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献来源:
万毓泽:《资本论完全使用手册:版本、系谱、争议与当代价值》,联经出版公司2018年版。第三章
作者简介
万毓泽:国立台湾大学社会学博士,现为(台湾)国立中山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主要学术兴趣为社会理论、社会科学哲学、政治社会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当代欧陆政治与社会思想、社会科学翻译研究。

万毓泽
不论我的著作有什么缺点,它们却有一个长处,即它们是一个艺术的整体……(Marx,2009e:231)
孙中兴(见如2010)曾提出阅读人文社会科学经典的「四本主义」,强调要注意经典的「文本」、「版本」、「译本」、「所本」(立论根据)。阅读《资本论》也该如此。或许可以说,一般读者(甚至包括研究者)对《资本论》的「四本」都不够重视,比如说,不考究版本问题(《资本论》有好几个版本,你说的是哪一版?2更不用说马克思的多份手稿与《资本论》的延续与差异了),也不留意译本问题(比如说,马克思认为《资本论》第一卷的法译本有独立的科学价值,但一般读者少有机会阅读法文版或法文版的中译;又比如说,通行的中译本是中共中央编译局长期投入人力、修订翻译的结果,因此,不同年代出版的中译本也有差异)。3
至于与「文本」和「所本」有关的问题可能更重要。其中一个关键是:许多读者不清楚《资本论》有三卷,也不瞭解三卷处理不同的主题。举例来说,如果想瞭解经济危机的成因,却只读第一卷,能得到的线索便很有限。反过来说,如果想瞭解何谓劳动价值论,或剩余价值到底如何产生,也不能从第三卷读起,而是要回到第一卷。
不妨先引用马克思自己的话:
在第一册中,我们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作为直接生产过程考察时呈现的各种现象,而撇开了这个过程以外的各种情况引起的一切次要影响。但是,这个直接的生产过程并没有结束资本的生活过程。在现实世界裡,它还要由流通过程来补充,而流通过程则是第二册研究的对象。在第二册中,特别是在把流通过程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中介来考察的第三篇中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就整体来看,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至于这个第三卷的内容,它不能是对于这个统一的一般考察。相反地,这一卷要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因此,我们在本册中将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态,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竞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Marx,2017b:25)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吮吸」(Marx,2017a:252).如果从剩余价值的角度来看,第一卷分析的是剩余价值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机制。就像维吉尔带领但丁踏进地狱,马克思也带领读者走入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地,就是那「门上挂著『非公莫入』牌子的隐蔽的生产场所」(Marx,2017a:163)(见第六章对但丁的讨论)。他进一步区分了「绝对」剩余价值(延长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提高劳动生产力、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研究了工资问题,最后以研究资本的积累过程(包括西欧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作结。第一卷唯一考察过的「流通」领域,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条件的劳动力的买和卖」(Marx,2017b:332),其余都是生产领域的活动。
第二卷研究的则是资本的流通过程,考察这些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如何在市场上透过商品的出售而「实现」为货币。第二卷既研究资本的三种形态(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及其循环,也考察影响资本周转时间(生产时间加上流通时间,也就是从生产到销售、购买等各环节)的因素。最后,马克思还研究了资本主义积累的条件,也就是(一部分)剩余价值的「资本化」(购买追加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而非单纯用于非生产性的消费,如购买奢侈品),马克思称之为「扩大再生产」。
从第一卷到第二卷,我们可以看到(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实现」形成了「不可分割的统一」(Mandel,1991:79),但也可以看出两者有内在的张力。能生产,不代表能实现(出售);有实现的条件,不代表能顺利生产。Harvey(2016:93-9)将这种矛盾称为「生产与实现的矛盾统一」。如Harvey(2013:3;2016:93-4)所言,如果整个资本主义经济像第一卷假定的那样运作顺畅,也就是使剩余价值的生产极大化(如提高劳动强度、延长工时、压低工资、压制劳工的组织与反抗等),就会遇到第二卷考察的问题:商品无法有效出售,导致(剩余)价值无法实现,从而威胁整个资本主义的运作。
这就是第二卷说的: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矛盾:工人作为商品的买者,对于市场来说是重要的。但是作为他们的商品-劳动力-的卖者,资本主义社会的趋势是把它的价格限制在最低限度。还有一个矛盾:资本主义生产全力扩张的时期,通常就是生产过剩的时期;因为生产能力从来没有能使用到这个程度,以致它不仅能够生产更多的价值,而且还能把它实现。(Marx,2017b:298)4
但反过来说,如果在制度上强化工人的集体议价能力与购买力(如二战后到1970年代中期的「凯恩斯式福利民族国家」便强调充分就业、集体协商和需求管理),尽管能够提高(剩余)价值「实现」的可能性,却容易威胁到剩余价值的生产。
如Mandel(1991:75)所言,《资本论》第二卷长期以来「是一部被人遗忘的书」,但在整个《资本论》的架构中却具有关键地位。就连马克思主义者一般来说也「更重视生产问题,对流通问题则重视不够,往往忽视两者基本上是统一的」(Mandel,1991:79n).5因此,读者绝不能停留在第一卷对生产过程的分析。
第二卷是三卷中篇幅最短的,只有第一卷的三分之二,但第三卷比第一卷还厚,更具挑战性。第三卷考察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流通和分配的总过程。这一卷有不少技术性的讨论,包括从第一卷讨论的「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透过不同部门的竞争而形成「平均利润」,从而又从第一卷讨论的商品「价值」转化为商品的「生产价格」(后来衍生出具有高度争议的「转型问题」);接著讨论生产力的提高如何产生利润率下降的趋势及反趋势(成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危机理论的重要基础);并讨论平均利润如何转化为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和地租等各种特殊形态。
综上所述,Bensaïd(2009a:113-31)用生动的语言将三卷的主题分别称为「犯罪现场」、「洗钱」和「分赃」,可说颇为切中要害。或者,借用Harvey(2018:80-81)的话:
三卷《资本论》分别从不同立足点观察资本的整体性,并提供我们来自各个角度的洞见。这就好像,为了侧录一个发生在广场上的事件,例如埃及解放广场、土耳其塔克辛广场,而从位于不同方向的三个窗户看下去。每扇窗户看到的,都是一个完整且忠于自身角度的故事,但要瞭解广场事件的全貌,则有必要兼听三个不同的版本。然而当我们谈到《资本论》的阅读时,却有很多人强烈偏爱只从第一卷的价值增殖角度看资本,轻忽了其他两卷对价值实现和价值分配的研究。我主张,这种偏见必导致严重的错误。将资本视为一个整体的观点,意味著清楚认识到资本的不同阶段如何互为前提和结果。每个阶段既独立自主又包含在整体的运动中。
《资本论》三卷的主题不同,抽象层次也不同(《资本论》三卷的结构请参考图一)。与当前的经济现实最有关的是,除了第一卷外,二、三卷都处理了资本主义的危机趋势,特别是第三卷13-15章讨论「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等章节。如果轻率忽略,将难以理解马克思如何将资本主义视为一个不断演化、週期性出现经济危机的竞争性积累(competitive accumulation)体制(Callinicos,2014:242-4;万毓泽,2006:126-7),当然也难以回应经济危机方兴未艾的今日世界。

图一、《资本论》三卷的结构
资料来源:改编自Duménil(2013)
以下,我针对《资本论》的方法与逻辑略做讨论。
马克思的研究运用了大量的抽象。如他在第一版序言所言,「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Abstraktionskraft)来代替」(Marx,2017a:2).我同意Ollman(2001:286-7)所言:
马克思为抽象赋予的角色,仅是体认到这个事实:一切关于现实的思考,第一步都是把现实拆解为可处理的各个部分。我们在体验现实时,现实可能是完整的,但若要思考并传达现实,就必须将之拆解开来。……「抽象」的字源是拉丁文abstrahere,意即「抽出」。
比如说,第一卷第五章在考察劳动过程时,就强调「首先要撇开每一种特定的社会的形式来加以考察」,才能理解「劳动力的使用」的一般状况,也就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Marx, 2017a:167,485);到了讨论剩余价值的部分,才把这种抽象放掉,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劳动过程。
又如讨论「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时,他在注脚说明:「为了对我们的研究对象在其纯粹的状态下进行考察,避免次要情况的干扰,我们在这里必须把整个贸易世界看作一个国家,并且假定资本主义生产已经到处确立并占据了一切产业部门」(Marx,2017a:559注21a)。马克思的这种研究方法,在第一卷第七篇<资本的积累过程>也有非常清楚的说明。由于资本积累的前提是资本家能顺利卖掉自己的商品,并把由此赚来的一部分货币再转化为资本,因此,马克思假定「资本是按正常的方式完成自己的流通过程的」,并表示第二卷才会对流通过程提出详细的分析(Marx,2017a:543)。
除了运用抽象力,暂时将次要因素「存而不论」外,还要留意马克思所谓「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大体来说,《资本论》一开始是从「最简单的规定(Bestimmung;determination)」6(Marx,2009d:24)出发(商品、货币、资本),在过程中逐步引入新的「规定」(如劳动力的买卖、资本的竞争),并透过这些规定来解决旧问题、提出新问题(Callinicos,2014:137-8),最后才「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这里的「具体」,就是「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是「许多规定的综合」(Marx,2009d:24,25)。
比如说,马克思在第一、二卷都假定「价值」等于「价格」,也假定商品按其价值出售;8到了第三卷,引入不同部门的资本竞争因素后,才讨论市场价格的运作机制。只熟悉第一卷的人,容易将第一卷阐述的价值规律直接拿来分析商品的市场价格问题,或直接拿个别商品的例子来「否证」价值规律,这都完全违背马克思的理论逻辑。
另一个相关的例子:第一卷除了少数引入竞争因素的段落外(见下文),讨论的是社会总资本,而不是个别本(家),即使讨论到资本家的段落,也把他们视为「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Marx,2017a:143);到了第二卷,开始引入「单个资本」与「社会总资本」的区分以及「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的生产)和「第二部类」(消费资料的生产)的区分;最后,第三卷引入了不同部门的资本竞争,以及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借贷资本等特定形态的资本。
如前所述,马克思将这种方法称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也有学者称之为「逐步逼近」(successive approximation)法(Fine,1975:13).此外,马克思还提出了实在论式的提醒:不管研究者的思维如何活动,「实在主体(das reale Subjekt)仍然是在头脑之外保持著它的独立性」(Marx,2009d:25).借用Louis Althusser的著名提法:我们必须将「认识对象」(objet de connaissance)与「真实对象」(objet réel)严格区别开来(《资本论》的整体逻辑可参考图二)。
这里进一步谈谈《资本论》三卷的抽象层次问题。有些学者认为《资本论》第一、二卷只讨论「资本一般」(Kapital im allgemeinen)(考察资本整体的生产及流通),要到第三卷引进不同部门的资本竞争后,才开始考虑「许多资本」(viele Kapitalien)的相互作用,也才能分析以竞争为前提的利润率平均化、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等问题,并考察剩余价值如何以利润、利息、地租等不同的形态分配。

图二、《资本论》的逻辑: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资料来源:作者自行整理
Rosdolsky(1974:69)对一、二卷的抽象层次说得很清楚。首先是第一卷:
「资本一般」的抽象目的是追溯资本所有阶段的「生活史」。所以,分析必须从对资本生产过程的考察开始。必须说明货币如何「超越其作为货币的简单规定」而变成资本(也就是透过耗费人类劳动而生产剩余价值),最后还要说明,剩余价值的生产如何导致了资本和资本关系的再生产。但这一切,就算不考虑不同的资本及其差别,也能够开展。如果我们要理解资本关系的基本预设(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以及剩余价值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推动力),我们就不能从「许多资本」开始,而是要从资本本身开始,也就是从「整个社会的资本」、「资本一般」开始。唯有如此,资本概念的实际发展才得以可能。
接著是第二卷的资本流通过程(Rosdolsky,1974:69-70):
资本的生活史并不限于直接的生产过程。资本为了自我更新,资本的产品,包括剩余产品,就必须转化为货币。如此一来,生产过程的阶段就必须加上流通过程才算完整。因此,资本运动变成了一种循环,在其中,新的形式(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充实了它……。我们也必须将这些形式理解为「资本一般」这个抽象范围内的差别,由于它们「是每一种资本都具有的特色」,因此理解时「无需考虑许多资本的相互作用」。
以资本积累的问题为例,正如Mandel(1991:50)所言,《资本论》中资本积累过程的考察,是在两个不同的抽象层次进行的。在第一卷的「资本一般」的层次上,是根据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来考察资本积累;但在第三卷,则是从「许多资本」(即资本主义竞争)的角度考察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经济增长。这两种抽象层次在《资本论》三卷中的安排,可参考表二的整理。
表一、《资本论》的抽象层次:资本一般与许多资本

资料來源:整理自Moseley(2014:116-7)
我大致同意上述观点,但认为需要一些补充说明。首先,《资本论》第一卷虽然在「资本一般」的抽象层次上开展讨论,但并不是不谈竞争。最重要的章节,就是讨论「相对剩余价值」的第十章。所谓相对剩余价值,就是创新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力,藉此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从而缩短再生产劳动力价值所必要的工作日部分。但这里所谓的「提高劳动生产力」,必须是与生活所需有关的产业部门,这样才能让生活所需的价值降低(价格变便宜),从而使劳动力的价值降低(工资变便宜)(Marx,2017a:303-4)。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获取相对剩余价值的方式。在讨论这个途径之前,请读者牢记马克思先说了这句话:
这里不考察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怎样表现为资本的外部运动,怎样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发生作用,从而怎样成为单个资本家意识中的动机。(Marx,2017a:304,重点为笔者所加)
接著看马克思如何继续展开他的分析。他指出,如果个别资本提高自己的生产力,其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就会低于它的社会价值(即生产同类商品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这时,如果资本家仍按社会价值出售该商品,就会赚取「超额剩余价值」(Marx,2017a:305)。然而,当新的生产方式被普遍採用,商品的个别价值和它的社会价值的差额就会消失,这时,「超额剩余价值」也就消失(Marx,2017a:306-7)。请注意,这时马克思说:「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这同一规律,既会使採用新方法的资本家感觉到,他必须低于商品的社会价值来出售自己的商品,又会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迫使他的竞争者也採用新的生产方式」(Marx,2017a:307)。他在第二十二章《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中更说「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支配著每一个资本家。竞争迫使他不断扩大自己的资本来维持自己的资本,而他扩大资本只能靠累进的积累」(Marx,2017a:569)。但马克思不是才刚表示不考察竞争因素吗?如何解释这个矛盾?
Bidet(2007:145,转引自Callinicos,2014:142)认为,马克思「试图抵抗那迫使他在这里处理竞争问题的必要性······但他最后还是完整阐述了生产部门内的竞争原则」。根据部分学者的看法,马克思在第一卷和第三卷都引入了竞争,但却是不同类型的竞争:第一卷集中在部门内部的竞争,第三卷则同时关注部门内部与部门之间的竞争(Callinicos,2014:142-3)。或许可以这么说:马克思在引入新的规定并据此解决问题时,仍然必须参照资本主义市场中的经验现实,因此在部分场合仍「不得不」加入竞争的因素。换言之,马克思对新规定的引入,及这些规定与经验现实的关系,要比以往部分学者的设想更复杂。
回到马克思的方法。我认为,可以像Little(1986:103)的做法一样,将其转换成现代社会科学的语言:「一旦针对社会系统最基本的机制提出了清楚的假设,科学家就可以进一步有条理地引入其他不那么基本的因素,直到理论与经验密合为止;但这个加入细节的过程必须从属于一开始的抽象工作」。或者如Sayer(2016:85)所言,在研究之初,我们对具体事物(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概念可能肤浅而混乱,而为了理解该事物的各种纷杂的「规定」,必须先有系统地进行抽象;「当每个析离出来的面向都受到检视后,就可能结合各种抽象化以形成概念,进而掌握这些事物的具体性(concreteness)」。
这里要特别强调,抽象不等于「模糊」、「不精确」、「无法观察」或「脱离现实」。抽象指的是「在思维中将事物单方面的或局部的面向析离提取出来」(Sayer,2016:84)。就此而言,「抽象」的概念可以非常精确,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一开始讨论的「商品」就是如此。商品是经过高度抽象后的概念(就像马克思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但资本主义当然不是只有商品),但有非常明确的指涉,一点也不模糊,也不脱离现实,当然也可以观察。重点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不是「思维」与「现实」或「理论」与「经验」的关系。10
在《资本论》中,「抽象」与「具体」指的是不同的概念在整个理论架构中的相对关系,是逐步引入各种规定,以达到「思维具体」的历程,而不是理论与经验之分或思维与现实之分。用Bidet(2007:174,转引自Callinicos,2014:132)的话来说:「必须把抽象/具体的关系放置在理论提供的整体思维内部来理解:它是理论内部的安排(ordering)关系」。
因此,我们不能忘记,《资本论》全书的分析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Marx,2017a:9)。"即使第一卷的第一篇第三章<货币或商品流通>及第二篇《货币转化为资本》讨论到「简单商品流通」(见Ibid.:108-10,119,126,138-42,145-6),也穿插了一些史料,但不代表马克思是在分析资本主义出现「之前」的某种「简单商品生产社会」(见何青,2007:143-4)。商品、货币「只是通过思维被分离出来、固定下来,总是以某种具体的生产关系为前提的、该生产关系的一个侧面而已」(见田石介,1992:103)。
马克思在1861-63年手稿(其中一部分后来由考茨基编辑,以《剩余价值理论》为名出版)中也说得很清楚:
产品发展为商品,一定范围的商品流通,因而一定范围的货币流通,也就是说,相当发达的贸易,是资本形成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和起点。我们就是把商品看成这样的前提,因为我们是从商品出发,并把它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最简单的元素的。但是,另一方面,商品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产物、结果。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元素的东西,后来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产物。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商品才成为产品的普遍形式,而且资本主义生产愈发展,具有商品形式的产品就愈作为组成部分进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Marx,2008b:119,重点为笔者所加)
换言之,我认为《资本论》的方法并不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研究方法」(陈娜、陈明富,2016)。12他的方法主要是逻辑的,而不是历史的,尽管他不断「将经验材料整合进特定的规定之中」(Callinicos,2014:153)。马克思要陈述的不是「从简单商品生产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发展史,他对概念与范畴的安排、规定的引入也不是以历史的发展顺序为基础。见田石介(1992:245-6)的说法值得完整引用:
资本的发展史,不是一次一揽子地直接叙述出来,而是要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的解剖学的种种断面上,在不同的抽象层次上几重地加以叙述的。……即使是历史的对象,阐明它的发生史的逻辑,也不一定都是按照它的客观顺序进行的。这一点,只要想想构成雇佣劳动与资本的起源的本源的积累(原始积累)是在什么地方阐明的,就可以理解了。……因此,历史的、发生的展开方法,固然是马克思的方法的最大特徵,但这绝不意味逻辑的进程原则上要与历史的进程相一致,如果在研究上按照逻辑进程与历史进程相一致办事,那只能提供一幅现实的滑稽画。
见田石介(1992:105-6)还指出:
当有人说经济学的「辩证法方法」是从商品内在必然地展开资本的时候,他们常常说这是通过商品的矛盾来进行的。……可是,究竟这种矛盾是否能成为使商品生产过渡到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呢?显然不能。因为,商品的根本矛盾,不是产生出资本主义的生产,而是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基本矛盾……。使资本主义生产能够发生的动力,不是商品生产的矛盾,而必须到封建社会的胎内成长著的这个生产关系本身的体制上的矛盾上去寻找。13
这里涉及另一个问题: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系。我认为《资本论》第一卷运用的方法,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改造,而非套用,而且我们应该从当代社会科学哲学与方法论的角度重新诠释辩证法,而不是将辩证法神圣化或神秘化(Wan,2013)。
然而,欧美也有一部分学者及学派反其道而行。其中最重要的或许是所谓「新辩证法」学派(代表人物括Christopher Arthur、Tony Smith、Geert Reuten等人,又称体系辩证法学派、「价值形式」马克思主义)。14他们对《资本论》第一卷有独特的见解,可概述如下:(1)《资本论》第一卷的叙述方法(范畴的建构与安排)与黑格尔的《逻辑学》具有同形结构;(2)马克思是透过以《逻辑学》的范畴体系为基础的「体系辩证法」(systematic dialectics)来解释资本主义体系;15(3)对Christopher Arthur(2004)来说,「资本」是一个不断自我增殖的积累过程(而在这样的积累过程中,「价值形式」取得支配地位),恰恰可对应黑格尔笔下的「理念」;(4)也因此,Arthur认为,马克思应该(但未能)从价值形式(而非商品)开始分析,因为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最先出现的是「纯粹的抽象」。
本章无法完整评估这种黑格尔主义式的马克思诠释。我的基本看法是,把自我增殖的「资本」类比为自我开展的「理念」,实际上无法解释资本积累过程如何发生、中断、陷入危机。因此,「新辩证法」多半只讨论《资本论》第一卷,甚少谈及处理资本主义危机趋势的第二、三卷。要完整评估《资本论》的贡献,不能只把它当成对资本主义的哲学批判,还必须将其视为针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构、机制与趋势而提出的解释性社会一经济理论(更详细的讨论见Kincaid, 2008 ;Callinicos,2005,2014,2015;Carchedi,2009)。16能帮助马克思做到这点的,是扎实的历史研究及资料分析,而不仅仅是黑格尔的《逻辑学》,尽管他自己也承认在《资本论》第一卷偶尔会「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Marx,2017a:30)。
然而,马克思确实受黑格尔影响很深,这是阅读马克思整体的经济学著作(不只是《资本论》,还包括一系列手稿)时不可忽略的(体系辩证法学派以外的观点可参考如Ollman,2003;Moseley,2014)。但究竟影响的程度如何,目前仍无定论。17以下从《资本论》创作史的角度对这个问题做初步讨论。
根据现有的研究,马克思从1850年代后期撰写经济学手稿,到1867年9月出版《资本论》第一卷为止,至少有两次机会(重新)仔细阅读了黑格尔。
第一次是1857年10月底左右,马克思在偶然的机会下「又把黑格尔的《逻辑学》浏览了一遍」,并说「这在材料加工的方法(Methode des Bearbeitens)上帮了我很大的忙」(见马克思致恩格斯信函,1858年1月14日:Marx,1972b:250;重点为原文所有)。18这次的阅读,明显影响了《大纲》时期的写作(1857年10月至1858年5月,包括1858年8-10月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写的初稿),包括《大纲》的部分内容,以及他在1858年制订的「六册」架构。以下分别简单说明。
首先,黑格尔《逻辑学》第三部分<概念论>(Die Lehre vomBegriff)的三大范畴是普遍性(Allgemeinheit,或一般性)、特殊性(Besonderheit)、个别性(Einzelheit)。借用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的说法,「个别性、特殊性、普遍性,这就是贯穿全部《概念论》的三个规定」(Engels,2014:563)。《大纲》的<资本章>第一篇在分析资本时便高度仰赖这三个范畴,分别从一般性(普遍性)、特殊性、个别性的角度架构对资本的分析(见表三)。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黑格尔的《逻辑学》确实「在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对马克思有所帮助,但也只是一种方法(论)上的帮助,不代表马克思对这些范畴的使用可以直接「对应」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更详细的讨论请参考Smith,2014;Moseley,2014;Fineschi,2014)。
我大致同意部分欧美学者的看法:马克思写作《大纲》的时期,安排经济范畴的方式带有强烈的黑格尔色彩,也就是「抽象的概念不断地内在必然地产生出具体概念」(见田石介,1992:260),甚至容易让人以为《大纲》只是一种「概念的辩证法」(Rosdolsky,1974:65)。这是因为他当时正开始尝试「对政治经济学的基础进行辩证的表述」(Krätke,2010:211)。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当时马克思仍试图从货币直接「推导」出资本。19但他的1861-63年手稿则证明他逐渐抛弃了这种做法。到了《资本论》第一卷的<货币转化为资本>,他则是先引入「资本的总公式」(G-W-G'),并批判那些「试图把商品流通说成是剩余价值的泉源」的经济学说,论证「流通或商品交换不创造价值」,接下来,他「在一系列现实的经济事实中,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经验现实中」(Ilyenkov,1993:255)找到了劳动力这种独特的商品,说明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泉源的独特属性」,因此,唯有劳动力的买卖及使用能够既不违反价值规律,又使剩余价值成为可能。换言之,他是以社会科学经验研究为基础来逐步引入新的规定,再根据新的规定解决问题,而不是仰赖概念的自我矛盾与其转化、开展(见Callinicos,2014:133-7;Bidet,2007:153-68;Ilyenkov,1993:247-56)。
表二、《大纲》的《资本章》如何运用黑格尔的概念论

资料来源:整理自Marx(1998b:233-4)
再谈「六册」架构。马克思在制订自己的写作计画时,先是在《大纲》的<导言>(1857年8月底完成)中提出「五篇」的研究计画(Marx,2009d:32-3):
(1)一般的抽象规定
(2)资本、雇佣劳动、土地所有制(按:分别对应三大阶级)
(3)资产阶级在国家形式上的概括
(4)生产的国际关系
(5)世界市场和危机
不久后,他对这份「五篇」的架构做了调整,并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写于1858年11月至1859年1月,于1859年6月出版)的<序言>正式提出「六册」的计画(Marx,2009a:588),并在<资本章计划草稿>(写于1859年春或1861年夏)中对这个计画中的第一分册第一篇第三章「资本一般」做了详细的规划(Marx,1998e)(见表四)。20我们可以看到,在《资本》这一册,一般性(普遍性)、特殊性、个别性的分析架构仍大致存在,但有部分调整。本来表三中归类为资本「特殊性」的资本积累与积聚,在表四则移到了「资本一般」中的「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就是「资本积累的过程」)。这反映了马克思对「资本一般」的想法是不断演进的(另见第八章)。
表三、马克思的「六册」计划

资料来源:作者自行整理
承上文,马克思1861-1863年撰写经济学手稿期间,第二次仔细阅读了黑格尔。马克思这时对黑格尔《小逻辑》的「存在论」(Die Lehre vom Sein)做了详细的摘要(见O’Malley andSchrader,1977)。21简单来说,黑格尔的「存在论」是透过「质」(Qualität)、「量」(Quantität)、「尺度」(Maβ)的推演,提出「质量互变」的规律。一旦超过某个「尺度」,量变就会导致质变。就质、量、尺度的推演而言,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确实具有黑格尔的色彩。如图三所示,《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对「商品」的考察,就是不断由「质」开展到「量」。比如说,讨论商品的「两个因素」时,是从使用价值(质)到价值(量);讨论商品的「劳动二重性」时,是从具体劳动(质)到抽象劳动(量);而在「质」与「量」的内部,又再次进行由质到量的考察,如讨论使用价值时,先讨论「有用物」(质),再讨论「一打表、一码布、一吨铁」(量)。读者可自行对照阅读。

图三《资本论》第一卷与黑格尔的「存在论」
资料来源:参考李建平(2006:23-39)
最后,回来谈一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由于马克思曾说「在形式上,叙述方法(Forschungsweise)必须与研究方法(Darstellungsweise)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繫。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Marx,2017a:29-30),有些学者便据此主张:《资本论》的研究方法是由具体到抽象,再透过叙述方法来从抽象回到具体(见如冈崎荣松,1993:18;黄瑞祺,2012:51-2)。但我对这种说法存疑(类似的批判见何青,2007:22-4)。Fineschi(2013:71n)指出,马克思使用的darstellen(动词)或Darstellung(名词)意涵不仅仅是「把结果呈现出来」,还涉及「理论本身透过不同的抽象层次向整体的发展」。换言之,「从抽象到具体」既是开展研究、建构理论的重要环节,也是表述研究成果的方法。
当然,如前文所讨论,研究过程仍必须使用「抽象力」找出关键的运作机制。从当代科学哲学的角度来看,「从具体到抽象」与「从抽象到具体」的结合,其实很接近实在论对研究方法的提示,其中包括几个环节:
(1)描述:由具体现象入手,对我们关心的复杂现象进行质或量的描述;
(2)分析性解析(analytical resolution):描述现象之后,将复杂的现象进行分解,区分出其中的关键元素、面向及其突现特质(emergent properties)和因果作用力(causal powers);
(3)逆推法(retroduction):追问是什么样的因果机制造就了X(前一个步骤抽象出的关键元素);
(4)比较不同的理论与抽象:针对逆推法提出的因果机制,评估其解释力;
(5)具体化(concretization)与脉络化(contextualization):研究不同的因果机制如何在特定的脉络下互动、产生不同或相同的效应(见如Danermark et al.,2002:109-10)。
这种研究方法,若用比较简化的说法来概括,或许就是系统论者所谓的「分割与结合」(divide et coniuga):既将複杂系统拆解,找出不同层次的关键组成成分、互动模式及运作机制,也考察系统层次的突现特质、宏观效应以及与其他系统的互动(见如Bunge,2003;Wan,2012,2013)。
以上关于方法的讨论,当然无法代替对《资本论》的仔细阅读。《资本论》是复杂、深刻且环环相扣的文本,阅读旅程自然艰辛耗时,但读者不妨牢记马克思所言:
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著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Marx,2017a:15)
参考文献:
1 或者可借用德文谚语:「好事成『三』」(Aller guten Dinge sind drei)。
2 这不是小题大作。事实上,有些学者一直主张德文第一版才是最准确表达马克思思想的版本,而非现在通行的第四版。如德国高度哲学化的「马克思新解读」(Neue Marx-Lektüre)学派就持如此见解,认为第一版对「价值形式」的分析胜过后来的版本(见如Reichelt,2008).另见第四章注释7。
3《资本论》在中国一个世纪以来的翻译及传播状况可参考徐洋、林芳芳(2017).我2017年为台湾联经版的《资本论》撰写长篇导言时,也一併修订了十余处中共中央编译局的翻译。由于《资本论》的原文是德文,其中涉及不少语言转译的问题。就连台湾学者熟悉的David Harvey也曾受到批评,认为他因仰赖不够精确的英译而误解了马克思的某些论述(见如Haug,2013:第八章;Callinicos,2014:21-2).我自己也注意到类似的状况。比如说,Harvey(2015)提到马克思在《大纲》中便讨论过「生产与实现的矛盾统一」(即《资本论》第二卷的主题,见下文),但实际上,《大纲》讨论的是「生产」和「价值增殖」(Verwertung)的矛盾与统一(见如Marx,1998a:395-6).《大纲》的英译者将「价值增殖」译为「实现」(realization),是
不正确的。「价值增殖」出现在生产领域,「实现」则发生在流通领域,两者并不等同。
4 第三卷再次讨论了这个问题:这样生产出剩余价值,只是结束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第一个行为,即直接的生产过程。……现在开始了过程的第二个行为。总商品量,即总产品,无论是补偿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部分,还是代表剩余价值的部分,都必须卖掉。如果卖不掉,或者只卖掉一部分,或者卖掉时价格低于生产价格,那么,工人固然被剥削了,但是对资本家来说,这种剥削没有原样实现,这时,榨取的剩余价值就完全不能实现,或者只是部分地实现,资本就有可能部分或全部地损失掉。进行直接剥削的条件和实现这种剥削的条件,不是一回事。两者不仅在时间和地点上是分开的,而且在概念上也是分开的。(Marx,2017c:243-4)
5 Harvey(2015)也有类似的看法:「从亚马逊网站的销售排行来看,这种强调第一卷的偏见非常明显。其结果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中存在著对《资本论》的「生产主义」(productivist)解读的偏见,而关于价值实现的问题则被忽视了」。Mandel和Harvey是左翼知识界最早注意到第二卷重要性的代表人物。Harvey从1982年出版《资本的限度》(The Limits to Capital)以来,便一直很重视第二卷的分析价值,如他在近来的著作中所言:「资本在生产、实现和分配等阶段的流通都必须维持某种速度,假如这种速度遇到任何阻碍,都会使资本流通产生困难。延续不断和速度稳定是资本流通的首要考量····.资本运动只要一放缓,价值就面临贬损。相对的,加快资本周转时间则是提高价值生产的不二法门,这也是《资本论》第二卷的主要发现之一」(Harvey,2018:118-9)。
6「规定」(Bestimmung)、「规定性」(Bestimmtheit)、「性质」(Beschaffenheit)这三个相互关联的概念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裡有很重要的地位(见Inwood,1992:77-9).马克思使用「规定」这个词时,意义是「确定特徵」、「勾划轮廓」或「提出界定」。但要注意的是,「规定」不是静态的、一劳永逸的「定义」,而是动态发展的过程中的环节(见如Marcuse,2005:177)。
7「我们始终假定产品的价格=它的价值」,而「我们在第三册中会看到,即使拿平均价格来说,也不会这样简单地得出这个等式」(Marx,2017a:206,正文及注31a)。
8「我们假定,一切商品,包括劳动力在内,都是按其十足的价值买卖的」(Marx,2017a:302);「为了纯粹地考察循环公式,仅仅假定商品按照价值出售是不够的,还必须假定这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Marx,2017b:101).
9「资本一般」和「许多资本」(即个别资本的相互竞争)的区分是《大纲》首先提出来的。「资本一般」是「六册」架构中「资本」册的一部分(见本章表四)。有些学者认为,马克思在1863年后实际上放弃了「资本一般」的概念,因为一来,很难对「资本一般」与「竞争」做严格的区分;二来,这个概念对他后来安排的写作架构不再那么重要(Heinrich,2013b).但我认为马克思毋宁是调整了「资本一般」的内容,而不是彻底放弃。整体来说,一、二卷和第三卷大致可以对应「资本一般」与「许多资本」的划分(但不表示第三卷完整处理了竞争问题)(Moseley,2002,2014).这也说明了马克思为何在第一卷引入竞争因素时显得犹疑不定(见下文,另见第八章)。
10 在这个意义上,我不同意何青(2007:24)所言:「《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就不是从抽象开始,而是从具体的商品入手·······难道还有什么比商品更具体的东西吗?」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把「抽象」与「现实」、「可观察」做了错误的对立,又把「具体」和「经验」不当地等同起来。商品可观察,甚至可触摸,但商品这个概念仍然是高度抽象化的结果。
11 由于马克思在修订《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时,将多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改为「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制度」或「资本主义生产」,有时则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并列,因此部分学者认为《资本论》中所谓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指的其实就是「资本主义生产」,也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见刘明远,2014:147-8;冯文光,2014:347-9)。
12 即见田石介(1992)所谓的「逻辑=历史说」或「马克思主义方法的黑格尔主义化」。
13 我认为,在不强求历史与逻辑的绝对统一的前提下,Mandel(1991:11)的说法是可以接受的:「逻辑分析毕竟反映出历史发展的某些基本趋势。『经济范畴』(只是被人类头脑所理解和简化了的物质存在形式、物质现实形式)的最简单的表现形式,通常也是它们的原始的即最初的形式」。比如说,第一卷第四章<货币转化为资本>一开始就指出:「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在十六世纪揭开了资本的现代生活史」。这是历史分析。但马克思接下来又说:「如果撇开商品流通的物质内容,撇开各种使用价值的交换,只考察这一过程所造成的经济形式,我们就会发现,货币是这一过程的最后产物。商品流通的这个最后产物是资本的最初的表现形式」(Marx,2017a:137)。这则是逻辑分析。在这个部分,历史与逻辑确实有统一的倾向,或者,用Harvey(2010:87)的话来说,「对历史的解读似乎在理论化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独立作用」。
14 这个「学派」(类似法兰克福「学派」)的成员仅有部分的共通点(如强调对价值形式、货币形式的分析;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只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整体理论分析的出发点,不具经验内容,从而无法在经验层次上否证等),但细部的论证与观点经常有出入。
15 举两个例子。Tony Smith(1990:ix)的说法是:「《资本论》是一部根据黑格尔的辩证逻辑而建立的经济范畴系统理论」;Christopher Arthur(2002:3)则说:「重点在于建立一套系统性的辩证法,以清楚说明一个既有的社会体系(即资本主义)的关系,因此与那种研究社会体系的兴起及衰落的历史辩证法是对立的」。
16 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主编的《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评论》第十五期(2017)的主题是「《资本论》与辩证法」,有数篇文章讨论了ChristopherArthur的「新辩证法」,也很值得参考。
17 我认为其中大致可分为两种取向、五种立场(万毓泽,2018:81-2)。第一种取向认为,马克思虽然在部分文脉运用了黑格尔的语彙或论述策略,但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有根本的差别。在这种立场中,有人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远优于主流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如Ollman,2003);有人认为马克思的研究策略与当代优秀的社会科学相当接近(如Little,1986);但也有人认为这种黑格尔色彩使马克思的研究无法达到当代社会科学的标准(如Rosenthal,1998)。第二种取向则认为,马克思(试图)完整继承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以前文简单讨论过的「新辩证法」学派为代表。虽然採取这种取向的研究者多半称讚《资本论》第一卷全盘掌握了资本主义的「体系」特质(各种经济范畴环环相扣,形成密不可分的动态体系),但也有人认为《资本论》第一卷的缺点是黑格尔化的程度不够深,因此不够「辩证」(如Bell,2003)。
18 这封信的实际写作日期不是1858年1月14日(此为马克思的笔误),而是1858年1月16日左右。见英文版的Marx and Engels Collected Works第四十卷注释266。
19 马克思的做法大致是:先讨论货币三种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财富的物质代表(或「一般财富的形式」),强调货币一旦成为财富的一般形式,其「本性」就是「要经常地越出自己的界线」:「货币作为一般财富的形式,作为独立化的交换价值,除了量上的运动,除了自身的增长外,不可能有其他的运动。·······它只有通过交换过程本身不断地倍增自己,才能保持自己成为不同于使用价值的自为的价值。能动的价值,只是创造剩余价值的价值」。而这种具有自我扩张动力的货币,这种「在流通中并且通过流通而使自己永久化和自行增殖(倍增)的货币,就是资本」(Marx,1998b:386-7)。接下来,他继续讨论,(作为资本的)货币是一种「对象化劳动」,也就是「时间上已经过去的、但空间上还存在著的劳动」,而要创造剩余价值,只能与其对立物进行交换。这种对立物,就是「时间上现存的活的劳动」、「活的主体的劳动能力」。因此,重点在于「资本所有者同活的劳动能力的所有者即工人之间的交换」(Marx,1998b:394-5)。这是一种「推导」性质的推论:如果货币要成为一般财富的形式,就必须成为不断自我扩张的价值,也就是资本,而要创造剩余价值,就必须购买劳动力(见Callinicos,2014:134-5)。
20 马克思最早有「六册」的构想,见诸于1858年2月22日给拉萨尔的信,信中说「全部著作分成六个分册:(1)资本(包括一些绪论性的章节);(2)地产;(3)雇佣劳动;(4)国家;(5)国际贸易;(6)世界市场。」(1972d:531)。他在3月11日给拉萨尔的信中再次说「整个著作将分成六分册,不过我并不准备每一分册都探讨得同样详尽」(Marx,1972e:534)。后来,在1858年4月2日给恩格斯的信也有一样的说法,并进一步将第一分册分成四篇:(a)资本一般;(b)竞争或许多资本的相互作用;(c)信用;(d)股份资本(Marx,1972c:299)。隔年,马克思在1859年2月1日给魏德迈的信中也有类似的说法(Marx,1972f)。
21 我认为马克思这时对黑格尔的阅读及摘要同样是出于方法(论)的考虑,著眼的是「材料加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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