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危为机,同舟共济
范景刚(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
昨天中国召开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大型工作会议,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中华民族历史上经历过很多磨难,但从来没有被压垮过,而是愈挫愈勇,不断在磨难中成长、从磨难中奋起。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必胜信念,咬紧牙关,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要变压力为动力、善于化危为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强化“六稳”举措,加大政策调节力度,把我国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充分释放出来,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这些日子,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口号媒体上喊得很响,应该得到人民群众的共鸣和反响。但是,现实中,人们看到私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现象不时出现,甚至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的事件也不鲜见,这些市场自发力量是趁人之危,何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还有,一些长租平台趁机压低房主的房租甚或以疫情为由要求房主减免房租而转身却向承租客户抬高房租扩大赚取的差价,这些房屋中介与房主、租客之间何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还有,一些大型私企趁势裁员,或以改变工作方式为由大幅度降低员工工资,资本家与雇员之间又何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更有甚者,一些自有资金还有富余的垄断寡头私企争抢国家为应对疫情而提供的特别临时贷款,却将真正面临困难的中小企业排挤在外,大资本财阀与中小资本之间又何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更有广大小微企业、无固定职业的劳动者、流动的农民工像风吹浮萍一样漂泊在汪洋大海之中,连一个生存的依托都没有,跟谁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从新闻报道中,人们能够知道只有出租房产的国有企业响应国家号召,给承租客商减免租金,与承租客商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恢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建立完善巩固的劳动人民命运共同体,才能实行全国人民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在防疫的关键时期,我们要针对这次应对疫情中暴露出的明显短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变压力为动力、化危为机,在磨难中成长、从磨难中奋起。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全体劳动人民命运共同体的关键基础,是全国人民同舟共济、患难与共的命运之舟。破坏了公有制,建立起私有制基础上的经济制度,大资本与小资本之间、企业竞争对手之间、资本家与雇佣劳动者之间、私商与消费者之间、房东与租客之间、房屋中介与房主和租客之间,就成了利益此消彼长的对立双方,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就很难实现。
从现实出发,如何转危为机、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以利长远呢?我今天提供一个思路,希望能有更多人来关注和思考这个问题。
第一,停止引入私人资本或外国资本参股甚至控股国企的所谓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大做强现有国企,大力吸收城乡劳动者就业。为保障国家安全和民生福祉,在诸如科技攻关、国土整治、大型工程、市政建设、城乡物流、物资供应等国家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方面,国有企业要积极开拓业务,努力扩大工作岗位,给员工适当缩减劳动时间,增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提供显著高于私企的劳动工资福利待遇,从缴纳五险一金向全面恢复社会主义五大福利制度过度。与此配套,须要改善国企内部关系,取消高管个人股权和高管高薪制度,取消雇佣劳动制度,缩小管理层与基层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待遇差距,扩大劳动者对企业管理运营的参与和对管理者的监督权利,恢复完善共产党的政治组织功能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功能和活力,学习借鉴鞍钢宪法和大庆经验,铸就共产党坚强领导下的“个人(家庭)-国企-国家”命运共同体。可以优先吸纳城乡失业人员和无固定就业者、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劳动者群体。
第二,发挥现有国企的实力优势,在国家财政和金融政策配套支持下,通过重组吸收方式挽救陷入困境的中小微企业,将这些中小微企业的既有要素资源重新组合,并入国企,合理安置这些中小微企业的成员,对原企业主给以适当的补偿。通过这一举措,要使得原来陷入困境的中小微企业全体成员的生存劳动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得到改善和保障,使他们通过加入到的国企摆脱命运不保的动荡风险,融入到共产党坚强领导下的“个人(家庭)-国企-国家”命运共同体中。
第三,认真清查1997年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案例,对于以股份制改造、管理层收购、破产重组等各种名义造成公有制企业变成私有制企业的,进行全面纠正,重新收归国家所有。2014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月9日习近平同志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说:“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1997年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公有制企业纷纷变成私有制企业,造成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造成三千万工人下岗,造成在岗员工成为雇佣劳动者,造成社会两极分化,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大增,造成公有制主体地位下降,造成国家动员能力下降,造成共产党坚强领导下的“个人(家庭)-国企-国家”命运共同体大面积坍塌,造成共产党的威信大为降低,造成公有制主体地位丧失,造成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瓦解。现在痛定思痛,必须纠正。这是恢复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关键,这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关键,这是拨乱返正的关键,这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关键,也是检验当今决策层能否汲取教训,纠正错误,坚定地不忘初心站在工人阶级广大劳动人民一边,实现共产党的自我革命,坚定对科学社会主义的信仰和追求,决心带领全国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关键。
第四,对影响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新兴大型私企采取国家收购或控股的方针进行改造,使之牢牢地掌握在党和国家手中,保障和改善这些企业一线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提高其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运营中的地位和作用,缩短他们的劳动时间。如互联网行业的几大寡头必须收归国有,全面改造其内部管理运营队伍,必须废除996工作制。既要保障国家安全,又要净化网络环境,减少商业广告,彻底消除恶劣低俗内容,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和民主权利,使之摆脱内外资本势力的掌控,真正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第五,对于一般性不关涉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私营企业,引导其合法经营,善待员工,为国家和人民服务。鼓励这些私营企业主保障全员缴纳五险一金,并给全体员工让渡部分股权,部分实现劳动力产权,减少剥削。在这些企业建立党组织和工会,并发挥好作用。发挥共产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通过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将这些企业与国家建立起更为紧密的命运依靠关系,使这些企业得到国家的服务扶持和管理保障。在这些企业内部实行劳资两利的政策,建立起共产党统一领导下的“员工-企业-国家”的新型命运共同体。在国民经济整体上,在一定历史阶段,这些企业的存在是国家社会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和完善。
第六,对于尚存的必要的一些个体户劳动者,组建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和团结,接受国家和消费者的监督。在行业协会建立共产党的组织,增强与政府的沟通,得到国家的服务管理和保障扶持。发挥共产党政治优势与组织优势,倡导诚实劳动,为人民服务,获得合理收入,保障自家生活,建立起共产党领导下的“个人(家庭)-行业协会-国家”的新型命运共同体。在很长一个历史时期,这些个体户的存在都是国家社会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和完善。
第七,在农村废止为资本利益服务的土地确权流转政策,巩固土地集体所有制,因地制宜学习推广山东烟台地区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经验和南街村、华西村等集体村经验,大力发展乡村集体经济产业,发挥乡镇政府作用,与县以上的国企配套,为城乡发展服务。国家通过县乡政府和国有企业大力支持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鉴于国际经济环境的恶化和国内疫情暴露出来的劳动力单向大流动的弊病,应该引导产业向内陆地区、中西部地区转移,改善国民经济生产力布局,改善内陆地区、中西部地区县域经济的结构,来承接沿海地区转移出来的生产力,大力发展乡村两级的集体产业,使得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实现本地就业,更好发展。这样,在这些地区,建立起来共产党统一领导下的“个人(家庭)-单位(农村或集体企业)-国家”的新型命运共同体。通过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使得乡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整体上的显著提高,大大缩小城乡差别,甚至使得乡村地区发展得比城市更好。这是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全面小康和振兴乡村的根本举措。
第八,停止在金融服务等领域向外资继续扩大开放的政策,以成本补偿价格收购自来水、食盐、种子、商超、物流、航空、汽车等一些关键领域的外资企业,逐步减少外资在我国重要领域行业的占有份额,保障我国的国家安全,为国内企业的发展留足市场和空间。对于符合国家安全要求,允许存在的一些外资企业,引导其合法经营,善待员工,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参照一般私企的原则,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独立于资方发挥好作用,要求外资方给企业员工让渡部分股权,实行员工持股制度。建立起共产党领导下的“员工-企业或工会-国家”的新型命运共同体。
第九,停止将事业单位推向市场进而私有化的改革政策。要巩固和完善包括科学技术研究、文化艺术、教育、医疗卫生和防疫、新闻出版、媒体、体育等方面的一切社会主义事业单位,经费由国家充分保障,取消雇佣合同制,缩小收入待遇方面的两极分化,参照鞍钢宪法精神改善内部管理,通过发扬民主精神革除运营管理方面的官僚化弊病。经此改革,建立起共产党坚强领导下的“个人-单位-国家”命运共同体。
经过上述一系列的全面调整,重新打造一个强大的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国民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大家庭,全国人民都在这个中华号社会主义大航母上患难与共,必定能够激发出全国人民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这不仅是一时之策,更是长久之计。若此,转危为机,走向复兴,中国人民必将为人类做出较大的贡献。这,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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