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报道,近日人社部、最高法联合发布10个超时加班典型案例,为企业“划红线”,明确指出奋斗不是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责任的挡箭牌。人社部与最高法非常明确,996违法。
有案情显示,张某于2020年6月入职某快递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8000元。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
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
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并将案件情况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几十年来,中国广大的劳动者被迫一天十几个小时加班加点的劳动,许多劳动者,因为长时间大工作量的劳动,而最终导致过劳死,有的,因为长时间劳动造成疲劳以致发生事故。遗憾的是,这样情况一直存在着,却一直也没有得到遏制制止。
幸运的是,这一次人社部、最高法终于出手为工人阶级说话了。这是一个好消息,一个好现象。它也许说明,我们党和国家真正开始重视依法治国了。这次必须为人社部和最高法点赞,为党和国家点赞。全国的劳动者感谢你们,谢谢你们。
现在,就是现在,我们国家明确违法的还有没有呢?我想应该是有的,有的甚至比996要严重得多。比如,教育(从幼儿园到大学)私有化,医疗私有化,住房私有化,甚至还有国营企业私有化,工人下岗失业等等,都是违背我们的法律和党章的。这些,是不是也应该反思,也需要反思呢?20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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