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 > 时政 > 时代观察

以工农为主体的劳动者,今天还是国家的主人吗?(第二篇)

笔下生花的记事簿 · 2026-10-26 · 来源:笔下生花的记事簿|微信公众号
字体: 大 / 中 / 小
这篇文章要追问的不是“宪法写了什么”,而是:“主人”这份身份,最初靠什么制度安排立了起来,后来又在哪些环节、因为什么原因松动解体?今天劳动者地位面临的诸多问题,根子埋在哪几个历史转折点上?

评判改革开放方向与成败的三条根本标准(系列深度长文·共十篇)·第二篇:劳动者地位的制度变迁——从1954年宪法到今天

(接上)第一篇:评判权之争——为什么GDP定义不了改革成败

引子 1954年9月,怀仁堂里投下的那张票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来自工厂、农村、部队、机关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代表投票表决新中国第一部根本法。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投下这张票的人想的是另一笔账:工厂是自己的,土地是自己的,政权是自己的。从旧中国除了劳动力一无所有、只能受雇于人,到条文里写明的领导阶级、联盟基础,这段身份变化不是口号送上门的,是土地改革、没收官僚资本、合作化一步步换来的。条文要在日常生产里站得住,得有制度载体托着:车间里有工人参与管理的位置,岗位上有说话的渠道和可感可及的保障。

第一篇立了三条根本标准,用来评判改革开放的方向与成败:第一条,公有制经济是不是得到了巩固、发展、强化和完善,它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控制力和贡献是否仍然占据主导地位;第二条,工人阶级在各种所有制——不只是公有制,也包括私有制、私营企业——当中处于什么地位,是主人还是雇员;第三条,以工农为主体的劳动者——农民必须在内,不能只讲工人阶级——在国家和社会当中的当家作主权利、主人翁地位,有没有得到维护、发展、巩固和完善,他们过得好不好、幸福不幸福,有没有得到全社会的充分尊重。 三条标准分层递进:第一条是基础前提,第二条是过程落实,第三条是结果检验。

第一篇第四节的生产关系理论根据——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所有权四重权利、生产条件分配决定消费资料分配——本篇直接沿用,不再重复论证。

这篇文章要追问的不是“宪法写了什么”,而是:“主人”这份身份,最初靠什么制度安排立了起来,后来又在哪些环节、因为什么原因松动解体?今天劳动者地位面临的诸多问题,根子埋在哪几个历史转折点上?

一、立国条文背后的“历史契约”及其脆弱条件

1954年宪法不是事后追写的修辞。党从革命年代起依靠的就是工人和农民,领导权、联盟基础、依靠力量、分享主体在宪法和党的理论里始终连在一起。这份主体位置有具体的物质依托。新中国成立后几年内,没收官僚资本、完成土地改革,城市建立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农村经过合作化形成集体经济组织。到1956年前后,经互助合作、手工业合作社、国家资本主义和公私合营,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劳动者作为共同占有者的身份在经济基础上立了起来。

拿旧中国工业底子作对照,这段变化的重量才看得清。解放前最高年份钢产量也不过九十来万吨,还主要集中在东北;机械制造多修配、少制造,连一辆汽车、一架飞机都造不出来;工厂集中在沿海少数城市,工人多数是文盲或半文盲,进厂要经工头或包工头引荐,随时可能被解雇,生老病死全靠自己。1949年城镇就业人员1533万人,到1957年扩大到3205万人。一五时期,鞍钢扩建、武钢动工,第一汽车制造厂建成投产,洛阳拖拉机厂动工,一批过去没有的工业门类从无到有建了起来。劳动者身份的变化,就是在这一根根钢轨、一台台机床、一座座新厂的工地里完成的:从“随时可能被解雇的苦力”,变成“进了厂就是国家职工”的固定工。工业基础从近乎空白到初具规模,和劳动者从依附到主体,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侧面。

支撑这份承诺的,是一段不成文的历史契约。几十年高积累、低消费,工人把不高的工资上缴国家,铸成两弹一星和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与之对应,单位把职工的住房、医疗、教育、养老兜下来。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把国营企业职工医疗、养老、工伤待遇统一安排:医疗费大部分由企业负担,退休后由单位发退休金,职工家属享受部分劳保待遇;住房按条件分配,子女进单位办的子弟学校。工资按级别定级,涨幅慢但稳定,房租、学费、医疗费有限。个人让出一部分即期消费,换来覆盖一生的基本保障和“国家建设者”的身份位置。这段积累是今天工业家底最初的来源,不能在账面上抹掉。

但这份契约的稳定性,依赖三个条件同时成立:第一,企业是国家的,利润绝大部分上缴,工人让渡的当期收入确实进入了国家积累;第二,单位是保障的载体,生老病死有人管;第三,劳动者在企业内部有参与管理的制度位置。 三个条件缺一个,契约就出现缺口。后来几十年的制度变迁,恰恰是一个条件接一个条件发生变化的过程。这三个条件,后面几节会逐一回扣。

旧体制效率偏低、激励不足、个人依附于单位的毛病是真实存在的。计划指标统一调配,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干多干少与报酬脱钩;劳动者选择空间狭小,进厂定终身;单位办社会,企业背着学校、医院、住房、家属工厂,经营负担沉重。不美化旧体制,也不否定劳动者在那个体制下的贡献——体制有历史局限,劳动者的建设功绩同样写在工业体系的底子上。

这一段立住的,是第一条标准的历史原点:公有制主体位置先在立国条文和所有制安排里有了依托,后面两条标准都挂在这个基础层上。

二、鞍钢宪法与职代会:参与的真实边界,以及“形式化”的伏笔

条文上的主体位置,要落到车间里才有真实感。

1960年3月22日,中共中央批转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报告,毛泽东代中央起草批示,把鞍钢“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称作“鞍钢宪法”,要求工业战线推广。“两参”是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工人参加企业管理;“一改”是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是工人、干部、技术人员在技术改造和生产问题上协同解决。批示里有一句话很关键:批评当时“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去干”,针对的正是管理者脱离一线、规章脱离实际的问题。鞍钢宪法的初衷,是让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把生产问题的解决权部分地放回车间。

落到车间里,它是一套看得见的流程:班组合理化建议有人听,技术革新由一线工人提出再组织攻关,定额和操作规程摆到台面上讨论;干部定期下车间顶岗,手上沾着机油了解一线问题;遇到难题,老工人出经验,技术人员出方案,干部协调条件,三方拧在一起解决瓶颈。

工厂内部参与还有另一条线索:职工代表大会。1950年代,公营企业就有职工代表会议讨论生产计划、生活福利,后来发展为企业民主管理正式渠道。

那个年代的一线工人为什么能把厂当家?底气来自两层:经济上是企业的主人,治理上有参与管理的通道。八级钳工技术过硬,班组的事大家商量,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由单位安排,他不必为明天的饭碗焦虑。这种认同不是靠宣传维持的,而是在可感知的权利、保障和归属里长出来的。单位制下,职工与企业、企业与国家形成连续保障链:进厂是固定工,工种稳定,工资按级别逐年调整,退休由单位发退休金;子女符合条件可以顶替进厂;生老病死、婚育教育都挂在这条链上,职工把企业当成生活和身份的归宿。

但这一节要提出的问题是:这种参与的边界在哪里? 工人参加管理主要落在班组技术问题、劳动条件和生活福利层面;重大投资、产品方向、人事安排的决定权集中在主管部门和厂一级行政。职代会的审议、监督职能,在不少企业里也有流于程序的一面。这个边界不是后来才出现的,它从一开始就存在。 参与机制被设计在“技术问题、生活福利”层面,而不是“重大决策”层面——这意味着,当效率压力上来的时候,最先被牺牲的,恰恰是那些本来就只落在浅层的参与,而不是那些真正涉及权力的决策。形式化的伏笔,在这里就已经埋下了。

单位制的另一面是依附性:职工几乎没有流动空间,一个工厂就是一个小社会;效率、激励和人身依附问题,都是后来改革要面对的对象。这批参与载体,是第二条标准在公有制内部的历史原型;单位保障和身份归属,对应第三条标准里劳动者权利与尊严的最初形态。

三、八十年代:行政权上收与参与权滞后的“结构性错位”

进入八十年代,改革从农村转向城市。工厂体制调整的初衷是解决旧体制效率低、激励不足的问题,这个方向有历史合理性。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1986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厂长工作、基层党组织工作、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条例,理顺行政、党组织和职代会的关系。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同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规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第十条规定“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两条条文并置,看上去并行不悖。

但条文并置不等于权重均衡。厂长负责制强化了生产经营的统一指挥,解决了无人负责、推诿扯皮的老问题;配套的劳动者参与机制,却没有得到同等强度的制度建设。职代会仍写在条文里,审议、监督职权在实际执行中逐步收窄:生产经营重大决策由厂长和主管部门拍板,职代会更多集中在生活福利、年度评议环节。承包制推行后,一些企业以经济效益为由,把职代会环节简化成事后通报。八十年代中后期,“优化劳动组合”在部分企业试点:班组重新组合,未被组合上的列入富余人员、调岗或培训,名单张榜公布,组合标准由厂一级和班组长掌握,劳动者参与讨论空间有限,固定工队伍内部开始隐性分化;与1986年劳动合同制带出的身份双轨相叠加,分化就此拉开。

为什么“行政权上收”和“参与权加固”没有同步? 这不是偶然的节奏失误,而是一个结构性的选择。八十年代改革的逻辑是“放权让利”——把经营自主权从主管部门下放到企业。这个“下放”的受益主体是企业经营者,不是企业劳动者。厂长负责制解决了“无人负责”的问题,但“负责”的主体是厂长,不是职代会。参与机制的加固需要另一套制度设计——制衡性参与设计,比如职工董事的实质表决权、职代会对重大决策的制衡分量——这套设计在八十年代没有同步推进。在企业内部权力结构的配置上,经营自主权扩大,首先扩大的是经营者的权力;劳动者参与管理的制度空间,在这个扩大过程中相对收缩了。 这就是第一节说的第三个条件——劳动者在企业内部有参与管理的制度位置——开始松动的节点。

用工制度的变化同步开始。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等四个规定,“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已进厂固定工保留原有身份,新招工人签合同、按合同管理。条文里写着劳动合同制工人与固定工人享有同等的“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的权利,但工资、劳保、退休待遇上的差别是实实在在的。同一车间里,老固定工和新合同工干着同样的活,身份保障并不相同。这种双轨状态一直延续到九十年代全员劳动合同制推开。

八十年代的调整不能简单判定为方向错误:企业自主权需要扩大,效率需要提高。问题在于节奏——指挥权集中先行一步,参与和制衡机制加固没有跟上。到八十年代末,参与载体已经明显弱化,只是固定工身份和单位保障还在,暂时遮盖了缺口的深度。

这一段,正是第二条标准要丈量的参与位置松动史,身份双轨的起点也在这里。

四、1998—2003:两千八百万人承担的“衔接时间差”

九十年代中后期,国有企业矛盾集中显现:亏损面大、债务包袱重、冗员过多,设备老化、产品不适应市场;社会职能沉淀在企业内部,学校、医院、住房、家属工厂占用大量人力资金。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抓大放小”;此后几年,一批国有和城镇集体中小企业改制退出,大中型困难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这一轮改制的背景是真实的:相当一部分企业资不抵债、产品没有市场,不改也是死,包袱继续压在银行和财政身上。

规模最大的分流出现在1998—2003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4年4月《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白皮书明确记载:1998—2003年,国有企业累计下岗2818万人。这两千八百多万人,绝大多数是在国有企业干了十几年、几十年的一线工人、技术工人和班组长,集中在东北、华北、中西部老工业基地和纺织、机械、煤炭、轻工等行业;同期城镇集体企业也有一批职工分流,统计口径另计,不计入这个数字。他们大多上有老下有小,只熟悉本工种设备,别无其他谋生经验;不少家庭住房还等着单位调剂,买断费用要同时撑起养老、看病和学费。车间里,下岗名单贴在宣传栏上,有人反复找自己的名字,好像多确认几遍就能改变结果;名单贴出来那天,车间里安静得能听见暖气管里的水声。他们经历的不是普通岗位变动,而是退出固定工身份、脱离旧单位保障体系:有的买断工龄,按工龄折算一笔安置费;有的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领基本生活费、参加转岗培训;有的自谋出路,摆摊、开小铺、给私人企业打工;年龄偏大、没有技术证书的,招工启事上“四十五岁以下”的年龄线把不少人挡在外面。

有人把厂里发的劳保手套攒下来,拿到早市几毛钱一双地卖;蓝色卡其布工作服洗得发白,袖子上的厂标还在,改给孩子穿也舍不得扔。

这一段历史必须分段定性,不能用一个全称判断打发。第一,改制有历史必要性:解决企业包袱、盘活存量资产、分流冗员、让产业结构适应市场,是那个阶段绕不开的调整;承认这一点,和追问劳动者承担了什么代价,是两件不同的事。第二,改制中的问题要逐案认定:部分企业缺少公开竞价、独立评估和职工参与,出现过内部人控制,少数人压低评估、低价受让,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这类问题该由审计、司法和职工监督逐案核查,不下“化公为私”的全称判决。第三,劳动者承担的成本是真实的,不能因为改制有必要性就把这部分代价一并抹掉。

这一节要提出的核心问题是:保障衔接的节奏,为什么和用工解体的节奏不同步? 旧单位保障撤掉时,新的社会保障网还没织密:医保制度刚在全国推开,养老保险统一制度刚建立不久,失业保险处于建设阶段。不少下岗家庭看病靠积蓄,养老没着落,孩子学费要从买断的钱里挤。1998年前后,各地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通过再就业服务中心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形成三条保障线。2000年起部分省市向失业保险并轨,到2005年底各地并轨基本完成。保障制度是在应对分流压力下一步步建起来的,兜住了一部分底线:没有让大规模分流演变为社会动荡,这应当承认;但兜不住全部落差——中心保障期有期限,培训与岗位需要之间有距离,年龄偏大的职工始终没有稳定再就业,买断费用很快见底。

“撤网”和“织网”之间的时间差,是这一段历史最要害的问题。旧制度退出有明确的时间表,新制度建成没有同样明确的时间表。两者之间的缺口,最终由最没有议价能力的那批人来填。这不是某个人决策失误,是制度转轨的结构性特征。这正是第一节说的第二个条件——单位是保障的载体——塌掉的节点;而新的保障载体没有及时接上。

时隔多年后,仍有人记得这段成本是谁担的。2013年3月全国两会,时任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全国政协常委傅成玉在小组讨论和接受采访时多次谈到上一轮国企改革分流职工。小组讨论时他说:“我们国家的整体经济情况发展好了,但是我们今天不该忘记这一群人,更不应该让他们单独承受改革的成本。”接受采访时他又说:“现在我们发展了,但不能把过去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人忘掉,不能把改革的成本完全让他们来承担。”一位大型国企负责人在两会这样讲,说明这段代价在体制内部也被认为没有了结。

这些工人失去的不只是一个饭碗。固定工身份背后,是“国家建设者”的归属:进厂时以工厂主人自居,干了几十年,技术和工龄都攒在这个厂里;离开时一笔折算费用换走全部关系,身份从企业主人变成要重新找工作的求职者。旧单位里参与管理的载体,在改制分流中随之解体;新参与通道还没成形。从生产关系上看,“全民所有”的名分原本是和日常的岗位、保障、参与位置连在一起的;改制之后,岗位没了,保障退出了,参与载体解体了,名分与日常位置之间的连接被切断。 资产怎样处置、由谁受让、收益归谁,劳动者在规则制定环节没有谈判位置。这既是第一节说的第一个条件——利润上缴进入国家积累、劳动者与资产之间保持连接——在资产处置环节出现断裂的节点,也是第三个条件——参与管理的制度位置——随旧载体一起解体的节点。正是这种成本承担结构的失衡,埋下了后来劳动者组织依托弱化、议价能力不足的根。

这一段解体,对应第二条标准参与载体的断裂,也对应第三条标准保障衔接的节奏差。

五、契约化之后:为什么组织化没有同步重建

九十年代中后期,市场化用工的法律框架逐步成形。1994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确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合同制度;九十年代中后期全员劳动合同制逐步推开,职工从国家统一分配对象变成签合同、双向协商的主体。2007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对合同期限、经济补偿、试用期、劳务派遣等作出规定。此后陆续出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进一步把争议处理和社保权益纳入法治轨道。劳动合同制度结束了计划体制下终身固定身份的用工方式,把劳动者与企业关系纳入契约和司法轨道。

保障体系同步从单位保障转向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九十年代初启动改革,1997年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开;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逐步覆盖城镇企业职工,后来扩大到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覆盖面扩大是应当承认的成就:今天社保框架基本建成,参保人数庞大,劳动者不再把全部保障押在一个单位,离开单位也不至于立刻失去全部依托。

但契约关系建立起来了,组织依托为什么没有同步重建? 旧体制里工人通过单位与国家连为一体;市场用工格局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契约关系,个人有了选择岗位、流动择业的空间,这是旧体制没有的解放成分。但旧单位里看得见的参与位置——班组会、职代会、厂务公开、批评监督——随单位制解体逐步退出日常。

从生产关系上看,契约关系解决的是劳动力交换环节的权利:报酬、工时由合同和法律规定;它不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支配地位:工人在重大投资、利润分配上有没有表决分量,在集体博弈中有没有依托,合同本身不包含。契约给了劳动者“个人维权的武器”,但没有给劳动者“集体议价的阵地”。

为什么没有同步重建?因为契约关系和组织依托是两套不同的制度逻辑。契约关系靠法律条文和司法救济,个体可以主张权利;组织依托靠集体力量和制度通道,个体无法单独完成。市场化改革在“契约化”这条线上推进得很快;但在“组织化”这条线上推进得慢得多——集体协商的实效、职代会的实权,没有随市场化同步加强。这就是第一节说的第三个条件——劳动者在企业内部有参与管理的制度位置——在旧载体解体之后没有随契约同步重建的节点。契约化了,组织化没有跟上,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支配地位就留下了一个制度空档。

契约关系和保障体系的成形,分别落在第二条标准(交换权利与生产支配地位的分野)和第三条标准(保障渠道从单位转向社会)两个维度上。

六、历史的回声:三个反复出现的问题

把五个阶段串起来:宪法定下基础层安排;鞍钢宪法和职代会把参与落到工厂日常,但参与从一开始就主要落在浅层;八十年代行政先行、参与滞后,载体错位,参与管理这个条件开始松动;九十年代改制分流,旧载体解体,保障衔接出现时间差,单位保障这个条件塌掉,劳动者与资产之间的连接也在资产处置环节出现断裂;此后劳动合同制和社保体系成形,契约化推进,组织化滞后,参与管理这个条件在旧载体解体之后没有随契约同步重建。三个条件,逐一发生了变化。

第一个问题:参与载体的“形式化”,为什么反复出现? 鞍钢宪法和职代会在历史上有过真实作用,但也有流于程序的一面;八十年代职代会职权收窄;今天职工董事和职代会仍然面临“纸面通道”与“实际制衡力”之间的距离。形式化不是今天才有的,它有历史根源:参与机制被设计在浅层,当效率压力上来,最先被牺牲的恰恰是参与;效率压力过去,参与被重新提起,但提起的往往还是浅层参与,而不是真正涉及权力的参与。这个问题,后面量第二条标准时要逐项核查。

第二个问题:保障衔接的“时间差”,为什么总是由劳动者来填? 九十年代“撤网快、织网慢”的教训,在后来新的用工形态中以新的形式出现。旧制度退出有明确时间表,新制度建成没有同样明确的时间表;如果不在制度设计上把“衔接”本身当作硬任务,时间差就会反复出现,代价就会反复落在最没有议价能力的人身上。这个问题,后面量第三条标准时要追到社保覆盖、工时、公共服务这些具体维度上。

第三个问题:契约化与组织化的“不同步”,什么时候能补上? 市场化改革在契约化这条线上推进得很快,在组织化这条线上推进得慢。补上这个不同步,需要的不是在契约化方向上继续加码,而是在组织化方向上补课——让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重新拥有集体的、制度化的议价位置。这个问题,后面量第二条标准时要从组织化程度、集体协商实效这些维度接着往下量。

这三个问题,不是要否定改革。包产到户和市场经济带来的活力不能否定,改制在那个阶段有解决包袱、盘活资产的历史必要性;劳动者在分流中承担的岗位、保障和身份代价同样是事实。历史不是翻旧账,不是要把参加改制的人一个个追责,也不是要把旧体制重新搬回来。旧体制里属于社会主义方向的合理成分——劳动者在企业中的主人位置、把分散个人组织起来的集体力量、为工农服务的方向——应当在新条件下继承。

看这段历史,是为后面丈量现状扎下根:量公有制家底和收益反哺,要对照立国条文里的主体安排;量劳动者在各所有制中的地位,要从参与载体反复形式化的历史讲起;量工农的权利、幸福与尊重,要追到保障衔接的时间差和组织化滞后的结构。历史欠账记在制度账上,不记在个人恩怨上。

主要资料与引文来源

1954年宪法第一、二条;现行宪法第一、二、六条。

鞍钢宪法:1960年3月22日中共中央批转鞍山市委报告,毛泽东代中央起草批示。批示中“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一语,见人民网“党史上的今天”及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相关条目。

企业领导体制: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6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厂长工作、基层党组织工作、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条例;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七条、第十条,1988年8月1日起施行。

用工制度:1986年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等四个规定,其中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权利的规定见《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三条;1994年7月《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下岗分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4年4月《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白皮书,1998—2003年国有企业累计下岗2818万人;同期城镇集体企业分流人员统计口径另计。三条保障线与2000年起部分省市向失业保险并轨、2005年底基本完成。

社会保障沿革: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开。

旧中国工业数据:1943年钢产量92.3万吨、1949年15.8万吨,据党史和国情研究口径;1949年城镇就业1533万人、1957年3205万人,据国家统计局就业统计报告。

职代会形式化:蔡禾、李晚莲《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研究——一个案例厂的六十年变迁》,《开放时代》2014年第5期,第43—53页。

职工董事虚化:周湖勇、李致远《职工董事参与公司治理的反思与前瞻》,《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47卷第4期,第109—118页。

傅成玉发言:2013年3月全国两会,时任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全国政协常委。小组讨论发言“我们国家的整体经济情况发展好了,但是我们今天不该忘记这一群人,更不应该让他们单独承受改革的成本”,出自3月10日人民网财经转载《中国青年报》小组讨论报道;采访发言“不能把改革的成本完全让他们来承担”,出自3月12日人民网政协采访报道。

「 支持乌有之乡!」

乌有之乡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乌有之乡 责任编辑:吴继东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公众号

赞 收藏

心情表态

今日头条

点击排行

  • 两日热点
  • 一周热点
  • 一月热点
  • 心情
  1. 和三十年前的下岗潮相比,现在更难了吗?
  2. 周总理的讲话充分证明 “国民经济到了崩溃边缘”纯属谣言!
  3. 古代王朝覆灭前三大特征:管得多、财政紧与民心散
  4. 奚仁德:毛泽东打扫干净的房子,怎么又脏了
  5. 强烈建议巡视组关注危害巨大的“非升即走”
  6. 吴铭:黄院长的看法,是极其肤浅、片面的
  7. 这些“高科技”食物“添毒”,但你可能天天在吃
  8. 奚仁德:机器与零件——再论“小人得志”的制度根源
  9. 吴铭:形势发展,比赛进入到了第二阶段
  10. 子午:袁腾飞真的得到“报应”了吗?
  1. 黄奇帆之子黄然非的发迹和沦陷往事……
  2. 宋庆龄晚年含泪坦言:纪念碑那八个字,就是毛主席一生的墓志铭
  3. 毛主席的这段话,现在没人敢说了
  4. 黄奇帆的演技,迷惑的不是傻子,是太相信好人的人
  5. 梁某声污蔑抹黑人民警察居心叵测
  6. “白衣逆行者”?谁爱看谁看
  7. 祖国正接受审查
  8. 吴铭:祖龙的一点经验
  9. 和三十年前的下岗潮相比,现在更难了吗?
  10. 秦明:不是长征救了毛主席,而是毛主席救了长征
  1. 彭静案与黄奇帆落马背后的重庆政商法暗网
  2. 黄奇帆之子黄然非的发迹和沦陷往事……
  3. 退休多年的老黄也被查了
  4. 当了88天市长,20年前那场车祸终于追上来了
  5. 重庆小贷坑杀年轻人:两任市长黄奇帆,胡衡华、两江书记罗蔺、彭靖净生律所!牌照放水,暴力催收,洗钱全链黑幕
  6. 自称英明领袖,实则笨蛋到家
  7. 井冈山观心:华国锋是老实人吗?
  8. 吉锋: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与走资派的矛盾
  9. 黄奇帆之子与易会满之子的两条金融路径
  10. 群众的眼睛未必总是雪亮的,也有被蒙蔽的时候!
  1. 宋庆龄晚年含泪坦言:纪念碑那八个字,就是毛主席一生的墓志铭
  2. 老胡穿越回抗战艰难岁月
  3. 秦明:不是长征救了毛主席,而是毛主席救了长征
  4. 毛泽东思想是普遍真理(上)
  5. 星巴克突然宣布:不消费不准坐——中年失业的庇护所,又少了一个
  6. 刚刚知名环保志愿者被跨省抓捕。我们现在替他征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