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某市举行“辣条争霸赛”的消息,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当笔者看到消息中“来自中国、土耳其、尼日利亚、沙特等6个国家的吃辣达人登台,挑战吃下5.2米的辣条”时,真是大吃一惊。
消息配发了参赛者的“吃相”图片,只见有的选手“被辣哭”,有的选手“辣得睁不开眼”……笔者在想,举办这个“争霸赛”初衷是什么呢?如此“比赛”有什么实质意义吗?
辣条本是“上火”的食品,并非人人适宜,如此大量食用对健康难道就没有伤害?
习主席说“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主席带着人民“撸起袖子加油干”。我们在致富奔小康的路上,必须是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这个辣条争霸赛除了“辣眼睛”辣身体以外,能给人带来什么呢?如此“辣条争霸赛”,是能吃出市场、吃出品牌、吃出效益、还是能吃出未来?
由辣条争霸赛这个“创意”,笔者忽然想到了国酒茅台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的“一鸣惊人”。相传,当年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国酒茅台”在展会中开始因包装简陋无人问津,后来有人急中生智,“无意中”将一瓶茅台酒“摔倒”在地上,顿时酒香四溢,引来众人围观及评委关注,从而声名远扬,一举获得"金奖",与法国科涅克白兰地、英国苏格兰威士忌被公认为世界三大(蒸馏)名酒。
茅台酒能够在万国博览会上获奖,除了这个“摔酒”的“大手笔”,还在于茅台酒的过硬品质。否则,你的创意再好,光靠耍噱头,能得到人们的青睐吗?
这个“辣条争霸赛”究竟比的是什么呢?是比谁吃的快,还是比谁不怕辣,抑或是比谁的吃相“最萌”?如此“辣条争霸赛”,究竟是商家的“广告创意”,还是为博人眼球的“耍噱头”?
中国的“吃货”还少吗,为何有人还要兴师动众,举办这样的“吃货”比赛?
注:有关消息来源 长沙街头辣条争霸赛 土耳其选手3分钟吃5.2米辣条夺冠_社会_环球网 http://society.huanqiu.com/photonew/2019-05/2930389.html?agt=46/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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