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村”太小了。
十几户人家的一个生产小队(现在官方称呼应该叫“组”),若不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全国农村发生大规模的“分田”、“单干”,谁会知道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溪河镇境内,有一个名不见径传的“小岗村”,纵然它离明太祖朱重八的老宅不远,但800多年过去了,谁又知道朱重八是个什么东东?
其实,把1978年间的“小岗村”吹到天上去,也为它挣不到多少“荣光”或“脸面”,它没任何“业绩”,即使鼓吹者费劲吃奶的力,把一切溢美之词都叠加在它的身上,也不过是给后来者增添一点茶余饭后的“笑料”。
小岗村十来户人家,百十口人,解放后30多年,村里搞集体,横竖没发展,百十号人连“肚皮”都填不饱,更不用谈对他人帮助,对国家贡献。吃粮靠“返销”,花钱靠“贷款”,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可一搞“单干”,就把吃奶的“力”都使出来了,小山村一下变成了“家家有余粮,户户有存款”的“好典型”!
田还是那些“田”,地还是那些“地”,人还是那百十号“人”。大集体(人民公社)搞不好,小集体(生产队)也不行,一搞“单干”,家家户户是“状元”,为什么会这样?说白了,这就是“小农意识”,自私自利。“小岗”人只能自己为自己“干”,自己为自己种地,“人不为已,天诛地灭”嘛!
这种“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信条,一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倡导的共产主义思想;二不符合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社会主义道路;三不符合当时党和政府倡导的“大公无私”、“先人后已”、“毫不利已、专门利人”以及“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四不符合中华民族传承了数千年的传统道德。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礼、义、廉、耻”,还有“忠、孝、仁、诚、信、智”等等,为他人的幸福,舍不得多出一点力,不愿多添“一把柴”,这叫什么“礼”?这叫什么“义”?这叫什么“忠、孝、仁、诚、信”?
不仅如此,它也不符合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所信奉的基督、天主教等教义。西方宗教要求 “子民”们能“替主传道”,“乐善好施”,人生在世,先做“大善人”。死后方可到“极乐世界”。可“小岗村”这些人哪有丁点“大善人”的“情怀”,“小善人”也做不了,不用说替“主”布道,就是为本村“小集体”多出一把力,给“乡邻”多点“奉献”,他们也做不到,奈何“广善布施”?他们的“理念”,只有赤裸裸的“人不为已,天诛地灭”!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这确实是资本主义社会颠扑不破的绝对“真理”,是大小“资本”最“本质”表现。可西方世界的大小资本家们,多少会给这种“理念”披一件“文明社会”的“虚假外衣”或是“宗教外衣”,可“小岗村”的这些爷们,连一件外衣也不穿,直接“裸体”,一路狂奔,居然还有人大为欣赏,你说奇怪不奇怪。
记得1978年间,本人在洞庭湖边上的某个人民公社当生产队长,我所在的这个生产队可比小岗村大多了。生产队辖一百多户人家,400多号人口,近500亩水田,还有100多亩旱地,早晨安排一轮“农活”,从村头走到村尾,差不多要用一个多小时,我每天基本是天泛“鱼肚白”就起床,安排好一天“农活”后,太阳开始“露脸”。社员们偷懒的很少,基本上每人每天都能够自觉地完成好分派给自己的农活,很少出现“返工”或者“窝工”现象,那时,我们水田(双季稻)亩产均达到千斤以上,旱地作物(棉花)皮棉亩产可达八九十斤。
在交够国家公粮(公粮抵农业税,农民用这种方式为国家尽义务)后,还需上交全队总产量近三分之一的“征购粮”(国家按每百斤稻谷9.5元的价格收购,粮站付现金,等于农民是与国家交换工业品)。在我担任生产队长的几年间,我们为国家贡献了数十万斤公粮,数百万斤“征购粮”。当时,每个家庭还是有饭吃,有衣穿。虽不富裕,温饱足矣!自然,劳力多一点的家庭分配粮食、现金多一些,劳力少一点的家庭分配也少些,这是多劳多得原则确立的,但决不会出现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没饭吃的现象,因为人民公社还有一个照顾“五保户”的制度(即保证孤、寡、病、残、老人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可治病等)。我所在的生产队就有3户“五保户”,都是按照这个制度执行的。
在此时段,我所在的“两湖”(洞庭湖、潘阳湖)农村地区,并没有出现大面积集体(社、队)搞不好,农民要求“分田单干”现象。反之,大家都满怀信心,千方百计增加集体收入,扩大集体积累(当时农村社队集体积累并不雄厚,不足以购置大型农业机械,但各社队小型农机具还是足够用的),为农业现代化做准备。
后来,也就是在1978年冬,国家征兵,各地都推荐“优秀青年”到部队去,我被当做“优秀青年”应征入伍,彻底离开了我所在的生产队。新兵训练刚结束,南方部队开始教训“小猴子”,我们在北方,离边境线30公里,南方训“猴”,北方防“熊”。从2月17日开始,我们部队始终处在“一级战备”状态。3月4日晚,南方准备攻占谅山,我们部队一线指战员都剃了“寸头(光头)”,一人发200发子弹,全部进入防御阵地。如果大家都像“小岗”人一样,一切为自己,那场“自卫还击战”还能打响吗?稍扯远一点,五十年代抗美援朝能胜利吗?“冰雕连”会产生吗?我想,小学生都能回答:不可能!
“小岗”小,“大寨”大。这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也许是上苍有意安排,不然,为什么会把这两个相距遥远,又千差万别的两个小村子取名为“一大一小”呢?
“大寨”之大,不在于它的土地规模,人口众寡,而在它的思想觉悟,精神信念。周恩来在总结大寨精神是谈到:“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在大寨成为全国农业战线先进典型之前,他们自己动手,自力更生,三战“狼窝掌”,大干“虎头山”,依靠集体的力量,彻底改造了“七沟、八梁、一面坡”,这正是“小岗”人所没有的。在全国农村都在学大寨,赶大寨的时候,他们在等待,在徘徊。结果,在等待中按了“18个红手印”,他们便时来运转,喜从天降,成为具有某种特殊作用的“政治典型”。
“小岗”人的这种“喜”,并不是时代进步的必然产物,反而只是一种“小农意识”、“小农经济”的本能延续。说得更白一点,是“自私自利”思想恶性澎涨的结果。与现代社会讲究集体(团队)协作、提高劳动生产、组织规模化大生产格格不入,注定只能逞一时之“能”,见一时之“效”,不可能有长久的生命力,更不可能登上时代列车的“大雅之堂”,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果然,没过多久,“小岗”人自私自利的恶果就充分显现出来了。
为了扩大影响,上级部门整合了“小岗村”的规模,把相邻一个村(大严村)并入到“小岗村”,按理说,扩充人马,增加土地规模,增加生力军,是一件大好事,可小岗人似乎并不领情,他们不团结,拒合作,邻里矛盾加剧,生产下滑,几乎又回到“缺吃少穿”的贫穷状态了。不得已,上级从省财政厅下派一名优秀干部来这个村担任“第一书记”,只帮助小岗干活,不拿小岗一分钱(工资是由财政厅支付),这名财政厅的干部为“小岗”做了多少贡献,“小岗”人心知肚明,但官方从不明说。纵使这样,这位年轻的共产党员硬是活生生地被累死在小岗村“第一书记”的岗位上(这是后来官方追悼沈浩同志的用语)!
就是这么一个“小岗村”,有些人为了某种政治目的,把他们当作新中国新时代的重大“典型”,一二再、再二三地拨苗助长,大吹特吹。他们真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真代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真代表最先进的生产力?完全错误!十八个“红手印”到底代表了什么,明眼人一看就知。他们代表“小农意识”、“小农经济”,代表“自私自利”!
“小岗村”的政治逻辑,就是要为当时环境条件下完全短视的政治利益服务。说白了,就是为“单干”,为分田到户服务。
中国农村,广阔天地,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千差万变。我们不否认,有的地方,是可以分田到户;有的地方,则适合组织大规模工业化生产。随着科技进步,大规模工业化生产肯定要比分田到户,家庭“单干”的劳动生产率要高。但不论单干,还是组织大规模工业化生产,都似不应该提倡“自私自利”,不应该鼓励“人不为已、天诛地灭”;而应该鼓励“团结、协作、奉献”;鼓励“先公后私、先人后已”;鼓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为了某个时段的某个特殊的“政治目的”,为了扩大某些特殊“政治光环”,不顾一切,颠倒黑白,指鹿为马,把“红”说成“黑”,把“白”说成“绿”,把“伟大”说成“渺小”,把“前进”说成“退步”,把“功劳”说成“罪过”,把“反功倒算”说成是“坚持真理”,一切都逆历史,逆人民利益而动,这终究是不会长久的,也是不得人心的,因为被翻转的历史早晚还会被历史再翻转过来。
“小岗村”的政治效用不就是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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