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一个“好干部”的“好观点”?
河南濮阳西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李连成有一句名言:“当干部就是应该能吃亏。”这句话流传很广,被很多人当作“好干部”的标准。李连成本人也确实是个好干部——他带领西辛庄从穷村变成富村,自己贴钱、让利、吃苦,群众拥护他,组织也肯定他。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七一勋章”获得者丨“吃亏书记”李连成:群众满意,我就幸福》
但是、这句“吃亏论”本身值得商榷。不是说李连成同志做得不对,而是说这个“提法”在理论上不准确、在实践中有隐患、在立场上容易滑向道德说教。
笔者想提出的问题是:当干部,到底是为了“吃亏”,还是为了“服务”?“吃亏”能不能作为衡量干部好坏的标准?如果当干部首先是为了“吃亏”,那焦裕禄、谷文昌、陈永贵、吴仁宝这些优秀干部,他们算什么?
一、为人民服务不等于“个人吃亏”
首先要搞清楚一个根本问题: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是什么?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干部不是“救世主”,不是“施舍者”,不是“牺牲者”。干部是群众中的先进分子,是群众利益的代表者,是群众斗争的组织者。干部与群众的关系,不是“我给与你”的关系,而是“我们一起干”的关系。
因此、吃亏论”最危险的地方,不在它“太理想”,而在它预设了干部与群众利益的“对立”。干部少拿一分,群众就多占一分?这个前提本身就是资产阶级的逻辑——把社会关系看成零和博弈。社会主义条件下,干部与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干部为群众服务,群众支持干部工作,这是相互的,不是单向的。把干部摆在“吃亏”的位置上,就是把群众摆在“占便宜”的位置上,这是在制造对立,不是解决问题。
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说:“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毛泽东选集》1-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请注意,这里说的是“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人民吃亏”。“服务”是职责,“吃亏”是牺牲。职责是必须履行的,牺牲是特殊情况下才需要的。你把“牺牲”变成“常态”,把“吃亏”变成“标准”,那就不是“服务”了,而是“苦行”。
二、优秀干部不是“吃亏”的典型
让我们看看那些被公认为“优秀干部”的人,他们是不是“吃亏”的典型。
焦裕禄,兰考县委书记。他带领群众治沙、治水、治碱,身患肝癌仍坚持工作,最后病逝在岗位上。他“吃亏”了吗?从物质待遇看,他确实没享什么福。但他“吃亏”不是目的,他的目的是“改变兰考的贫困面貌”。他是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自然地付出了个人代价,而不是为了“吃亏”而去当干部。
谷文昌,福建东山县委书记。他带领群众植树造林、治理风沙,把一个荒岛变成绿洲。他“吃亏”了吗?他的工资不高,生活简朴,但他看到群众过上好日子,他自己也觉得值。这不是“吃亏”,这是“价值实现”。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学习·故事丨总书记号召“像他那样做人、为政”》
陈永贵,大寨党支部书记,后来当了国务院副总理。他带领大寨人战天斗地,把穷山沟变成高产田。他当副总理时,不拿国家工资,只拿大寨工分。这是“吃亏”吗?从收入看,他确实“亏”了。但他要的不是“不吃亏”,他要的是“大寨的经验推广到全国”。这是“革命事业”,不是“个人得失”。
天南地北山西人:《陈永贵搬进搬出钓鱼台的前前后后》

吴仁宝,华西村书记。他带领华西村成为“天下第一村”,村民住别墅、开汽车,但他自己住旧房子、拿低工资。
人民日报:《老书记的“赤子心”》
这是“吃亏”吗?他确实“亏”了。但他要的是什么?是“华西村共同富裕”。这是“共产主义理想”,不是“吃亏”。
这些优秀干部,他们的共同点不是“吃亏”,而是“有信仰、有担当、有事业心”。他们把“为人民服务”当作自己的事业,而不是当作“吃亏”的买卖。
三、“吃亏论”的实质是什么?
“吃亏论”的实质,是把无产阶级的政治伦理,降格为小资产阶级的道德修养。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无产阶级的政治伦理是“集体主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但“集体主义”不等于“个人吃亏”。集体主义要求的是“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不是“消灭个人利益”。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纪念版),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
”注意,这里说的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不是“每个人的自我牺牲”。共产主义的目标,不是让所有人都“吃亏”,而是让所有人都“自由发展”。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批判机会主义者“把革命理论磨平、磨软”,让他们“看不清社会真相”。
列宁:《国家与革命》,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同样,把“为人民服务”磨成“为人民吃亏”,也是在“磨平、磨软”无产阶级的政治伦理。它让人以为,当干部就是“牺牲”,就是“吃苦”,就是“不拿钱”——这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更危险的是,“吃亏论”容易被资产阶级利用。你不是说“当干部就是吃亏”吗?好,那我就“多拿一点”——因为我“吃亏”了,所以我要“补偿”。这种逻辑,恰恰是腐败的思想温床。你把“服务”变成“牺牲”,把“职责”变成“奉献”,就会给那些“不想吃亏”的人提供“补偿自己”的借口。
四、干部应该有“正常权利”
干部在不损害阶级利益和全体人民利益的前提下,应该拥有正常的个人权利,享受正常的个人生活。
第一,干部有改善生活的权利。干部也是人,也要养家糊口,也要改善生活。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干部的日子也应该跟着好起来。这不是“搞特殊”,这是“按劳分配”。你让干部“只干活、不吃草”,这不是马克思主义,这是“苦行僧主义”。
第二,干部有追求个人价值的权利。当干部不只是“服务”,也是“实现自我”。焦裕禄在改变兰考的过程中实现了自己的价值,谷文昌在治理风沙的过程中实现了自己的价值,陈永贵在建设大寨的过程中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他们不是“为了吃亏”才当干部,他们是“为了干事业”才当干部。在“干事业”的过程中,他们既服务了人民,也实现了自己。
第三,干部有正常享受的权利。毛泽东时代也不是“越穷越革命”,不是“越苦越光荣”。毛泽东自己还写诗、游泳、吃红烧肉呢。那些“极左”的“苦行僧主义”,不是毛泽东思想,是对毛泽东思想的歪曲。

结语:从“吃亏论”到“服务论”
回到开头的问题:当干部就是“吃亏”吗?
我的回答是:当干部不是“吃亏”,而是“服务”。服务是职责,吃亏是代价。职责是必须履行的,代价是特殊情况下才需要付出的。你把“吃亏”作为标准,就等于把“服务”降格为“牺牲”,把“职责”变成“苦行”。
焦裕禄、谷文昌、陈永贵、吴仁宝,他们不是“吃亏”的典型,他们是“服务”的典型。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个人价值也得到了实现,他们的个人生活也得到了改善(尽管改善得不多),他们的精神世界也得到了充实。
把“吃亏”作为衡量干部的标准,是对这些优秀干部的“降格”,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正确的提法应该是:当干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干部与群众一起发展、一起进步、一起过上好日子。这才是马克思主义的干部观,这才是毛泽东思想的干部观。
以上仅为一点粗浅思考,难免存在疏漏与偏颇,不当之处,恳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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