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逻辑学》中的一个术语,相同于辩证的否定。事物自身的否定,是事物本身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统一,是新事物对旧事物既克服又保留。
“扬弃”是一个核心的哲学概念,它描述的是一种辩证的、既有否定又有肯定的发展过程。这个概念最初由黑格尔明确提出,他指出了德语中“扬弃”一词的双重含义:它既意味着取消、终结,也意味着保存、举起。在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中,这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和概念自我否定的关键环节。
后来,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将其改造为唯物辩证法的“扬弃”范畴。在他们看来,扬弃是事物通过内部矛盾进行自我否定的方式。
在这个过程中,新事物不是简单地、全盘地抛弃旧事物,而是像“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一样,抛弃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成分,同时吸收和改造其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正是通过这种有保留的、有升华的否定,事物才能从低级向高级、从不完善向更完善发展,实现真正的质变和飞跃。
例如,科学史上的爱因斯坦相对论对牛顿力学的关系就是一个典型的“扬弃”。它“否定”了牛顿力学中绝对时空观这一不再适用的形式,认为时间、空间和物质运动是相互联系的。但同时,它并没有将牛顿力学全盘抛弃,而是在低速、宏观的日常条件下,“保存”并包含了牛顿力学作为其一个特例和近似值。因此,相对论不是在废墟上重建,而是在牛顿力学的坚实基础之上,将其升华到了一个更普遍、更精确的理论高度。
因此,唯物辩证法的扬弃观要求我们对任何事物都必须采取分析的、批判的态度,反对片面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而是要看到新旧事物之间的历史联系和继承关系,理解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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