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货币学概论》2.3.3)
(一)古代货币的阶级性
现在我们再提出货币机能与生产关系相关联的另一方面,来说明货币在历史上的各种阶级生产关系中所演的作用,即说明货币在各种社会中的阶级的作用。
前面说过,货币是资本的最初的现象形态。就历史上看来,资本之最原始的形态,是高利贷资本及其孪生兄弟的商业资本。这两种形态的资本,在资本制生产方法的很久以前即已出现,并且是各种经济的社会形态中都存在着的东西,两者都“属于洪水前期的资本形态”。
当社会的生产物至少有一部分转变为商品,而货币随着商品交易的发达而发展其种种的机能时,高利贷资本、商业资本就能够存在,此外不须有其他的条件。我们已经知道,货币出现以后,必然的发生货币储藏。因为在商品生产比较不发达的阶段,货币这东西,与使用价值中的财富表现形态相对立,它越发出现为一般的财富。货币储藏是在这种处所形成的。但货币在采取支付手段的形态时,又是出现为商品的绝对形态。货币的这种支付手段的机能,又是促使利息的发生与货币资本的发达的东西。因为人们在购买商品或偿还债务之时,必需要现实的货币,即当作货币看的货币。但若向货币储藏人借取这样的货币,就不能不给付利息。于是货币储藏,在高利贷业方面,就“开始变为现实的东西,实现其梦想。货币储藏人所要求的东西,不是资本,而是当作货币看的货币。但这种储藏货币,通过利息,转变为自己满足的资本。即,它转变为掌握剩余劳动的全部或一部,同样又掌握生产诸条件本身(它名义上虽尚为他人的所有物而与它相对立)的一部的一种手段”。所以这高利贷业本身,沁入于生产的气孔之中。“当商品形态还没有发展为生产物的一般形态时,人们要取得货币,比较困难。所以高利贷业者,除了需要货币的人们的抵抗力即支付能力以外,绝对不知道什么限制。”
“高利贷资本,没有资本制的生产方法,却有资本制的榨取方法。”它寄生于各种生产方法之中,使生产方法穷乏化。它不使生产方法发展,反而使它麻痹。它使各时代的小生产者或直接生产者俯伏于它的权力之下,听它宰割。这是货币的阶级的作用之表现形式。
就古代奴隶制社会的情形来说。古希腊时代的雅典,在其建国初期,贵族的支配已经确立。“而其压迫一般的自由的主要手段,实是高利贷与货币。”贵族们兼营海外贸易与海贼行为,集中了货币财产,作为剥削一切生产者的工具。“发展中的货币经济,恰如破坏的硝酸,侵入了以现物经济为基础的村落的旧生活状态。”贵族的货币支配,发展了许多新的习惯法,保障债权,保障货币所有者对于小农的榨取。阿替喀的田野中,充满了土地抵押的标注。田地的大部分,都因为抵押期满而不能赎取,或积欠利息而不能偿还,而归于贵族高利贷业者所有。小农所有的土地的卖价如不够偿债,或因没有抵押品的借债而无力偿还之时,他们自身和儿女,就被贵族高利贷者没收为奴隶。
又如“罗马的贵族,用战争毁灭了平民。平民因为被强制着要服军役,不能把自己的劳动诸条件再生产出来,以致陷于穷困状态。但同一的战争,却用战利品的铜(当时货币)充满了贵族的仓库和地窖。于是贵族就不把必需品的谷物和牛马直接交给平民,却把自己所不用的铜贷给平民,乘着这样的状态,勒索了法外的高利”。这是罗马平民没落的主因。
大体上说来,在古代社会中,奴隶制的生产是奴隶所有者致富的手段,所以货币所有者就在高利贷资本或商业资本的形态上投下他的货币,换取奴隶与土地等物,借以占有他人的劳动。货币所有者照这样投下货币,是当作资本利用的,因而变为生利的东西。
高利贷形态上的货币资本,最能发挥破坏生产方法的机能。这种资本的特征的形态,分为两个种类:第一个种类以豪奢上流者们(本质上是土地所有者)为榨取的对象;第二个种类以小生产者们(农民及手工业者)为榨取的对象。高利贷业者促使土地所有者没落,并吸尽小生产者的膏血。结局,高利贷者一跃而成为社会的上层分子,变为奴隶所有者,变为土地所有者。
(二)封建时代货币的阶级性
高利贷资本在封建时代的末期,即在资本之原始的蓄积时代,由于剥削封建领主与农民,腐蚀了封建的生产方法,造出了资本制生产方法成立的前提。
由于货币经济的发展,封建领主们在其购买手段与支付手段的准备上,愈不能不依赖于商品资本,尤其依赖于高利贷资本。领主们取得货币的方法,最初是把在地租形态上取得的农产物卖给商人,换取货币;最后是把现物地租改为货币地租,向农民征取货币。但领主们的豪奢生活及其财政的、武备的支出上,单靠从农民榨取地租,往往是入不敷出的。于是就不能不向高利贷者借入货币。而借款的条件,是把封建的特许权交与供给货币人,此外就用土地作担保。欧洲中世纪的许多封建领主,都在高利贷资本的权力之下,因为不能支付高额的利息,而逐渐没落下去,这些都是历史的事实。同时,领主们因为高利贷的压迫,不能不多方设法榨取农奴,而农奴的负担因而加重,间接也陷于破产。
其次,高利贷资本与商业资本,对于小生产者的压迫,更是悲惨。农民们因为要用货币缴纳地租及租税,不能不拿农产物卖给商人。商人是货币所有者,一切的商品及商品生产者,不能不俯伏于他手中的货币之前。任何使用价值的财富形态,和货币比较起来,都只是一个假相。因此商业资本就操纵农产品的价格,买贱卖贵,农民们劳动的结果的一部分,就被商人所骗取。如果小生产者一旦需要借取货币而落在高利贷者手中之时,他们的生活资料的一部分,就不能不在利息的形态上被高利贷者所并吞。结果,小生产者或因此丧失其生产条件,或因此而不能以同样的规模继续其再生产。于是他们逐渐地丧失其生产手段,而转变为自由劳动者。
“高利贷业,在生产机关分散的处所,集中货币财产。它并不变化生产方法,反而成为寄生虫,附着于生产方法,使它变得悲惨。它吸尽生产方法的膏血,使它的气力衰弱,使再生产不能不在愈益惨淡的条件之下去实行。”但在资本之原始的蓄积时代,这样的高利贷资本,却成为资本制生产方法的前提(但资本制生产方法并非由高利贷资本所创造,这是要注意的)。
货币的作用,能使一方没落,使他方富裕,这是货币的阶级性。货币的阶级性,是从货币的机能发生,这在前面已经说明了。货币原是由商品经济所组织了的社会的劳动的生产物。这样的货币,在货币经济中,变为特殊阶级征服其他阶级的重要武器。
货币经济,是分化农民的基本的杠杆,它使农村人口分化为两个对立的阶层:第一阶层是富农,第二阶层是贫农及劳动者。两阶层之间的中间物是中农,其中一小部分有转变为富农的可能性,大部分有转变为贫农的可能性。富农的目的,在于经营商业的农业,以期收入大宗货币。至于贫农单靠经营农业,不能维持生活,必须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于是贫农不能不屈服于货币权力之下。他们因为要出卖劳动力以取得货币,所以他们的会计中的货币部分,越发演着重要的作用。他们越是贫穷,货币越是不进到他们的手中,因而就不能不永久的受货币所支配,即不能不永久的受农业资本家所支配。所以货币变成了农业资本家征服贫农大众的手段。货币经济的这种特性,不但在封建社会末期是这样,并且在现代社会中也是这样。
(三)现代社会中货币的阶级性
货币的阶级性,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表现得异常明显。占世界人口最大多数的勤劳大众,都被资本家手中所有的货币征服着,这是无须赘说的。我们在这里只提出资本主义最后阶段上的货币流通的法则性的问题,借以指示现阶段的货币之阶级的作用。
现代资本主义的货币流通,主要的以流通的信用手段为基础。其货币流通的法则,可以简要的列举于下:
第一,一方面,各个企业的票据,由各个银行所结算,这是信用货币流通的情形;另一方面,巨大的独占的银行,通过这种行为,支配产业资本,因而发展为“银行与大工商业之私的联合”。
第二,一方面,票据在各个独立的诸企业家之间,发生作用;另一方面,在由“参加”制度所结合的诸企业之间,发出票据。
第三,资本主义国家的中央发券银行依存于多数个别的企业家与银行家;另一方面,拥有数十亿货币的金融寡头支配、利用发券制度以谋自己的利益。
第四,一方面,发券银行以保证准备的形态,握有巩固的国家的有价证券;另一方面,金融资本的最重大行为,即有价证券之发行,浸透于一切银行事业,必然的依靠种种间接的(或直接的)方法,从那里吸取发券银行的资源。
第五,当作斗争手段看的货币制度,编入世界再分割的斗争之中,因此弱国的货币制度就隶属于强国的货币制度,各帝国主义国家之间,为了要利用这个杠杆,就发生斗争。
第六,由于上述事实,资本的输出,取得更进一层的意义。这种资本的输出,其目的在谋被压迫国家的货币之安定,而在其本质上,使被压迫国家越发隶属于帝国主义列强。
第七,资本主义的危机的成长,金利生活的发达,放款资本的过剩(因不能充分投资于生产)的部分,非常地加强放款资本的可能性,而成为摇动资本主义本位货币的安定性的契机。
第八,货币流通中所表现的帝国主义的特征,决不含有关于货币流通的计划性的意义。反之,金融寡头支配对于货币流通的利用,资本主义的不平衡的发展与资本主义的危机,使货币流通的本源性愈趋激化,引起了帝国主义下的货币制度的危机。这货币制度的危机,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固有的矛盾激化的结果。
从上面各点看来,我们大略可以知道,在资本主义的最后阶段上,货币这东西,是帝国主义者宰割世界弱小民族、征服世界勤劳大众的工具,同时货币运动法则反映出垂死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关于上述诸命题的详细的展开,留待后面各章说明。
最后,货币这东西,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现时也还存在着。不过,社会主义国家中的货币与资本主义国家中的货币,其性质全不相同,并且货币之阶级的作用,又具有另一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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