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磊 赵磊:概率因果理论否定了因果关系吗?
——否定因果关系为什么是错误的(之三)
赵晓磊 赵磊
一、用概率来刻画因果关系
随着量子力学的发展和统计概率的兴起,因果决定论遭到了强烈质疑。
——这里插一句。质疑因果决定论的背后,是对统计概率的青睐。比如有学者说:“古典因果理论面临着一些明显的难题: 例如,某些原因并非必然为其结果所伴随,如通常认为吸烟是患肺癌的原因,但并非所有吸烟者都患肺癌; 又如,某些原因和结果具有非相关性。”
在统计概率兴盛的强劲风头下,学界提出了概率论的因果理论(也称“概率因果理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莱欣巴哈的叉形因果与居间因果,萨普斯的统计概率理论,语境一致性理论,贝叶斯因果网络,等等。
问题是,概率因果理论否定了因果关系吗?
没有。
事实上,概率因果理论仍然以承认“因果关系”为前提。正如有学者指出:
——“由于休谟的因果理论预设了决定论,因果的非决定论理论可能是一个重要的替代者。而概率论路径的因果理论是典型的非决定论说明。概率论因果理论的核心主张是原因改变 (特别是提高) 结果出现的概率。该主张的一个直接推论是,原因的出现并不必然伴随着结果的出现,反之亦然。这样就直接避免了古典因果理论的上述难题之一。概率论因果理论的主要工作路线是用概率依赖关系来刻画因果关系。”
概率因果理论的核心主张与工作路线表明,概率因果理论的逻辑仅仅是“用概率统计关系来刻画因果关系”,但并没有消解因果关系。
换言之,既然概率因果理论试图用“因果的非决定论”来代替“因果的决定论”,那么,这种代替恰恰就是以承认因果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总之,“概率论路径的因果理论对因果性持实在论观点”,“概率论路径因果理论的根本策略是用概率依赖关系定义因果关系”,而并不是要消解因果关系。如此而已。
所以,用概率因果理论来否定因果关系的存在,显然是对该理论的误读。
二、存在即感知
这里顺便讨论一个与认识论有关的哲学问题。
按照“因果实在论”的观点,因果关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可是按照“因果非实在论”的观点,因果关系只是人们思维中构造出来的“关系”,与客观实在无关——用马赫的话说:“原因和结果是思维的事情”。
——这里插一句。所谓“因果实在论”,即认为因果关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所谓“因果非实在论”,即认为因果关系是人们在心智中关联事件或事实的产物,是人们主观构造出来的认知关系。比如马赫说: “自然界不存在原因,也不存在结果。……原因和结果关联的实质仅存在于我们为了在心理上重现事实的抽象之中。”“原因和结果是思维的事情。”
那么,因果关系究竟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呢,还是人们主观构造出来的认知关系呢?
我们认为,这与其说是一个思辨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实证问题。
英国近代经验主义哲学家贝克莱(1685—1753年),在其著作《人类知识原理》中,提出了西方哲学史上著名的命题:
——“存在就是被感知”(esse est percipi, to be is to be perceived)。
也就是说,我们的感知,是确认存在与否的前提和根据。
对于这个命题,贝克莱有过反复强调,比如:
——“所谓它们的存在( esse) 就是被感知( percepi) ,因而它们离开能感知它们的心灵或能思想的东西,便不能有任何存在。”
——“我所见、所闻、所触的,都是存在的,都是被我感知的”。
——“任何物体,只要不被感知,就是不存在的。”
—— “一种不能思想的事物的存在,正在于其被感知。”
三、“存在即感知”的方法论含义
毫无疑问,贝克莱关于“存在即感知”的命题,在本体论上属于主观唯心主义,列宁在《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中对此已有深刻剖析,不赘述。
——这里插一句。唯心主义认为,“存在”属于主观的范畴。感知先于存在,没有感知,就没有存在。所以,意识才是本体。而唯物主义则认为,存在属于客观的范畴。存在先于感知,没有感知,虽然不能确认是否存在,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存在依然存在着。所以,存在才是本体。
尽管唯心主义把“存在”的本源归结于意识,然而,“存在即感知”在方法论上却包含了对“实证”的要求,即:确认存在的依据,只能是人们的感知。某个东西是否存在,必须以我们的感知才能得到确认。
换言之,我们怎么才能确认“一种不能思想的事物”是否存在呢?那就要看这种事物能不能被我们的感官所感知。
正如惠勒所说,我们能够观察到什么,取决于我们以什么样的方式观察。这也就是“所见即所能见”的含义。
比如,我们之所以能断言某种因果关系是存在的,乃是因为我能切实感受到(看得见或摸得到或听得见)这种关系。
这就是科学对“实证”的要求。
虽然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本体论上有着根本的区别,但是在科学划界的标准上,只要认同人的感知是确认存在的前提,那么,任何理论假说都必须接受“实证”的检验——不论你信奉什么“主义”。
当然,唯物主义承认“感知是我们确认存在的前提”——即“没有感知,就不知道是否存在”,但唯物主义并不因此认为“没有感知,就没有存在”。
“没有感知,就不知道是否存在”,与“没有感知,就没有存在”是两个不同的命题,不能混为一谈。对于前者,唯物论与唯心论都认可;对于后者,则只有唯心论认可。
四、因果实在与因果非实在
在我们看来,若以“存在就是被感知”的逻辑来进行实证,那么判断因果关系是不是“客观实在”,“因果实在论”显然比“因果非实在论”更具有说服力。
——这里插一句。关于实证的含义,可参赵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何以“实证”》,《政治经济学评论》2020年第1期,第163-188页。
“因果实在论”之所以比“因果非实在论”更具有说服力,原因在于,“因果实在论”具有唯物的性质,这种性质与实证的要求在逻辑上是自洽的;而“因果非实在论”具有唯心的性质,这种性质与实证的要求在逻辑上却难以自洽。
举个例子,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是中国武汉修建两山(火神山和雷神山)医院的原因。二者的因果关系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在“因果实在论”看来,这种因果关系并不是主观虚构出来的“思维中的事情”,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
可是在“因果非实在论”看来,这种因果关系则是人们主观心理构造出来的认知关系,并无客观实在依据。
问题是,面对现实中存在的因果关系(比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快速发展与武汉修建两山医院完工的压力),唯心论者只有搁置“因果关系是思维中的事情”这个本体论预设,才能展开“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实证的工作。
道理很简单,倘若因果关系仅仅是“思维中的事情”,而并无客观实在的依据,那么对因果关系的判定,就成了仅凭纯粹的主观想象就可以确认的事情。如此一来,展开科学的实证工作岂不多此一举?
如果有人坚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与修建两山医院之间的因果关系并非“客观存在”,而纯属人们的“臆想”,那么,任何有关因果关系的实证工作都会成为笑话。
可见,“因果非实在论”的虚无主义逻辑不仅无法确认人类感知的可信度,而且还将人类的感知完全置于科学范畴之外,只能属于思辨哲学甚至神学的范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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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该系列文章转引自:赵晓磊,赵磊《否定因果关系为什么是错误的——对“只谈概率,不谈因果”的溯源批判》(载《当代经济研究》2021年第9期)。这里转发时,作者在文字上作了适当补充,并省略了相关注释的出处。如需确认,请读者登录《中国知网》核对原文(原文已经在《中国知网》挂出)。
(2)拙文《否定因果关系为什么是错误的——对“只谈概率,不谈因果”的溯源批判》,与笔者的另一篇文章《唯物史观:历史决定论抑或历史目的论》(载《社会科学研究》2021年第5期)有着相同的问题导向,即二者都是在回应对马克思所揭示的历史必然性的指责。所不同的是:《否定因果关系为什么是错误的——对“只谈概率,不谈因果”的溯源批判》,针对的是对“因果关系”的否定;而《唯物史观:历史决定论抑或历史目的论》,针对的是对“历史决定论”的否定。
(3)在这里我们以系列文章的形式,将上述两文陆续挂出来,供大家参考并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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