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替苟晶上学案刚刚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15名涉案人员受到处罚。但是,这个调查结果仍有瑕疵:山东目前公布的处理结果中,只处理第一年冒用她身份的相关人等,却没有处理在第二年帮助他重新伪造档案和学籍的涉案人员,这是不合理的。
然而,由于苟晶本人的态度和媒体的有意引导,公众并未纠结于调查结果的半途而废,相反,却对苟晶夸大事实义愤填膺。

对待自己的不实言论,苟晶非但没有去争取大众的理解。反而一副“就算是我夸大其词了,你又损失了什么”的样子。非但没有认错,还一副我行我素的姿态,更是火上浇油。
公众的支持,是苟晶案得到重视的最重要因素。苟晶这么不懂得感激,反而恶语相向把自己推向了大众的对立面。于是,在某些人的语境里,苟晶前一秒还是受害者,后一秒就变成了谎话连篇、消费公众同情心的“心机婊”。
本来,调查结果与事实有出入的地方,一般分两类:一类是受害者处于信息链底层的诸多怀疑和猜测,另一类是为博取媒体和公众的关注,有意夸大和歪曲的部分。公众往往都能对前者给与理解,而对后者容易产生上当了的感觉。
苟晶本人的几次陈述则两种情况相互纠缠,她那些夸大其词,错了的,就应该坦率的说明、认错,最不济,就是沉默也可以。都是普通人,处于长期被顶替的情绪中,出现这点儿小瑕疵,大家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令人失望的是,苟晶对批评她的网友发出了无情的嘲讽,就算我夸大其词了,那有怎么了,我请你来了吗。
但是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苟晶此次是借了陈春秀事件的东风,也是前些年高考顶替被集中爆出的时机。试想,如果换了其他时候,如果没有公众广泛、持续的关注,这一类问题,对于个体的维权者来说,实在太难了。在这个意义上说,苟晶的有意歪曲的行为虽有不妥,但可以得到某种程度的理解。谁在不公正的大环境中,去苛责个人行为至善至美,谁就做了制造不公正的资本和权势的帮凶。自己被顶替,却多年得不到应有的社会正义,非要特别手段才能引起关注。这本身是社会公平的悲哀!
当然,批评苟晶者,一部分是希望转移矛盾,淡化追责高考顶替问题的关注点;另一部分,只不过是希望有一说一、实事求是罢了。谁才最希望顶替苟晶上学案反转,谁才最希望把苟晶一类人批臭,让公众对此产生芥蒂,彻底剥夺苟晶一样的普通人的话语权?无疑,普普通通的劳动者哪怕批评苟晶,也只希望苟晶诚实,只希望社会公平。而绝不是想让当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咬住苟晶被顶替的只是一个大专,而不是一个211高校,与苟晶的陈述不符,说苟晶是个骗子。逻辑看似没错,但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前提,苟晶是受害者!即使他不是一个如同陈春香一样,逆来顺受、老实巴交,满足公众完美预期的受害者,也不能洗清顶替者始作俑者的丑恶。
比批评苟晶更重要的是,这个处理结果很不严肃,完全是为了息事宁人,看起来姿态很强硬,但实际上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看上去真处理了一大堆人,但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有两三个,其他人都只是纪律处分而已,并不影响他们的前程。
接下来,最重要的莫过于彻底把这一严重破坏高考公平的冒名顶替事件查清楚,把那些横行霸道的基层“豪强”一个个绳之于法,社会公正才有资格被公众信服。
社会正义是严厉的,揉不进半粒沙子!苟晶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公众的关注。苟晶不能正视自己的夸大言辞,不能承认错误,是对公众信任和情感的亵渎。苟晶道歉,才能达成与社会公众良善愿望的和解,成为群众斗争黑恶势力的一个正向激励。
但无论苟晶态度如何,那些始作俑者一个都不该被放过。对于各地的高考顶替,必须来一个集中清查,给公众以交待,换社会以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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