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利姐持续上热搜后,曾和一位伙伴讨论:是不是我们的人才选拔和资源配置存在问题?因为曾在不少鸡娃鸡汤说为人父母,要选富裕小区,这里边住的人素质高,有利于小孩成长。住在这种千万级豪宅的人应该素质比较高吧?
显然躺地男和宾利姐雷人有带点喜感的表演,刷新了我们的认知:素质和财富似乎并没有直接关系。伙伴告诉策辩,要面子的,讲武德的,不那么好赚钱。这似乎有道理,毕竟古人说过“慈不掌兵、义不经商”。
6月7日,深圳国资委对热点宾利姐及张书记进行了通报:
很详细堪称应对舆情的经典:离异,男未婚女未嫁,且不是夫人,没有经济往来,并留下活门,如后续发现其他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不过网友们始终认为其中有猫腻:一位亿万级虎狼之龄的富豪姐,与一位年薪37.5万的56岁的半老头,经人介绍1个月,就举行盛大婚礼(自我解释是订婚仪式),这得多么伟大的一见钟情式爱情?
问题出来了:按理张书记这种级别的领导干部,每年要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其中报告事项第一条是:
(截图自《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居、从业等事项排在第一位,显然这是实践总结的经验,这方面容易出问题。那么张书记宾利姐没领证举办婚礼(订婚仪式说新婚快乐)的情况下,张书记对于宾利姐的信息,显然不用报告。
因为没有党纪国法说党员干部不能离婚;也没有说党员干部离婚后不能再谈恋爱;至于“未婚同居”,现在已经不说违法,只是说不受法律保护;党员干部能不能未婚同居,似乎也可以。
虽然我们都看到宾利女喊张书记“老公”,但在每年张书记向组织报告的事项中,没有哪一项要求填报“未领结婚证女朋友”信息。同时,两者又通过盛大的婚礼,向社会特别是身边利益相关人又公开了彼此的特殊关系。
你说尴尬不尴尬?上级组织了解到的张书记情况是真实状况吗?组织关于严管领导干部及家属配偶的条条框框,能约束“未婚妻”吗?
比如近期纪委监委经常举例党员干部新型腐败表现之一“不吃公款吃老板”。如果张书记天天和宾利姐美酒盛宴,还能这么定性吗?如果张书记叫上以前国资委的同事,还有现在同事,一起搞个“家宴”,现有约束领导干部的条款,能约束吗?要知道,他们某种意义上是真的“家”。
组织要领导报告有关个人事项,是为了早发现早治病,可张书记有合理理由“未领结婚证”不申报。比如说宾利车和千万级豪宅,都是女方资产,如果领证,上述信息肯定是要填报的。比如说是女方资产,可张书记又堂而皇之在日常享受着豪车豪宅,你说老百姓会怎么看?怎么想?
不管张书记有没有主观故意,制度上已经为他这种状态的人,打开了规避组织审查的巨大漏洞。
对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曾出台过专门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其中第六条:
通报称深振业与宾利姐名下公司没有经济和业务联系,上面一二条没有问题,但第三条则充满想象空间。
很巧,宾利姐事发点——宝能城市公馆与张书记的任职时间线,就有不少疑点。
虽然只是一个车位,但两个亿万级富豪撕破脸争夺,证明了这个车位在当地当时环境下,属于稀缺资源。古今中外任何年代,涉及稀缺资源的争夺往往会牵涉到权力的插足与寻租。
宾利姐在争夺过程中,想也不想的就抛出自己“老公”,某种程度说明在其过往经历中,一定为其解决过“难事”,让她认为“老公”能量强大。或者说就是这个车位、甚至宝能公寓的交易过程中,张书记都有为其活动的可能。
那么张书记有没有能力在其中活动呢?
很巧,张书记的公开简历,可以告诉你答案。
关键就在张书记划线的经历里,特别是后面的深圳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任职经历。如果张书记要为宾利姐活动,宝能集团是脱不开的角色。宝能是民营企业,他能够说上话?
2010年,当时风头无二的宝能集团把目光瞄准了深振业A,大举入场与深圳国资委争夺控股权。2010年6月18日至7月15日,宝能集团通过旗下子公司深圳钜盛实业及关联公司银通投资在二级市场买入5%的深振业A流通股,成为第二大股东。
当时的深圳国资委面对宝能咄咄逼人的攻势,坐不住了,同样开始增持,将持股比例从之前的22.25%提升至26.25%。
之后宝能继续举牌增持,到2012年3月,宝能系共计持有深振业A股份达到15%;深圳国资委也加大投入提升至30%。2012年5月深振业董事会换届,宝能未如愿获得多数董事席位,股权争夺战以深圳国资委“击退”宝能系画上句号。
不过因为股权大战,深圳业A股价大涨,宝能获得了丰厚的投资收益;当时的股票市场,有不少人质疑双方“唱双簧”。直到现在,企查查等查询工具也显示,深振业A与宝能集团,同样有交集:香港中央结算银行不仅是深振业A的十大股东之一,也参投宝能集团旗下多个子公司。
而从张书记简历看,股权争夺大战之时,其大概率任职深圳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这一职位,正属于那种职位看上去不高,但特别关键,隐形权力极大的那种。
因为国资委党委会的任何会议决策,党委办公室主任都会列席且承担办会任务,记录及整理会议纪要都是其职责。这种情况下,深圳国资委党委的任何决策,办公室主任都是第一批知情人。
你说,那种数十亿级别的股权争夺战,信息有多重要?
现在张书记还任职到深振业A领导班子,或可证实其参与过10年前与宝能的股权大战。你说两者会不会不打不相识?你说他有没有能力影响或者部分影响到宝能集团部分人员?且不过是宝能集团子公司开发的一套房、一个车位罢了;在富豪和权贵眼中,或许根本算不上多大事。
由而,上述通报其实也是典型的避重就轻,不只是应该说明张书记在深振业与宾利姐的经济、业务关系,更应该说明其在国资委任职经历,对其名下企业经济业务活动带来便利。
这里依然有一个漏洞,相关条条框框对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进行了约束。其中可与宾利女搭上边的是“特定关系人”。可特定关系有明确定义:即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近亲属,两者没领证,不算。
情妇(夫)有明确定义:男女两人,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两人长期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两者男离异,女未婚,显然不是情妇(夫)关系。
共同利益关系的人,主要是指有共同经济利益关系,同样没领证,用一句都是女方资产,就搪塞了很多人。
希望宾利姐这个事情,能够查清楚:有没有利益输送?有没有违规违纪?不然将大规模出现这种离异、不领证又办婚礼,不吃公款,也不吃老板,吃女(男)朋友的新型腐败。另外在组织审查制度上,男(女)朋友也要管起来了。
「 支持乌有之乡!」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