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4日签发了一张期限为十一年后的开庭传票。
该传票显示,传唤事由为审理,应到时间是2025年4月23日15点30分,应到处所是本院5号法庭,签发人为毛文亮,签发时间是2014年3月4日。
签发时间与开庭审理时间相差十一年之久。
据了解,毛文亮时任长治市潞州区法院民三庭庭长,现任该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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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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