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对“市委书记‘掌掴下级’事件持‘公关’合适吗?”
读罢环球时报胡锡进针对《济源市委书记‘掌掴下级’遭举报》建议:“妥善解决冲突是地方机关应有的能力”一文颇有感慨!老胡认为:“市委书记和政府秘书长都是当地重要官员,发生肢体冲突,而且事后不能够妥善解决,以至于相关消息以这种方式流传到网上,成为舆论热点,非常不应该。”此事细节咱吃瓜群众尚不得知,但是,胡总编的慨叹让人难以理解?因为,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大力反腐败,党风建设明显好转,党中央和习主席要求党员干部“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上”……对各级领导干部努力践行,对自身建设要求越来越严,党的公信力快速回升时,出现“高级干部犯低级错误”,胡总编不是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深究“根源”,相反是无原则的和稀泥,让人贻笑大方。
譬如其说:“都是当地要员,有冲突也不应该搞到动手的地步,这是官场应有的文明。而且官员之间有了出格的冲突,应当迅速冷静下来,及时善后,这是一个地方行政机关应当具有的能力。济源市的这一情况无论如何都对社会造成了负面的示范。事情涉及济源市市委书记,尤其让老胡这样的媒体人深感遗憾。就一个干部吃饭该不该进那个餐厅、该不该坐那张餐桌这点事,或者还有一点别的什么事,无论具体的细节是什么,书记作为当地的主官,也不该冲动,一时冲动了应当迅速冷静下来。为什么周围的环境帮助平息不了那位书记的情绪?我认为这是值得一问的。谦逊和克制情绪我认为是值得所有官员推崇并自我激励的美德,希望这件事能够带给所有官员以警示,并带动举一反三。官员当示范以德,严于律己。”老胡说的没有醋,只是让人感觉,这不符合“从严治党”的精神,更危害了“党的建设”。俗话说“冰冻三尺不是一日之寒”,老胡作为党的喉舌发话,要有新时代的引领,要让新时代的人民看到党建新气象、新起色,那就要按照刚刚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认真对照贯彻实行之。否则,这部保障条例岂不是“稻草人”了吗?
此事是河南济源市政府秘书长翟某的妻子实名通过社交媒体举报该市市委书记张某“掌掴”其丈夫,造成翟某心脏病发作。引起关注原帖不知为何被删除?这里暂且不论市委书记张某与市政府秘书长翟某谁是谁非,但从翟某妻子举报“翟被掌掴后书记不但没有任何关心与慰问,而且还去了翟的办公室党组进行调研再次强调:下局对上级要有服从意识,‘国民党还知道尊敬长官咧’、‘打牌还知道有大小王’、‘良心大大地坏了’、‘我要有枪当时就毙了你’”……尽管这是一面之词,但是,老胡还看不出来此人飞扬跋扈唯我独尊高高在上的严重官僚主义吗?所以,老胡不应该痛心济源市委缺乏“妥善解决冲突是地方机关应有的能力”,而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质疑相关部门“慢作为”……从而迅速找出和改进地方领导干部的形象。”提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重要讲话的信心和勇气。
再看 澎湃新闻、每日经济新闻等18日报道,河南省济源市检察院正式干警李安林在举报中指张战伟涉嫌违法提拔其下属杜中联,后者在一起强拆过程中导致一人死亡。举报人李安林今年45岁,为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干警,也是此前济源市承留镇拆迁中死者的侄儿。据济南媒体《新时报》报道,李安林认为杜中联在时任镇长期间组织强拆并致人死亡,市委书记张战伟不但没有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任何处理,杜中联反而由镇长升为承留镇书记,违反了中国共产党任用选拔条例。读完这条信息老胡作为党的喉舌的还坚持“妥善解决冲突是地方机关应有的能力”的观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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