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来自于某官号的新闻,才两天就被网友发现,消息居然来源于某网站平台,新闻事件都是通过加工的情景演绎,真是再次颠覆了人们对某些媒体的认知。
近日,一条由新浪新闻主持的话题【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登上热搜,
这条明显有违常理的新闻,在新浪的推送下很快成为网络的热门话题,点击量轻松突破3亿人次。近百家媒体进行了转发。
这条夺人眼球的新闻迅速被各大媒体纷纷转载。很多网友评论张女士是现实版“樊胜美”,讨论张女士父母无情,一家人应好好商量。舆论几乎呈一边倒指责张女士的父母,可以说骂声一片。
这条新闻帖文中,注明了来源是某司法官方视频号。有网友发现,9月12日,广州市司法局官方账号“广州普法”以《姐姐拒绝给亲弟弟买房,竟被父母告上法庭索要50万元“赡养费”》为题发布的帖文。然而,当人们打开那个官方视频号,文章已经不见了踪影。究竟是什么情况?
单就这起违反常理的奇葩事件,即便到法院起诉也是主张赡养纠纷,父母亲怎么可能诉求姐姐给弟弟买房?当日,就有网友对此提出强烈的质疑和投诉,但并没有什么效果。
随后,有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求证和调查,结果发现,这起所谓的案件居然是在今日头条上搜寻到的,并根据案例判决情况,设计有对白的脚本,并进行情景演绎。简单来说,就是新闻中这起案件就是杜撰出来的。
拿自媒体发布在今日头条上的小作为当成新闻来源,这样的新闻在没有得到任何核实的情况下就通过官号发布,是否合适?
有网友通过查询发现,2020年“广州普法”发布的另一则“22岁女生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的普法视频也登上了微博热搜,案例也是在网上找的。这就出现了一个怪异的网络现象:自媒体在头条上编段子,官方帐号拿段子做案例普法,新浪新闻再转载炒作,然后红星新闻再拿广州普法段子新闻做新闻,这一波波的流量,一下实现了多赢的局面。
说到这里又想起了那个姓苟的名言:就算我造谣了,你又损失什么了?
看到这里,是不是想到了非洲大草原上秃鹫争食腐尸的镜头?
我们无法了解官方政务新媒体为何会如此轻易出笼一篇虚构的新闻,或许是考核的压力,要在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上有一席之地,好为行政主官取得骄人的政绩,或许是官号外包已经拱手交出舆论话语权,或许是相关负责更新运维的小编本身就是三观不正的小混混,而审核则是形同虚设,但不管如何,政务新媒体如果还这样玩下去,不知道最后尴尬的是谁?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的新闻事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管发生什么事,新闻媒体编发、转发新闻,他们往往最为关注的不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度,而是如何用奇葩艳刺激的标题引起读者的注意,并以此来赚取流量。舆论力量被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用,仅凭一己好恶就可以网络执法,催生出大量脑残式的网络法官,追求的不是什么舆论导向和社会正面效果,损耗的不仅仅是媒体本身的公信力,更是我们国家整体的新闻媒体的形象,这样的危害将会是致命的。
鲁迅先生说:中国之君子,叹人心之不古,憎匪人之逆伦,而惟恐人间没有逆伦的故事,偏要用笔铺张扬厉起来,以耸动低级趣味读者的眼目。这段几十年说过的话,与如今的网络舆论环境竟是如何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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