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兰娟院士的希望能实现吗?
-----兼谈明星文化的社会效应
最近网上流传李兰娟院士的一段话:
“疫情结束后希望国家给年青人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把高薪留给一线科研人员,不要让年青人一味追崇演艺明星,他们是强不了国的。”
无论李兰娟院士是否讲过这句话,但这是长期以来的社会呼声,代表了社会良知的声音。是当下应该引起社会认真反思的一个问题:它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分配问题,而且会影响社会信心。
但是,大家必须接受这样一个现实:这种明星效应现象,现在难以从根本上消除!
问题的关键在于:从技术角度来说,演员的高薪酬不是政府直接决定和给与的,所以,政府并不能直接决定其报酬多少。明星的存在和报酬取决于市场机制与人性取舍。
一、明星效应的产生基础是资本利益与市场机制的需要
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是各种形态的产业资本,资本的行为逻辑是追求生产规模和产品销售最大化,从而实现资本利得与增值最大化。这样,就必须促使消费市场保持消费狂潮,使广大消费者摆脱理性消费,因此就必须靠商业文化来实现。商业文化的本质特征就是渲染奢侈物质消费的虚荣浮华的人生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的推广又必须通过可感的载体来实现,这就需要商业明星。明星是资本实现利益扩张的一个推广代言的工具性载体;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投身明星竞争队伍,就必须给与远远超出常规职业的收入,高额报酬才能维持明星产业链。
二、中外明星报酬简例及标准对比
例一:综艺类节目
国民MC刘在石,据说是韩国演艺圈内收入最高的演员之一,其综艺节目每集片酬约6-7万人民币(1000-1200万韩元),据说国内明星邓某综艺费用每集超过其十倍以上。
例二:广告身价
据韩国广告界相关人士透露,具有显著身材优势、模特出身的金宇彬出演广告身价一年约折合人民币220-250万元(4-4.5亿韩元),据说台籍某知名明星林某广告、分红、拍片等综合年收入为5000万元。而内地某著名女名星某档节目一季片酬就高达6000万元人民币。
此外,在国内明星中还被曝出天价偷税漏税案例。
三、明星效应的无限放大源于官商特色
国内明星片酬远远超过比中国经济更发达和更富裕的韩国,这就超越了正常的市场营销推广应该承担的成本费用。那么,原因何在?
一是与国内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特殊爆发户资本的固有个性有关,财富来的容易,挥霍的也痛快,并且特别需要经常举办有大牌明星助阵装的各种企业“形象活动”来附庸风雅,修饰暴发户本原形象。
二是与国内长期存在的官商社交的腐败商业文化有关,由于需要通过公关获取各种公权力给与的超额利润项目和政策机会,不仅要给与常态化的货币贿赂,还需要投其所好,通过字画、声色文艺等方式出奇制胜。这在许多暴露出来的大案要案中基本上已经属于标配内容。与可以获得的公权力给与的超额利润相比,用于明星支付的成本费用,也就是九牛一毛了,并且牛毛出在牛身上。
三是和历史上封建时代以及旧中国的捧戏子文化传统有关。这种文化使得明星的产业链具有历史基因:使得明星本人、明星赎买与供应方(商业资本)、明星服务特定消费方(权力者)、以及明星的普通消费方(社会大众),都在潜意识里认为明星效应是合理的。
四、公共文化平台庸俗化的助推作用
央视春晚等大型公共文化平台,成为生产明星的重要孵化器。有些原本只是依靠在街头巷尾的荤俗表演技能基础上的小品节目,其插科打诨、翻眼撇腿的技能在其节目原产地根本不算特长,业内人人都会。但由于央视春晚的年年包装推送,成了一个时期的标准文艺风格。反而将真正具有艺术涵养的同类节目排挤出局。并衍生出自驾飞机、“孤鹜与落霞齐飞”的商业文化帝国。
五、明星产业的社会效应
长期以来,明星成为社会的一个突兀标杆:一批一批的明星在国内暴富、而后移居海外,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心中的偶像和追求的成功人生目标。“小鲜肉”、“小仙花”成为一些中学生们开始效仿和型塑的样板。
在许多社会公共文化领域,也越来越受到明星效应及其相关联的商业庸俗文化的浸染,失去公共文化与公序良俗导引的应有功能。
结语:
明星效应的存在,越来越成为社会腐败的另类病毒,也越来越对社会团结产生消解作用。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希望铲除商业化明星效应的呼声不断,这次疫情带来的国家危难,更让大家看清了谁才是公共安全的社会栋梁,谁才是社会发展、建设的主力军。
就现阶段商业社会的现实存在基础而言,要完全消除明星效应是不现实的。但是,如果政府认清问题所在,下决心抑制明星效应,还是可以有所作为。
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重建社会公共文化机制:一方面是在政府所属公共文化平台上杜绝为明星效应推波助澜。二是检视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用更多符合新时代需要、具有文化艺术感染力的健康人文文化艺术作品,增强社会对各种消极文化的免疫力。
改革社会公共文化机制势在必行!希望不要使李兰娟和广大民众的期待再次落空!
【作者简介】
杨林,深圳人文作家。“新古风文化理念”的创意与社会践行者,深圳经济体制改革最早的亲历者和历史见证者之一。曾成功操作万科等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试点。
近年来潜心于传统文化和中西文化比较研究。曾参与国家有关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课题研究和认证工作。着力于青少年人文作品创作,曾参与为北京市教委主创《北京市中小学生法律教育宣传手册》,著有《新古风美育诗文集》等作品;五千言《新三字经》为代表作,并被作为社区公益读本进行试点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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