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的,跟辉县不沾亲不带故,但刷到崔红玉这案子,不叨叨几句感觉对不起辉县人民似的。不是同情谁,是觉得这事儿邪门,邪门到让人后背发凉。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农,笔名叫“盘上老农”,听着就土得掉渣,平时估计也就是爱写两笔、爱替村里人鸣个不平。就因为这,给拘了十天。理由是“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就算他说错了,拘十天,放出来拉倒,天经地义。
可人家辉县的公检法不答应啊。
十天一到,拘留所门刚开,手铐子直接又给扣上了——转刑事拘留。这叫啥?这叫“无缝衔接”,连口气都不让你喘。你见过这么急吼吼抓人的吗?赶着投胎啊?
后来我仔细扒了扒这案子,越看越想骂街。
说他“敲诈勒索”?凭啥?
一是帮村民代收了三千块补偿款,钱一分没留,全发到户了,转账记录清清楚楚。这你要定他罪,以后谁还敢帮邻居捎个钱?
二是收了砂石场十五个月的“顾问费”。人家企业老板主动找的他,托人三番五次请他去帮忙处理琐事、平事,给了点辛苦钱。老板都死了,这钱黄了两年了,突然翻旧账说这是“敲诈”。那照这逻辑,我上班领工资,是不是也算敲诈勒索老板了?
最那啥的是庭审那天。
老崔在庭上“认罪认罚”了。可他律师跳着脚喊无罪。这唱的是哪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是被“摁”出来的。
听说礼拜天都不让人歇,硬磨出来的签字。家里给他请的北京大律师,愣是不让进门,非得用本地“听话”的。这不就是捂着被子让别人替你说话吗?
还有更讽刺的。
这老崔以前可是“立功”的。当初那个智障五保户被弄去当村支书顶包的破事,就是他捅出来的,那时候抓了十几个公职人员,威风得很。这才几天啊?吹哨的人成了被收拾的对象,真正造假盗卖国家资源的,屁事没有。
一边是专案组对付一个写文章的农民,一边是对明摆着的违法线索装瞎。这双标玩得,我都想给他们鼓掌。
法院门口那天,法警站了一溜,比赶集还热闹。至于吗?对付一个老头子,至于摆这么大阵仗?说白了,不是怕他,是心虚。你阵仗越大,越说明你心里没底。
咱老百姓不懂啥大道理,就知道一个理儿:哪能拿铡刀切豆腐,拿大炮打蚊子? 刑法那玩意儿,是剁恶人脑袋的,不是拿来削铅笔的。
你今天拿这玩意儿摁一个说真话的老农,明天就能摁任何一个不服气的普通人。这案子不管最后怎么判,辉县这公信力的瓦罐,算是摔得稀碎了,拿胶水都粘不起来。
老崔签的那张“认罪认罚”,糊不住人心。纸上的字可以摁手印,可老百姓心里的那杆秤,摁不动。
说到底,辉县这次是“赢”麻了。费了这么大劲,动用了专案组,礼拜天加班加点,终于让一个六十多岁的倔老头在纸上画了押。这胜利,简直比村口老王赢了一把“斗地主”还值得庆祝。
可这纸“认罪”,糊得住墙,糊不住天。它更像是一张“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告示,明晃晃地告诉所有人:这事儿,就是冲着那个人去的。至于法?那得往后稍稍。
老崔这事儿过去后,估计辉县能消停一阵子。毕竟,杀鸡给猴看,鸡血溅得满地都是,猴子也确实吓得不轻。 只是不知道,以后谁还敢在那片土地上,再随手捡起那支笔。
不过也好,经此一役,辉县给全国人民上了一课:原来“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是可以这么无缝衔接的;原来“认罪认罚”,是可以在礼拜天被“服务”出来的。
这课讲得太贵,拿一个老人的自由当学费。只是这学费交了,能不能学乖,那是辉县的事儿。咱们看热闹的,也就剩下一声叹息——唉,这世道,有时候真不是咱不懂法,是人家玩法的套路,咱这脑子实在是跟不上。
散了,散了。这瓜,吃着噎得慌,还塞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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