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国人社部近日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意图把多年工会和人社部门推动的集体协商、算法恳谈、平台责任等探索写成了规章。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长期被算法管得严丝合缝,却常在劳动关系门外徘徊。办法涉及集体协商、算法透明、合作企业责任、劳动关系认定。事件简述毕。
一、谁在算法里收租?
要分析这份办法,先得看清平台用工这桌饭是谁买单、谁吃菜、谁刷碗。平台资本是这桌饭的东家,而且是一位不露面的东家。它不站在街口挥鞭子,而把鞭子编进了算法。派单、评分、超时罚款都是鞭子、封号停单则是带倒刺的鞭子。外卖骑手风里雨里跑,快递员扛着包裹爬楼,网约车司机憋着尿堵在高架上,平台在云端看着数据曲线,像地主看着佃户交租。区别只是过去地主收租用斗,现在平台收租用代码;过去长工住牛棚,现在骑手住出租屋,但房租和社保还得自己想办法。平台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其方式之一就是尽量不承认自己是雇主。劳动关系像一件昂贵的外套,平台穿上嫌热,脱了又怕冷,于是它发明了“合作”“众包”“灵活就业”等一大串时尚词汇,把外套剪成碎片,让劳动者自己缝。
平台合作企业则是二地主,或者说包工头。它们招募、组织、管理劳动者,替平台完成地推、站点、调度、罚款等脏活累活。出了事,平台说这是合作企业的人,合作企业说我们只是合作关系,劳动者说那我到底是谁的人?答案往往是:你是你自己的人,所以风险也是你自己的。办法试图让合作企业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时签劳动合同,这相当于对二地主说,别光收租,也把房梁修一修。然而二地主的利润薄、可替代性强,平台一不高兴就换人。于是责任像烫手山芋,在平台、合作企业、外包公司之间传来传去,最后传到劳动者手里,还带着一句“请签收”。
劳动者这一边,是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新就业形态里最显眼也最沉默的一群。他们表面上自由,想上线就上线,想下线就下线,像个体户。实际上他们的工作时间、工作量、路线、价格、考核、奖惩,都被算法捏得死死的。所谓灵活,常常是平台灵活,劳动者只能灵活地接受。他们分散、流动、原子化,今天在A平台跑,明天可能去B平台,后天可能回老家。要让他们形成集体谈判力量,难度不亚于让一群候鸟组成业主委员会。更麻烦的是他们中的很多人连“劳动关系”这四个字都够不着,社保、工伤、休息、最低工资,像橱窗里的蛋糕,看得见,摸不着。
政府在这幅图里,身份比较复杂。它既是监管者,又是招商局长,还是就业稳定办公室。中央部门有推动权益保障的意图,毕竟社会冲突积累到一定程度,没人管会出大事。但地方层面常常面临增长、税收、就业的压力。平台经济是政绩,是就业蓄水池,是灵活就业的漂亮数字。于是劳动监察有时像消防队,火烧大了赶来喷两下,平时则劝你“有事好商量”。政府在增长联盟里坐在客座,资方坐在主桌,劳动者坐在门口。
官方工会有推动集体协商的职能,这些年也确实搞了不少算法恳谈会。但基层工会常常受企业管理层影响,科层化、依附性强,像公司团建办公室,发毛巾、搞比赛、送清凉很积极,真到谈判桌上,菜单往往已经由老板定好。集体协商缺乏自主工会和有效工人组织,就变成“邀请羊和狼讨论晚餐菜单,羊可以发言,但菜已经下锅”。办法提倡协商,这很好,但协商需要双方力量大致对称。如果一边拿着算法和合同,一边只有手机和头盔,那不叫协商,叫通知。
二、冲突如一桌菜
这份办法之所以值得分析,是因为它踩中了一连串冲突。第一对是资本利润最大化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对抗。平台要低成本、高灵活、高控制,劳动者要稳定收入、安全、社保和尊严。
第二对是平台控制与劳动者自主灵活的悖逆。表面上是“你想跑就跑”,实际上是“算法让你跑你就跑,算法不让你跑你就跑不了“。
第三对是平台企业与合作企业之间责任推诿与劳动者追责的博弈。平台想规避劳动关系,合作企业想转嫁风险,劳动者想找个人负责,结果三方像在玩击鼓传花,鼓声一停,花在劳动者手里。
第四对是算法效率、自动化管理与算法透明、人工审核的拉扯。算法确实高效,高效到可以在一秒钟内决定一个骑手的收入和一个司机的账号命运。但高效不等于公正,黑箱里的高效有时只是高效率地制造不公。办法要求停止派单、封禁账号、较大数额赔偿等重大决定不得由算法自动作出,须经人工审核。这相当于给算法配了一个人类刹车片。问题是刹车片如果由平台自己安装,踩不踩、什么时候踩,仍然是个玄学。
第五对是灵活就业低门槛与劳动关系认定、社会保障的对立。新就业群体需要就业机会,也需要劳动保护,但现行劳动法律那套“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的二分框架,像一件只有S码和XXL码的衣服,很多人卡在中间,穿不上,脱不掉。
第六对是中央监管意图与地方增长就业偏好的背离。中央要规范,地方怕影响平台经济、税收和就业。于是政策到基层,常常从“必须”变成“尽量”,从“限期”变成“择期”,从“处罚“变成“约谈”。
第七对是工会协商职能与工会自主性、代表性不足的抵触。办法提倡集体协商,但缺乏自主工会和有效工人组织,协商可能形式化,变成“恳谈会开得很热闹,骑手代表很感动,平台代表很诚恳,最后算法照旧”。
第八对是经济下行、市场低迷与提高劳动保护成本的张力。企业利润压力大,平台更倾向降本,地方政府更不敢严管。
第九对是法律文本进步与执法监察资源不足的错位。规章写得再全,也需要劳动监察、仲裁、法院、工会有人有力去执行。
第十对冲突,是劳动者分散流动与集体行动、集体协商能力的互搏。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高度分散,难以形成稳定组织,今天在这个站点,明天可能换城市,集体行动像快闪,来得快散得也快。
这么多冲突里,主要冲突是什么?不是“算法太笨”,也不是“骑手不懂法”,而是平台资本主导的用工模式与劳动者权益保障之间的矛盾。平台通过算法、外包、合作企业、合作协议,把劳动过程控制得严严实实,却把劳动关系推得远远的。劳动者要的是保护,平台给的是“灵活”;劳动者要的是社保,平台给的是“商业保险”;劳动者要的是谈判,平台给的是“恳谈”。主要冲突的具体表现,就是平台资本要维持低成本、高控制的用工模式,而劳动者要求纳入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和集体协商体系。
那么主要冲突的主要方面在平台资本及其用工控制权,以及政府增长导向下的执行偏向。平台掌握算法、派单、定价、惩戒和合同形式,事实上决定用工关系。政府虽然出台保障办法,但地方执行受资本、税收、就业稳定甚至官商勾连的约束。劳动者分散,工会自主性不足,难以形成抗衡力量。因此冲突运动方向仍主要由资本和行政增长逻辑主导,劳动者处于弱势。办法想给劳动者撑腰,但腰杆子不是文件给的,是组织给的;不是算法透明给的,是力量对比给的。
三、文件值得鼓掌,落地需要牙齿
这份办法值得肯定。它至少在三件事上往前走了:第一,在规章层面明确劳动者有权开展集体协商,涉及劳动报酬、劳动定额、考核办法等,并考虑构建企业、劳动者、政府三方协调机制。第二,要求平台公示劳动规则,听取工会和劳动者代表建议,重大决定不得由算法自动作出,须经人工审核。第三,明确平台合作企业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时应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关系认定上采用从属性综合判断标准,考虑工作时间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是否遵守劳动规则、工作持续性、能否决定或改变交易价格等因素。这等于在规章层面给“合作协议规避劳动关系”的路子钉了一块此路不通的牌子。与最高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的思路一脉相承,是制度积累。
但肯定之后,得说怀疑。资强劳弱,是当前的基本格局。平台资本像一头会写代码的大象,劳动者像一群骑着电动车的小蚂蚁。政府偏向资方,至少地方层面常常如此,因为增长、税收、就业稳定都压在平台经济上。缺乏自主工会,集体协商就容易变成“协商表演”。市场经济持续低迷,企业利润压力大,地方财政压力大,就业压力大,严监管容易被推迟、软化、选择性执行。劳动法就没有落实到位,这是前车之鉴。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条文都不算少,加班、欠薪、社保规避、劳务派遣滥用,照样层出不穷。劳动法像墙上“禁止吸烟”的牌子,旁边烟灰缸却是满的。办法出台后,如果执法还是“民不举官不究”,仲裁还是“拖字诀”,工会还是“发毛巾”,算法还是“黑箱里贴透明标签”,那么这份办法很可能停留在文本进步和选择性执法层面。
集体协商可能变成“算法恳谈会 2.0”,大家坐下来,平台说“我们很重视”,劳动者代表说“希望改善”,专家说“要加强研究”,最后发一篇通稿,标题叫“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迈上新台阶”。算法透明可能变成“黑箱外面刷一层玻璃漆”,你看得见有箱子,看不见里面。人工审核可能变成“临时工背锅”,算法不背,平台不背,最后审核员背。合作企业签合同可能变成“签是签了,签的是合作协议”。劳动关系认定可能变成“综合判断,但综合起来还是不属于劳动关系”。
所以这份办法值得肯定,但落实效果值得怀疑。真正决定它命运的,不是文本有多漂亮,而是劳动者有没有组织起来的空间,工会能不能真正代表劳动者,劳动监察有没有牙齿,算法监督有没有独立力量,地方政府敢不敢在增长和权益之间不总选增长。权利不是文件恩赐的,是力量对比的结果。该国若真想保障新就业群体,就得让劳动者有牙齿,而不是只给文件戴眼镜。否则纸面春天再温暖,算法冬天照样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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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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