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必须重视人民群众来信
1956年5月16日
背景:这份文件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为建立新型党群关系、防止官僚主义而发出的关键指示。其历史背景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人民群众政治热情高涨,来信数量激增。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对新生政权充满信任,积极通过来信反映问题、参与国家建设。数据显示,仅1951年第一季度,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就收到群众来信近两万封,内容多与当时的中心工作如抗美援朝、土地改革等相关。信件数量的快速增长,使得建立规范的处理机制变得非常迫切。
另一方面,党内出现了脱离群众、忽视民意的官僚主义苗头。针对一些机关对人民来信不够重视的现象,毛泽东在批示中明确指出,处理人民来信是“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并尖锐批评了“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态度”。这一批示将信访工作提到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巩固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
该批示直接推动了新中国信访制度的创立。在此批示的推动下,1951年6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标志着信访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制度化。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区党委,市委,地委,县委;各大行政区,各省市区,各专区,各县人民政府的党组,并告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党组:
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的态度。
如果人民来信很多,本人处理困难,应设立适当人数的专门机关或专门的人,处理这些信件。
如果来信不多,本人或秘书能够处理,则不要另设专人。
下面是专门处理人民给我来信的秘书室关于处理今年头三个月信件工作的报告,发给你们参考,我认为这个报告的观点是正确的。
毛泽东
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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