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资料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基础,更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逻辑起点。正如恩格斯所言:“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直接的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构成了社会存在的根基,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创作乃至宗教观念,皆植根于这个基础并从中发展而来,其本质与演变也必须通过这一基础才能获得科学解释。
物质生产活动不仅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起点,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原点。在哲学语境中,它被定义为“实践”,二者本质同源、内涵一致。区别仅在于,政治经济学将实践哲学的内核贯穿得更为透彻具体,通过剖析物质生产的具体过程与社会关系,使实践的辩证本性得以清晰呈现,这也是马克思毕生致力于探索的核心方向。

一、实践的本质:超越二元对立的动态统一
长期以来,马克思的实践观常被误解为旧唯物主义的“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这种解读不仅窄化了马克思唯物主义,更遮蔽了人的实践能动性。事实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本质上是“实践唯物主义”,核心并非静态的物质实体,而是“物质生产活动”这一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
旧唯物主义将物质视为脱离人的实践、独立存在的客观实在,陷入了物质与精神的二元对立思维;在马克思这里,人类把握的一切概念、观念,本质上都是对实践关系的反映与建构。例如,我们通过对苹果的观察、品尝等实践活动,形成“红色”、“甜味”的认知。这些属性并非纯粹的客观实在,而是主体感官与客体特征在实践中相互作用的产物,存在于人的认知范畴之中;农民通过耕种实践,总结出“春种秋收”的生产规律;工人通过加工实践,建立起“产品规范”的技术认知。人类所有的精神成果,无论是朴素的生活经验还是系统的科学理论,都是在各式各样的物质资料生产实践中创造、提炼并概念化的。

更进一步说,“物质”与“精神”这对概念本身,也是物质生产活动的产物。人们将苹果、土地、工具等外在于主观体验的存在称为“物质”,将感觉、思考、情感等主观过程称为“精神”,二者本质上都是为了总结实践规律而形成的抽象范畴,并非截然对立的两种“本质存在”。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始终需要在生产实践中得到解释:精神源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物质作为实践的对象与载体,其价值与意义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以彰显。
因此,马克思主义的首要原则是认清,我们关于世界的认知是主体与客体的实践关系,二者在实践中处于动态统一的状态。比如我们看到一朵花,看到颜色、闻到香味、生发情感。这些颜色、香味与情感,既无法脱离花而独立,也并非纯粹的外在实在,它们生成于我们的身体感知与头脑认知之中。若剥离了这些感知与体验,我们便无从形成对“花”的感官认知;而若脱离了花这一对象,这些感知与体验也失去了附着的载体。由此可见,“花”的概念从生成之初便兼具主体感知与客体属性的统一性,而这种统一性,必须从“物质生产实践”的角度才能真正理解。正是在人类与花发生的实践互动中,我们才逐步建构起对“花”的完整认知,而非仅靠单纯的感官体验形成概念。

二、物质生产中的双重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人类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过程,必然会产生两个维度的基本关系:一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其集中体现为生产力;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核心形态为生产关系。这两种关系构成了物质生产的双重属性,共同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
从历史演进的逻辑来看,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首要的、基础性的。人类要生存,必须首先通过生产实践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获取基本的生活资料。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则是在这一基础上派生并发展起来的,为了提高生产效率,人们逐渐形成合作、分工、交换等社会联系,生产关系由此产生。而工业革命的爆发使这一格局发生了深刻变革,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推动生产关系日益复杂,人与自然的关系与人与人的关系不再是先后主次之分,而是相互交织、同等重要的存在。

生产力
生产力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以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客观能力,其构成包含三个核心要素:
1、劳动者: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劳动技能和科学知识的人,是生产力中最具能动性的主导要素——劳动者的素质直接决定了生产效率与技术创新的可能性;
2、劳动资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具、设备、基础设施等,是劳动者改造自然的物质手段,其先进程度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如从手工农具到拖拉机、从手工锤到数控机床);
3、劳动对象:被纳入生产过程的自然物质或原材料(如土地、矿石、棉花等),其范围与利用程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如从传统农业的耕地到现代工业的新能源材料)。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马克思所论述的生产力绝非抽象的“社会生产力”,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劳动的生产力”。如果脱离具体的生产场景、劳动方式和技术水平,从宏观抽象的角度谈论生产力,必然会陷入理论悖论。因为“生产力”本身是动态发展的实践能力,而抽象概念往往具有静止性,难以把握其辩证发展的本质。马克思批判的正是这种脱离具体实践的抽象思维,生产力的发展始终体现在具体的生产活动中,农民用牛耕还是拖拉机犁地、工人用手工工具还是自动化生产线加工零件,这才是生产力的真实形态。因此,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生产力”是具体的、辩证的、能动的,始终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其内涵。
生产关系
物质资料生产从不是孤立的个人行为,而是在社会协作中进行的、具有明确社会属性的活动。马克思指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影响自然界,而且相互影响。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生活和相互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就会产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这种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就是生产关系,它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
生产关系的具体内容包含三个核心层面:
1、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即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由谁支配(如公有制、私有制等),这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
2、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与相互关系:即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是平等协作关系,还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这直接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
3、产品分配关系:即生产成果如何分配(如按劳分配、按资分配等),这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与生产地位关系的必然结果。
生产关系的形成与发展,始终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生产力的进步会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而合理的生产关系又会反过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二者的辩证互动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三、生产力、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但必须结合生产力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展开,因为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一个内在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
在这一整体中,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社会的经济基础,而经济基础又决定着上层建筑的性质与发展方向。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思想、文化等社会意识形态与制度设施(如国家政权、法律体系、宗教信仰、道德规范等),它不仅反映经济基础的要求,还会通过自身的功能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会维护经济基础的稳定,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保障;而落后的上层建筑则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变革,进而制约生产力的进步。
因此,研究生产关系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逻辑:一方面,要把握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力的变革必然引发生产关系的调整;另一方面,要重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以及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影响。只有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联系中研究生产关系,才能真正揭示生产关系的发展规律,进而阐明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从落后到进步的演进逻辑。
四、结语
物质资料生产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基石,其深刻内涵在于:它不仅是人类生存的物质前提,更是理解社会关系、把握历史规律的钥匙。马克思主义超越了旧唯物主义的二元对立思维,将实践作为连接主体与客体、物质与精神、人与自然与社会的核心纽带,通过剖析物质生产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在当代社会,无论是分析市场经济中的劳资关系、技术变革对生产方式的影响,还是探讨社会公平、制度改革等现实问题,都离不开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关系的把握。只有立足物质资料生产的实践本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方法,才能准确认识社会发展的趋势,为解决现实问题、推动社会进步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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