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张炜写作小说《艾约堡秘史》(湖南文艺出版社,2018年)是想表达“巨富以良心对财富的清算”、“农民以坚守对失败的决战”、“学者以渔歌对流行的抵抗”和“白领以爱情对欲念的反抗”(书籍封套语),这确乎能引起极大的阅读兴趣和期待。但读后却不免疑惑:这还是曾经为葡萄园在现代商业侵蚀下步步萎缩而感到痛心疾首的叙述者/作者形象吗?在这部小说中,我只感受到作者/叙述者对资产者表达出的深切的理解、同情,甚至由衷的赞叹。这是那个曾经写过《你在高原》系列的张炜吗?在这里,我并不是要去一味肯定张炜曾经的道德理想主义,而只是想指出,张炜曾经的道德理想主义和今天对商业资本的礼赞,都可能是叙事上的策略或需要,不必太过当真。
但这,却暴露出当代中国文学创作的一个症候。即,作家们能对现实的不公不义表达勇敢尖锐的讽刺批判,但在面对强大的资本时,却乖乖地丢盔弃甲、缴械投降。盛可以的《野蛮生长》、余华的《第七天》、阎连科的《四书》等,属于前者。张炜的《艾约堡秘史》、马原的《黄棠一家》等,则属于后一种情形。特别是张炜,曾持续不断地表达过对自然生态在现代商业资本入侵下所遭受破坏的忧虑和愤慨,但在这部作品中却表现出截然不同的姿态,这样一种前后判若两人的态度,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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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仁山的《麦河》《日头》《白纸门》,北村的《安慰书》《玻璃》《我和上帝有个约会》,孙惠芬的《后上塘书》等,表现了当前创作中的一种倾向,即对资本(表现为资产者)在原始积累时期所犯罪过进行审判与救赎的努力。表面上看,《艾约堡秘史》也应属于此类。但细读作品,却会发现,就张炜而言,他可能的确是在表达对“财富的清算”和“对流行的抵抗”,但就小说修辞学的意义上看,结果却恰恰相反。张炜对失败者并不真的同情,对“巨富”的“清算”又遮遮掩掩,充满了理解、同情和宽容。也就是说,他想写的可能是资产者自我救赎的努力和尝试,但适得其反,让我们看到的却是资产者赤裸裸的虚伪、狡诈和极度的自恋。小说主人公(即资产者的代表)淳于宝册是一个什么人?他是真的在进行“以良心对财富的清算”吗?好像并不如此。他所做的,类似早年一手拿着“枪炮”一手拿着“圣经”入侵中国的传教士,淳于宝册也是双管齐下,一边同矶滩角村长吴沙原和民俗学家欧驼兰愉快地谈着海边的“拉网号子”等具有超脱性的文化话题,一边加紧部署着针对这个海边渔村的围攻和吞并。他一方面对吴沙原和欧驼兰辩称自己早已退居二线不再打理集团任何事务,一方面却又频频对集团高管“老肚带”等人下达指令。他在向欧驼兰表达爱慕、讨好的同时,内心却又盘算着如何逆欧驼兰的意愿行事。如此种种,都一再表明淳于宝册是一个相当虚伪的有产者形象。显然,对这样虚伪的资产者形象的塑造很难说是在“清算”。而事实上,淳于宝册作为“巨富”,在他身上累积着重重罪行和多条人命。
对于这样一个有着巨大原罪的资本家,张炜为了显示他的“无辜”和“脆弱”,让他在进入晚年后几乎每年秋天发一次说不清道不明的怪病,甚而美其名曰“苍凉病”(蛹儿的话),同时又给他增加了一段痛苦的早年经历作为前史。这些都是为了给他商业上的巨大成功披上合情合理的外衣。如果说这也是“清算”的话,那这并不是淳于宝册的“良心”“清算”,而毋宁说是张炜的“清算”:他是在为有着累累血债的“巨富”做着洗白和清理的工作,让他看起来或者说显得温情脉脉、多愁善感,乃至富有人情、人性味。
淳于宝册的前半生经历,对于熟悉张炜的作品的人来说,并不陌生。这一前半生的人生经历,使我们想起了张炜的《愤怒的秋天》等小说中的受难者形象。淳于宝册从小跟随母亲背井离乡外出逃难,先是在一个叫老榆沟的地方落户,但磨难接踵而至,母亲投井自尽,收留他的老奶奶病逝,他的启蒙老师小学校长李音被迫害致死,他也被拘禁。被救之后,他开始了童年时期漫长的逃亡生涯。在这期间,遇到过救助,也遭遇了凶人。总之,这是一段格外坎坷的人生历程,直到“文革”结束,见到恩师李音的父亲——平反后的“右派”,他的人生才出现翻转。从对淳于宝册大半生的回溯来看,小说在淳于宝册的逃亡上着墨很多,但对他回到正常秩序,如何创业成功,最后发展成当下庞大的商业帝国这段经历,却语焉不详。
小说在叙事上为什么侧重讲述淳于宝册的前半生,而对他后来的发迹遮遮掩掩?作者显然有自己的考虑在内。他之所以如此,是想让读者——当然也包括这一故事的另一个读者蛹儿——对淳于宝册产生情感上的同情、认同、理解,以及最终的爱慕、委身。而这必然会带来另一种阅读效果,即这是一个有着苦难人生的成功者形象,他的成功因有了苦难作前提,具有了道义上和情感上的合法性,读者读后在感情上就不会产生排斥和反感。就叙事逻辑而言,这并没有问题。问题是,淳于宝册既然深深受惠于恩师李音的启蒙和教诲,李音在自杀前曾对淳于宝册谆谆教诲:“我相信你走多么远都不会迷路”,他为什么后来没有走上独立思考和写作的路,而是走上与此完全相反的赤裸裸的原始积累的罪恶之旅?他和他的恩师乃至恩师的父亲,都曾深受造反派的迫害,他为什么又会选择造反头目杏梅(淳于宝册称其为“老政委”)作自己的老婆?这样的转换又是怎样完成的?而这,事实上,也是欧驼兰和吴沙原想不明白的。他们越是同淳于宝册交往下去,读着淳于宝册炮制出来的回忆录,就越是深深地疑惑: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一个独立思考的写作者,还是一个商业帝国的独裁者?他们想不明白淳于宝册为什么会从一个曾立志写作的“个体”变成这样一个商业帝国的董事长。也正因为这种想不明白,他们才会对淳于宝册始终充满幻想,希望他能收回成命,或者说服他的手下放弃收购吞并海边村庄矶滩角。而这恰恰是淳于宝册的狡猾之处!他之所以处处声称不再关心集团事务,只是为了让吴沙原和欧驼兰放松对他的警惕,他把自己伪装成“嗜读”的写作者和读书人,是为了更好地打入吴沙原和欧驼兰的生活。他之所以把自己凄惨的童年经历“写”成大部头的著作(这些厚厚的大部头精装本,是写作班子根据他的口授记录整理出来的),并分送给吴沙原和欧驼兰,无非是想让他们在情感上接纳他,从而进入他的圈套。他虽然口口声声说自己喜欢欧驼兰,但只要涉及集团利益,便会露出自己的真实嘴脸,寸步不让。
撇开淳于宝册自己的“回忆录”不论,仅就小说叙事而言,这也是小说最让人疑惑的地方。小说一方面突出淳于宝册前史中的苦难,一方面强调淳于宝册成功后的虚弱,而独独忽略或弱化处理成功中的累累罪恶。一方面是叙事上的凸显和强调,一方面是叙事上的省略和“空白”。叙事上的这种虚实对照,如果不是有意要为“巨富”淳于宝册的罪行做合法性论证的话,还能有什么更好的解释?
当然,并不是说罪行就不应该救赎或自我救赎。西方宗教传统影响的文学写作,向来有忏悔和自我救赎的一脉,这一写作也曾一度影响着中国的作家,比如说先锋转型后的北村等。对于北村而言,犯罪的发生可能具有偶然性,但犯罪后的真心忏悔,或转向慈善公益事业,却是可以具有必然性的。也就是说,只要真心忏悔并悔罪,自我救赎并非没有可能。同样,孙惠芬的《后上塘书》和关仁山的《日头》《麦河》等小说,也都表现出对成功后的有产者的救赎和自我救赎的可能性的探索。但问题是,这样的罪行,如果触碰到法律的话,就不仅仅是忏悔或自我救赎所能解决的,还必须接受法律的裁判。北村的近作《安慰书》表明,罪行并不总能通过自我救赎或代为赎罪就可以消除,如果这样的原罪带着累累血债和深深烙印的话。这里的自我救赎,某种程度上只能针对那些没有触犯法律,或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的事情。而这些,对淳于宝册而言,似乎是不存在的。他身上背负着很多人的性命留下的血债,对于这样一个人,仅仅自我救赎就可以一笔勾销吗?更何况他并不是真的自我救赎。他对自己的前半生无半点检讨之意,相反,倒是自鸣得意。这样的行为,是自我救赎吗?能称之为“清算”吗?而且,他在获得商业上的巨大成功后,既没有对自己财富的获得(通过血腥手段)心有不安,更没有想着去做公益慈善。他想的或关心的,只是如何去吸引女人,去研究所谓的“爱情”,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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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说,可能是对张炜的误解与误读。但就小说修辞学的角度看,小说读后确实会让人产生这样的感觉和效果。这可能就是所谓意图与效果的二律背反。这样一种背离,某种程度上与小说主人公的选择有关。小说中着墨最多的是淳于宝册。整部小说,它的主人公并不是作为失败者的“农民”和“学者”,而是“巨富”淳于宝册和“白领”蛹儿。也就是说,就小说修辞学的角度看,叙事上的同情对象是“巨富”和“白领”,而如果按照惯常的做法,作者应该站在作为失败者的“农民”和“学者”一边,相应的,小说主人公就不应该是“巨富”和“白领”,而是“农民”和“学者”。对于一个资深作家来说,他不应该不知道以谁或不以谁作为主人公关系重大。他不应该不知道,叙事的同情心更多体现在主人公身上而不是次要人物身上。
韦恩·布斯指出:“甚至在具有同样道德的、认识的或美学的价值的人物中,所有作者也必然是有倾向性的。一个特定作品是‘有关’一个人物或一组人物的。不管作者对公正性的优点的看法怎样,作品不可能给所有事物以同样的强调。”1也就是说,一个作品是“有关”某个“人物”的,其在感情上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倾向这个人。按照张炜以前的做法,可能会把主人公放在悲壮的反抗者那边,但在这部小说中,小说的主人公却并不是反抗者吴沙原,而是“侵略者”狸金集团总裁淳于宝册及其情妇蛹儿。对于蛹儿和淳于宝册,小说采取的是“内视角”和正面聚焦,直接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而对于吴沙原和欧驼兰,则多采用“外视角”和侧面描写。因而,作为读者,我们对蛹儿,特别是淳于宝册的内心世界有较为深入与细微的把握和了解,但对于吴沙原和欧驼兰,尤其是他们的内心,我们却不甚了了。不同的处理方式,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对于读者来说,我们很难对那些我们不了解或了解不多的人物投之以同情和理解,相反,会对那些洞察其内心的人物投入更多的感情。作家似乎想把吴沙原和欧驼兰写得神秘,但这种神秘感在某种程度上却阻止了读者对他们的同情。相反,对于淳于宝册,却觉得亲切、可触。这样一来,读者在情感上就会倾向于后者。张炜让读者把理解、同情的情感投向淳于宝册,这也意味着是对吴沙原抗拒被吞并命运的批判。从这个角度看,张炜其实是唱出了对商业资本的颂歌,而不是海边村庄田园的挽歌。这与此前的张炜相比,显然是两种不同的风格,甚至是两种不同的价值立场:张炜无疑已经从一个道德理想主义者转向了商业礼赞主义者。
再看小说的结构。这部小说以蛹儿结构小说开端和结尾。“艾约堡主任蛹儿又一次低估了自己的风骚,犯下了难以挽回的错误。”这是小说的开头。她由于擅自进入老板淳于宝册用餐的餐厅,被客人撞见,因而遭到客人不断的骚扰。其实这并不算什么“难以挽回的错误”,因为后来在老板斡旋下,骚扰很快就被中止了。作者这样写,无非是想表明蛹儿的超凡魅力,及其因这魅力而不断给自己“惹事”。毕竟在此前,她就因“自己的风骚”在自己开的书店里不断被人骚扰,后因遭到丈夫的干预而离婚。“风骚”惹得她半生多事。小说为什么要以蛹儿的风骚作为开端呢?是想说蛹儿是祸水吗?好像不是,她的前两任丈夫并没有因为她而倒霉,甚至可以说,她是被抛弃的,她的第一个丈夫虽然是一个拐子,但在拥有蛹儿的时候,还到外面拈花惹草。她的第二任丈夫不见得有多爱她,只是出于占有欲和控制欲才娶了她,一旦蛹儿违逆他的意愿就毫不留情地同她离婚。可见,说蛹儿“风骚”并不意味着她有多么惹人疼爱,而只是说她容易招蜂引蝶。那么以她的“风骚”开头是想表明什么呢?在这里,小说采用的是“转喻”的手法:其实是借蛹儿的“风骚”来写淳于宝册的“魅力”。这么“风骚”的一个人,只有淳于宝册才镇得住和降服得了,可见他是多么的有“魅力”!事实上,蛹儿自从认识淳于宝册后就被他彻底征服。她一见到淳于宝册,就被对方身上“沉闷而深长的檀香气”所迷惑,心甘情愿地投入到他的怀抱,虽然他已年迈,明知他有妻小,但却毫不介意。这里的潜台词是,蛹儿此前的坎坷都是为了等待淳于宝册的到来。即使得知淳于宝册在拥有她的同时,又喜欢上了欧驼兰,仍旧不以为意,甚至更加体贴、无怨无悔和心甘情愿。这样,才会有小说结尾,淳于宝册在欧驼兰那里碰了钉子电话召唤她时,她毫无保留地接纳了他。“‘我一个人在艾约堡睡不着,半夜钻到你的屋子里,头拱被子嗅着老熊味儿。’她伏在他胸前说。淳于宝册用力拥一拥,算是对哼哼唧唧的回报。他在分离的这些天几乎没有想到她,包括深夜无眠时。海风强劲,吹跑了她身上的麦黄杏味儿。而此刻,这熟悉的气味一阵阵浓烈起来,快要令人鼻塞。他齉着鼻子说出的亲热话格外动人,只一句就让她热泪潸潸。”(《艾约堡秘史》,第316页)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啊?!这里,除了表明“巨富”淳于宝册的“魅力”之外,似乎不能说明任何其他问题。但究其实,淳于宝册的“魅力”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他是一个超级巨富。也就是说,吸引蛹儿的,其实还是财富,是超级财富及其包裹下的气势、优雅、成熟和知性。
可见,小说虽然是以蛹儿作为小说的结构性人物,但其所聚焦的却是淳于宝册。蛹儿只是一个配角,她的“价值”是为了衬托淳于宝册。就叙事学效果而论,她甚至还承担了通过阅读淳于宝册的回忆录以向读者介绍其生平的叙事学功能,这也是韦恩·布斯所说的“傀儡”式的人物:“这样的人物,他们的主要存在理由,是以戏剧化形式给予读者帮助,读者若想领会故事,就需要那种帮助。”2因为通过她那饱含深情的阅读,让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受苦受难的、饱经沧桑的成功者淳于宝册的形象,而不是什么为富不仁、见利忘义之徒。当然,小说告诉我们,她只是阅读了淳于宝册的前半生,也即他成功前的苦难人生;至于他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累累血债,及其性格里的残暴冷酷,对于这些,要么就是淳于宝册的回忆录中避而不谈,要么就是蛹儿刻意回避了。而我们对淳于宝册前半生的了解,也是通过蛹儿饱含深情的阅读得到的。至于他后期的残暴、贪婪,只是在海边渔村拒绝被收购时,或在他对死亡的冷酷上,对年轻女性的欲望上,有所表现。
显然,小说对待淳于宝册这个人物,采取的是虚实相间的叙事手法。对其可以夸耀的前半生,小说通过蛹儿的眼睛大书特书,而至于他龌龊的资本积累史,则避实就虚,偶尔通过淳于宝册的“内视角”流露出来。这样一种详与略的安排和对照,从中不难看出作者的侧重和褒贬来:他是在为尊者讳,刻意凸显主人公光辉灿烂的经历,而略去其不光彩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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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无意否定张炜的真诚和小说的成就。我只想指出,就实际上的作者而言,张炜可能是在展开对“巨富”良心的拷问,但作为叙事效果上的“隐含作者”,张炜所呈现给读者的却是另一回事了。韦恩·布斯告诉我们:“‘隐含作者’有意无意地选择了我们阅读的东西;我们把他看成真人的一个理想的、文学的、创造出来的替身;他是他自己选择的东西的总和。”3这一说法如果成立的话,可以肯定,通过《艾约堡秘史》这一小说叙事所呈现出来的,并不是什么“清算”或“决战”的决绝之姿,而是对虚伪和狡猾的“巨富”的深深的同情和谅解。这并不是什么灵魂的“拷问”、“救赎”或“自我救赎”,而毋宁说是“巨富”成功人生的毫无反思的喃喃自恋与沾沾自喜。对于这样一种叙述初衷和效果上的“南辕北辙”,其问题可能就在于作者/隐含作者无法有效地控制“叙述者”的叙述进程,即是说,责任并不在作者张炜,而在于那一个“不可靠的叙述者”。
或许,正是因为这一“不可靠的叙述者”的存在,才使得小说在叙事上充满了漏洞和罅隙。比如说,淳于宝册是怎么从一个失败者到巨富的转变的?他的心路历程又有什么样的转变?既然淳于宝册从小就跟母亲背井离乡,后来又是怎么同家乡建立了联系并建立了淳于家族集团的?小说称他的接班人“老肚带”是他的“孙子”,他们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淳于宝册的老婆“老政委”又是为什么舍弃他而出国陪儿女去了?淳于宝册的儿女为什么又要出国?这里面是否带有转移资产的嫌疑?蛹儿为什么会对淳于宝册心甘情愿、服服帖帖?就因为他的资产远远多于她的前两个男人吗?还有,既然蛹儿是那样的“风骚”和迷人,淳于宝册为什么又会在拥有蛹儿时迷上女学者欧驼兰……这些所谓的“漏洞”的出现,某种程度上,都是因为隐含作者视角选择的游移,他一会是通过蛹儿的阅读来建立淳于宝册的形象,一会又是通过蛹儿眼睛的观察得到淳于宝册的印象,一会又是直接进入淳于宝册的内心获得直接的表象。他(即隐含作者)太过聚焦于淳于宝册身上了,以至于忽略了故事的讲述,因而显得有些支离破碎。在故事的讲述和主人公的形象塑造上,作者的立足点游移,叙述立场暧昧不明,张炜想表达“清算”,却不自觉地站到了反面。某种程度上,这部小说的“魅力”正在于“叙述”上的“不可靠”及其产生的反讽效果:他想为“巨富”开脱,实际上呈现出来的却是另一面,即我们看见的是一个虚伪、狡猾而贪婪的资产者,而不是相反。
1 韦恩·布斯:《小说修辞学》,华明、胡晓苏、周宪译,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7年,第72页。
2 韦恩·布斯:《小说修辞学》,第93页。
3 韦恩·布斯:《小说修辞学》,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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