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甲骨文(图源:《世界简史:人类文明的演进历程》)
商代自然灾害种类很多,旱灾、水灾、风灾、雹灾、雷灾、蝗灾、鸟灾、震灾等已经为殷人所感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者们开始借助甲骨文资料对殷商时期的灾害进行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水、旱、蝗三大农业自然灾害和防灾救灾措施的探讨。既有成果表明,殷商时期针对种类繁多的自然灾害,商王朝已经采取了多种方法进行应对,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后世灾害救助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周代更为完善的灾害救助体系形成奠定了基础。虽然学界在商代灾害研究领域成果颇丰,但目前尚未出现对殷商时期灾害救助体系研究的专篇,笔者不揣残陋,拟结合甲骨文、考古发掘和文献史料对其进行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商王是商代的最高统治者,灾害发生后,商王率领群臣开展救助活动。商代的救灾活动分为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主要有商王亲自和商王派大臣参与救助两种形式,逐步形成以商王为首巫,群巫为主体的精神救助体系和以商王为最高行政长官,群臣为成员的物质救助体系。
一、以商王为首巫的精神救助体系
对于殷人的祭祀禳灾,学界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从唯物史观分析,传统救荒思想中天命主义的禳弭论完全是消极的,但从当时的认知水平以及起到的实际作用看,禳弭行为又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灾害发生后,商王作为巫人的最高统帅,带领各级神职人员进行禳弭活动,给民众以心理安抚。
商王是精神救助体系的最高统帅。在殷商救灾体系中,作为群巫之首的商王是整个商族的精神领袖,他把控着对天神和地祇的祭祀权。“卜辞中常有‘王卜’、‘王贞’之辞,乃是王亲自问卜,或卜风雨,或卜祭祀征伐田猎。王兼为巫之所事,是王亦巫也”。史籍中商汤俨然一副大巫形象。《吕氏春秋·顺民》载:“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乃翦其发,磨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悦,雨乃大至。”面对严重干旱,商汤祷告于桑林,剪掉头发和指甲作为祭祀的牺牲,祈求神灵庇佑早降大雨,解救苍生。其行为虽然充满了迷信色彩,但是实际上起到了安抚民众情绪的作用,增强了民众抵御灾害的信心,也稳定了商初动荡的时局。夏末商初面对同样的旱灾,结果却是夏亡而商兴。
首辅大臣是辅政的大巫。不仅商王是巫,他手下更有一批辅政的大巫。《尚书·君奭》载:“(周)公曰:君奭,我闻在昔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骘、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在武丁,时则有若甘盘。率惟兹有陈,保乂有殷。”周公以前朝七位著名贤相来阐释明君需要贤臣辅佐的道理。这七位大臣中,伊尹、伊骘、巫咸、巫贤和傅说的巫人身份毋庸置疑。他们不但“乂王家”“保乂有殷”,占据着政治上的最高职位,而且又“格于上帝”“格于皇天”,担负着神职,是当时统治者意识形态的最高权威。换言之,他们既是日常行政的担当者,又和商王一起承担巫的职责。
伊尹为相历汤、外丙、仲壬和太甲四朝,同时又在商代宗教机构中兼具最高长官之职。《史记·殷本纪》载:“伊尹名阿衡。”吕振羽先生认为阿衡就是巫教的教主。伊尹是商初贤相,曾经放逐商王太甲于桐宫,既然能处罚商王,说明其在商朝行政系统的地位极高,卜辞所记殷人对伊尹高规格的祭祀亦可佐证:

上揭(1)(2)辞例表明伊尹与降雨是有关联的。辞例(3)表示将伊尹与商王示壬同祭,以示其地位之重要。从用牲来看,对伊尹的祭祀是隆重的。《国语·晋语二》韦昭注曰:“凡牲一为特,二为牢。”三牢,至少是六只牲畜。祭祀的方式也是多样的,有
「 支持乌有之乡!」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