-实践分析模型。这一模型的提出,标志着中国思想界对自身现代性路径的深刻反思与主体性建构。甘阳所指的“三统”不是代孔子、斯密、马克思三位思想家的学说体系,而是构成当代中国文明连续统的三大历史传统: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传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社会主义革命传统、以邓为代表的改开市场传统。这一界定有革命性的意义,彻底打破了将中国现代史简单划分为“传统-革命-改革”三段式断裂叙事的西方中心主义视角。在甘阳看来,这三种传统并非彼此否定、此消彼长的异质体,而是如同三条并行的河流,共同汇入了当代中国的社会肌理,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中国历史文明连续统”。第一统:孔夫子的传统是文明的根基与伦理的源泉。这一传统不是僵化的“三纲五常”,而是以儒家为核心、包容道家、佛家等元素的中华文明主干,提供了中国社会最深层的文化基因:对家庭伦理的重视、对和谐秩序的追求、对德治教化的偏好、对历史连续性的尊重。甘阳强调,“中华”二字,其核心就是这一文明传统,赋予了中国社会强大的凝聚力与文化韧性,是“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等政策话语的深层文化语境。在当代,这一传统通过“孝道”“家风”“乡贤文化”“经典诵读”等形式在基层社会持续发挥作用,为快速变迁的社会提供了稳定的心理锚点。第二统:毛泽东的传统是人民的主体性与革命的正义。这一传统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其核心是“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合法性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强调国家的公共性、社会的平等性、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与对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的抵抗。毛泽东时代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如公有制主体、城乡二元结构、单位制、全民教育与医疗体系),在改开后被调整,但其“人民性”内核,即国家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基石。甘阳指出,“人民共和国”中的“人民”二字,其精神实质正是这一革命传统的延续,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道德制衡,防止资本力量的无序扩张,确保了社会公平的底线。第三统:邓的传统是发展的动力与务实的智慧。这一传统源于1978年开启的改开,其核心是“发展是硬道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摸着石头过河”,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的桎梏,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民营经济,推动对外开放,实现了中国经济的腾飞。这一传统代表了对效率、创新、物质繁荣的追求,是斯密“看不见的手”在中国实践中的成功应用,使得中国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甘阳认为,这一传统是“中国道路”得以实现物质基础的关键。甘阳的“通三统”理论,其精妙之处在于,不追求这三种传统的“哲学统一”,而是强调三者的并存、互动与张力。他明确指出:“‘通三统’并不是要将上述三个传统融合成为一个传统,而是继续相互协作、形成张力,构成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这种张力,正是中国社会活力的源泉。例如,邓的传统推动了经济增长,但其带来的贫富差距问题,需要毛泽东的传统(强调公平)和孔夫子的传统(强调和谐)来加以调和;毛泽东的传统保障了社会的稳定与公平,但其对效率的忽视,需要邓的传统来弥补;孔夫子的传统提供了社会伦理的粘合剂,但其对等级秩序的维护,又需要毛泽东和邓的传统来打破其封建性。甘阳的论述,其政治意图是明确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性提供一个本土化的、历史性的、文明性的解释框架。他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质就是‘儒家社会主义共和国’”,这一论断极具冲击力,将“中华”(儒家文明)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这两个看似矛盾的符号,通过历史连续性的逻辑,统一于一个国家的主体性中,回应了西方“历史终结论”对中国的质疑并在文化层面挺立了中国文明的主体性。

在实践层面,中国社会成功地将儒家伦理、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目标整合为一种独特的“中国模式”,但在理论层面,将孔子、斯密、马克思三大思想体系完成哲学意义上的“统一”,仍面临着不可逾越的、结构性的限度与困境。这些困境并非源于知识的匮乏或论证的疏漏,而是根植于三者各自世界观、本体论与价值预设的根本异质性。任何试图构建一个逻辑自洽的“三统合一”哲学体系的尝试都不可避免地陷入自相矛盾的泥潭。首要的困境在于本体论的不可通约性。孔子的“仁”与“礼”建立在一种伦理本体论之上,即宇宙与社会的秩序源于内在的道德法则,人通过修身可体认并实现这一“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则建立在一种自然主义本体论之上,即社会秩序是无数个体在自由市场中追求私利的非意图性结果,其运行遵循的是经济规律而非道德律令;马克思的“剩余价值”与“历史唯物主义”建立在一种物质生产本体论之上,即社会的一切现象,包括道德、法律、文化都由特定的生产关系决定,其根本动力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这三种本体论,一个以“德”为本,一个以“利”为本,一个以“物”为本,对“世界是什么”、“社会秩序从何而来”的回答是根本对立的。试图将“仁”作为市场机制的道德基础就等于将一种规范性价值(德)凌驾于一种描述性规律(利)之上,这在逻辑上是倒置的,将“剩余价值”作为儒家“义”的经济基础则完全忽视了儒家伦理的非经济性与超验性。其次,是价值排序的不可调和性。三大体系各自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价值核心:儒家追求“和”与“义”,斯密追求“富”与“自由”,马克思追求“公”与“解放”。在当代中国实践中,我们看到的是这三种价值的功能互补而非价值统一。政府推动“共同富裕”时是在用马克思的“公”来矫正斯密的“富”可能带来的不公,企业倡导“诚信”时是在用儒家的“义”来约束斯密的“自利”可能带来的欺诈,但一旦这三种价值发生直接冲突就无法在同一个价值体系内找到一个终极的裁决标准。例如,一项旨在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如高额遗产税)严重损害了企业家的“经济自由”(斯密)时,我们是优先保障“公平”(马克思)还是“自由”(斯密)?一项维护“社会和谐”(儒家)的政策(如压制网络批评)被指侵犯了“人的解放”(马克思)时,我们又该如何取舍?在理论层面,不存在一个能同时满足“和”、“富”、“公”三者的最高价值,任何排序都意味着对另外两种价值的牺牲。这种价值的多元性与不可通约性,是现代性困境的核心,也是“通三统”在哲学上不可能的根本原因。第三,是历史发展逻辑的断裂性冲突。孔子的历史观是循环的,其目标是恢复“三代之治”的理想秩序;斯密的历史观是线性的,其终点是不断进步的商业社会;马克思的历史观是革命的,其目标是通过阶级斗争实现社会形态的质变,最终进入共产主义。这三种时间哲学,构成了三种截然不同的“未来”想象。一个相信“道”永恒不变的儒家,如何能接受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革命史观?一个坚信市场会无限扩张的斯密主义者,如何能接受共产主义是历史终点的预言?一个致力于推翻私有制的马克思主义者,如何能认同“克己复礼”是社会进步的唯一路径?在当代中国,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历史观:我们利用斯密的理论来发展经济,利用马克思的理论来批判不公,利用儒家的理论来维系稳定。但这是一种“用三统”而非“通三统”。我们并未创造一个能解释这三种历史逻辑的统一理论,而是根据现实需要,灵活地、工具性地调用三者。最后,是实践层面的折中主义困境。在现实操作中,对“通三统”的追求极易滑向一种机会主义的折中主义,可能表现为用儒家的“和谐”掩盖阶级矛盾,用市场的“效率”消解社会主义的公平,用革命的“正义”为威权辩护。这种“融合”并非真正的创造性转化,而是一种掩盖内在矛盾的“缝合术”,可能在短期内维持稳定,但长期来看会削弱理论的批判力与解释力,使社会陷入一种“说一套,做一套”的道德虚无主义。真正的“通三统”智慧不在于掩盖矛盾,而在于承认矛盾、容纳矛盾并在矛盾中寻求动态平衡。当代中国的成功不在于消除了孔子、斯密、马克思之间的张力,而在于承认并容纳了这种张力并将其转化为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这种“动态平衡”的实践智慧是“通三统”在21世纪最真实、最深刻的形态:不是一种理论的建构,而是一种文明的生存艺术。

当代全球经济发展正面临深刻的伦理困境:在追求效率与增长的单一逻辑下,环境透支、社会分化与精神空虚日益加剧。面对这一“增长崇拜”的迷思,孔子、斯密与马克思的思想并非彼此排斥的对立物,而是构成了一个能提供多维诊断与多元药方的思想资源库,各自从不同维度揭示了经济活动的伦理边界与社会后果,为构建更具韧性与温度的发展模式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参照系。儒家的“义利之辨”为市场机制注入了道德约束的维度。孔子并非反对“利”,而是强调“义”作为价值排序的优先性。他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其核心在于要求经济行为必须接受伦理规范的审视。这种思想在当代中国企业家群体中催生了“儒商”精神的复兴。章丘孟氏家族“财自道生,利缘义取”的商业信条与“童叟无欺”“买卖不成仁义在”的实践,将商业活动从纯粹的财富攫取,升华为一种道德实践与社会责任的承担。这种伦理约束,有效缓解了市场机制可能引发的道德滑坡。企业将产品质量、员工福祉与环境保护纳入核心考量时,其背后的精神动力,正是儒家“仁民爱物”“兼济天下”的情怀。这种“以义制利”的智慧,为市场经济提供了“温度计”,使其不至于在效率的狂飙中丧失人性的尺度。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则从人性深处为市场社会奠定了情感与道德基础,有力地驳斥了“经济人”是纯粹利己主义者的误解。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人性中天然存在“同情共感”(sympathy)的能力,即通过想象力设身处地感受他人情感的本能。正是这种普遍的情感联结,使得个体在追求私利时,会自发地考虑其行为是否符合“公正的旁观者”(impartial spectator)的评判标准,从而形成一种内在的道德自律。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并非一个冷酷的机械装置,而是一个由“自利”与“同情”共同驱动的、有道德情感支撑的有机系统。在当代社会,网络暴力的泛滥与精致利己主义的蔓延恰恰暴露了“公正的旁观者”内化机制的缺失。斯密的理论提醒我们,一个健康的社会,不仅需要法治与市场,更需要一种普遍的、基于同情的道德情感氛围。将斯密的“道德情操”与儒家的“仁”相结合,可构建一种既鼓励创新与效率,又强调责任与关怀的新型经济伦理。马克思的批判则为经济伦理提供了最深刻的结构性视角。他揭示的“剩余价值”理论,直指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核心悖论:财富的创造源于劳动者的劳动,但其绝大部分却被资本所有者无偿占有。这一理论并非否定市场,而是揭示了市场在特定生产关系下必然产生的不公。在当代,这一批判依然有强大的解释力。平台经济通过算法将劳动者异化为“数据节点”,金融资本通过杠杆操控社会资源获取远超劳动所得的“资本剩余价值”时,马克思的分析框架为我们识别新型剥削形式提供了锐利的工具。马克思的贡献在于,他将经济伦理的讨论从个体道德层面,提升到了制度与结构层面。他追问的不是“商人是否诚信”,而是“为何一个社会的财富增长会伴随着劳动者的相对贫困化?”这种对结构性不公的揭示为“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目标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石,要求我们不能满足于企业家的慈善捐赠,而必须通过税收调节、社会保障、劳动权益保障等制度性安排,系统性地矫正市场失灵,三者共同构成了动态的价值参照系。斯密的“效率”是发展的引擎,儒家的“义”是方向盘,马克思的“公平”是刹车。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是这种互补性的制度体现,承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斯密)并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与社会再分配职能(马克思)并以“和谐社会”“共同富裕”作为最终目标(儒家)。这种模式成功,不在于消除了三者之间的张力,而在于承认并容纳了这种张力并将其转化为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时受到“义”的伦理约束(儒家)、“同情”的道德情感(斯密)和“公平”的制度要求(马克思)的三重规训,这种“有张力的稳定”正是中国模式在复杂现代性中保持活力的关键。

社会公正的实现,是任何文明形态的核心命题。孔子、斯密与马克思分别从德治、法治与革命性变革三个维度,为理解与构建社会公正提供了截然不同却又相互补充的路径。这三条路径并非非此即彼,而是构成了一个从个体修养到制度设计再到系统重构的完整频谱,共同构成了当代中国社会公正治理的多元智慧。儒家的“德治”与“选贤与能”为社会公正提供了伦理根基与人才选拔的古典范式。孔子主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认为统治者的道德感召力是社会秩序的基石。这种“德治”并非空谈,与“选贤与能”的实践紧密相连。《礼记·礼运》中“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理想强调治理者的德行与能力应是其获得权力的唯一依据而非血缘或财富,这一思想在当代中国政治文化中得到了深刻的转化与延续。中国共产党强调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标准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正是将儒家“修身”传统与现代政党建设相结合的生动体现。这种“德治”逻辑,强调治理者的道德表率作用,通过“上行下效”来塑造社会风气,其优势在于能从源头上减少腐败与不公,构建一种基于信任与认同的治理模式,为社会公正提供了一种“软性”但深刻的保障,即通过提升治理者的道德境界来赢得人民的真心拥护。斯密的“法治”与“正义”则为社会公正提供了制度性、程序性的保障。斯密未系统论述“正义”理论,但其思想体系隐含着对法治的坚定信念。其所设想的“看不见的手”运行的前提是产权的清晰界定、契约的严格执行和市场的公平竞争,而这都依赖于一个公正、中立、高效的法律体系。斯密认为,一个社会的繁荣,依赖于“正义”这一“社会的基石”。他强调,法律应保护每个人免受暴力与欺诈的侵害,确保个人自由与财产权利不受侵犯。这种“法治”逻辑将社会公正的实现从对统治者个人德行的依赖,转移到了对普遍、稳定、可预期的规则的依赖上,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安全的环境,也为社会成员提供了平等竞争的起点。在当代中国,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强调,对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对反垄断与公平竞争执法的加强都体现了斯密法治思想的现代价值,确保了“选贤与能”不是一句空话,而是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来实现,防止了权力的滥用与世袭。马克思的革命性批判则为社会公正揭示了最深层的结构性根源。他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并非偶然的、个别的,而是其生产关系的必然产物。剩余价值的剥削,使得财富的积累与贫困的再生产成为制度性的循环。因此,马克思认为,真正的社会公正,不能仅靠道德教化或法律修补,而必须通过革命性的变革,改变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这种“革命性变革”的路径,其核心是“阶级解放”与“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我们超越对分配结果的关注,深入到生产关系的层面,追问“谁生产?为谁生产?谁控制生产?”在当代,资本的力量日益强大而平台经济中的劳动者面临前所未有的“算法控制”与“零工化”困境,马克思强调任何试图在不改变生产关系的前提下仅通过慈善或福利政策来实现社会公正的努力都可能只是治标不治本。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共同富裕”目标是对马克思这一批判的回应,不仅要“分蛋糕”,更要“做蛋糕”的方式更加公平,必然要求对生产关系调整与改革。

三条路径在当代中国实践中并非割裂,而是相互交织。德治为法治提供了道德基础,法治为德治提供了制度保障,而革命性变革的诉求则为前两者设定了终极目标与批判性视角。真正公正的社会既有“选贤与能”的德性领袖,又有“法不阿贵”的刚性制度,更有对结构性不公持续反思与改革的勇气。中国社会的治理智慧,正在于能在这三条路径的张力中,寻求一种动态的平衡。

个体如何在社会中安身立命?社会又如何塑造个体?历史又将个体引向何方?孔子、斯密与马克思对这三个根本性问题的回答,构成了三条截然不同的生命路径:儒家的“修身”之路、斯密的“同情”之路与马克思的“解放”之路。三者分别指向了内在德性的完善、社会情感的联结与结构性压迫的超越,共同为现代人应对孤独、异化与意义危机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资源。儒家的“修身”路径,是一种内向的、自我完善的道德实践。其核心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的八条目。这条路径将个体的完善视为社会和谐的起点。孔子强调“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认为人必须通过持续的自我约束与反省,克服私欲,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礼”的规范,从而实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道德自由。这种“修身”并非脱离社会的孤寂修行,而是通过“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将内在的德性向外扩展,最终实现“天下归仁”的理想。在当代社会,个体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与价值迷失时,儒家的“修身”智慧提供了一种强大的内在锚定,鼓励人们通过阅读经典、静思内省、践行孝悌等日常实践,来重建内心的秩序与意义感。这种路径强调个体的主体性与能动性,认为幸福与尊严的根源在于内在的德性而非外在的财富或地位,为现代人提供了一种对抗消费主义与物质主义的精神武器。亚当·斯密的“同情”路径则是一种基于社会互动的情感联结。他的人性观是“自利”与“同情”并存的。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认为,人天生有“设身处地”感受他人情感的能力,这种“同情共感”是道德判断的基础。个体通过想象“公正的旁观者”(一个理想化的、不偏不倚的社会评判者)评估自己行为的“合宜性”。这种机制使得个体在追求私利的同时会自发地考虑其行为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从而形成一种非强制性的社会秩序。斯密的路径,将社会的整合力量从外在的“礼”或“法”,转向了内在的、普遍的人类情感。在当代社会,社交媒体加剧了群体极化与情感疏离时,斯密的“同情”理论显得尤为珍贵。真正的社会联结源于对他人痛苦的感同身受而非简单的立场站队,鼓励学者们培养一种“旁观者”的视角,超越自我中心去理解那些与我们立场不同的同行。这种基于情感共鸣的道德,为构建一个更具包容性与韧性的社会提供了心理学基础。马克思的“解放”路径则是一种彻底的、外向的结构性超越。他批判了前两者将个体困境归因于个人修养或情感缺失的倾向,认为个体的异化与不自由,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与其劳动产品、劳动过程、类本质乃至他人相异化,人被物化为“劳动力商品”。因此,马克思的路径不是“修身”或“同情”,而是“解放”,即通过无产阶级的集体革命推翻私有制消灭剥削,最终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在这种社会中,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人的第一需要,个体的全面发展成为可能。马克思的路径为感到被系统性压迫、被异化为“螺丝钉”的现代人提供了宏大的、革命性的希望,揭示了个人困境背后的社会结构根源,将个体的痛苦转化为集体的诉求。在当代,算法监控、996工作制、平台经济的零工化成为普遍现象时,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仍不过时。真正的自由不是在现有体系内寻找个人的“小确幸”,而是要挑战和改变那个将人工具化的系统本身。

将孔子、斯密与马克思的思想体系强行融合为一个逻辑自洽的“通三统”哲学,是理论上的不可能,也是历史上的虚妄。三者在人性观、社会秩序与历史逻辑上的根本异质性,构成了不可逾越的鸿沟。但这并不意味着“通三统”是一个空洞的口号。恰恰相反,其真正的生命力与可能性,恰恰在于我们放弃“统一”的执念,转而将这三大思想体系视为一个动态的、开放的、互补的思想资源库。真正的“通”,不是“通”为一统,而是“通”为对话;不是“通”为体系,而是“通”为智慧。甘阳提出的“三种传统”并存的实践框架,为我们提供了最深刻的启示。他明确指出,“通三统”不是要将孔夫子、毛泽东、邓的传统融合为一个传统,而是要让三者“相互协作、形成张力,构成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这一洞见将“通三统”从一个形而上的哲学命题降维为一个充满实践智慧的、动态的、功能性的社会工程,承认中国社会现实的复杂性,所以我们既需要斯密的市场机制来激发经济活力,需要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原则来保障社会公平,也需要孔子的伦理传统来维系社会和谐。这三种传统,如同三条并行的河流,共同塑造了当代中国的文明肌理。作为思想资源库的“三统”,其价值在于其不可替代性与情境适用性。面对一个具体的社会问题,我们无需在三者中选择“唯一正确”的答案,而是可像一个熟练的工匠,根据工具箱里的不同工具,选择最合适的那一个。讨论企业伦理时,我们援引儒家的“义利之辨”来强调诚信与责任;讨论经济效率时,我们运用斯密的“分工”与“看不见的手”来优化资源配置;讨论贫富差距时,我们诉诸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来揭示结构性根源。这种“用三统”的智慧,其精髓在于创造性阐释,不是简单地将孔子的“仁”等同于马克思的“平等”,或将斯密的“自利”嫁接于儒家的“义”之上,而是将三者的概念置于新的历史语境中批判性转化重构。例如,儒家的“礼”曾是维护封建等级的工具,但在当代,其“规范”与“秩序”的内核,可被转化为现代法治精神中的程序正义与社会规范;马克思的“革命”曾指向暴力推翻,但在和平发展的时代,其“批判”与“变革”的精神,可转化为对社会不公的持续反思与制度性改革;斯密的“自利”曾被误解为极端利己,但其“同情”与“公正旁观者”的维度,可被用来构建一个更具道德感的市场经济伦理。这种创造性阐释,要求我们具备深厚的历史理解力与敏锐的现实洞察力,能剥离旧时代的意识形态外壳提取其永恒的、普世的智慧内核。因此,“通三统”的终极形态是一种文明的生存艺术,不是要创造一个新体系,而是要承认并拥抱我们文明的多元性与复杂性。这种在张力中寻求平衡的智慧是在对话中激发创新的能力:面对21世纪的全球性挑战(从生态危机到技术异化,从身份政治到文明冲突)没有单一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解决方案。像一个有丰富工具箱的工匠能灵活地调用孔子的伦理智慧、斯密的市场理性与马克思的批判锋芒才能在不确定的时代找到一条既高效并公平并富有温度的前行之路。这或许就是“通三统”在21世纪最深刻、最真实的答案:不是一个理论终点,而是一个永恒的、充满活力的对话过程。

在对孔子、斯密与马克思三大思想体系系统性剖析后,我们得以清晰地看到,任何试图将三者整合为一个逻辑自洽、无所不包的“通三统”哲学体系的尝试,在理论层面都注定遭遇结构性失败。这种失败并非源于论证的疏漏或资料的匮乏,而是根植于三者在人性观、社会秩序观与历史发展观三个根本维度上呈现的、不可化约的文明类型差异,各自构建了截然不同的世界图景,其底层预设彼此互斥,无法在同一个本体论框架内实现统一。首先,在人性观层面,三者构成了三种互不兼容的“人”的定义。孔子将人视为道德主体,其本质在于“仁”的内在潜能与“礼”的外在规范的统一,人通过“克己复礼”的修身实践,实现“内圣外王”的伦理完满。斯密则将人视为心理与社会的复合体,其行为由“自利”与“同情”两种并存的人性力量驱动,社会秩序源于个体在市场交换中追求私利的非意图性结果与“公正的旁观者”内化的道德情感约束;马克思彻底颠覆了前两者,将人定义为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需求乃至情感都由其所处的生产关系决定。在资本主义社会,人被异化为“劳动力商品”,其自由只能通过革命性地改变生产关系才能实现。这三种人性观,一个指向内在德性的完善,一个指向情感与理性的平衡,一个指向结构性压迫的超越,其本体论基础截然不同,无法在同一个“人”的概念下共存。其次,在社会秩序观上,三者分别代表了三种根本对立的整合逻辑。孔子的礼治秩序,依赖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伦理与统治者的道德感召,其理想是“天下归仁”的和谐共同体。斯密的市场自发秩序则完全摒弃了等级与德治,认为社会整合的力量源于“看不见的手”,即自由竞争、价格机制与分工协作形成的非意图性、去中心化的经济网络,其理想是物质丰裕的“商业社会”;马克思的阶级社会变革观彻底否定了前两种秩序的正当性,认为资本主义的秩序是建立在“剩余价值”剥削基础上的、暂时的、不正义的阶级统治,其理想是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消灭私有制,建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自由人联合体”。这三种秩序,一个是等级和谐的伦理共同体,一个是效率至上的商业网络,一个是革命重构的平等社会,其整合机制(教化、交换与斗争)在逻辑上无法相容。试图在一个社会中同时维持“礼”的等级规范、“看不见的手”的自由竞争与“阶级斗争”的革命动员,其内在矛盾是结构性的而非技术性的。最后,在历史发展逻辑上,三者的时间哲学构成了一个无法调和的三角。孔子秉持循环史观,认为历史是“礼崩乐坏”与“克己复礼”的永恒轮回,其价值在于恢复“三代”之治的永恒“道”。“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是其核心信条。斯密则信奉线性演进史观,将人类社会视为从野蛮到文明、从自给自足到全球商业社会的不可逆进步过程,其动力是分工的深化与市场的扩大,终点是物质繁荣的现代性;马克思提出辩证革命史观,认为历史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推动的、一系列社会形态的质变飞跃,资本主义因其内在矛盾必然灭亡,被共产主义取代。这三种历史观,一个向后看以求恢复,一个向前看以求进步,一个向未来革命以求创造,其对“未来”的想象、对“变迁”的理解、对“进步”的定义,彼此之间是根本对立的。一个认为“道”永恒不变,一个认为市场无限扩张,一个认为制度必然更替,这三种时间逻辑无法在同一个历史叙事中并存。因此,“通三统”在强意义(构建一个统一的、逻辑自洽的理论体系)上的不可能性,是其思想内核的必然结果。任何试图将“仁”作为市场机制的道德基础,或将“剩余价值”作为“礼”的经济解释,或用“大同”理想来替代“共产主义”愿景的尝试都只能是概念的拼贴与语义的挪用而非真正的理论融合。这种不可能性恰恰是思想深度的体现:人类文明的智慧并非单一的、普世的,而是多元的、分殊的。承认这种根本差异,是任何有意义对话的前提。

在理论层面构建一个“通三统”的统一体系是逻辑上的不可能,但这绝不意味着孔子、斯密与马克思的思想在现实世界中是彼此隔绝、毫无关联的。恰恰相反,当代中国社会的复杂实践,为我们揭示了一种更具生命力、也更真实的“通三统”形态,即“弱通三统”。这种形态并非追求体系的统一,而是一种问题导向的、语境化的、功能互补的实践智慧,不试图消解三者之间的张力,而是承认并容纳这种张力,将其视为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并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灵活地调用、组合与转化这三种思想资源,以应对现实的挑战。“弱通三统”的核心在于“用”而非“通”,不是要创造一个新哲学,而是要成为一个有丰富工具箱的“文明工匠”,根据问题的性质,选择最合适的工具。在当代中国的治理实践中,这种智慧体现得淋漓尽致。在经济发展领域,我们看到的是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与马克思的“共同富裕”目标、儒家的“义利之辨”三者交织的生动图景。市场机制被确立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方式,激发了前所未有的经济活力,这无疑是斯密理论的成功实践。但市场自发的“效率”逻辑,必然带来收入差距扩大、社会信任危机等负面效应。此时,马克思的批判视角(揭示“剩余价值”剥削的结构性根源)为“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目标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石,推动了税收调节、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一系列再分配政策的出台。与此同时,儒家的“义利之辨”与“诚信”“和气生财”的商业伦理则为市场注入了道德约束的“温度”。章丘孟氏家族“财自道生,利缘义取”的儒商精神与众多企业将“诚信经营”“社会责任”纳入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正是儒家伦理在市场经济中的创造性转化。这种模式并非“市场+福利”的简单叠加,而是一种动态的、有张力的平衡:市场提供效率,社会主义保障公平,儒家伦理维系信任。在社会公正与治理领域,三者同样构成了一个互补的频谱。儒家的“德治”与“选贤与能”为治理提供了伦理根基。中国共产党强调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标准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正是将儒家“修身”传统与现代政党建设相结合的体现,通过提升治理者的道德境界来赢得人民的认同。斯密的“法治”与“正义”则为社会公正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反垄断执法的加强,确保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为“选贤与能”提供了程序正义的支撑;马克思的“革命性变革”视角为社会公正提供了最深刻的结构性批判,强调任何社会不公的根源都可能深植于生产关系中。因此,“共同富裕”不仅是分配结果的调整,更是对生产关系的深刻调整,如对平台经济中“算法控制”与“零工化”现象的反思与规制,正是马克思批判精神在新时代的回响。这三条路径(德治、法治、革命性变革)并非相互替代,而是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一个多层次、立体化的社会公正治理体系。在个体安顿与精神世界层面,三者提供了三种不同的生命路径。“弱通三统”的本质,是一种文明的生存艺术,承认了中国社会现实的复杂性:我们既需要效率,也需要公平;既需要自由,也需要秩序;既需要创新,也需要稳定,不追求一个完美的、逻辑自洽的“三统合一”模型,而是以一种高度的实践智慧,在动态的张力中寻求平衡。这种智慧,不是理论的终点,而是一个永恒的、充满活力的对话过程。

“通三统”这一命题的提出与探索,其价值远不止于对一个历史哲学问题的解答,在当代全球化的复杂语境中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理论启示与现实指导,其意义在于挑战了我们对现代性、文明与思想的固有认知,促使我们走向一种更为复杂、更具历史深度的思考方式。首先,彻底解构“西方中心主义”的单一现代性叙事。长期以来,西方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二元对立,被视为理解现代世界的唯一框架。中国的发展道路,常被简单地解读为“经济自由主义+威权政治”的混合体,缺乏文化根基,“通三统”的视角则揭示中国现代化的深层逻辑是三种截然不同的文明传统(儒家伦理、社会主义革命与市场自由)在历史长河中共同塑造的产物。现代性并非一个单一的、由西方定义的普世模式,而是多元文明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创造性转化的产物。中国道路的合法性不在于是否符合西方的“历史终结论”,而在于能否在自身文明的连续统中,回应自身的时代课题。甘阳提出的“儒家社会主义共和国”这一命题正是对这种本土化现代性主体性的有力宣告,将“中华”文明的深厚传统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本质统一起来,为全球南方国家探索非西方现代化路径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其次,深刻揭示“复杂现代性”的本质。我们生活在一个价值多元、矛盾共生的时代,单一的意识形态或理论体系已无法解释和应对日益复杂的全球性挑战,尤其是从生态危机、技术异化、身份政治与文明冲突。传统的“非此即彼”思维,如“市场vs.计划”、“传统vs.现代”、“东方vs.西方”,在现实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弱通三统”的智慧,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认知范式:承认矛盾、容纳张力、在对话中寻求动态平衡。健康的社会不是消除所有冲突的“乌托邦”,而是一个能容纳并转化内在张力的“有机体”。正如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功不在于消除了市场与计划、效率与公平、自由与秩序之间的矛盾,而在于有能力在这些矛盾的张力中,找到一种“有张力的稳定”。这种对复杂性的拥抱,是应对21世纪不确定性的关键智慧。再次,警示我们警惕任何简单化的思想拼贴与机会主义的折中主义。在“通三统”的实践中,一个巨大的风险是滑向一种“缝合术”式折中主义。例如,用儒家的“和谐”来掩盖阶级矛盾,用市场的“效率”来消解社会主义的公平,用革命的“正义”来为威权辩护。这种“融合”并非真正的创造性转化,而是一种掩盖内在矛盾的意识形态操作,可能在短期内维持稳定,但长期来看,会削弱理论的批判力与解释力,导致社会陷入道德虚无主义。真正的“弱通三统”智慧,其精髓在于批判性转化,要求我们剥离旧时代的意识形态外壳,提取其永恒的、普世的智慧内核并将其置于新的历史语境中重构。例如,儒家的“礼”可被转化为现代法治中的程序正义;马克思的“革命”可转化为对社会不公的持续反思与制度性改革;斯密的“自利”可被其“同情”与“公正旁观者”的维度丰富而构建更具道德感的市场经济伦理,这种转化需要深厚的历史理解力与敏锐的现实洞察力。最后,为全球文明对话提供了中国方案。“通三统”的实践在全球化遭遇逆流、文明冲突论甚嚣尘上的今天提供了一种不同的可能性:文明的对话不是要消灭差异,而是要在差异中寻求共生。伟大的文明都有包容性与转化力。中国在处理自身传统与现代性、本土与全球的关系时展现的智慧为世界提供了一个宝贵的范例:如何在拥抱现代性的同时不丧失自身的文化主体性;如何在追求发展的同时不忘伦理的温度与社会的公平。这种“在张力中前行”的文明韧性是人类文明在21世纪走向和谐共生的希望所在。

“通三统”不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而是一种历史与实践中的“必然”;不是一种体系的“统一”,而是一种智慧的“对话”。孔子、斯密与马克思三大思想体系在人性观、社会秩序观与历史发展观上存在根本性的、不可通约的差异,任何构建一个逻辑自洽的“三统合一”哲学体系的尝试,在学理上都是不可能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三者的思想在现实中是孤立的。相反,当代中国社会的复杂实践,生动地展现了“弱通三统”作为一种问题导向的、功能互补的实践智慧的强大力量,不是消解差异,而是承认并容纳差异,将三者视为一个动态的、充满张力的思想资源库,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灵活地调用“仁”的伦理、“看不见的手”的效率与“剩余价值”的批判以应对经济、社会与个体层面的现实挑战。这一探索的理论价值在于,彻底解构了西方中心主义的单一现代性叙事,揭示了中国道路的文明根基,深刻阐释了“复杂现代性”的本质并警示我们警惕思想拼贴的陷阱。其现实启示在于,一个健康的社会,其活力恰恰源于内在张力的动态平衡而非虚假的和谐统一。中国模式成功不在于创造了一个新体系,而在于以一种高度的文明韧性,将三种看似矛盾的传统转化为推动社会前进的内在动力。未来对“通三统”这一命题的研究不应止步于宏观的理论总结,而应向更具体、更深入的领域拓展。第一,深化三大思想体系的方法论比较研究。当前的分析多集中于核心概念与价值预设,但对三者各自的方法论(如儒家的“体认”与“内省”、斯密的“经验观察”与“抽象推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分析”)系统性比较有助于理解三者为何能产生如此不同的结论。这种比较能深化我们对三者思想的理解,更能为跨学科研究提供方法论上的启示。第二,探索三者在新兴全球性议题中的具体对话空间。在人工智能伦理、气候变化治理、全球数字治理等21世纪的前沿领域,三者的思想资源将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例如,儒家的“天人合一”与“仁民爱物”思想,如何为生态伦理提供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视角?斯密的“同情”与“公正旁观者”概念,如何帮助我们设计更具包容性的算法?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如何解释数字劳动中的新型剥削形式?这些具体议题的探讨,将使“通三统”的智慧从历史哲学的抽象层面,落地为解决现实问题的实践指南。第三,研究“弱通三统”在地方性实践中的微观机制。宏观的国家政策与战略,是“弱通三统”的宏观体现。但其真正的生命力,存在于基层社会的日常实践中。未来的研究可深入社区、企业、学校,考察儒家伦理如何在家庭关系、邻里互助中发挥作用;市场机制如何在地方经济中与集体主义精神相互作用;社会主义的公平诉求如何在具体的公共服务中被理解和实践,这种微观研究将为我们提供一幅更为生动、更为真实的“通三统”图景。

“通三统”不是一个等待被完成的工程,而是一个持续的文明对话,要求我们以开放的心态,承认思想的多元性,拥抱历史的复杂性并在动态的张力中不断寻求智慧的平衡。这或许正是“通三统”在21世纪最深刻、最真实的答案:这不可能是一个理论终点,而是一个永恒的、充满活力的对话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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