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书法家”小议
作者:尹一鸿:
当今书界,写字与书法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并因此派生出“写字派” 与“书法派” 。
“写字派”将“书法情怀”视为毕生追求之终身事业,且磨穿铁砚,博采众长,并竭力主张“写好中国字,做好中国人” ,但是,“写字派” 们却很难登上官僚垄断体制上的“大雅之堂” ;而“书法派” ,无论是“传统书法派” 还是“现代书法派” ,则都鼓吹“标新立异” 、“改革创新” 、“以丑为美” 、“我行我素” 。且“书法派” 大都是做官的人。
遥想永和九年,王右军在会稽山(今浙江绍兴城外的兰渚山下)之兰亭,醉笔写字作文《兰亭序》 ,乃首先是作文写字。王右军断然没有以“书法派” 的 “标新立异” 、“改革创新” 去“书法创作” 《兰亭序》吧? 至于《兰亭序》后来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那也是后人们推崇的事儿是不?
当然,我也并不反对书法艺术的“标新立异” 与“改革创新” ,但是,却坚决反对“以丑为美” 的审美叛逆!
所以,我赞同“写好中国字,做好中国人” 的主张。
不要一做了官,一提起毛笔,就以“书法派”、“书法家” 故弄玄虚。
试问,一个连字都写不好的人,又何来“书法派”们的海市蜃楼?
不错, “书法派” 们或许根本就不以为然。
更何况,在“高质量发展”的“特色” 经济社会, 倘若“书法派” 们的领军人物,一旦挂起某某地书协、画院、学院之主席副主席、院长副院长、秘书长等之类的“招牌”, 甚至还是位居体制内的官员,其“书法派” 们就注定会把当今中国书坛带进丑书泛滥、 “以书为腐” 的大阴沟里,从而颠覆人们对中国书法艺术的审美标准,以及为人做事的道德底线,从而形成贪官“书法派”、 贪官“书法家” 的怪圈。
被判处18年徒刑的原中国林业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原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教授、原宁夏书法家协会理事、原宁夏标准草书研究会名誉会长、原上海榜书研究会理事、原中国民族书画研究院副院长、原北京大学书法艺术协会艺术顾问、原宁夏大学教授之“书法大师”王德林,便是一例佐证。
贪官“书法家”王德林便是一例佐证。
是的,现如今贪官“书法家” 比比皆是。
从省部级贪官“书法家”胡长青(原国家宗教局副局长、江西副省长,因经济犯罪已被处以死刑),到近年来纷纷落马的贪官“书法家” 魏传忠(原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被指控受贿超过1.2亿而翻船),张令平(原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李大伦(原湖南郴州原市委书记)等等。
当然,贪官“书法派”、“书法家” 的泛滥,归根结底是私有化官僚主义体制所致。私有化官僚专制体制的病根不除,其贪官“书法派”、“书法家” 也必定会“前腐后继”。
但是,其结果也只有一个,那就是让贪官“书法派”、“书法家”一个个都向通往监狱的路上去“高质量” 、“高品质”发展!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写字,踏踏实实做人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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