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按
本文选自瑞典社会学家约兰·瑟伯恩(Göran Therborn,1941—)《统治阶级在统治时做什么?》(1978 年)第一部,标题为《无产阶级专政与国家机器的阶级性质》。全书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集中讨论无产阶级专政与国家机器的阶级性质,第二部考察国家权力的界定与行使,第三部思考从发达资本主义手中夺取国家权力的社会主义战略。本部分由六个小节组成,从「问题与提问」展开,历经「无产阶级专政:语词与概念」「一个分析模型」「研究组织的新方法」「生产方式与阶级关系类型」,止于「动力学、时间性与矛盾」。
关于本部分:瑟伯恩并不把马克思与列宁当作修辞上尊崇或经院式引用的权威,而是当作当代科学与政治分析的向导。在系统梳理并批判战后欧洲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从普兰查斯、米利班德、欧洲共产主义诸家,到西德的国家讨论、夏尔·贝特兰与佩里·安德森——之后,他提出一个形式化的比较分析模型:把国家视为由输入、转化与输出机制结构化的正式组织系统,主张国家组织形式本身是特定阶级统治方式的具体化;因而社会主义战略不仅需要经济纲领,更需要以国家组织本身的变革来促成人民民主。
关于作者:约兰·瑟伯恩(Göran Therborn),瑞典社会学家,剑桥大学社会学荣休教授,早年就读并执教于隆德大学。研究领域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理论、阶级分析与不平等、世界城市史等,主要著作有《权力与意识形态以及意识形态的权力》《从马克思主义到后马克思主义?》《世界上的不平等》《城市中的权力》等。
译者:三月研究编辑部 · 来源:《统治阶级在统治时做什么?》第一部(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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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ONE
第一部 无产阶级专政与国家机器的阶级性质

▲ 国家机器:阶级统治的组织化形式(篇首示意)
PROBLEMS AND QUESTIONS
问题与提问
DICTATORSHIP OF THE PROLETARIAT
无产阶级专政:语词与概念
“马克思主义者仅仅是那种把对阶级斗争的承认扩展到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承认的人……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真正理解与承认应当经受检验的试金石!”1列宁的话绝对不含糊。但是,既然“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术语已从大多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共产党纲领和章程中删除,现在应当如何利用这些话呢?
[1]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全集》,莫斯科 1964 年,第 25 卷,第 412 页。着重号为原文所有。
摆在前面的选择有好几种。可以无视列宁的论点,仅简要提及自他那个时代以来世界发生的变化。这无异于宣称列宁和马克思所发展的国家理论已与当代无关。2那么,最近的党代表大会就可以被当作发展“民主国家”的后马克思主义和后列宁主义理论的起点。如果走上这条路,也许到头来会发现社会民主主义毕竟是对的——至少它在十月革命六十年后的今天是对的。或者,可以援引列宁作为权威,以道德或宗派立场谴责现代的“偏离”与“背叛”。这种对正统列宁主义立场的重申3固然能保存一份重要遗产,但它也会限制人们努力把握西方劳工运动当前问题的空间。
[2]对马克思国家理论发展的清晰分析,见 E. 巴利巴尔,《〈共产党宣言〉的修正》,载其《历史唯物主义五论》,巴黎 1974 年。
[3]艾蒂安·巴利巴尔在《论无产阶级专政》(NLB,伦敦 1977 年)中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作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至少还有一种可能——不把马克思和列宁当作其功能在于修辞式尊崇或经院式引用的历史权威,而是当作当代科学与政治分析的向导。越过雄辩或教条,真正要紧的乃在于他们理论的内容,而非其表述形式。因为事实上,完全可以承认法国共产党(尤其是它)为放弃“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术语而提出的两条主要论据,同时仍然在科学与政治上保有并运用这一公式所指称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概念中所包含的真实知识。
针对后一点,已提出了两条主要论据。其一是“专政”一词的语感。这一反对意见不应当被以粗陋的理智主义方式斥为机会主义。法西斯主义的严酷经验已以一切具体方式教会欧洲工人阶级区分资产阶级阶级统治的民主形式与独裁形式。正如共产党人在三十年代慢慢学到的那样,这两种资产阶级专政形式中哪一种占据主导,并非无关紧要。此外,社会主义国家中对无产阶级民主的限制与侵犯也教导我们,无产阶级专政存在着显著不同的形式。两种经验都要求对各种阶级统治与阶级专政的类型加以具体规定。第二条论据涉及“无产阶级”。法共(PCF)等党主张,这一范畴对于广大工人与雇员的社会集团来说过于狭窄,而党的战略正力图把这个社会集团构成为新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基础。4更具体地说,有人论证说,工人阶级在这一集团中的领导作用不应当靠“无产阶级专政”一词所含的强制来确保。5实际上,这一反对意见提出了阶级联盟的问题。毫无疑问,联盟确实可以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框架内真正形成——列宁对苏俄农民的政策即是证明。另一方面,从苏联到智利的社会主义实践的成败得失,无疑凸显了广泛而持久的联盟与多数对于革命政治的关键重要性。因此,第二条论据也并非全无道理。
[4]两条论据都见于乔治·马歇在法国共产党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全文载《法国的社会主义》(*Le Socialisme pour la France*),巴黎 1976 年。该讲话摘录附于巴利巴尔前引书(1977 年)。意大利共产党成员也提出过类似论据;见例如 L. 格鲁皮,《论民主社会主义的关系》,载《辩证法》第 17 期,巴黎 1977 年。
[5]格鲁皮,前引书,第 47–8 页。
历史发展使得对无产阶级专政概念进行更大得多的精炼与具体化成为必要。确实,这些发展也许能够为纲领上放弃该术语本身提供理由。然而,无论历史经验还是当代官方论据,都不影响这一概念所聚焦的基本问题。列宁写道:“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是无产阶级国家同资产阶级国家的关系问题,是无产阶级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的关系问题。”他接着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公式不过是无产阶级‘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这一任务的更具历史具体性和科学精确性的表述……”6在《共产党宣言》1872 年版序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补充说:“尤其是巴黎公社已经证明:‘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6]列宁,《无产阶级革命与叛徒考茨基》,《列宁全集》,第 28 卷,第 232–3 页。
那么,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指涉两个基本论点。第一,国家组织形式本身是特定阶级统治方式的具体化(materialization)。第二,作为第一点的推论,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具有特定的组织形式。“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术语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那里,与“无产阶级的统治”以及表达这种统治的特定国家形式是同义的。
如果上述各点正确,那么社会主义战略或“先进民主”过渡阶段的战略,就必须拆毁现存资产阶级国家的政府、行政、司法与镇压机器。换言之,工人阶级不仅需要国有化与社会服务的经济纲领,还需要以国家组织变革来促成人民民主的政治纲领。
当然,这里不是为这样一种纲领作贡献的场合——它必须通过各国革命工人运动内部的讨论来形成。但战略纲领的制定必须建立在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分析之上。这些分析必须回答诸如下列的问题:资产阶级阶级性质究竟何在——不是就当前政府政策而言,而是就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组织方式而言?再生产工人阶级及其同盟者权力的国家必须采取哪些形式?7
[7]这些问题被巴利巴尔当作无关紧要的“制度”方面搁置;见前引书,第 111–12 页。
自列宁时代以来,马克思主义者对这些问题的系统性关注少得令人难以置信。让我们回顾近年来西欧对国家分析所作的一些最重要的理论贡献。尼科斯·普兰查斯对阶级与资本主义国家进行了大量复杂且在许多方面具有开创性的研究。但他没有在任何地方直接考察国家组织形式。在《政治权力与社会阶级》中,他把对经济的相对自主性强调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显著特征。8他只以极其简略的方式提及国家的组织系统——即一种“官僚主义”(‘bureaucratism’),“它尤其表达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对国家的政治影响”。9在这里以及后来10,普兰查斯更多地把官僚制当作一个特定的社会范畴来分析,而不是当作国家组织的一种资产阶级形式。在这一点上,他与他的对手、在其他方面极不相同的拉尔夫·米利班德显示出基本的亲缘性。
[8]这也是普兰查斯把绝对主义国家相当肤浅地定性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基础;见《政治权力与社会阶级》,NLB 1973 年,第 161–7 页。
[9]普兰查斯,前引书,第 332 页。
[10]普兰查斯,《当代资本主义中的阶级》,NLB 1975 年,尤其第 183–9 页。关于国家机器组织的简要处理,见同书,尤其第 28 页以下。另一方面,在他对法西斯主义的分析(《法西斯主义与专政》,NLB 1975 年)及其他专政的分析(《专政的危机》,NLB 1976 年)中,普兰查斯对国家机器投下大量光芒。
米利班德的著作《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国家》(伦敦 1969 年)是马克思主义者迄今对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行的最雄心勃勃的经验研究;但它也几乎完全绕过了组织问题。在一种令人联想到普兰查斯“官僚主义”观的进路中,作者力图主要通过其人员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取向来界定国家的阶级性质。在较晚近的著作《马克思主义与政治》(牛津 1977 年)中,米利班德对国家问题的讨论赋予国家“相对自主性”的不同程度以中心地位。
保罗·博卡拉等人的巨著所代表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理论化11,在压倒性的经济分析中实际上排除了国家机器的问题。相比之下,这类问题正处于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劳工运动中发展起来的主要战略与纲领讨论的核心。然而,这些所谓的欧洲共产主义贡献主要关注意识形态对国家的影响,以及关于政府机器、议会、地方分权与群众基层大会的一系列具体而关键的问题。行政与镇压机器则主要在具体而有限的改革建议的语境中被论及。12
[11]《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论。国家资本主义》,巴黎 1971 年,2 卷。
[12]见《共产党与社会党共同纲领》,巴黎 1972 年,第 160–2 页;J. 法布尔—F. 安克尔—L. 塞夫,《共产党人与国家》,巴黎 1977 年,第 177 页以下;以及《论公共行政改革》,我查阅的是收入文集《意大利的社会主义》(汉堡/西柏林 1977 年)的德译本。
圣地亚哥·卡里略的近著《“欧洲共产主义”与国家》(Eurocomunismo y Estado,巴塞罗那 1977 年)是《国家与革命》真正的“欧洲共产主义”对应物,其中许多关于国家机器阶级性质的关键问题被颇为轻蔑地搁置一旁。例如:“这种国家观以及使之民主化的斗争观,预设着在其古典形式上放弃工农国家的观念;也就是说,一种按照新蓝图组建、把工人农民从工厂田间请进机关办公、并让他们取代迄今一直坐机关办公的官吏的国家。”(第 97 页)这位西班牙共产党领导人当然有理由揭露这一“古典观念”的蒙蔽性与乌托邦特征。但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一个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国家——如果不是拆除工厂里的工人与机关里的官吏之间壁垒的艰苦努力,又是什么呢?一个以官僚式或技术官僚式方式治理的民主政府会导向无阶级社会吗?卡里略未能直面这一问题,这又进一步为他的如下轻率假定所突出:现存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原封不动地被吸收进新的后资本主义社会(第 104 页)。在卡里略看来,国家机器的变革主要是在意识形态机器中取得霸权的问题。“欧洲共产主义”的同情性批评者费尔南多·克劳丁,在与其同时问世的《欧洲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马德里 1977 年)中也没有关注这些问题。
一位社会党知识分子诺贝托·博比奥,1975—76 年间在意大利以两个挑衅性问题发起了一场极有价值的讨论:是否存在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代议制民主的替代选择是什么?意共(PCI)许多最优秀的头脑贡献了答案。尽管博比奥也援引了马克斯·韦伯与官僚制现象,这场争论主要围绕代议制民主展开。关于非威权国家体制构成的主要文章——分别被称为“大众民主”(英格拉奥)与“混合民主”(奥凯托)——力图把议会代表制与基层直接民主联系起来。但国家的总体阶级性质问题几乎没有被提出。13
[13]各篇发言收入《马克思主义与国家》(*Il marxismo e lo stato*),罗马 1976 年。其中与国家的非政府机器问题最密切相关的是:乔治·鲁福洛,《社会主义计划中的平等与民主》。
法国共产党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大大激发了围绕它自己所放弃的这一概念——无产阶级专政——的争论。因此,在《辩证法》(Dialectiques)第 17、18–19 期和《新评论》(La Nouvelle Critique)第 93、96、101 期等杂志组织的圆桌讨论中,许多参与者触及了意义重大的问题与困难——尽管在他们必然简短的发言中无法深入探讨。阿尔都塞的小册子《二十二大》(22ème Congrès,巴黎 1977 年)也可以这样说,它比巴利巴尔上述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书更力图把握西方革命劳工运动当前面临的具体政治问题。由尼科斯·普兰查斯主编的集体著作《国家的危机》(La crise de l’état)包含一些关于法国国家机器经验的启发性观察。法共最近出版了一部兼具分析与纲领价值的书,直接处理国家的政治与行政问题——《共产党人与国家》(Les communistes et l’état)。然而,它患有国家权力与国家机器区分不清的毛病——这导致作者们在分析与纲领中大体上把后者并入前者。“这种变革的本质不在于对国家进行内部改造——无论那多么不可或缺——而在于颠倒国家与工人之间的关系。”14这里可疑的是“而”字。因为如果国家的内部组织具有阶级性质,那么国家与工人关系的颠倒就直接依赖于——除其他因素外——对国家本身的“内部改造”。
[14]法布尔—安克尔—塞夫,前引书,第 150 页。着重号省略。
虽然瑞典共产党离政治权力还很远,即便对晚近“欧洲共产主义”国家论著作一简要概述,也应提到瑞典一位主要共产党人约恩·斯文松的书《你将取得领导权与权力》(Du skåll ta ledningen och makten)。15这部著作以纲领形式清晰地揭示了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阶级性质。
[15]斯德哥尔摩 1975 年。书名指布莱希特的一句诗:“你必须承担领导”(《学习颂》)。
在学术层面,西德兴起了一场活跃的马克思主义国家讨论。然而,尽管它往往具有很高的智识水准,却很少有助于澄清国家机器的性质。像普兰查斯一样,多数西德作者把对经济的分离与相对自主性视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即使是最好的著作,国家权力、国家机器、结构动力学与阶级斗争的问题也常常被混同在“结构选择性”概念之下。16三种特定的传统像沉重的负担压在这场讨论上。一是继承自韦伯和法兰克福学派的对政治合法化的关注17;二是功能主义的经济主义取向,它把国家分析集中于国家在资本再生产中的功能。18这两种趋势虽然允许考虑重要而实质的问题——尽管以忽视真正的政治分析为代价——而以“资本逻辑”来解释马克思思想的做法则使几位作者沉迷于一个在很大程度上自造的哲学问题——即力图从商品与资本概念中“推导”出国家的“逻辑”可能性与必然性。19
[16]在批评对国家的狭隘工具主义观念时,西德学院马克思主义者有时干脆否定《国家与革命》的问题式;见例如 C. 奥费—V. 龙格,《关于“资本主义国家”概念之论证的论点与唯物主义政治研究》,载阿尔特瓦特、巴索、马蒂克、奥费等人,《国家行动的条件与界限。十论》,法兰克福 1976 年,第 54 页。在一篇对若干不同分析的有趣批判性评论中,奥费轻率地得出结论说,只有在国家被革命推翻之后,才有可能经验地证明国家政策的阶级内容;见《阶级统治与政治制度。论政治制度的选择性》,载其《资本主义国家的结构问题》,法兰克福 1972 年。约阿希姆·希尔施的重要著作《国家机器与资本的再生产》(法兰克福 1974 年)并未完全否定组织问题。但他把国家机器问题归入其对资本再生产的*特殊化*(Besonderung,即与市民社会相分离)功能性问题之下,而没有把它作为阶级权力的结晶进行真正的分析;见尤其第 226 页以下。 西德马克思主义国家研究成就的总体概览可见 V. 布兰德斯主编,《手册 5。国家》,法兰克福 1977 年。
[17]其晚近作品的一个良好样本,见 R. 埃宾豪森主编,《市民国家与政治合法化》,法兰克福 1976 年。
[18]一个例子是班级分析计划小组关于西德国家的晚近著作——一个非常多产且智识扎实的集体——《联邦德国的国家》,汉堡/西柏林 1977 年。其中几乎没有真正的政治分析:既无对政府的分析,也无对国家的镇压、司法与行政机器及其被阶级斗争穿越与嵌入的分析。
[19]这一争论的核心文本是 S. V. 弗拉托—F. 胡伊森,《论市民国家之推导问题》,载《阶级斗争问题》第 7 期,1973 年。关于这种特殊辩证法后来冒险(或失足)的介绍,见 B. 布兰克—H. 卡斯滕迪克—U. 于尔根斯,《论晚近关于市民国家形式与功能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讨论》,载《阶级斗争问题》第 14/15 期,1974 年。应当补充说,这种国家哲学与一个更实质的问题有某种关系:国家改良主义干预受资本主义经济规律不可避免的限制。这场讨论的一个新近贡献是埃尔马·阿尔特瓦特等人的论文《国家、资本积累与社会运动》,载阿尔特瓦特、巴索等人,前引书。
至少有一项关于社会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直接处理其机器阶级性质的问题:夏尔·贝特兰的《苏联的阶级斗争》(Les luttes de classe en URSS,巴黎 1974、1977 年)——其中迄今只出版了处理到 1930 年为止时期的前两卷。这是一部重要著作,即使那些根本不同意作者关于今日苏联“资本主义”性质的看法的人也应认真对待。然而,贝特兰在第一卷中始于一个致命的理论缺陷。他没有把自己的分析建立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国家系统的比较概念之上,而是把一个理想变体与苏联的真实历史相对照。作为一项批判性历史研究的起点,这完全可以接受。但是,第一,这一程序不允许对现实的、“偏离的”苏联国家的阶级性质得出任何结论。第二,封建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表现出广泛的历史变体、偏离与不纯性,而上述进路却倾向于武断地把社会主义国家预先规定为单一形式。未来的各卷将表明贝特兰如何处理这些困难。第二卷受毛主义偏见支配的程度小得多;但它主要聚焦于经济与意识形态领域,对国家关注相对较少。20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不得不说,贝特兰让基本的理论问题悬而未决。
[20]让·埃伦斯坦的《苏联史》(4 卷,巴黎 1973–5 年)主要是一部叙事史。值得注意的是,它是政治上显赫的共产党学者第一次尝试认真研究苏联。
在晚近马克思主义国家论著中,一个突出的例外是佩里·安德森对封建国家的伟大研究。为支持其绝对主义国家具有封建性质的论点,安德森把绝对主义国家与后来的资本主义国家就军事组织、行政、外交与收入来源等方面加以比较。21这一比较以深刻的历史学识与锐利的分析锋芒完成得极具说服力。安德森著作的含义在本研究过程中将极为有用,尽管他本人并未详细阐发、甚至没有非常明确地陈述其分析的理论依据。
[21]P. 安德森,《绝对主义国家的谱系》,NLB,伦敦 1975 年,第 29 页以下。
当前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讨论主要兴起于西欧,而我们所作的快速概览也仅限于西欧马克思主义者的贡献。至少应当提到,还存在其他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其工作同等重要(如果不是更重要的话)。但据我所知,他们也尚未解决最初的问题。一项有价值的贡献——我只查阅了其德译本(共四卷)中的前两卷——是苏联集体手册《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与法的一般理论》。22它的力量首先在于法律部分,而且它更关注分类与描述问题,而非严格的理论分析。
[22]《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与法的一般理论》,柏林 1974 年,将出 4 卷。
在《列宁主义与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一部具有一定政治兴趣的教育著作——中,康斯坦丁·扎罗多夫把他关于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过渡的“基本规律”之一的简单断言,归结于以“依靠武力的权力”击败剥削者的必要性。扎罗多夫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如今多数西欧共产党急于与之保持距离的那种观念。但在两种立场之下,仍有非常重要的问题未被分析。23
[23]K. 扎罗多夫,《列宁主义与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里斯本 1976 年,3 册,第 2 册,第 41 页。扎罗多夫的文本被用于葡萄牙共产党的干部培养——该党在 1974 年特别代表大会上从其纲领中删除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
至于中国人,我不知道有任何关于无产阶级国家组织特征的大规模研究或精确表述。他们的主要重点一直放在意识形态因素上,尤其是党内“两条路线”的斗争——一条代表无产阶级,另一条代表资产阶级。由于这些路线没有被赋予精确的定义或与阶级力量的经验联系,它们首先涉及如下对立:现任领导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而前任领导人(刘少奇、林彪、陈伯达或“四人帮”)则在倒台后被斥为资产阶级法西斯专政的代理人。然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中国人也肯定了一系列无产阶级国家与党的干部所特有的具体特征:报酬与消费习惯的平等化;参加体力劳动;意识形态训练;对群众批评负责。这些完全符合列宁的《四月提纲》,并且对于消除国家机器的分离性具有重要意义。24
[24]我原本打算在此引张春桥的《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北京周报》第 14 期,1975 年,亦以单行本出版)作为近期权威的中国陈述。但既然他已被斥为企图复辟资本主义的“四人帮”之一,那就应当留作记录,而以华国锋的小册子《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进行到底》(北京 1977 年)取而代之。中国的基本著作当然是毛泽东的著作——例如《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论十大关系》,收入文化大革命著名的小红书《毛主席语录》。迄今已出版五卷经过非常仔细(且政治上)编辑的毛泽东著作。
从严格的托洛茨基主义立场看,似乎不可能提出国家组织的阶级性质问题;它被某些范畴的使用排除出了存在。因此,尽管托洛茨基一贯把苏联描述为工人国家,他给出的唯一论据始终是:苏联植根于并持续捍卫一种国有化经济。一旦国家的性质由国家政策的经济基础与内容来界定,国家机器的阶级性质问题就被含混的官僚制概念所取代。25但必须补充说,托洛茨基主义对其斯大林主义与后斯大林主义敌人的“官僚制”研究——尤其是伊萨克·多伊彻的伟大著作——表现出非凡的分析清醒,这与毛主义者对“资本主义”苏联的横扫式谩骂形成鲜明对照。
[25]关于托洛茨基对官僚制与苏联的看法,见《被背叛的革命》,纽约 1972 年。
高度发达的拉丁美洲马克思主义产生了大量引人入胜的国家论著;但同样,它对国家机器几乎没有分析。有时,即使在其他方面鞭辟入里的贡献中,重要问题也以过于轻率的方式处理。例如,奥克塔维奥·伊安尼直截了当地把庇隆和瓦加斯的民粹主义政权定性为小资产阶级,同时他强调其标志之一就是推动建立受国家有效控制的工会。26
[26]O. 伊安尼,《民粹主义国家的形成》(*A formacão do Estado Populista*),圣保罗 1973 年。在拉丁美洲晚近的重要贡献中,至少还应提及:F. H. 卡多佐,《巴西政治模式》,圣保罗 1975 年;J. F. 莱亚尔,《资产阶级与墨西哥国家》,墨西哥 1972 年;同作者,《国家、官僚制与工会》,墨西哥 1975 年。
北美马克思主义者埃里克·奥林·赖特对列宁的官僚制概念与伟大的资产阶级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概念进行了细致系统的比较。赖特在其出色论文的结尾明确提出了本研究处理的问题:“所需要的是……一种理论取向……它提供对社会结构与国家内部组织过程之关系的系统理解。”27
[27]E. 赖特,《官僚制与国家》,载《阶级、危机与国家》第四章,NLB,伦敦 1978 年。
最后,我们不应忘记亚洲对这一争论作出的一项杰出贡献——一项实践性的贡献。至少十年来,越南人民的斗争处于世界反帝国主义革命运动的中心。今天,获得解放的越南正明确地按照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发展。即使欧洲劳工运动的经验使我们接受反对这一特定表述的论据,越南人民的英勇战斗也应提醒我们这一概念内容的重要性,以及澄清它的迫切需要。
AN ANALYTICAL MODEL
一个分析模型
我们对以往分析的批判性审视并非要表明,马克思主义者通常忽视了国家机器的阶级性质。事实上,我们将大量汲取过去的经验、观察与反思。28然而,尽管不乏种种隐含意义、顺带评论、经典文本引文与意识形态论战,却几乎没有系统性的理论分析献身于这一问题。在当前的理论与政治形势下,我认为有必要把棍子弯向另一方向:尝试发展一个关于国家机器阶级性质的、形式的、比较的分析模型,它既可以作为对国家历史类型进行科学研究工具,也可以作为关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机器为何以及如何应当被“打碎”的纲领性争论的工具。
[28]有若干扎实的非马克思主义著作与对国家机器阶级性质的研究相关。我在下文将引述直接使用过的那些。
在我看来,这样一个模型不应从国家在资本再生产中作用的功能主义问题式出发,而应从对抗阶级之间的关系出发,后者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所决定。普兰查斯已经发展出这样的观念:国家既不应被视为特定的制度,也不应被视为工具,而应被视为一种关系——特定社会阶级关系的物质化凝聚。这些评论也适用于它的两个不同方面:国家权力与国家机器。国家权力是表现在国家政策内容中的社会阶级力量之间的关系。这些政策的阶级性质可以从它们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对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以及对国家机器的直接效果中看出来。这些要点将在本卷第二篇论文中加以阐发。
国家权力通过国家机器来行使,或者更准确地说,通过一个国家机器系统来行使。国家的独立存在是社会中特定分工的一部分。因此,其内部组织以特定方式反映社会分工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阶级关系,并促进它们在不断进行的社会过程中的再生产。在阶级斗争的历史进程中,国家机器逐渐结晶化确定的社会关系,从而获得一种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当前国家政策与阶级关系的物质存在、效能与惯性。由此可知,尽管国家权力与国家机器之间的变动因两者表达同一社会的阶级关系这一事实而受到限制,但在任何特定时刻,两者之间都会出现显著的脱节。在一个特定国家系统内部,几种机器并存——其中可能结晶化不同组别的阶级关系——大大增加了变动的可能性。
这些脱节具有根本性的不稳定效应。例如,一场涉及把土地分配给个体农民的资产阶级革命,如果由十月革命后在俄国建立的那种以无产阶级为主的国家机器来完成,则本质上是稳定的。反之,经济“制高点”的国有化,如果由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来推行,作为工人阶级权力的表达则是不稳定的。因此,国家的两个方面在分析上是可分的,两者之间的脱节影响阶级斗争的模式,并使革命阶级面对国家组织面临具体任务。
这里要呈现的既不是历史研究,也不是一组范畴定义,而是一个用于具体分析与纲领性讨论的理论模型。目的在于表明,不同类型的阶级关系与阶级权力产生相应的国家组织形式,并阐明国家机器的阶级性质如何被决定与被揭示。因此,这个模型是解释性的,而非对理想类型的描述;它建立在封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比较研究之上。
与任何受马克思主义启发的文本一样,本著作也难免经解式批评。然而,它并不打算复述和重新表述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说过的话,而是要建立在他们的基础之上。这个模型主要应当根据“实效”(pragmatic)标准来判断,而非以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社会理论严格相符为标准。它能否产生新知识?它能否为相关现象投下新光,而不遮蔽已被澄清的东西?这些是读者必须向自己提出的最重要的问题。
作为一个分析模型,我们将试图构建的这一模型也对逻辑与经验双重反驳开放。其逻辑连贯性取决于国家组织形式与模型中与之相联的特定阶级关系之间存在真实的因果联系。如果所提及的国家组织形式无法与模型中的某一类别(或任何其他类别)相符,或者如果国家组织的变动更容易用阶级斗争与阶级权力以外的变量来解释,那么它就可能被经验地证伪。中世纪的法国与德国、大革命时代的法国与革命后的俄国,似乎构成了第一批关键的检验。
为使文本更易阅读,这一理论将相当散漫地呈现。经验引用主要用作指示性与例证性目的,并不声称它们提供真正的证实。这尤其适用于对自称社会主义的当代国家制度与实践的讨论。虽然我个人相信把它们定性为不同程度上的社会主义是正确的,但文本中的引用绝不妨碍对其性质进行经验研究。它们意在提供具体例证并突出必须成为进一步考察与反思对象的批判性方面。
最后,应当在一开始就强调本文的尝试性与近似性特征。
在结束这一冗长的导论之前,我们需要以两项进一步的说明补充对国家的总体概念化。既然我们感兴趣的是作为组织的国家,我们就必须把握正式组织包含什么。第二,我们将必须简要考察封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阶级关系的特征,因为我们将主张正是这些关系产生了国家组织的特定形式。
A NEW APPROACH TO ORGANIZATION
研究组织的新方法
作为机器或机器系统,国家是一种正式组织类型。它以特定功能区别于其他组织:对特定社会形态的强制性防卫、政治治理(通过最高规则制定)、行政管理(通过规则适用)、司法调节。然而,应当可以用与其他组织或机器本质上相同的术语来分析国家机器。
关于组织与组织分析已有大量文献。29虽然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考虑其中某些成果,但几乎所有文献都患有一个根本缺陷:它们不把组织视为(简单与扩大的)社会再生产与革命这一进行中的历史过程的一部分。从韦伯的理性官僚制概念到现代功能主义、系统方法及各种服从形式观念,组织理论所产生的概念化与分析通常都处于一种主观主义问题式之内。它们聚焦于组织主体——其目标、其决策或“适应”行为、其合法化与强制服从的模式——也就是说,聚焦于组织的创造者或领导者及其问题。当然,这不是一个不重要的研究领域,研究者们也并非不知道这些变量受到更广泛的组织外环境的制约。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甚至理解了这种影响施加的方式。然而,所有这些进路中都保留着组织主体与其“环境”之间的一种基本二分——这种二分妨碍对社会再生产与变迁过程进行更深入的思考。这是一个比组织结构通常缺乏阶级分析更根本的弱点,因为正是在这些过程中、并通过这些过程,阶级与阶级斗争才得以运作。
[29]当代主要进路的概览,见 J. 马奇主编,《组织手册》,芝加哥 1965 年;A. 埃齐奥尼主编,《复杂组织社会学读本》,伦敦 1970 年;或 O. 格鲁斯基—G. 米勒编,《组织社会学》,纽约 1970 年。
那么,为了理解国家机器的阶级性质,我们必须着手发展一种研究组织的新方法。我们不应把它视为环境中追求目标的主体,而应视为一个全球社会过程系统中的、形式上界定的结构化过程系统。这种进路上的差异以如下示意图来表达,尽管方式相当简化:

▲ 图1 两种研究组织的取向:主观主义方法(左)与社会过程方法(右)· 原书第 35 页示意
这一方法必须是形式化的,才能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组织。同时,如果它仅仅产生一套空洞的描述性概括,或一组重新表述既有知识的定义,那它就没有多少价值。这一图式必须使若干具体说明与区分成为可能,并充当经验研究的指南。它不应当预设,而应当让我们去发现特定组织的阶级性质。
研究组织与政治的系统方法通常作为主观主义问题式的一个变体运作。利用高度抽象的概念,它们典型地把组织分析为一个自我维持的系统。然而,系统理论发展的某些观念可以被借用并作不同用途。因此,如果我们把组织设想为由输入、转化与输出的特定机制正式结构化起来的过程,我们就可以把它们直接与不断前进的社会再生产与变迁过程联系起来——后者提供输入并接受输出。组织的阶级性质随后就可以由阶级斗争穿越并塑造输入、转化与输出过程的方式来决定。
那么,一个组织的输入、转化与输出的形式内容是什么?我们可以通过概括并扩展生产性组织所涉及的四种要素——工作材料、人员、能量与技术——来回答这个问题,从而得出如下图式:1. 组织的任务;2. 不同种类的人员;3. 维持组织及其人员所进行的转化所必需的物质资源;4.组织技术,即完成事务的技术,它应用于任务处理、人员配置与外来物质资源的利用。每个组织都有调节这些要素的输入、转化与输出的正式程序,而如果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论点是有效的,这些程序就将由阶级斗争所产生,并构成阶级关系的结晶。
我们现在能够勾画当特定技术应用于一个组织内时所发生的事情。工作材料被加工(或用另一种说法,输入的任务被处理);人员被配置为一个职位结构的任职者;能量被利用。作为输出,这些要素采取组织外部活动的形式:决策与政策的输出;其人员对其他个人的行为;物质资源的外流。输出与个人行为应当根据它们是否涉及同类型其他组织而加以区分。例如,一个国家对待外国国家的方式,不同于它对待自己所处社会或该社会不同组织的方式。
还需要作一项进一步的说明。国家机器阶级性质的问题并不指涉国家政策的效果——那涉及在分析上可分、虽然经验上密切相关的国家权力问题——而是指涉其形式与内在内容。
这个高度抽象的图式现在可以通过识别不少于九项(若计入输出说明则为十一项)变量而变得稍微具体一些。
输入机制:
调节国家所处理任务类型的诸原则;
国家机器人员招募的标准;
保障国家收入的诸方式;
转化过程:
决策与任务处理的方式;
组织职位及其任职者之间关系的配置;
物质资源的分配与利用方式;
输出机制:
国家决策与实践的配置
针对其他国家
针对其所处社会;
国家人员关系的配置
与他国人员
与同一社会的其他成员;
国家物质资源外流的方式。
作为阶级关系的表达,这些变量将具有很强的倾向彼此作为一组聚集共变。然而,上述清单应当辅以对关键变量的说明,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说明它们变动的临界限度。从质变与量变之辩证法区分的角度看,这一点尤其重要。
技术区别于组织系统的其他变量之处在于,它不是同一输入—转化—输出过程的一部分。虽然技术是从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既有状态进入组织的,但其运作在某种意义上纯粹内在于组织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技术输入不被转化,而是被应用于其他输入的转化:任务处理、人员配置与能量利用。技术也并非真正是生产性或其他组织的输出。所采用的技术种类对组织环境具有显著的效应,因为它牵涉转化过程的性质以及被转化输入的输出。
出于这些理由,技术应当作为一个特殊变量单独处理。也正因如此,它应当被视为组织系统——在此即国家机器——的战略变量。在所有相关要素中,技术具有最广泛的作用范围:它应用于转化过程并影响所有其他输入与输出的调节。因此,正是着眼于对这些其他因素的调节,组织技术这一高度抽象的概念才会变得稍微具体一些。
应当强调,这里的技术指的是组织技术,它直接涉及命令与服从、领导与执行的制度化社会关系。我们稍后将展开这些要点。组织技术投入于物质的生产与交往手段;但它并不能还原为后者。它与生产力相类似——后者这一概念基本上指涉“劳动的方式”(die Art und Weise der Arbeit),即生产率得以确保的不同方式。30
[30]参见 G. 特博恩,《科学、阶级与社会》,NLB 1976 年,第 362 页以下。
如果我们考虑到国家机器在现实中是一组机器,分析将变得更加复杂。与国家四项主要功能相对应,可以区分四种类型的机器:政府机器(即制定规则的立法与行政机关,中央与地方皆然)、行政机构、司法机构与镇压机器(警察、军队等)。在实践中,这些类型并不总是明确区分,但在区分之处,其中每一类通常都包含若干机器。31
[31]阿尔都塞所谓的国家意识形态机器,更准确地说应当作为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来分析。例如,家庭显然不能被视为国家的一部分,而学校系统这样的意识形态机器则在组织上受到国家*行政*机器的塑造。把司法机构与警察—军队视为不同的机器似乎也更富有成效。米利班德把它们混同起来(见《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国家》,伦敦 1969 年)使得分析封建司法的特殊功能与资本主义社会中法院的相对独立性更加困难。
虽然国家在根本意义上始终是统一的,但其机器的整合程度差异甚大,而且不应想当然地认为它们具有共同的阶级性质。因为国家是一组高度复杂的阶级关系的集中表达,这些关系以深浅不一的脱节折射于不同机器之间。在国家一般性质所施加的限度内,其不同机器的阶级性质尤其可能随机器任务与植根于生产方式的阶级关怀之间的联系而变化。因此可以预期,在可能的革命“打碎”时期之后,资本主义国家的军队会比财政机器等保留更久的封建特征;农业机器会有更明显的小资产阶级与少资产阶级性质;或者福利机器在保持资产阶级性质的同时,会因其与工人阶级的密切关系而受到影响。然而,在本文其余部分,国家机器一般将作为一个单一整体来处理。

▲ 1970 年代西欧关于国家理论与社会主义战略的讨论现场(历史语境示意)
MODES OF PRODUCTION & CLASS RELATIONS
生产方式与阶级关系类型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与上层建筑比喻,国家的性质取决于构成社会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特定组合。正如我在《科学、阶级与社会》中相当详尽地阐发的,决定人类社会关系阶级内容的生产关系涉及三个方面:生产资料的分配、生产的目的,以及把直接生产者彼此联结并把他们与剩余劳动果实占有者联结起来的社会关系结构。在我们进一步展开之前,我们必须具体说明封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那些阶级关系。
封建阶级关系与封建阶级统治:这里的主要生产资料分配于个别地主之间,他们基本上把其财产归因于继承、其最初的军事显赫,或为上级领主提供的其他服务。尽管直接生产者由此集体地与生产资料分离,他们的劳动并不由地主直接指挥和监督。他们对生产资料所有者的阶级隶属,与封建贵族之间的关系一样,毋宁基于非经济机制:军事能力、非经济的手段与资源以及亲属关系的差异。这种不平等关系是程度的而非种类的:最高领主并不比他的农民是劳作的牲畜更是神。在这一制度下,生产本质上以贵族消费为取向。
从生产关系的这些基本特征可以看出封建阶级统治的某些政治与意识形态特征。扩张典型地涉及征服外国土地与隶属随之而来的直接生产者。个别占有模式与严格亲属制度的结合,使婚姻成为重要的经济与政治事务。生产者与其领主之间关系的性质,以及生产的取向,赋予教养、举止、性质性的个人关系、仪式与庆典消费以重要地位,作为统治贵族的属性。随着镇压手段的发展使骑士军队与贵族的军事角色过时,这些变得更加重要。
资本主义阶级关系与资产阶级统治:这里的直接生产者与生产资料分离,不是作为集体,而是作为没有资本的个体。生产资料采取商品形式,由任何拥有购买所必需的交换价值的个体占有。资产阶级内部及无产阶级内部、两阶级之间的关系是交换与竞争的市场关系。两阶级之间基本的剥削关系把市场纽带——把劳动商品劳动力(labour-power)的买卖双方联结起来——与剩余价值的榨取过程结合起来。这种对劳动产品的占有是在资本家直接控制劳动力使用条件下进行的,其生产目的是资本积累。
这些社会关系带来资产阶级阶级统治至少两个重要的一般特征。一是个人自由与平等(表现在市场上的交换与竞争中)与资本支配劳动所固有的不自由与不平等相结合。第二个本质特征是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以及后者对前者的等级性隶属。32与封建和手工业制度下实现的任务统一相反,资本对生产的直接管理与监督是资本积累动力学本身所要求的。专门化、可量化知识的固有重要性,导致资本主义企业内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更一般地说,是构思与执行的分离。前者被保留给资本的所有者与代表。
[32]这并不意味着体力劳动对脑力劳动的某种隶属在资本主义之外理论上不可想象。然而,丹尼尔·贝尔及*tutti quanti* 等人关于“后资本主义”、“后工业”社会的多产论著,并未提出令人信服的论据证明这是当前时代的本质特征。毕竟,科学与大学几乎还没有取代资本积累与私人企业,成为发达西方社会社会关系的主要决定因素。
资本主义组织劳动过程的原则由弗雷德里克·泰勒以无与伦比的坦率与明确制定出来,他是所谓“科学管理”泰勒制的设计者:“管理者承担……汇集工人们以往拥有的一切传统知识的重负,然后把这些知识分类、列表并归结为规则、定律与公式……一切可能的脑力工作都应当从车间移走,集中于计划或布局部门”。33
[33]F. 泰勒,《科学管理原理》,纽约 1967 年,第 111 页;以及《车间管理》,载同作者,《科学管理》,纽约 1947 年,第 98–9 页。两处引文均取自哈里·布雷弗曼的杰出著作《劳动与垄断资本》,纽约 1974 年。
应当注意,这种隶属与前资本主义、封建的或士大夫式的对体力劳动的蔑视截然不同。资产阶级与之对立的不是一般“文化”、良好教养或举止的占有,而是特定的心智活动——脑力劳动。34
[34]关于对“组织并主持了人类景观这些巨大转变——物质与精神皆然——的头戴高帽的硬汉们”的心智、管理劳动的马克思主义致敬,见 E. J. 霍布斯鲍姆,《资本的年代 1848–75》,伦敦 1975 年,第 56–7 页。
作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专政——即其阶级统治——按其本性就是过渡性的。这并不是说它不可避免地通向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一个特定的无产阶级专政可能发展成一种新形式的阶级统治,或退回到一种旧形式。把它描述为本质上过渡的,意思是说它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无产阶级没有其他阶级可供剥削;但那么,在推翻资产阶级之后,它如何被界定为一个统治阶级呢?
工人阶级通过摧毁资产阶级权力并建设与捍卫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而成为统治阶级。然而,它在生产过程中继续占据一个独特的地位;“城市”与“乡村”(即工业无产阶级与农民)之间的差别依然存在,脑力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分工——最重要地——也依然存在;小商品生产通常与社会主义生产并存。
这一过渡性生产方式——在其中工人阶级仍然是一个独特的统治阶级——的基础如下:虽然生产资料掌握在由直接生产者领导的集体手中,虽然它们以向社会整体创造使用价值为取向,但直接生产者仍然在一种双重关系中与管理者分离:集体至上与领导,以及个别对管理专门技能的隶属。无产阶级的阶级统治因此受一种根深蒂固的矛盾困扰。挥之不去的专业化等级继续与劳动的集体至上——一个先前(在非社会主义国家中依然)受剥削受压迫阶级的指挥能力、团结、平等主义与组织——相对抗。在推翻资本主义之后,阶级斗争从根本上涉及无产阶级废除自身作为一个独特阶级的努力,从而避免屈从于一种新的或旧的阶级剥削形式。
由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独特性质可知,非无产阶级力量不必是资产阶级的——也就是说,不必是力图恢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掌权工人阶级的敌人,是那些反对它作为阶级自我废除的一切力量。
DYNAMICS, TEMPORALITY & CONTRADICTION
动力学、时间性与矛盾
我们国家机器分析模型的动力学由阶级斗争与各种生产方式的发展逻辑提供。国家机器反哺社会,对形成它的阶级关系的再生作出贡献。它通过再生产铭刻于其中的国家—社会关系,并通过构造国家所做事物的实际执行方式来做到这一点。随着生产方式的发展及其在社会形态内的联结,不同阶级之间的大小与力量关系发生变化。国家机器与形成它的阶级关系,都由国家干预——即作为阶级斗争及其变动力量关系的核心焦点的国家权力——所再生产或改造。
在这一社会动力的历史发展中,若干时间性影响国家的组织。这些将在未来的分析中更仔细地加以考察。尤其重要的是生产方式与具体社会形态两者的趋势时间性与形势时间性。
生产方式的主要形势变动显然是扩张时期与停滞或危机时期。就趋势而言,可以在竞争资本主义与垄断资本主义之间作出区分。类似地,面临工业化任务的社会主义社会,或许应当与在既存工业基础上发展的社会主义相区别;工人阶级的力量及其与其他阶级和阶层的关系,深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就封建主义而言,也许在古典中世纪时期与商业资本兴起时代之间还有另一个确定的区分。商业资本不仅在社会形态内与封建主义共存;它本身还进入封建剥削方式的再生产,把后者的经济单位彼此联结起来。
特定社会形态是更广泛的国际体系的一部分,并受体系内其他地方深刻变化的改变。这里我们应当提到第一次资产阶级革命以及随后 1848 年自下而上革命的决定性失败对封建社会与国家的影响;资本主义国家对第一次成功无产阶级革命的回应;以及独立社会主义革命对既有社会主义社会的影响。影响社会形态的主要形势变动是战争与和平、胜利与失败。
国家—社会关系、国家机器的具体阶级性质、个别机器的特有优势与弱点——所有这些都深受它们在历史社会时间每一维度中的位置影响。不同时间性的相互关联提出特殊问题。例如,关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概念的许多争论,如果直接面对这种相互关联,本会更有成果、更具结论性。该理论的支持者与反对者都把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当作一种趋势的产物来讨论,代表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新阶段。但其支持者所强调的特征——包括国家与垄断资本“融合”为一个“单一机制”——似乎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最广泛地扩展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就是说,作为形势性现象。显然,必须考虑战时与战后时期的连续性与非连续性。这些时间性的效应在随后的阐述中大体上被忽略,这一事实进一步突出了这项对国家机器阶级性质分析的贡献之非常一般与初步的性质。我们仍处于马克思主义国家研究的开端。
国家机器是不断过程着的复杂社会总体的一部分。其各部分的不平衡发展与内部矛盾构成这一总体内变化的基础,界定了社会战场的位置与地形。国家机器的结构与修改由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由它们相互的强化或矛盾——所过度决定(overdetermined)。后者通过直接结构化各阶级的存在与相互关系以及国家与经济的关系来影响国家的整个组织。此外,国家人员也浸透着意识形态资格—隶属的社会现象。但国家机器还表现出一种特殊的政治辩证法,它与意识形态辩证法一样,被经济基础的辩证法所过度决定。
国家机器同时作为阶级统治的表达(也就是说,作为社会中阶级分工的一种特定形式)与作为社会最高规则制定、规则适用、规则裁决、规则执行与规则捍卫任务的执行而运作。这两个方面构成内在的统一:执行这些任务就是阶级统治,而阶级政治统治就是执行这些任务。但执行的力量也可能与国家机器中的统治关系发生矛盾。因此,军事与行政发展都使封建骑兵与封臣制变得不足;晚期封建国家不得不征募非贵族的雇佣军队与官吏,以执行封建统治的镇压与行政任务。资产阶级国家新机器的发展——涉及社会服务与国家计划——已要求与古典官僚制相冲突的组织形式。社会主义国家则必须面对集体阶级统治与非无产阶级的专家执行之间的矛盾。
因此,存在国家机器特有的动力学。国家面对的新任务与新问题基本上源于它所运作的不断变化的社会总体。但国家机器内阶级统治的成功组织本身产生新的统治、行政、司法与镇压问题——这些问题使既有的统治组织形式受到质疑。这一统治与执行之间的矛盾,可能采取许多不同形式,必须以某种方式解决,因而成为国家机器内部变化的动力。这一矛盾反过来又只是统治—执行之一般政治辩证法的一个方面,后者植根于国家是根本分裂的阶级社会的统一体这一事实。国家同时承载着统治阶级统治的行使与社会的共同任务。关于国家权力的论文将进一步讨论这些要点。
在这些冗长的预备性评论之后,我们现在必须考察各类国家的阶级性质,并对已经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临时性答案。由于本文是对一场大体限于欧洲的争论的贡献,这些答案将主要涉指欧洲大陆的历史与当代形势。要充分处理非洲、亚洲与拉丁美洲的国家,还需要类似性质的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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