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5月8日,陈云在杭州撰写《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是当务之急》(简称陈文),在中共历史上首次提出:“中央组织部要成立青年干部局”。
20日陈云回到北京,将“陈文”送邓小平和胡耀邦。邓批示:“老干部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处理好。”不搭理陈。胡见邓与陈意见相左,故未表态。
6月政治局扩大会议,应陈云要求印发“陈文”,仍未引起足够重视。
7月初,全国省委书记座谈会。陈云锲而不舍,终于说服邓小平,座谈会主要讨论“陈文”。陈云又进一步,作主题讲话《成千上万地提拔中青年干部》,得寸进尺地提出:“中央、省地县都要有中青年干部机构。”邓小平紧接着说:“陈云提得非常好,我双手拥护。”
1984年2月23日,国家经委主任张劲夫的秘书孔丹和冶金部副处长董志雄(后任中钢集团副总裁)联名给陈云写信,主要内容是——
“我们是文革初期的老红卫兵,1966年夏季一些出身于干部、工农家庭的中学生和大学生,受左的影响而自发组织起来参加WH革命,又于10月中央会议提出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之后,陆续退出运动,在文革的中、后期一直受压抑的红卫兵。
在整党中,有的单位竟把老红卫兵的问题当作三种人问题来清查,而影响到对他们的使用和提拔。这同中央文件、中央领导指示的精神相违反的,不利于整党和建立第三梯队。
老红卫兵和三种人是同一代人。正如陈云指出的:谁对聂元梓、蒯大富手下的第二、三、四把手清楚?老同志不清楚。只有那个时候也是红卫兵、后来成为保守派、逍遥派的人才清楚,他们知道是谁整老干部的。我们认为在整党中,对他们的一般性错误,绝不应当追究。应当依靠他们和三种人进行斗争。”
陈云四天后批示后,随即以“中央政治局会议文件[1984]2号”在高层传阅。“2号文件”全文——
陈云84.2.27:耀邦、(剑英暂不送)、小平、紫阳、先念同志:我建议将此信和陈楚三的材料均印发政治局、书记处,并加发整党指导委员会和中组部。孔丹同志的意见是对的,有关部门应当研究。这些红卫兵不属于“三种人”,其中好的还应是第三梯队的选拔对象。清理“三种人”是一场政治斗争,要防止有人将水搅浑。像陈楚三这样的人要特别警惕,绝不能让他们混进第三梯队,但也要给出路。胡耀邦2.28:按陈云同志的意见办。先送小平、紫阳、先念同志阅批。然后请乔石同志将所有批语及材料印成政治局文件,发各同志。李先念3.1:完全同意。(小平、紫阳、乔石同志已阅)
陈云有他的选拔标准。他曾说过:“让我们的子女接班不会挖祖坟。”
1983年4月23日,中央组织部下发“中组发[1983]6号文件”《关于“WHD革命”期间高等院校学生造反组织重要头头记录在案工作的意见》(简称“记录在案”)。“记录在案”由青干局负责,当时青干局中的W革在校大学生,表现“特别优异”的只有两人。“记录在案”的重担只能压给我,我向北京考察组请假一周。急性子的我,23日星期六(当时每星期只休一天)在中组部文件发出的同日,即起草青干局下星期三召开“北京高校记录在案会议”的通知。25日(星期一)各校同时接到中组部文件和青干局会议通知,他们感慨青干局的效率。
4月27-29日,我代表中组部在北京大学留学生宾馆,主持北京各高校党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长参加的“记录在案座谈会”。开场白中我说:“我理解‘记录在案’就是去年社会上清理文革中有问题的三种人(即: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在大学的翻版。不同的是,‘清理’是面对面,定性后严肃处理;‘记录’是背对背,青年学生就不处分了,记下来以后留神就行了。”三天会议中,就贯彻“6号文件”的主要精神——“对造反组织的重要头头和有严重问题的人,应由大学认真负责地将经过调查核实的材料,通知其现在单位和有关省委组织部,记录在案。今后,凡从W革的大学生中选拔领导和选派出国,必须与他们原大学联系,取得其当时的表现材料。”(以上是文件原文)——进行认真学习领会。对“记
录”工作的宽严尺度、政策掌握、进度要求进行了详尽讨论,基本按我们的要求达到共识。
但会上不乏“杂音”,北大书记提出:“高干子弟当老红卫兵的头头,是否记录?”北工大跟着“敲边鼓”:“鼓吹血统论的谭立夫呢?”清华组织部长与我熟悉,也将一军:“老阎,你们清华红卫兵推倒二校门,你朋友贺鹏飞记不记?”我公开保证:如实向上级反映,一周内明确答复。私下向清华领导交底:“老人家们此举专为整治批斗他们的造反派,岂能拿自己子
弟开刀!成立青干局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对付造反派红卫兵。”
我对“记录在案”的最新认识。新中国初期,为巩固新生政权,对“地富反坏”,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坚决严厉镇压、实行“关管杀”,即枪毙杀头、判刑关押、监外管制。
陈元告诉我,陈云内部讲话:“温和的造反派也是造反派,我们既不能用蒯大富,也不能用陈楚三!”1984年初,就有了陈云“要特别警惕陈楚三”的批示。
我认为:三种人只要不牵涉刑事犯罪,就不应该重新处理;记录在案人员更不必长期纠缠。由于对记录在案者背对背、不处分,因此当时没有立即显现出对其不良影响。但是,文件要求对“没有严重问题的造反派头头”也要记录在案,这些人多年来一直顶着“玻璃天花板”,神不知鬼不觉地被限制使用、无法进取。——我有愧于他们!尤其我的学长孙怒涛和陈楚三,当时经过十几年反复审查“未发现什么问题”,就是没有任何问题!还要“记录”!全国类似情况肯定不在少数,我更有愧对他们!
我直接干预基层“记录在案”的“非组织活动”:知识分子出身的中学同学汪某,思想简单的书呆子,批斗冶金部长时,推搡此人。钢铁学院要把汪“记录”。我找他们说,“首恶必办、胁从不问,领袖点名、小将奈何。汪父只是矿院副院长,要是高院(最高法院)正院长,你们还敢记录吗?”汪得以幸免漏网,后顺利国内读硕、赴美读博;发明两项专利,无偿捐赠给差点把他“记录在案”的祖国。我对建国70多年的历史重新审视,特别是亲身经历和直接参与的事件深刻反思,“记录在案”是最大的心病。
被记录在案,也不被整党“整理”;但在1983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运动中,一些子弟的“现实罪行”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体谅民情的胡耀邦在12月8日中央书记处第101次会议提出,中央应该下发《关于对干部子女管理教育问题的通知》,让全社会共同监督“子弟们”。在讨论是否应下发此文件时,青干局意见分歧,干部子弟反对发文件:“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都摘帽平反了,这不又搞出一个干部子弟分子!”平民子弟赞成:“有些干部子弟太不象话了,该好好管理!”一向观点分明的我,有些“二乎”了,痛恨“子弟”中的害群之马,又怕发文件伤及无辜。李锐一时无招,遂决定:“开个子弟座谈会,听听大家意见。”
1984年年初在陈云办公室,成立“学哲学小组”,陈云秘书许永跃和朱佳木、中组部两任部长秘书刘泽彭和任小彬、孔丹和陈元参加,一周讨论一次。我无证据认定孔丹的信是陈云授意,但是孔丹信与陈批示的政治理念和组织措施高度一致,孔信四天后即被陈批、五天后成为中央重要文件,随即扭转“整党偏向”、指导“选优汰劣”。中共对“老红卫兵”的正式定义,在2000年中国文献出版社出版的《陈云年谱下卷》第349页,几乎与孔丹信上的说法一字不差。
7月中,陈云对中共中央组织部(简称中组部)部长宋任穷说:“青年干部局是太庙,个个菩萨都要好的。”当年夏天,陈元及时到我家通报了上述情况,并说邓小平在省委书记座谈会的原话是,“我举双手拥护,我举双脚拥护!”陈元说:“父亲决心很大,老邓也支持了。明年青年干部局(简称青干局)一定要成立,你要去。”我不想去,他让我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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