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民公社制度在新疆西藏的适用
钱菀晟
人民公社制度是50年代毛主席提出,人民公社最大特点就是保证人人有饭吃,大家一起干活,一起到食堂吃饭,同时把党领导落实到每个角落,人民公社是乡镇的级别,下面农村有生产大队,大队下面有生产小队。公社是书记,生产大队是大队书记领导,小队是党支部书记领导。
今天为何21世纪重新谈到这样话题呢?因为现在新疆西藏问题十分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很大,任何社会治安问题就是两个问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根本还是经济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说:政治是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民族问题更加属于政治问题之一。
要解决这个问题办法就是搞人民公社制度,在经济保障人人有饭吃,在政治上加强党的领导,一起干活,一起食堂吃饭,一起学习党章,小型共产主义。想想当年人人知道的新疆种哈密瓜大叔到北京去看望毛主席,那是多么美好民族感情,就是因为当时毛主席搞了人民公社制度。
我主张在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应该搞人民公社制度,是特殊地区需要。在中国其他地区应该更加广泛搞农业合作社制度甚至有些发达地区搞农场主经济。
钱菀晟:汉族,1981年11月,浙江绍兴人,先后就读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士学位,英国伦敦大学法律国际法和政治硕士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学研究生课程。最近写中国历史小说女奴风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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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晨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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