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 > 争鸣 > 网友时评

三亚“业委会蛀虫”被查敲响警钟!长沙东成大厦业主查账权受法律保护

谈俊 · 2026-06-06 · 来源:业主时代一谈俊说小区物业自管 | 微信公众号
字体: / /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账目透明,人心才安,小区才稳!

海南三亚某业委会隐匿账目、对抗监管被公安查处!以案释法:业主查账是业主法定权利,所谓“公司法保密拒查”纯属违规狡辩。风传芙蓉区住建局限期2026年6月30日整改,东成大厦财务必须全面公开、还给全体业主公道与透明!

近日,《今日头条》刊发一则大快人心的小区治理新闻:海南三亚某业委会长期把持小区财务、封锁收支账目、肆意剥夺业主法定知情权,拒不向业主公开财务。

三亚住建部门在例行检查中查实违规,依法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但涉事业委会心存侥幸、软顶硬抗、拒不纠错,持续漠视监管、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最终,监管部门依法将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业委会核心成员被立案。

业委会藏账、瞒账、拒查账,终被追责!这一权威整治案例,完全照见了长沙东成大厦当下的自治乱象,更是对部分妄图遮蔽财务、规避监督的业委会成员一记响亮警钟!

一、曾经的东成大厦:坦荡自管、全账公开,不惧业主监督

本人任职东成大厦第四、五届业委会主任期间,始终坚守一条底线:小区公共财务,唯有公开透明,才能杜绝贪腐、杜绝猫腻、守护业主血汗钱。

两届任期内,我严格依规履职:

✅ 月度财务全公开:小区各项收支、公共收益、物业开支按月上墙公示,不留空白、不藏死角;

✅ 审计权完全中立:审计机构绝不由业委会主任单方指定,彻底杜绝自审自报、暗箱操作;

✅ 全面敞开查账通道:随时欢迎所有业主查账、对账、核验凭证。

我始终秉持初心:业主查账,不是添乱,是帮小区防家贼、堵漏洞、压腐败! 全员监督,恰恰能最大程度净化自管环境、减轻管理风险,保障每一笔公共资金用之于众业主。正因全程公开、坦荡履职,两届任期小区风清气正,无任何业主质疑账目问题。

在第六届业委会首次会议上,风气骤变,我敏锐察觉歪风邪气悄然滋生,自管初心偏离,于是,在8月1日果断辞去业委会主任职务,绝不与乱象同流合污。

个别业主议论我不该辞职。我今日坦诚说明:小区衰败,从来不是一人之过,而是众人漠视监督、放任违规滋生的结果!大厦沦落如今混乱局面,真正敢于站出来维权、坚守正义、捍卫全体业主权益的又有几人?

二、近日据闻,芙蓉区住建局整改:6月30日前必须全面开账

据说,长沙市芙蓉区住建局正式发文整改:责令东成大厦业委会、好邻居自管物业,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彻底整改,无条件全面开放所有财务账目,保障每一位业主的查账权、监督权、知情权!

如果消息可靠,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纠治小区乱象、维护群众利益的实事,纠正违规行为,为东成大厦拨乱反正、回归自管正轨渠道。东成大厦全体业主真的有福了!福气靠众业主持守,如果装聋作哑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福气不会长久。

三、“公司法保密拒查账”纯属忽悠、于法全无依据

此前,东成大厦个别人刻意误导舆论,抛出荒谬说辞:“好邻居自管物业属于公司,受《公司法》保密制度约束,财务账目不能对业主公开查询。”在此郑重、严肃依法辟谣:该说法完全曲解法律、偷换概念、规避监督,属于赤裸裸的违规借口!动机可疑。

1、《民法典》锁定业主绝对法定权利

- 《民法典》第271条:业主对小区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公共区域、公共资产、公共收益享有共有权、管理权、监督权。

- 《民法典》第281条、282条:小区公共收益、维修资金收支必须定期公开,全部归属全体业主,任何主体不得截留、隐匿、封锁。

- 《民法典》第943条:物业服务主体必须主动、完整、持续公示财务收支、服务开支、公共收益明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业主核查。

2、最高法司法解释:业主查账权受司法强制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业主有权查阅、复制业委会决议、财务台账、收支凭证、公共收益记录、物业服务合同及全部自治资料。

人民法院对业主合法查账诉求一律支持,拒查即侵权、违法!

3、国家及地方物业条例:拒公开账目可追责、可查处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门对隐匿账目、拒不公示、侵害业主知情权的业委会及物业主体,有权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追责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移交处置。

4、核心法理:公司法保密,绝对不是约束业主!

好邻居自管物业,绝非市场化盈利私企,性质为全体业主共有自负盈亏载体:

1.经东成大厦业主大会合法投票表决成立,自管模式写入《议事规则》;

2.全体股东签署《不可撤销承诺函》,明确:服从业主大会决议、不以个人盈利为目的、无股东特权;业委会形成《决议》;

3.性质明确:盈利归全体业主、用于小区更新提质、业主分红;亏损由全体业主共担,自负盈亏。

通俗直白讲:全体业主是自管物业公司的真正所有权人、出资人、受益人!天底下没有任何法律,禁止主人查自己资产的账目!公司法保密是对外保密、对第三方保密,绝不对资产所有人业主保密!反观第四、五届业委会履职期间:月月公示财务、审计公开、全程透明。

行得正、坐得端,才敢阳光公开;心中有鬼、账中有私,才拼命拿法条做挡箭牌!

四、还原真相:成立自管公司,是为救小区、保运转、护业主权益

一般人不了解长沙物业政策现状:广东有成熟业主自管政策,而长沙没有。若无好邻居自管物业,小区直接陷入瘫痪:

❌ 无法合法用工、无法为工作人员缴纳五险

❌ 无法购买小区公共意外险、场地责任险

❌ 无法合法签订广告、车位、公共资产租赁合同

❌ 无法申领停车收费发票、无法开物业费收费等各类发票等等

当年设立好邻居自管公司、招募股东,绝非牟利,纯粹是为小区续命、为自管合规铺路、为全体业主守住家园资产的公益行为!

更值得全体业主铭记:当初无业主愿意报名成为股东,所有股东都是我上门劝说、苦口婆心动员而来!

五、以案为戒、警钟长鸣:遮蔽账目必追责,阳光自管才是正道

海南三亚业委会蛀虫被查的真实案例,已经给出最终结局:

剥夺业主知情权、隐匿公共财务、对抗行政监管,必将被整改、被问责、被查处!

长沙市芙蓉区住建局6月30日前限期整改,是东成大厦扭转乱象、回归公正透明的最后契机,这是为东成大厦广大业主做了大好事。但愿这则消息是真的。

在此郑重呼吁:

1.第六届业委会、好邻居自管物业敬畏法律、服从监管,按期全面公开全部流水、凭证、账目、合同,无条件保障业主查账权利;

2.全体业主主动参与共治、积极行使监督权,珍惜自身合法权益;所有业委会微腐败,难道不是“聪明”的业主装聋作哑宠出来的?

3.彻底铲除暗箱操作土壤,让东成大厦自管回归公开、回归公正、回归为民!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账目透明,人心才安,小区才稳!

「 支持乌有之乡!」

乌有之乡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乌有之乡 责任编辑:王卧龙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公众号

收藏

心情表态

今日头条

点击排行

  • 两日热点
  • 一周热点
  • 一月热点
  • 心情
  1. 文革期间有的老干部被批斗或者靠边站,是迫害吗?《邓选》学习112 之一
  2. 大肆重复出版蒋廷黻的《中国近代史》说明了什么?
  3. 黑社会屡打不尽,原因何在?
  4. 1961年,粟裕来亲自吊唁陈赓,追悼会上联系中央:我只有一个请求
  5. 黄克诚最后十年的坚守与努力
  6. 法律,为什么让百姓越来越看不懂了
  7. 大学讲座上突然暴躁,自称是汉奸,此人病的不轻
  8. 辟阖见矛盾 易理照资本——评许光伟教授《中国人需要怎样的矛盾术语》
  9. 你们永远捂不住我们的嘴
  10. 一场午夜搬家的“资本魔术”
  1. 为什么失业这么严重,社会却安静如常,没有乱起来?
  2. 终于撤销外语学院了
  3. 人民群众为什么热爱一个犯了严重错误的人?
  4. 老百姓手机实名被严管,为什么诈骗犯用的全是号,真相让人后背发凉
  5. 文革的促进派,还是文革的绊脚石?——关于清华大学两派斗争的历史考察
  6. 文革期间有的老干部被批斗或者靠边站,是迫害吗?《邓选》学习112 之一
  7. 小岗村“回归”,为何有人急赤白脸
  8. 自取其辱
  9. 风暴在酝酿,这么闹腾,究竟在憋什么大招?
  10. 男色经济,滑向暧昧深处
  1. 一个地方官员看追觅“崩老头”
  2. 丢卒保车?裴春亮的好领导下台了!
  3. 群众不忘!一起阶级报复谋杀案
  4. 继续革命,香港宣言——纪念《五一六通知》发布六十周年
  5. 在毛主席诞辰纪念大会上指责毛主席犯了严重错误,有违天理人伦!
  6. 被遗忘的邓小平关于文化大革命论述的考究
  7. 邹蓝|耿洪伟比饶毅动静大:学界打假与雪球效应
  8. 郝贵生:对“敏感性话题”的几点理性思考
  9. 一个肄业博士,40天拉下5位院长:学术造假的遮羞布,被一把AI撕碎了
  10. 开国领袖的名字为什么成了敏感词?
  1. 伟大的英雄
  2. 副厅级退休干部起诉前妻分割上亿家产,被法院驳回起诉移送纪委!
  3. 人民群众为什么热爱一个犯了严重错误的人?
  4. 对闻新哨长,“历史的化妆,现实的毒药:电影《澎湖海战》之祸心”一文的一些看法
  5. 被时代遗忘的下岗职工,半生奔波,晚年无依
  6. 老百姓手机实名被严管,为什么诈骗犯用的全是号,真相让人后背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