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我者昌,逆我者嫖娼”吗?
“顺我者昌,逆我者嫖娼”这句话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已经无从考究,但是我猜想,应该是从薛蛮子嫖娼被抓开始。
第一个发明这句话的人应该属于那种有点小聪明,又有点文学细胞的人,把两个同音字进行对比,表达了他们要表达的不满。
问题是,这句话搭配得妙是妙,但是却在现实生活中缺乏事实支撑。这句话的发明者绝对属于自由派,从他的角度说,所谓“顺我者”就是那些不跟着他们无条件与政府作对的人;而“逆我者”应该就是他们对自己的“尊称”了。
这句话如果要成立,必须有事实证明不跟着他们无条件与政府作对的人就“昌”,凡是所谓“逆我者”必定被安上嫖娼的罪名。或者因为嫖娼被抓的,必定是所谓“逆我者”。
是这样吗?下面我们用事实说话:
不跟着他们无条件与政府作对的人就“昌”吗?
成龙大哥曾经说过政府的好话,因此被某些人恨之入骨,应该属于“顺我者”了吧?可是,他的儿子却因为吸毒被抓,如果是嫖娼,他儿子早出来了,而且在大街上逛了。
“轮奸案”的主角李某某无所谓“顺我者”和“逆我者”。但是他的父亲是标准的“顺我者”吧,就因为这样,法院还没有判决,不少所谓的“法律专家”已经“判”他“有罪”了。假如他的父亲跟某些人是一路货,我想可能某些人会在大声疾呼维护未成年人的性权利了。
还有电影演员黄海波,经常在主旋律影片里面担任主角,照样因为嫖娼被抓。某些人拼命想通过力挺他把他拉过去,但是黄海波并不领情,承认自己的错误,让某些人碰一鼻子灰。
这说明,某些人心目中的所谓“顺我者”并不“昌”。
另外,因为嫖娼被抓的,必定是所谓“逆我者”吗?
上海的嫖娼法官属于体制内的人,起码没有事实说明他们是“逆我者”吧?不是照样栽了?
还有导演《白鹿原》的导演王全安,好像并不是“逆我者”,照样因为嫖娼被抓。
他们倒是“嫖娼”了,但是并不是属于“逆我者”那一伙的。
其次,凡是所谓“逆我者”必定被安上嫖娼的罪名吗?
纵观这些年来自由派大V如同过江之鲫,而因为嫖娼而栽的也就是薛蛮子一个人,广州区伯人们只是知道他监督公车私用,对于他的政治倾向性,很多人并不了解,而且“顺我者昌,逆我者嫖娼”这句话出台的时候,他尚未东窗事发,就算硬要加上他,顶多也就两个人,其他那些非常活跃的“逆我者”又有哪个被“嫖娼”呢?
既然事实不支持这句话,为什么有人会这么说呢?
我想,原因有二:
第一,想显示自己的小聪明。
第二,某些所谓的“逆我者”在为所谓“民主大业”日理万机的同时,由于深受“淫河帮”帮主李某河、方某、彭某辉等人的伟大理论耳濡目染,常常管不住自己的小弟弟,在他们的让“卖淫嫖娼合法化”的图谋没有实现之前,这个软肋是他们的定时炸弹,所以他们事先弄出来这么一个东西,在政治上,給自己准备一块遮羞布,在家庭生活上,給自己准备一条退路,一旦小弟弟闯祸,自己就成为了光荣的“逆我者”。
实在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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