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 等:霍金也不相信“自由意志”
——历史决定论被证伪了吗(之五)
赵晓磊 赵磊
作者按:本系列博文来源于赵晓磊、赵磊《历史决定论被证伪了吗?——基于里贝特实验》(载《天府新论》2020年第6期)。此处转发时,加了三级标题,补充了文字说明,并略去了引文出处和注释。如需确认,烦请核对原文。
(一)哲学的辩护很无力
自从 20 世纪 20 年代“不确定性原理”在学界滥觞以来,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否定历史决定论的思潮已然形成了蔚为壮观的时代主流。
然而,以神经科学、人工智能、互联网、基因技术、克隆技术、虚拟现实、脑机接口等为代表的前沿性科技的发展,为历史决定论提供了新的科学理论和实验依据。
这些前沿性的科学依据有两点值得重视:
其一,“最新人学科技群”为历史决定论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赵按:比如,(1)人工智能的研究表明,日益普及化的人工智能,其运行机制是被既定的程序所决定的,这个事实为决定论提供了人工智能的理论依据; (2)新的演化理论表明,一切生物——包括人类,必须服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原理,这个事实为决定论提供了演化过程的理论依据; (3)来自 Wegner 的意志错误归因研究、Bargh 的无意识启动研究,以及 Baumeister 的自我损耗研究等行为实验的结果,同样支持了“自由意志是一种错觉”的假设。
其二,神经科学的实验从根本上挑战了自由意志的存在。
在自由意志是否存在的争论中,虽然参加讨论的学者涉及了哲学、神学、物理学、法学、心理学、神经科学、遗传学等众多学科领域,但是神经科学和心理学的研究始终占据着重要地位。
从实证的角度而言,只有神经科学和心理学的大量研究和实验,才能为相关争论提供直接或间接的科学证据。
换言之,自由意志是否存在,与其说是一个思辨哲学的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实证科学问题。
正是由于神经科学和心理学为证伪自由意志提供了大量的实验依据,以至于学者们不得不承认,对自由意志最大的挑战不是来自哲学、法学或者物理学,而是来自心理学。
面对神经科学的实证结论,哲学对自由意志的辩护显得十分无力。
(二)心理学的唯物传统
令自由主义者不爽的是,心理科学一直有着否定自由意志的传统。
早期的心理学有着鲜明的唯物主义色彩。比如,美国的行为主义物质决定论。在行为主义阵营里,无论是华生、赫尔,还是托尔曼,这些行为主义学者都否认人类行为的“目的自决性”,强调物质和环境因素具有驱动人的行为的唯一决定作用。
弗洛伊德并不赞同把心理和行为原因归结为由某种外在的物质性力量所驱使。但是,他仍然否定行为的意识自决性,强调“力比多”(精神能) 对于人的行为具有决定意义,从而成为纯粹的精神决定论的领军人物。
无论是“物质决定论”还是“精神决定论”,这一类行为主义心理学都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行为决策的目的性和自主性。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兴起的后现代心理学,虽然反对现代心理学意义上的决定论,但却强调人类行为总是被社会关系、话语体系和文化历史决定着的,所以骨子里依然是决定论者。
在后现代心理学者看来,心灵、自我并非某种“精神实体”,或者像现代心理学者所宣称的那样,会呈现出某些“稳定的结构、倾向或特质”,但它们本身仍是一种社会的、话语的建构。
虽然进化心理学拒绝现代心理学有关外源或内源的决定论逻辑,但仍然认为,人的行为是被进化机制所决定的,而决定人的行为的进化机制则来源于人类祖先的遗传性或选择性。
不过,进化心理学有意识地要与遗传决定论划清界限,主张人的行为是心理机制和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比起现代心理学而言,进化心理学对决定论的态度似乎并没有那么鲜明。
明确为自由意志辩护的心理学,是人本主义心理学和积极心理学。但即便如此,积极心理学仍然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决定论倾向。
与人本主义心理学过于强调自由意志不同,积极心理学在主张自由意志的同时,也强调了人的内在积极力量与群体、社会文化等外部环境的共同影响和交互作用。所以,与人本主义心理学相比,积极心理学只是温和的自由意志论。
(三)科学家为啥接受决定论?
比起其他领域的学者而言,尤其是比起哲学家而言,为什么神经科学和心理学的专业人士更倾向于接受历史决定论呢?
受过神经科学和现代心理学教育的学者之所以比非专业人士更容易接受历史决定论,其知识结构上的原因在于,神经科学和现代心理学在以下问题上已经基本上达成了共识:
人格和行为不过是外界环境与先天遗传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 心理现象不过是人脑的功能展现,再高级的心理活动最终都决定于人脑。
比如,神经科学家法拉赫 ( Mo Farah) 认为,神经科学的研究发现:“所有的行为百分之百由脑的功能决定,脑功能是由基因和经验的相互作用决定的。”
精神病学专家唐克雷迪 ( Lo Tancredi) 声称: “我们的道德观念随着对神经科学的理解而改变,在神经科学发展的进程中,将来人们的观点会有更多的改变,减弱人们对自由意志的相信。”
正因为如此,“绝大多数心理学家,即使是那些有自由意志倾向的学者,可以说都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决定论。”
(四)里贝特实验的价值
里贝特实验并没有为“自由意志是否存在”的争论划上句号。
然而在我们看来,里贝特实验之所以值得重视,就在于神经科学并没有把自由意志当作哲学或神学问题来讨论,而是把它作为一个科学问题,并努力通过实证检验来给予解决。
在科学的语境中,未经验证的理论至多也只是某种信念或信念系统而已——不论这些信念是多么符合人们的常识。正如里贝特所说: “我的态度始终如一: 永远别太在乎那些思辨的、未验证的理论。”
虽然里贝特实验并没有为否定自由意志提供终极判决,但是,里贝特实验的价值就在于: 它对那些否定历史决定论的判决提供了相反的实证检验。
(五)霍金谈“决定论”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非决定论”者以现代物理学为自己的重要理论依据,但是,现代著名物理学家霍金却表明了自己的“决定论”立场。
在谈到拉普拉斯的“决定论”时,霍金这样说:
“正是拉普拉斯通常被认为是清楚地提出科学决定论的第一人;给出宇宙在一个时刻的状态,定律的完备集合完全确定其未来和过去。这就摒除了奇迹或者上帝的主动作用的可能性。拉普拉斯表述的科学决定论是现代科学对第二个问题的答案。事实上,它是现代科学整体的基础,是贯穿本书的一个重要原则。”
霍金宣称“科学决定论”是“现代科学整体的基础,是贯穿本书的一个重要原则”,这样的评价难道不值得人我们深思吗?
(六)霍金谈“自由意志”
在谈到人的“自由意志”时,霍金这样说:
“尽管我们感到我们可以为所欲为,我们对生物分子基础的理解表明生命过程是由物理和化学定律制约的,因此正如行星轨道那样是被确定的。最近神经科学实验支持这样的观点,正是我们肉体的脑子遵循已知科学定理,而非某种外在于那些定律的力量在确定我们的行动。例如,对进行清醒头脑外科手术的病人的研究发现,用电刺激脑部的适当区域,可以使病人产生移动手,臂或脚或者掀动嘴唇并且说话的意欲。如果科学定律确定了我们的行为,很难想象自由意志如何生效,这样我们似乎仅仅是生物机器,而自由意志只不过是幻影而已。”
霍金认为“自由意志只不过是幻影而已”,这样的看法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赵磊,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科学》编辑部常务副主编,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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