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公共教育系统与人和社会的发展(一)
第二章.公共教育系统与校外培训机构
公共教育系统与校外培训机构共同构成了越南的教育系统,这两者是互相联系的,又是矛盾对立着的。这二者包含的教育资源共同构成了所有的教育资源,学生所能获得的教育资源都从这二者中由来。
公共教育系统,是一个国家机器之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意识形态的生产基地,也是国家机器对于知识进行再生产的地方——这种教育,占据着必要性的地位。而与之对立着的,是校外的培训机构进行的校外教育——这种教育,是非必要性的地位。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公共教育系统与校外培训机构这一组矛盾中,公共教育系统必然地占据着主导地位。然而,校外培训机构的地位也是不可忽视的——根据数据[12],截至2020年底,越南全国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超过5.3万家,而到了2023年参与培训的学生人数超过550万。(占中学生总数约40%-45%)
公共教育系统的背后,代表着上层官僚集团和上层大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校外培训机构则代表着中小资产阶级和中下层官僚的利益。进一步地,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看来,要么就是这样的上层建筑充分证明了越南是一个官僚资本主义的国家;要么就是越南的经济基础已经严重地与其上层建筑产生了巨大的矛盾。
补充一点,尽管越南政府通过第84/2020/ND-CP号法令对校外培训实施高压监管,但是行政效率的低下以及官僚和资产阶级的勾结,导致了针对校外培训的禁令在执行层面形同虚设——这里可以看出,官僚资产阶级集团中存在着诸多的勾结和内部矛盾,主要的是代表着中央的官僚资产阶级集团与地方官僚资产阶级集团的矛盾。这种矛盾的产生是由于国家机器从根本上出现了问题,本质上就是央地矛盾的问题,是国家权力过于分散的问题,是中央政府想要形成国家机器在教育领域上的垄断的局面但由于地方权力过大导致了这种垄断无法实现的问题。如果不解决这个本质上的问题,那么校外培训机构这个问题就无从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在不改变国家权力过于分散的这种现状,那么无论如何监管校外培训机构,这样的行动都不会有任何实际上的意义。一个很好的实例就是:2020年越南《第84号法令》生效后,清化省教育厅开展"净化培训市场"专项行动,宣称取缔了137家违规机构。然而省级审计报告却显示,其中63家机构在3个月内以"咖啡厅""书店"名义重组运营,而地方政府为此消耗的专项执法资金高达270亿越南盾(约11.5万美元)——相当于该省全年基础教育设备预算的15%(数据来源:越南国家审计署《2021年清化省教育资金绩效报告》)。事实就是,校外应试补课机构一直处于一种屡禁不止的状态,尽管中央政府试图通过教育部垄断教育服务供给,但省级政府因财政自主权过大(越南《地方自治法》第34条),常为保税收就业而默许培训机构存在,还造成了行政力无意义的消耗。

校外培训机构的产生和进一步的发展,正是由于公共教育系统一定程度上的弱小造成的教育资源需求的缺口以及应试教育造成的教育上的竞争关系导致的。为什么说是“一定程度上的”呢?这种程度是什么样的呢?一方面,如果一个地区教育资源极度匮乏以至于公共教育系统的基本架构都不能组成完全,那么校外教育就无从生长——这是官僚与资产阶级间的一个矛盾,如果官僚掌控下的公共教育系统都还未能够完全搭建,那么如果这种时候资产阶级想要从中分一杯羹,官僚是一定无法允许的,因为这毕竟关系到官僚能否从中捞更多的油水以及自身的政绩;另一方面,如果公共教育系统能够提供较为充足的附加型教育资源——即除了教育部规定的公共教育系统必须提供的教育之外的各种额外的教育,比如:各科补习班、奥数、各种竞赛班、美术、舞蹈等等——那么校外培训机构在这方面的市场将会被公共教育系统完全占据,其生存的空间自然就不存在了。当然,在2019-2021年期间,官僚和资产阶级试图调和这样的矛盾,也就是推动所谓的“公立-私营伙伴关系(PPP模式)”[7],然而最终这个调和的做法毫无疑问的是失败了——官僚们代表的越南政府并未选择协作路径,而是转向通过高压监管严格限制私营机构介入学科教育,也就是2020年《第84/ND-CP号法令》的推出,并配套《校外培训违规行为处罚规定》(于2021年生效)。然而目前在教育资源方面,公共教育系统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关系一般而言是这样的:公共教育系统所拥有的教育资源恰好能够组成其架构,甚至有一定的教育资源盈余,但是这种盈余并不多到能够使公共教育系统有能力提供较为充足的附加型教育,于是提供附加型教育的市场就空了出来,使得校外培训机构有了生存的空间。
公共教育系统的广泛建立保证了一定程度上教育的公平性,而校外培训机构的存在则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这种公平性。从教育科学方面来看,公共教育系统提供的教育,是一种广泛性的、全民性的、义务性的(这里的义务是公共教育系统的义务)、基础性的、一般化的教育,而校外教育则不同,那里提供的教育是一种私人性的[8,9]、附加性的、补充性的、增值性的教育;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公共教育系统提供的教育是属于固定的人力资本投资,而校外培训机构则是属于附加性、增值性的额外人力资本投资。由于公共教育系统带有的这些特征,使得在同一地区内公共教育系统所能提供的教育和家庭对于公共教育的投入是没有太大的差别的——当然,不同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也可能有所差异——这就是公共教育“保证了一定程度上教育的公平性”的原因。而校外培训机构所带有的这些特征,由于社会阶级分化严重,使得收入处在不同阶段的家庭对于教育的投入也有所不同:高收入的家庭往往会更倾向于选择增值性的、附加性的校外教育,而低收入的家庭则往往不会这么选择[1]。另外一项数据,即越南国家统计局《2020年家庭生活水平调查报告》和世界银行《越南教育公平性评估》(2022年)的数据显示,在年收入低于1.5亿越南盾(约合4.3万元人民币)的家庭中,仅18.3% 的学生参加过付费校外学科培训;而年收入超过8亿越南盾(约合23万元人民币)的家庭中,这一比例高达79.1%。这也就导致了由于不同家庭在经济水平上的差异进而带来的子女的受教育程度差异,这就破坏了公共教育系统带来的“一定程度上的”公平性;又由于越南的区域发展并不平衡,导致的各地区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进而导致的不同地区的校外培训机构的矛盾愈加尖锐而产生了不同地区的校外培训机构间激烈的竞争,又进一步地加剧了这种不公平性——当然也进一步地加剧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样就变成了一个恶性的循环了。

据世界银行《越南贫困评估报告》(2023):越南收入最高的 10% 群体占据全国总收入的 38.5%,收入最低的 40% 群体仅占有 15.2% 的国民总收入
在一个上下层联系紧密的、权力高度向中央集中的国家里面,校外培训机构是会随着公共教育系统的发展而渐渐地、“自然地”消亡的,因为这种国家里,上中下层的官僚资产阶级在教育方面的利益几乎是完全相同的,所以也就不会产生额外的校外培训机构。然而越南并不是这样一个国家。越南的官僚系统上中下层是很割裂开的,而且地方的权力也非常地大,这就导致了官僚资产阶级集团内部还划分出了不同的小集团,这种分裂在教育方面就表现为公共教育系统与校外培训机构间的矛盾。所以,从这点说来,在越南的教育环境里面,在现阶段的历史条件下,校外培训机构是不可能被消灭的。
综上,公共教育系统与校外补课机构是代表着两个不同利益集团的事物:前者是上层官僚资产阶级,后者是中下层官僚资产阶级。那么也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只要这越南上层的官僚资产阶级集团与中下层的官僚资产阶级集团还存在矛盾,那么校外培训机构就不可能“杀”得完。这两个事物是相互对立着的,但又在竞争之中相互促进着发展——比如学校渐渐地开始提供附加性、增值性的教育,而校外培训机构又开始发展学校课程的替代产品。公共教育系统保障了教育制度一定程度上的公平性,但校外培训机构破坏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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