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0日。
今天是最后一天。
反馈途径:
电子邮件,通过邮件发表意见。
邮箱:
fzb@moe.edu.cn
下面是部分网友的邮件和信函内容摘选。
PART 01非常不妥 取消调整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
我们本着对人民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充分认真调研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社会影响的基础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取消教师节
1、理由
众所周知,9月9日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忌日,将毛主席去世的第二天定为教师节是非常不妥的。
此外,如何度过教师节是学生和家长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同时也是校方和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教师节所带来的社会问题远大于设定的初心。
从节日设置的角度看,诸如此类的节日还有“护士节”和“警察节”等,如果按行业分工不同,要增设的所谓节会五花八门,例如医生节、工程师节、研究员节、工人节、农民节、牧民节、渔民节、司机节等等。没有必要把劳动人民再进行分类另设节日,有违“国际劳动节”的初衷。
2、建议
取消“第八条(尊师重教)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和其他类似群体的节日,统一为五一国际劳动节。
二、取消教师法
1、理由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外,我国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五部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2020征求意见稿),此外还有大量的省部级的各种法规,应当合并成为一部完整的教育法。
2、建议
取消教师法,将必要的内容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并入教育法。
2021年12月13日
PART 02无法接受 损毁形象

教育部《教育法》修订小组:
今来信反映教师节修订日期问题。本人不同意将教师节定为9月10日。因为这个日子离我们伟大领袖的忌日太近(只隔一天),广大人民群众感情上接受不了。这样的节日不能起到尊师重教作用,只会损毁教师形象,甚至连很多老师都是不赞成的。
建议将教师节定在9月28日孔子诞辰这天为好。孔子是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学院已遍布全球,为把孔子的教育思想传遍世界,把9.28定为教师节是顺理成章的事。
以上建议,请考虑。
PART 03前所未有 令人唏嘘

坚决反对把教师节定在现在的9月10日。在1949年建国初,我国把教师节定在5月1日,意味着知识分子与劳动人民结合,永远站在工农大众立场上说话做事。而后在1985年,废除了5月1日的教师节,选择了9月10日的教师节,教师本是神圣职业,“人民教师”更是光荣称号,而9月9日是开国领袖毛主席祭日,祭日第二天就是教师节,这不仅仅只是一个普通节庆日问题了,是个重大政治事件。殊不知“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称号可是毛主席给的啊,把9月10日定为教师节,简直儿戏,玷污了教师这一崇高职业,玷污了“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称号,偌大民族国家开国领袖的祭日第二天就是庆祝节日,古今中外从未有也,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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