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资本主义世界性生活的一个方面,卖淫是另一个方面。婚姻是奖牌的正面,卖淫是奖牌的反面。男人在婚姻中得不到满足,通常都在卖淫的地方寻求补偿。男人出于某种原因放弃了婚姻,他也在卖淫的地方得到满足。不论是自愿还是被迫不结婚的男人,以及结了婚但不称心如意的男人在满足性冲动方面都比妇女容易得多。
男人一向把利用卖淫满足性欲看作“法律”给予他们的特权。因此当他们发现一个不是当娼妓的妇女“失足”时,就更加苛刻,更加严厉地管教她,指责她。男人并非糊涂到不知道,女人也同男人一样有性欲冲动,她的性冲动在一生某些时期甚至十分强烈。男人依仗自己的统治地位强迫她们压制强烈的性冲动,并把她们的贞操当作她们社会声望和结婚的前提。同样是满足同一种自然欲望的问题,却有着根本不同的解释和评判,这最有力地表明,妇女完全屈辱地依附于男人。
种种情况对男人极其有利。自然让妇女承担生殖行为的全部后果,而男人除了享乐以外,既不费力也不负责任。同妇女相比男子的这种优越地位更加助长他们在性关系方面的放纵无度,很大部分的男人就是这样。同时确实有许许多多原因阻止或限制性欲得到合法满足,结果造成了满足性欲方面的粗野杂乱。
因此,卖淫就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必需的一种社会行业,如同警察、常备军、教会和企业界一样。
这并不是夸张,下面将予以证明。
上面已经说过,古代社会是怎样看待卖淫的。古代社会不仅把卖淫看成是一种必要的制度,并且,例如在希腊和罗马,卖淫是由国家来组织的。前面也说过,中世纪时基督教对卖淫抱什么看法。圣奧古斯丁被认为是保罗之后最著名的基督教支柱并热心传播禁欲主义,他也禁不住说出:“假如废除公娼,性欲的巨大力量将毁坏一切。”至今仍是神学领域最大权威的圣托马斯·阿奎那说得更厉害:“城市的卖淫如同宫殿中的阴沟;堵塞阴沟,宫殿便会成为臭不可闻之地。”1665年,在米兰的长老会上,也有人提出同样看法。
让我们听听现代人的意见。
F.S.许格尔博士说:“随着文明进步,卖淫将逐渐以适当形式隐蔽进行,但不到世界末日,它是不会从地球上消失的。”这是一种大胆的见解。但是,只有一种人赞同许格尔博士的看法,这种人不能超越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去观察问题,因而不明白,当今社会必然被改造成既符合健康,又符合自然的社会。
具有同样看法的人还有柏林大学教授兼卫生学研究所所长、著名的卫生学家麦克思·鲁伯纳,他提出:“妇女卖淫在地球上的任何时代、任何民族那里都存在,是不能根除的,这是因为卖淫是为性交服务的,它完全来源于人的天性;同时又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可以把卖淫看作是某些妇女天生的缺点。正如同在一个民族中常常会有天才也有白痴,有巨人也有矮子和其他一些畸形的人一样,由于生育的戏弄,也生出一些要去卖淫的变态者。”上面提到的那些人,没有一个人去想想为什么另一种社会制度能够消除卖淫;也没有一个人试图研究一下卖淫的原因。一些研究过这一问题的人也想到过,无数妇女的悲惨的社会状况也许是她们当中的许多人出卖肉体的主要原因,但是他们谁都不想得出只有建立另一种社会制度才是当务之急的结论。其中只有少数人认识到,卖淫的重要原因是经济关系问题,Th.巴德是仅有的少数者之一,他认为:“卖淫女郎道德上极端堕落的原因在于当时的社会状况……特别是中产阶级的瓦解及其生存的艰辛,尤其是今天只有一小部分仍在进行独立劳动的手工业者阶层的瓦解。”巴德在他的论述之后得出结论说:“物质生活的贫困使中产阶级的一部分家庭已经崩溃,一部分家庭也濒临灭亡,还使家庭的道德沦丧,特别使女性的道德沦丧。”
R.施穆尔德认为:卖淫“按照人的判断,是永远跟随人类的伙伴。”但是,卖淫并非如他所说是自然所制造的一种制度,而是一种社会制度,没有它资本主义社会不堪设想。
莱比锡警察局的医官J.屈恩博士说:“卖淫不仅是可以容忍的坏事,而且是不可缺少的坏事,因为它保护了妇女不忠(只有男人才有权不忠——作者),使美德(当然是妇女的美德,男人可以不需要这种美德——作者)免遭伤害(原文如此!),从而避免沉沦。”这些话赤裸裸地说出了男人明显的利己主义的实质。屈恩完全是站在警察局医官的立场上说这番话的;因为他的任务是监督卖淫,使男子免遭性病折磨。人们只为男人着想,因为独身生活对男人来说的确苦恼悲凉;但是数百万的独身妇女必须安分守己。同样一件事对男人是合理合法的,对女人则是违法的,不道德的和有罪的。
另外一位有趣的先生是福克博士,他认为卖淫是“我们文明制度的必然产物”。如果大家结婚后都要生儿育女,他担心人口过剩,因此他把国家“允许”卖淫看得十分重要。他认为,国家监管卖淫,就可使男人无忧无虑地同没有梅毒的妓女来往,这是合情合理的事。他主张最严厉地监管所有生活放荡的女人。如果“生活放荡”的女人属于上流社会,那么他的这一主张行得通吗?这是老调重弹。福克博士还要求征收卖淫税,把卖淫的女子集中安排在固定的街区。换句话说,就是基督教国家在为了男人的利益组织和保护卖淫的同时,应当从卖淫中创造收入来源。关于这件事弗斯帕西安皇帝是怎么说的呢?他说Non(没有臭味)!亨里希·塞维路斯博士站在个人的立场上,同样赞成法律对卖淫的认可。他也把这一制度看成是非常有利的制度,因为卖淫是婚姻的必要补充现象,没有卖淫,结婚自由就受限制。在他看来,卖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保险阀。他认为:“当今如此危险的社会状况就是有很大一部分人穷困不堪,其原因在于:结婚双方没有考虑一下,将来必要的生活费用从哪里来,也就是说,他们不考虑存在什么问题,就盲目地结了婚。国家打算制止这类婚姻,因为上述婚姻所生的孩子不能从父母那里得到应有的生活保障,而有父母的孩子又不能送进孤儿院,于是造成危及社会安全的因素。”卖淫可以防止“在自然法则强制下结婚,这种结婚导致在居民中增加这样的分子,他们由于贫困失去教育的机会,没有快乐的童年,因而对国家产生敌对情绪,成为社会的敌人”。因此,在国家监管下卖淫甚至会成为对付社会民主党的一种有益的预防手段,这似乎至少是一种别出心裁的看法。
果真如此吗?我们仍然认为,卖淫正像警察、常备军、教会和企业一样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必要的社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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