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格尔认为,神话绝非凭空捏造的幻想,它是理性内容的感性表达,是一种通过神秘主义外壳而表现出来的认识世界的哲思。透过神话来看待一个文明的习性,是一条有利的捷径。
让我们先来看看,现实的物质生产是如何塑造不同文明的神话故事的。这一点在古埃及和两河流域体现得最为透彻。古埃及的尼罗河虽然汛期凶猛,但整体温和,有规律可循,且为埃及人带来财富;两河流域的洪灾则毫无规律,随时会带来毁灭。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自然经验,孕育出了截然不同的宇宙想象:埃及人眼中的世界是有序的循环,而两河流域的人们则生活在众神喜怒无常的操控之下。
这些神话形态,又一定程度上渗透进各自的政治逻辑之中。在埃及,自然秩序的稳定被法老所继承,成为王权规定下的秩序。秩序女神“玛阿特”是对尼罗河周期性涨落与太阳升降的永恒规律的反映,而法老则是这套秩序在人间的活化身,具有本体论意义上的神圣性。而在两河流域,神话的逻辑便截然相反。众神本身便是混乱的根源,《埃努玛·埃利什》中记载,人类被创造出来是为神服役,而国王只不过是神的奴仆中最高级的一个;创世神话中主神的人选本身就随政治格局的变动而更迭——汉谟拉比统一两河流域后,巴比伦守护神马尔杜克跃升为史诗主角;亚述帝国兴起后,阿淑尔又取而代之。如此一来,由于神话叙事主体的不确定性,其庇护下的王权的地位自然也难以稳固——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两河流域政权更迭频繁、缺乏持久统一的历史面貌。
由此,我们能得知,不同文明的神话体系源自不同的物质生产,又能够反过来塑造出政治权力的不同形态,构成一个文明习性的基础。正如赫拉利在《人类简史》中所指出的,人类大规模合作的基础是共同的叙事与想象;不同文明讲述的故事不同,沉淀出的叙事本能也因此各异。在此基础上,我们或许可以通过神话比较,来观察西方基督教文明与中国古代文明不同的核心叙事。
让我们首先追溯西方基督教文明的源头之一,希伯来文明的神话故事。以色列人长期颠沛流离的生活,使他们对苦难有极其直观的感触。从摩西出埃及、巴比伦之囚,到罗马帝国的压迫,可以说,以色列人的历史就是一部受难史。这种共同记忆最终形成了对“受难”的集体认同,并反映在其神话故事中,如《以赛亚书》中那位甘愿“担当众人罪孽”的仆人便是一个体现。脱胎于希伯来文明的基督教,自然而然地继承了这种叙事本能。耶稣,这样一位在西方基督教文明中毫无争议的核心人物,其一生的叙事重心,不是他的教导与神迹,而是他的死亡与受难。他被铭记不是因为“做了什么”,而是他“承受了什么”——他被门徒出卖,被众人抛弃,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连十字架都成了基督教的象征物。归根到底,耶稣是为了替世人赎罪而死的,这就是他全部意义所在。
接下来,让我们观察中华古代文明的核心叙事,依然可以从神话故事中觅得一些线索。纵观中国神话中被反复传颂的人物,无一不是以功绩立身:黄帝教民耕织、制定历法;神农遍尝百草以辨药性;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疏九川,刊九州。他们被铭记,不是因为承受了什么,而是因为留下了什么。在这套逻辑中,苦难本身不构成伟大,功绩才是不朽的依据。这一点在屈原身上体现尤为清晰,他是中国历史上最接近“受难”的人物,然而其“以死明志”所受到的评价却相当复杂:一面有司马迁等人的同情,但一面又有班固等人批评他在乱世中“露才扬己”,不懂得明哲保身。因此,我们似乎可以将中华文明的叙事本能界定为“功德叙事”,对人物的最高评价是其在历史长河中建树如何——这样看来,中华文明的叙事本能是高度经验和现实主义的。这并不是说中国古代没有对死亡的歌颂,毕竟孟子也高呼“舍生取义”。然而,这种美扬在实践中几乎都指向了“死节”而非“牺牲”。前者包含为君尽忠、为义守节,归根到底是为了一家一姓而死,是对自我道德主体的完成,而非为某个超越自身的抽象理想而牺牲。
若仅从表面看,“受难叙事”似乎应当促使主体向内求索,“功德叙事”似乎应当促使主体向外建功。历史所呈现的却恰恰相反。前者指向超越自身的外部对象——上帝与理性,受难者将自身消融于更大的目的之中,由此催生出一种为抽象理想献身的勇气,以及对未知领域的无穷追索。而“功德叙事”在实践层面呈现出的“死节”理念,其探求重心始终落于主体的内心深处,即向内求索,其完美形态是符合儒家伦理的道德主体的完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起点永远是个人的完善。
西方的“受难叙事”从未停留于宗教的疆域之内,它越过神学的边界,进入了世俗政治运动的全新形态——革命。进入十八世纪,尽管天主教在启蒙运动的大环境下备受批评,并成为之后法国大革命的直接革命对象,但对“受难”的追求仍悄无声息地渗入了“革命叙事”之中——追求革命理想不应惧怕死亡,必要时应当为理想与自由赴死。“牺牲”成为革命者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其时雅克-路易·大卫的两幅画作将这一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一是《苏格拉底之死》,将哲人为真理赴死描绘为理性的殉道;二是《马拉之死》,将大革命的牺牲者神圣化,其构图甚至借鉴了基督下十字架。这两幅传世之作是“受难叙事”在西方艺术中留下的清晰印记。
因此,基督教的宗教叙事与革命叙事,这看似大相径庭的两套东西,在对自身主体角色的塑造上,其实共享着同一套机制——对"受难"的颂扬。这种叙事本能在此后的历史中一再显现。
亚伯拉罕·林肯能屡屡入选美国最伟大总统之列,一方面是因为他赢得了内战,另一方面也与他最终死于种族主义者枪下有关。林肯的遇刺,最终完成了他为国家的罪恶(奴隶制)殉道的形象。其私人秘书约翰·海伊后来甚至说林肯是耶稣以来最伟大的人,这种类比绝非偶然,它表明“受难”早已成为西方基督教文明难以剥离的深层底色。
这一底色,并非以其原本的面目,而是被裹挟于资产阶级革命思潮中进入了近代中国。其渗透过程有两个明显的高潮,一是19世纪末的戊戌变法时期,二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戊戌变法失败后,谭嗣同拒绝逃走,慨然赴死,留下一句:“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其死不为一家一姓,不为自身道德人格的完成,而是为了唤醒一个抽象的民族未来——这是中国历史上"死节"向"牺牲"转变的第一个清晰时刻。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革命叙事的输入使这一转变加快。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中明确提出:“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这句话的逻辑与传统“死节”截然不同——死亡的价值不再取决于儒家伦理下的自我道德臻善,而取决于它所指向的外部对象:人民。至此,牺牲叙事在中国完成了初步的本土化。
两种叙事本能并非博物馆里的陈列品,它们至今仍在各自的文明土壤中悄然运转着。不同的物质条件孕育出不同的神话,不同的神话沉淀出不同的叙事本能,不同的叙事本能又塑造了不同的人与世界的关系——这或许正是文明多样性最深层的根源之一。近代以来的历史告诉我们,文明之间的相遇从来不是单向的征服,而是叙事模式之间的碰撞与再造。“受难叙事”进入中国,但“功德叙事”的底色却从未真正消退,两者的并存与张力,构成了近现代中国精神史上最耐人寻味的景观之一。
以上只是一些粗浅的个人思考,许多地方有待斟酌,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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