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李文亮案未能自圆其说
据平安武汉:昨天21·54:《李文亮训诫案处理结果公布:派出所副所长被记过》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纪律规定,经市公安局研究,对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一、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安排民警对李文亮训诫,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执法过错,对民警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职,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二、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执法程序不规范,违规出具训诫书,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武汉市公安局2020年3月19日)
国家监委成立调查组3月29日调查结果显示:2020年1月3日13时30分左右,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与李文亮医生联系后,李文亮医生在同事陪同下来到该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长杨某安排负责内勤的民警胡某与李文亮医生谈话。经谈话核实后,谈话人员现场制作了笔录。李文亮医生表示,在微信群中发有关SARS的信息是不对的,以后会注意的,谈话人员对李文亮医生制作了训诫书。李文亮医生亦持有1份训诫书,于14时30分许离开派出所。谈话人员为内勤民警胡某和1名辅警,胡某在训诫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当天值班民警徐某的名字。实际上,徐某未参加谈话。
新京报快2020年01月01日讯 据武汉市公安局通报,近期,武汉市部分医疗机构发现接诊了多例肺炎病例,市卫健委就此发布了情况通报。但一些网民在不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已传唤8名违法人员,并依法进行了处理。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两相对比,人们不禁要问:央视去年底播报了武汉公安局“依法处理了八名造谣者”,你们请问:①既然李文亮案已处理完了,为何今年元月3日又把李文亮传唤到派出所呢?②既然训诫书上有民警徐某签字,为何处分时把此人漏掉了?调查组说徐某没参与,就为处罚?这里有猫腻:因为徐某可能不愿背黑锅?③副所长杨力被记过是不是冤枉的?请问他是怎么知道造谣的?他的业务里没有监控“舆情”的职责也没有如此的设备?仅仅把这三点推敲展开,真相就大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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