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合理吗?
在诸多社会现象面前,尤其当面对明显有违公平正义之事时,常有人以“存在即合理”为之辩护。这种论调将事物的现存状态等同于其内在合理性,无形中为一切不公提供了温床。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视角审视,这种观点不仅是对黑格尔原意的庸俗化扭曲,更是掩盖社会矛盾、阻碍历史进步的意识形态工具。唯有深入剖析其谬误,才能揭示历史发展中真正的合理性标准。
“存在即合理”源自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命题的断章取义。黑格尔所言“现实”并非指一切经验性存在,而是指符合“绝对理念”发展必然性的存在形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已揭示,黑格尔辩证法在神秘形式下包含了革命内核——某物一旦失去历史必然性,无论它如何“存在”,都已成为不合理的存在。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精辟指出:“凡是现存的,都是应当灭亡的”。将“存在即合理”简单等同于为现状辩护,恰是对辩证法的反动式阉割。
马克思主义认为,判断一件事物是否合理,绝非依据其表面存在与否,而需深入考察其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是否促进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奴隶制曾长期“存在”,但它符合人类解放的规律吗?殖民掠夺曾广泛“存在”,但它代表正义的生产关系吗?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榨取每日都在“存在”,但它促进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吗?这些现象的存在仅证明旧势力尚未被完全消灭,绝不证明它们具有历史合理性。

这合理吗?
“存在即合理”的庸俗化论调在社会领域中扮演着意识形态守夜人的角色。它诱导人们接受:贫富分化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性别歧视是传统习俗的自然延续,霸权政治是力量对比的客观体现——总之,一切压迫结构都被赋予了不可置疑的“合理性”。这种观点本质上是将实然与应然混为一谈,以描述性命题取代规范性判断,从而解除人们对不公正现象进行批判和改造的思想武器。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但社会意识具有能动反作用。承认某种现象的存在,不等于认同其价值合理性;理解某种现象的产生条件,不等于放弃对其的批判立场。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宣告:“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真正的合理性不在于消极适应现存秩序,而在于积极推动社会向更高级形态演进。
每一个马克思主义者都应坚持历史的、辩证的合理性观:一方面清醒认识到,任何社会形态都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有其产生和存在的暂时性依据;另一方面更要看到,随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发展,旧秩序的合理性终将消失,新事物必然取代旧事物。我们评判事物的标准,应当是看它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而非简单地以“存在”与否作为合理性依据。

这合理吗?
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中,我们必须坚决摒弃“存在即合理”的庸俗宿命论,以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武器剖析各种不公正现象的本质根源。唯有坚持发展着的合理性标准,站在历史前进的一边,我们才能识别那些即将灭亡的旧事物,拥抱代表未来的新萌芽,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最终推动社会向着更加公平正义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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