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看到《郝贵生:这个短视频点明了集体经济兴衰的根本原因》(作者:郝贵生发布时间:2025-11-26来源:民族复兴网)一文。文章谈到,作者看到了署名“乡村规划三农人”的一个短视频,其内容是讲“集体经济之所以溃败,并不在于它是集体经济,而它在于它蜕变成了干部经济”。
集体经济是溃败的吗?
这显然不符合基本事实。
就农村来说,从1956年到198年,在高级社和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时期,我国粮食总产量从1.92亿吨增长到1983年的3.87亿吨,增长幅度在100%以上;我国农业在短短的二十多年时间里从养活6亿多人发展到养活10亿多人,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达到66.66%以上;同时我国农业为国家提供了同期一半左右的资金积累,并从各个方面为国家工业化的实现提供了支持和支援;而人民公社时期养育的几亿人成为改开之后我国成为世界工厂和人口红利的主要基础和主要来源。所有这一切,能说明“集体经济溃败”?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说话,但不等于可以信口开河,胡说八道,对以往的历史进行随意抹黑!
“人民公社这么好,为什么小岗村还要分家各过各呢?”
有人会提出这样的观点来否定集体经济。
按照惯常思路,一种好的制度或体制,是应该受到大家的欢迎并能够被推广、而且持续发展的。既然人民公社被解散了,那就说明这种体制不好,说明了人民公社实践失败。因此,当人们在讨论到人民公社与包产到户的优劣问题时,有些人就用这个问题来反问。
我国从互助组、合作社到人民公社这一过程,同样是一场革命,即从小农经济转变为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的革命。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事实上也存在着个体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路线之争,这从人民公社建立开始,就始终存在着这种不同思想和主张。在1976年之后,随着第一代领导人的过世和领导层的变更,为人民公社体制的终结创造了条件,而小岗村事件的发生,则成为引发体制变革的导火索。
事实上,有些新的制度和政策,虽然会有很好的优越性,但却未必为人们所熟知,所了解,特别是与传统做法相悖时,就会产生反对或否定的做法。
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从二千多年的家庭个体生产模式转变为人民公社有组织、有纪律的集体生产方式,他们会感受到一种约束感。经过人民公社二十多年的发展,许多社员是习惯了集体生产方式,已经比较适应了新的生产方式。但是,还有一定比例的农民,小农意识强烈,适应不了集体生产方式。这种情况的发生必然会导致一些生产队处于极差状态。
人民公社有这么多的生产大队、生产队,其整体情况如其它事物一样,也是一种正太分布状态。因此,搞得极好的生产队和搞得极差的生产队都只是少数,绝大多数的生产队是处于中间状态。
问题不在于小岗村事件的发生,问题在于在小岗事件发生后的党政领导对于这一事件的态度和做法。
人民公社好,为什么小岗村还要分家各过各呢?
这其实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人所共知,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不仅有突破集体生产的小岗村的18个红手印,更有周家庄坚持集体经济的3000多个红手印。事实上是高层偏向了小岗村的做法,广泛宣传和推广了小岗村的做法,而对周家庄的态度仅仅是允许作为特例存在而已。
全国有这么多人民公社,而每个人民公社多的有十几个大队,少的也有几个大队。在这么多的人民公社中,在这么多的生产大队中,有部分搞得不好的生产大队、生产队事实上这是很正常的。人民公社好,并不等于每个大队、每个生产队都搞得很好。存在少数搞得不好的生产队或大队,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相比于民营企业,集体经济的存在反而是稳定并且持续发展的。据相关统计:我国民企平均寿命仅3.7-9.5年,中小企业寿命更短,仅2.5年,国企约15年 。成立3年内是"死亡谷",约70%民企在此阶段倒闭;3-7年是"瓶颈期",死亡率超8%;存活5年以上不足10%,10年以上仅1-2%,集团化民企相对高至7-9年。而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只是政策性的退出,与破产倒闭完全是两回事,哪里谈得上“崩溃”?
与人民公社体制的政策性退出相似,社队企业、乡镇企业及其它大集体企业也是在改制的过程中姓了私,真正破产倒闭的企业也很少,同样也谈不上崩溃。
北大教授王曙光教授认为(《王曙光:全面反思人民公社制度的利弊》(本文节选自:王曙光著:《中国经济》,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
“人民公社制度为什么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全面瓦解?其内在根源到底是什么?我们可以提出几个假说,这些假说要经过很严密的论证,我们今天不展开讲,只是提出一些初步的想法。”这七个假说是:
第一个是激励不足假说;
第二个假说可以叫做“生产力水平或经济发展水平约束假说”;
第三个假说可以称之为“监督缺陷假说”;
第四个假说是可以称为“退出权假说”;
第五个假说可以称之为“规模边界假说”;
第六个假说可以称之为“契约假说”;
第七个假说可以称之为“产权缺失假说”。
十月革命以来,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企业有两种:一种是产权制度与公有制相结合的产权公有制模式,苏联模式就是这种模式;另一种是劳权制度与公有制相结合的劳权公有制模式,人民公社正是这种劳权公有制模式。无论是产权公有制模式的企业,还是劳权公有制模式的企业,与产权制度与私有制相结合的企业,都有了性质的区别。解读这些公有制企业必须用劳权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而不是用产权经济学的框架,这所谓的“七个假说”只是适应私有制和产权企业的假说,用这类假说来解读劳权公有制模式的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只能说明许多人,包括我们的专家学者完全不懂人民公社经济实体和基本制度的性质与特征。
自从十月革命胜利以来,整个社会进入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过渡时期。在这种过渡时期中,既有资本雇佣劳动的资产经营方式和资产实体,又有工本雇佣资产的劳动经营方式和劳动实体。产权经济学是适用资本雇佣劳动的资产实体的经济学说,而劳权经济学是适用工本雇佣资产的劳动实体的经济学说。而我国农业社会主义实践中产生的人民公社的公有制经济模式,正是工本雇佣资产的劳动经营方式,适用这种劳权经营实体的基本理论,是劳权经济学理论,而不是什么产权经济学理论。
用资产所有的立场和观点,看待体现劳动所有的公有制企业和劳权制度,所能得到的只能是违背基本事实的荒谬结论。
在乌鸦的世界里,不仅半黑半白的喜鹊令它们反感,白天鹅的存在更是一种罪过,竭尽全力地抹黑它,是它们最本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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