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人社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社保缴费基数核验工作指引》(内容不公开),其中提及:以社保、公积金实缴数据为基准,个税申报须保持口径一致,不一致时需调整个税申报,确保数据统一。

此外,当前实务中,税务总局、人社部已通过金税四期系统实现了工资流水、个税申报、社保缴费三方数据自动比对,逐人逐月计算个税全口径应发工资与社保缴费基数的差异率,超过10%(个别地区5%)即推送风险预警,要求企业自查整改或补缴。
若差异无合理原因,将被认定为少报社保基数或个税申报不实,面临补缴、滞纳金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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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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