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者:乌苏拉·胡斯(Ursula Huws)
原文The Underpinnings of Class in the Digital Age: Living, Labour and Value,于2013年发表在Socialist Register 50: 80-107.
随着马克思主义的兴衰变迁,马克思几乎所有的概念都曾在近一个半世纪以来的经济与政治状况变化中被质疑为明日黄花。当前对马克思思想的研究探讨也不例外。将马克思在19世纪中叶发展起来的理论概念应用到一个资本主义已经渗透到生活方方面面每一个角落的世界上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今世界的技术变革速度是如此之快,以至于劳动过程在引入后的几个月内就会过时;同时劳动分工也如此复杂,以至于没有一个工人有机会完全理解它的复杂性。 体力劳动和非体力劳动之间的界限消失了,生产、分销和消费之间的界限消失了,虽然一些有偿工作变成了无偿工作,但是在传统上被视为超出任何市场范围的生活领域产生了新的工作和新的经济活动。在商品化的吐纳中,抽象变成了具体,具体变成了抽象,难免使人对以往似乎不言而喻的概念范畴产生了怀疑。似乎我们需要对卡尔·马克思使用的最基本的概念进行重新定义,这之中就包括“阶级”、“商品”和“劳动”。
在当前,尤其在年轻人之中流行一种观点,以与生产的直接关系来定义工人阶级已经过时了。这种观点认为,既然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以某种方式被纳入了资本主义货币关系的范围,所有那些实际上不属于资产阶级的人都必须被视为无差别的“诸众”的一部分。在迈克尔·哈特(Michael Hardt)与安东尼奥·奈格里(Antonio Negri)的表述中,这种“诸众”业已取代了工人阶级。而根据盖伊·斯坦丁(Guy Standing)的说法,“不稳定无产阶级”与传统的无产阶级并列构成了一个自在自为的新阶级。[1] 斯坦丁并不试图通过其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间的关系精确定位这种“不稳定无产阶级”。但是哈特与奈格里的许多追随者仍然尝试将“诸众”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联系起来。因此,有两个问题尤为困扰着他们:这一新阶级究竟生产什么样的商品?[2]以及这种劳动所产生的价值是如何进入到资本积累中?
在对上述问题的探讨中,人们特别关注“虚拟”或“数字”劳动在互联网上创造的价值。近来,在被称为“互联网研究”的领域,出现了一场关于“数字劳动”概念的激烈争论。[3]这些争论解决了“工作”和“玩耍”(两者被共同概括为“玩工”[3]),生产和消费(“产消”[4]与“共同创造”[5])之间日益模糊的界限;探讨了“自由劳动”这一有问题的范畴[7],并质疑这种劳动(无论其是否获得报酬)是否产生剩余价值,以及它究竟算是“剥削性的”还是“异化的”。虽然除了安德鲁·罗斯(Andrew Ross)外,很少有人将“数字劳动”与线下进行的其他形式的劳动进行并列研究。但是这些讨论为研究劳动价值论,以及研究如何在21世纪的条件下应用劳动价值论提供了有用的起点。
本文主张,在当前条件下,仍然可以使用马克思的理论来界定什么是商品,什么不是商品,无论对于物质商品的还是非物质商品,我们都可以确定这种商品是在何时何地生产,并界定与其生产过程相关的全球工人阶级。但为了做到这一点,有必要从各个方面重新审视劳动价值论。在此我对“数字”或“虚拟”劳动给予特别关注,不仅是因为其吸引了大量关注,还是因为网络线上劳动十分难以概念化。因此,它为检验更一般的假设提供了丰富案例。如果一种理论适用于分析虚拟劳动,那么它也应该更普遍地适用于其他情况。这样一来就可以更广泛地应用经受过检验的理论来绘制整个经济系统中工人阶级的分布图(正如马克思所做的那样)。在我看来,这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因为如果不清楚哪些工人直接介入标志了商品生产的,与资本间的对立关系,如果不确定生产的时空位置,也就不可能为劳动确立与资本相抗争的战略,不可能使劳动发挥自身的权力并塑造我们的未来。
劳动与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将资本主义定义为一种社会关系,而劳动价值论正是位于这一理论核心的关键扭结。劳动价值论将三条线索联系在一起:工人的生存需要、他们的劳动,以及从劳动成果中剥削的剩余价值。一旦缺少了剩余价值,资本也就无法积累,资本主义也无法延续。这些关系的核心,是剥削剩余价值的暴力活动,其中工人的劳动时间成为了劳资双方彼此争夺的焦点。理解这种剥削是如何发生,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发生,对于理解资本主义制度以及哪些劳工归属于工人阶级至关重要。当然,我们不可能彻底打开劳动价值论的扭结,因为每条线索都是维系资本主义系统的关键。然而我们还是有必要逐条地检查各个线索,这样我们就能掌握它们是如何组合在一起,如何紧密关联,是什么使新线索加入进来,或者又是什么使新线索与已有的线索更繁复地缠绕在一起。
就其基本形式而言,劳动价值论的论点非常简单:工人为生存所迫而为资本家工作了一定的时间,产生了一定的价值。这些价值中的一部分是支付工人生活费用所需的,通常产生这部分价值的工作时间(“必要劳动时间”)是有偿的。剩余部分(“剩余价值”)被资本家作为利润分配并投资新的生产资料。然而,仔细研究一下,这个简单故事的几乎每一个要素都是值得商榷的。究竟什么才是“劳动”?更具体地说,什么劳动能够产生剩余价值?工人的“生存需要”又是如何定义的?其中应当包括工人个人维持生计所需的物品,还是也包括整个家庭所需的物品?如果我们不能精确定义生存需要,我们又怎么能够计算必要的劳动时间?并且,仅仅因为资本主义内部的所有价值最终都来源于人类劳动作用于自然原料的结果,这是否意味着个别资本家获得的所有价值都必然是剩余价值?
当前围绕“数字劳动”的争论忽略了上述的一些问题,而将其他问题过于简单化。本文不打算重写马克思的整个理论,那样野心过大又容易给人误导。相反,我将从围绕数字劳动所提出的一些问题出发,审视对马克思理论进行现代阐述时必须考虑的因素。这种阐述是理解21世纪正在出现的新阶级结构所具有的全部复杂面相的必要先决条件。为此,我将试图解开三条线索——生活(或生存)、劳动和价值——以便对它们各自的组成部分进行归类。不过我会依照相反的顺序进行分析,以反映这一领域当前争论的优先关切。我们很难在不进行大量释义前就清晰地使用这些概念。因此,我们需要从两个解释性的注释开始讨论。
首先要明确我们使用的术语。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不仅劳动分工极其复杂,财富分配亦是如此。工人的生存不仅直接依赖于有偿劳动,也通过金融系统再分配(以贷款、私人保险与养老金项目等方式),以及国家再分配(通过税收与社会保障制度以货币形式,或是以国家提供的服务形式)实现。研究者通常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将劳动分为“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但是在本文中,我会借鉴女性主义的观点,做另一种略微不同的区分,即对资本主义整体具有生产性的劳动(可称为“再生产性”)和对个别资本家具有直接生产性的劳动(因为暂时找不到更好的术语,我暂且称之为“直接生产性”)。在此基础上,我进一步区分了有偿工作与无偿工作。尽管资本主义的再生产依赖于其他形式的劳动,但我认为典型的资本主义劳动形式是既能够为资本创造价值,又能够产生工人生活所需收入的劳动。这种劳动在其内部就包含着工人与资本家对劳动时间的争夺,并且包含了被马克思称为“异化”(遗憾的是,这个术语已经混淆了其他含义,我们无法再像马克思那样精确地使用它)的剥削痛苦。这也是处于积累过程中心的工作形式。当然,工作场所并不是劳动面对资本的唯一场所。但是如果缺少了工人的同意,资本是无法进行积累的,所以在这里劳动最有可能在不诉诸流血冲突的前提下争取到资本的让步。

“有偿劳动”概念包括了被马克思指定为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工作。其中排除了有助于资本积累与工人生存,但却是以非工资形式支付的劳动(计件工作,自由职业等等)。仅仅在马克思的意义上根据是否具有生产性而对劳动进行定义会忽视这样的事实,即存在着相当数量的直接为资本创造价值,却不为工人的生存做出贡献的无偿劳动。而反过来说,也存在着有助于工人维持生计,却不直接为资本创造价值的有偿劳动。在考虑了一系列相关概念(包括“异化生产性劳动”、“直接生产性劳动”、“生产性有偿劳动”)之后,我决定用一个简写术语来区分这种直接生产性的有偿劳动。根据我在描述劳动价值论时使用的那个比喻,我在后文中将称之为“扭结内的劳动”(表1中的象限C)。
根据这个定义,“扭结内”的劳动是由工人为资本主义雇主直接进行的劳动,同时工人依靠这种劳动维持生计。因此,资本与劳动之间围绕着用多少劳动时间换取金钱针锋相对。这一定义似乎有些狭隘,在20世纪60与70年代也确实受到了很多批评。因为它经常将相当一部分自认为工人阶级的劳动者,包括公共部门的劳工与一些服务人员,排除在外,因为他们与生产的关系是间接的。在此我仍然使用这一概念,并不是主张这些工人没有生产力。恰恰相反,他们执行的许多任务对劳动力的再生产是必不可少的。然而,这些工人可能更少受到资本主义强制逻辑的影响,要么是因为他们供职于旧的就业形势(例如,作为家庭佣人或小生产者),要么是因为他们受雇于国家,提供非商品化服务。
当然,这些劳动形式仍然存在,但正如我在其他地方所说的那样,在当前的商品化浪潮中,这些形式的工作正在减少,从事这些工作的工人正在被迅速卷入“扭结”之中。[8]换句话说,公共服务的商品化使劳动发生了从象限A到象限C的重大转移。
这不是唯一正在发生的运动。[9]消费品和服务更普遍的商品化也涉及从象限B到象限D的转移,将一些无报酬工作的性质从为家庭成员直接生产使用价值转变为在市场上购买商品,从而建立了与资本主义生产和分销活动的直接关系。更进一步,随着资本主义生产与分销企业通过将越来越多的任务转嫁给消费者,让他们自己从事无偿的自助活动,从而降低了劳动力成本并增加了对受薪工人的剥削,这也引发了劳动从象限C向象限D的转移。与这一趋势相平行,紧缩措施也导致劳动从象限A转移到象限B,这反过来又给进一步从象限B转移到象限C带来更多压力。因此,虽然“扭结内”劳动构成了所有劳动中的一个小类,但是它正在迅速扩大,并且正在成为最主要的有偿劳动类型。
我需要提示的其次一点是:尝试从劳动的类型学推导出劳动者类型学,进而产生阶级类型学是危险的。虽然本文的部分目的是根据不同形式的劳动与资本积累和工人生存的关系对它们进行分类,但我并不打算根据这种劳动类型学直接对工人进行分类。大多数工人会同时从事几种不同类型的,有酬和无酬的劳动,在整个生涯中不停跨越简单的劳动类别。更重要的是,大多数工人生活在由不同家庭成员从事不同种类劳动的家庭中,其中一些人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失业。但是类家庭成员未必自认为,或是会被其他人认为属于工人阶级。我将尝试根据分析勾勒出21世纪工人阶级的分布图。但描述当代工人阶级分布是一个更大过程,我的分析必然只是其中推测性的第一步。
物质世界中的“数字劳动”
在开始分析之前,我想要提示数字劳动并不能被视为一种与其他经济活动相独立的劳动形式。我会指出,存在一个独立可见的非体力劳动领域并不能证明一个新的“以知识为基础的”、“非物质的”或“失重的”经济活动领域。[10]相反这只是劳动分工日益复杂的一种表现,劳动被分割成“脑力”和“体力”两种不同的任务,在地理空间与劳动契约上越来越分散,可以拆分给甚至不知道彼此存在的许许多多的工人。这是一个持续过程,一方面,每项任务都被更细致地划分为创造性和(或)起控制功能的部分,与常规、重复的部分。
此外,尽管非体力劳动,无论是日常工作还是繁重的工作,都有了明显的巨大发展,但它仍然是所有劳动中的少数。正如我之前所说的,依赖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明显非物质化劳动在发达经济体中的能见度越来越高,这有时掩盖了如下现实,即这种“虚拟”活动依赖于高度物质化的有形基础设施及制成品,其中大多数是在非洲和拉丁美洲的矿山、赛里斯的血汗工厂和发展中世界的其他地方生产的。没有电力、电缆、卫星、计算机、开关、移动电话和数以千计的其他物质产品的生产,没有构成这些商品的原材料的开采,没有为传送信号而进行的卫星发射,没有相应建筑设施的建造与销售,没有维护电信设施所需交通工具的生产与运作,互联网就不可能正常运作。
虽然现在全世界最大的100家跨国公司中有20%从事服务业,但不应忘记剩下的80%不是。[11] 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UNCTAD)就指出,2012年,海外投资扩张速度最快的公司仍然是制造业公司。[12] 物质商品的实物生产仍然是资本主义创造利润的首选方法,它仍在增长;而且全球劳动力中的最大一部分仍然在这一产业内接受雇佣。此外,工作中的各种任务在侧重体力或灵活性与侧重思维敏捷或专注之间往往是连续统一的。很少有工作不要求工人将自己的知识、判断力和智力投入到手头的任务中,更少有工作不涉及体力活动,即使这些工作只需要听、说、看屏幕或按键。
也就是说,虽然越来越多的劳动力参与到大多低薪且不需要技能的“数字劳动”中去生产无形产品。但这些劳动力成员中的许多人都是来自于工人,或者与工人共同居住,后者无论如何都属于工人阶级。因此,重要的是要理解参与“数字劳动”的劳动力在全球资本主义中扮演什么角色,这些劳动力的构成是什么,它是如何变化的,以及“数字劳动”的参与者可能表达什么样的阶级忠诚。
价值
简单来说,资本主义企业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产生利润——租金、贸易与通过商品生产创造剩余价值。前两种方式在资本主义之外的制度中也存在。马克思主义学者最关注的是商品生产,因为这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价值生产范式。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如果价值很明显是在某种活动中产生的,那就需要从源头定位某种商品生产。如果我们很难辨别出这种商品,或者这种商品似乎不是通过从受薪工人的劳动中提取剩余价值来生产,有人就会得出结论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适用于这种情况,要么是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要么就是它需要做出调整。但是在急于提出全新的理论来解释互联网线上劳动之前,我们还是有必要结合传统的价值生产形势来审视这些新理论,看看它们是否符合如下分类。
租金
商业化中介的互联网线上活动似乎不分青红皂白地侵占了工作、休闲、消费和个人关系,提示我们资本主义关系已经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或者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在现代,个人关系纯粹源于生产与交换关系”。这鼓励了我们对如何理解网络交换的货币化进行广泛的思考。[13] 目前关于互联网所产生价值的许多讨论都从一个毫无争议的事实出发,即像谷歌和Facebook这样的互联网公司利润丰厚。有观点认为,如果这些公司能够获利,那一定是因为存在着某种商品生产,这反过来又引出了一个问题,即这些商品究竟是什么,是谁的劳动在生产它们。就谷歌和Facebook而言,主要收入来源是广告收入,得益于对用户生成的数据进行越来越复杂的分析,这些网站投放的广告可以非常精确地定位。在这里,包括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在内的许多评论家发现了达拉斯·斯迈思(Dallas Smythe)的所谓“受众商品”。[15] 这一概念最初是马克思主义者为理解商业广播和电视广告经济学而发展起来的,它将媒体受众描绘成一种商品,被销售给广告商以产生收入:“因为受众的力量得到了生产、销售、购买与消费,所以它构成一种有价商品。[16]福克斯将这一逻辑应用于互联网:“被资本剥削的生产性劳动时间……牵涉到……用户在互联网上花费的所有时间。”接下来他论证到说道:“如果工人根本就没得到任何报酬,那剥削率就趋于无穷大。工人受到的是无限度的剥削。”而其他数字劳动争论的参与者认为,“名誉”甚至生命(由生命劳动生产)都已经遭到商品化。
斯迈思提出的的概念无疑有助于理解大众媒体的本质,但它也导致了许多混淆。斯迈思及其追随者的基本假设似乎将“商品”定义为任何可以买卖的东西。但是这个定义会陷入循环论证。既然马克思宣称,商品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而且商品之所以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那么根据这一逻辑,任何被描述为商品的东西都必须是生产性劳动的结果。[19]然而这一如此宽泛的概念究竟有多大作用呢?
在我看来,为了理解资本主义下商品形式的独特性,我们需要使用一个稍微不同的定义。我在其他场合将商品定义为“在市场上销售的标准化产品或服务,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其销售将产生利润与生产规模成比例增长”[20]。这一定义针对资本主义商品,并认为这种商品与其他制度下生产的商品有着根本性的区别。一个传统的木匠制作椅子并直接出售给公众,这种情况下每把椅子的利润都大致相同。但开工厂雇佣工人批量生产椅子的资本家,要在机器、建筑等方面进行投资,因此不会在生产的第一把椅子上获利,但那家工厂生产的椅子越多,任何一把椅子的利润就越大。这使工厂生产的椅子在价值上与单个工匠单独生产的椅子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有许多服务,包括与商品具有相同特征的无形服务(如保险或软件程序)。生产这些产品的社会关系(资本控制下的雇佣工人强迫劳动)为这些产品赋予了商品特征。[21]这种商品定义颠倒了斯迈思及其追随者的逻辑,以资本主义劳动关系的性质,而非产品销售的事实为出发点。
但这样一来,如果线上社交网络或搜索引擎公司并不是在生产与销售商品,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它们所获得的利润呢?对此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并且这种解释在线下世界颇有历史渊源,那就是租金。一个与社交网络或搜索引擎公司类似的历史案例是街头市场。在街头市场中,有更多(或是更富有)顾客经过的地点,摊位租金也会较高。现实例子在纽约的第五大道、伦敦的牛津街或是任何其他有着大规模人流,具备丰厚利润的街道上随处可见。一个多世纪以来,毗邻繁忙高速公路的房产一直能够通过出租广告牌来赚钱。当今的线上公司所运营的网站是虚拟而非实际建造的,并且为识别最有利可图的客户和获取关于他们需求的情报提供了更复杂的手段。但这些公司难道不只是简单地遵循了相同的模式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网站积累的价值确实最终来自劳动力产生的剩余价值。但剩余价值是生产这些网站上广告商品的工人的劳动,而不是网站用户的劳动。[22]
数字劳动争论的一些参与者,如亚当·阿维德森(Adam Arvidsson)和埃莉诺·科洛尼(Eleanor Colleoni),对富克斯关于社交媒体用户正在创造剩余价值的观点提出质疑。[23]他们也认为这些网站产生的价值应当被视为租金。但是,他们用“租金”这个术语来指这些公司的金融投资者所获得的价值。而同时他们却没有说是什么使网络公司不同于任何其他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吸引金融投资的公司。在试图对吸引此类投资者的价值进行准确分类时,他们提出了一种解释,即“像Facebook这样的社交媒体平台提供了一种渠道,能够将大众的情感投入转化为支持金融估值的抽象情感物化形式”。他们进一步主张,这些公司通过吸引有效投资而获得“从全球大众手中获得……社会生产的剩余价值”。[24]这个有些复杂的模型却回避了一个简单问题,为了给股东带来投资回报,谁向谁支付了什么?我认为,可以简单地回答说,是广告商(代表着待售商品的生产者)向社交媒体或搜索引擎公司付费,让他们有机会向用户做广告。这种观点并不否认社交媒体网站没有顺带促进更具直接生产力的其他形式的劳动。我将在下面讨论这一问题。
当然,除了使用搜索引擎或社交媒体网站之外,还有许多方式可以在网上产生价值。还有许多其他的网上活动依靠租金盈利。其中既包括其他的依赖广告收入的网站,也包括向用户收取信息访问租金的网站(如在线数据库),可以下载版权音乐或视频的网站(如iTunes),在线销售软件许可证的公司,以及必须购买使用权限的在线游戏(与软件许可证的原则相同)。
其他类型的网站基本可以被视为通过出租获得收入的线下业务的网络变体。包括线上市场(如eBay),婚恋交友网站(如eHarmony和Match.com)、为自由职业者与雇主牵线搭桥的在线职业中介(如oDesk和elance),价格比较网站(如Opodo或Expedia)或各种形式的点对点服务,餐宿指南(如Airbnb)或汽车共享(如Airbnb)则更明显地与线下业务具有联系。在2011年,通用汽车风投公司(通用汽车公司的投资部门)出资推出了最大的线上点对点汽车租赁服务商RelayRides,这家公司随后被Zipcar收购,后者又于2013年1月被Avis收购。[25]
无论收入来源的具体组合是什么,这些企业的大部分利润都来自于向服务供应商、服务用户与广告商收取的使用费或佣金——换句话说,就是租金。有趣的是,其中一些网站似乎能够发展新形式的商品小生产和食利活动,或者允许旧形式在线下继续生存。例如,Etasy使个人能够在相当于是线上工艺品市场的地方销售商品,Airbnb让用户可以通过出租家中房间来获得收入(网站从其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费用),而点对点汽车租赁服务使人们能够提供出租车服务或向他人收取借用汽车的费用。
贸易
贸易涉及到以一个价格获得某物(包括通过盗窃手段),然后以更高的价格出售,并在这一过程中获利。在网络中,也可能发生某种形式的盗窃,例如盗窃知识产权。其中包括转售盗版图像或音乐,售卖抄袭文本,或目前正在出现的一些更为复杂的盗窃形式,比如Duolingo.com(即多邻国,一个在线外语学习网站,译者注)网站通过语言学习者的无偿劳动获得免费的网页内容翻译,或是reCAPTCHA利用网站用户去解码那些自动光学扫描系统无法识别的扭曲字母与数字图像(就是出现在许多网站的“请验证您不是机器人”)(reCAPTCHA系统会将光学字符识别软件无法识别的文字制作成验证码并收集回馈,从而让进行人机验证的网站用户无偿完成文字识别工作,译者注)[26]。
然而,也有大量公司以复制线下商业贸易的方式进行网上销售(最著名的可能是亚马逊)。事实上,许多老牌商家现在在线上与线下同时开展贸易业务。虽然在网络中,制造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分销活动间的传统界限可能有些模糊,并且一些劳动过程与线下贸易相比可能相当不同,但这些公司创造价值的方式并不神秘。这些公司往往规模庞大,并且不得不为了处理付款而在国际上建立广泛的基础设施,这意味着其中一些公司能够多样化经营租赁活动,这就反过来为下一节所要讨论的新形式的商品生产奠定了基础。
商品生产
这就将我们带到了最后一个需要分析的范畴:商品生产所产生的价值。在这里,想要确定数字劳动在价值创造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一项相当大的挑战。计算机在大多数经济部门的普及,加上电信技术近乎彻底普遍的使用,意味着几乎没有完全不涉及数字劳动元素的经济活动,无论在农场、工厂、仓库、办公室、商店、家庭还是交通工具中都是如此。此外,这些活动在跨越公司、部门、区域和国家边界的复杂链条中相互联系。追溯任何特定活动的起源,或者追溯到它最终所参与生产的商品,都不是件容易事。不过总归还是存在一些分析方法,其中一种就是从功能角度分析这些经济活动。[27]
例如,研究、开发和设计职能明显对新商品的开发(或旧商品的改造)作出直接投入。如今,参与这些活动的大部分劳动都属于数字劳动的范畴,这些活动都基于计算机工具或者是以数字形式交付给工人进行生产。生产书籍、影片、光盘或其他文化产品的活动亦是如此。在后一种类型中,有些活动比其他活动更加直接地“数字化”。例如演员或音乐家可能以“现场”的方式表演,但如果最终成品被呈现为可复制的商品,那他们与资本间的功能关系就与他们坐在屏幕或混音桌前的同事的相同。[28] 除此之外,数字劳动还以操作数控工具、软件维护、服务之产品生产或监督其他工人的方式参与到生产过程之中。
当谈及“服务”活动时,仍然有必要在直接贡献于生产的活动(像是清扫工厂的地板或维护机器)、维护或管理劳动力的活动(像是处理薪资资料或招人或训练)、更加一般的企业管理的活动(包含财务管理)、采购销售和营销相关的活动、以及物流相关的活动间做出大致区分。所有这些类别都包括在线和(或)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组合开展的活动。然而,由于几个相互关联的原因,它们变得越来越难以区分。
首先是许多劳动过程的性质愈加一般化。例如,同样是工人在键盘上录入数据,这种工作可能是为银行进行,也可能是为政府部门或是制造企业进行,工人或许对工作的目的一无所知。呼叫中心人员可能用着标准说辞来应对推销、客服、讨债、政府调查、募款或各种其他工作,很难把从事这种工作的工人按清晰的分类标准划入不同功能类別。类似地,软件工程师的工作既可能服务于为研发新产品,也可能服务于维护现有产品。
与标准化的趋势密切相关,企业也越来越倾向于将这些工作外包。工作通常被外包给那些将为不同客户提供的多种功能捆绑投放于共享服务中心的企业。在线完成上述或其他服务的可能性使面向企业的服务与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的服务更加难以区分。如果人人都能在线购物,商品从中央仓库直接配送到户,则“批发”和“零售”也就没什么差别了。相似地,标准化的非物质产品也在增加,从软件协议到银行户头再到保单都轻易地卖给个人,就跟卖给企业别无二致。
能够协调劳动的在线协作平台促生了极端细分的工作分配形式,这种形式有时被称为“微劳动(micro-labour)”、“大众工作(crowd work)”[29]或“众包(crowd-sourcing)”[30]。其中包括了商业公司付费雇工人为他们的Facebook贴文或博客条目点赞的“每点击付费(pay-per-click)”工作,或是像亚马逊土耳其机器人(Amazon Mechanical Turk,亚马逊公司运营的线上劳动力市场,这个网站的用户可以付费招募其他用户完成数字化工作,值得一提的是,该网站目前仅为美国与印度的用户提供本国货币结算,而向其他国家的用户支付亚马逊购物平台代金券,具体可参阅《销声匿迹:数字化工作的真正未来》,译者注)这类平台,用户在上面每完成一个非常简单的任务就可以赚点小钱。这些工作极为分散,很难建立起任何特定任务与最终产品间的关联。
但是无论拆得多么分散,只要这些活动是被追求利润的企业所雇用的受薪工人所完成,那它们无疑就算是直接为资本产生剩余价值的工作,即“扭结内”的劳动。然而,随着生产、物流及消费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并且相同的活动既能由薪工人完成也能由无薪劳工完成,这个简单的立场需要得到些许修正。马克思对分销劳动的态度略显暧昧,他认为运输业工人是生产性工人而不是零售工人。他曾一度在《大纲》中断言将产品带到市场的整个过程都应该视作生产劳动:“从经济角度看,改变产品的空间环境,将产品送往市场属于产品的生产过程本身。只有产品出现在市场中时它才算作是完成了的。”[31]依此逻辑,在当代企业中的许多工作可算作直接生产,包括营销、物流管理、物流、运输、客服、零售或批发销售(无论在线或线下)以及配送——简单说就是整个从工厂大门(或软件开发站点)到最终客户的价值链都应被视作生产劳动。然而当消费者的无酬劳动代替了受薪生产性工人的劳动时会发生什么?比如你去店里或仓库自助提货?或者亲自上阵设计自己的产品,从网站上的标准配备中搭配个性组合?确切地说,自己在网上定制度假行程,自己录入资料,与打通电话让呼叫中心人员替你搞定之间到底又有什么区别?后者的劳动可以归入传统上被视作“生产性的”那一类,但前者又要算什么?我认为,应当把所有这些活动都视作生产性的。然而,只有那些由受薪工人完成的活动在“扭结”中,它们和资本的关系既直接也——实际或潜在地——引发冲突。
劳动
想要对劳动进行形式上的归类,首先就面对一个极其困难的问题:“劳动”究竟是什么?劳动一词本身有着宽广的含义,从生孩子的体力消耗到参与就业,乃至到代表这些就业者参与政治都可以算是付出劳动。如果我们将劳动定义为 "劳动力市场"中实际或潜在的、能够以工资支付的活动,那么我们就必须算上多数人无偿进行的大量活动,包括性行为、照顾孩子、做饭、打扫卫生、园艺、唱歌,甚至闲聊逗乐,都要包含在内。
如果我们采用更主观的筛选标准,试着排除那些为了快乐而进行的活动,那么就会产生另一个尴尬的问题,即同样的活动在不同的情况下既可能被体验为一种苦差,也可能被体验为一种乐趣。而有些活动则可能既是繁重的,也是快乐的,不管这些活动是否有偿。例如,当我们给婴儿在换尿布时,可能会从孩子那里收到灿烂的笑容;卡车司机在漫长而孤独的旅程中可能会偶遇动人的风景;在严苛的环境中进行艰苦的体力劳动也可能会使工人之间产生同志之情,它带来温暖会比肌肉的酸痛更加持久;解决一个棘手的问题可能为我们自己带来满足,即便这个问题不是自己的。
另一个可能有助于区分 “劳动”和“娱乐”的角度是这个活动究竟出于自愿,还是在其他人或组织的指挥下被迫进行的。然而这种看似简单的区分在实践中又变得非常难以应用。其中一个困难是,那些由历史决定的基于性别角色、“义务”,乃至种姓的劳动分工都会被内化,而使得当事各方都无法看到实际存在的权力与胁迫。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客观分析表明某些服务活动能涉及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劳动的剥削,但这些行为在主观上还是会被认为是“用爱发电的无偿赠予”。比方说,一个上瘾的赌徒可能认为自己的冲动内在于己身,而没有认识到自己正在被社会压力驱使。人们花费大量时间进行的许多线上活动——比如玩网游,或是在社交媒体网站上与他人对线——或许也属于此种情形。也许正是因为意识到了这些社会压力的存在,才有数字媒介争论的许多参与者坚持认为这些无偿的活动已然是一种“免费”劳动(而不仅仅是“自由”劳动,译者注)。[32]
无偿劳动当然不是一种新现象。马克思主义学者对这一问题只是给予零散关注。他们仅将其视作前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一种残留,并认为随后会从这种残留中产生雇佣劳动。除了历史学家围绕奴隶制进行的争论,直到最近之前,尤其是在70年代的女性主义辩论中,对无偿劳动的关注大多是在可以被宽泛地归入“再生产性劳动”的背景。这些讨论中提出了一个主要问题:发生在家中的无偿劳动(或“家务”)是否能够生产剩余价值?对这一问题持肯定回答的理由是,缺了这种无偿劳动,资本主义就根本无法存续。有些人主张,家庭中的无偿劳动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关键。家庭中的无偿劳动不仅抚养了下一代工人,也为工人本人提供营养、清洁和照料身体的服务,这些服务使现有劳动力能够在劳动力市场上有效地发挥作用。1976年,巴蒂亚•温鲍姆(Batya Weinbaum)和艾米•布里奇斯(Amy Bridges) 发表了一篇开创性的论文,她们认为,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无偿劳动中的大部分不仅涉及在家庭中进行的生产性服务,而且还涉及在市场中进行商品消费。[33] 我在20世纪70年代末进一步发展了这一观点,并提出“消费工作”(consumption work)的概念,即用无偿劳动代替原来由分销工人进行的有偿劳动。我认为,这个概念能够帮助我们理解线上线下发生的一些新形式的无偿劳动。[34]借鉴一些已有工作,我在此提出了一个较为粗略的无偿劳动类型学,希望这种类型学能够为分类研究提供起点,使围绕无偿劳动开展的争论更加清晰。
第一类是独立于市场而在家庭中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即上图中位于B象限的劳动类别。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非生产性的”,因为它不能从某人的直接劳动中以剩余价值形式为资本创造直接价值,但它是“再生产性”的,因为它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它包括许多传统上在自给自足的农业和家务中进行的劳动。如果服务的直接用户雇佣某人从事这类劳动(如家庭佣工、保姆、清洁工或园丁),在马克思看来,这个劳动者属于非生产性工人,但如果他们是通过资本主义中介机构(如商业托儿所、清洁公司或园艺公司)受雇的,那么他们就进入了生产性工人的范畴(从上图来看,从A象限移动到C象限)。[35]不过,我们在此关注的是无偿劳动。如果说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家庭的情感健康并维持其所处的社交网络是确保家庭生存的必要工作,那么一系列非物质性的活动都应当纳入这一范畴,包括诸如记住生日、写慰问信或安排社交聚会等看似琐碎的劳动,这些劳动有助于生产并再生产度过难关时所需的团结纽带。这类劳动还包括掌握就业所需的技能和惯习。即便求婚也都应当算作是维持家庭工作的必要前奏。如今,许多这些活动都是在网上进行的;因此,至少有一部分线上的社交网络活动可以归入这类劳动(以象限B为代表)。从事此类劳动的人在劳动过程中是否会接触到广告,就像他们在去看望生病的祖母的路上是否会经过广告牌,或者在约会时是否会接触到电影广告一样,都与劳动生产率的高低无关。
第二类无偿劳动是我在上文提到的“消费工作”(象限D)。这涉及到消费者在市场上承担以往由有偿劳动者承担的任务。而这种任务本来是商品生产分销过程的一部分。由于这些任务对这些商品的分销而言是必要的,并通过消除以往有偿劳动的方式来增加生产商品企业的利润,因此,就算这种劳动是无偿的,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将之归类为 “生产性劳动”。不过这种劳动并不直接为劳动者创造收入,因此,在对维持生计的贡献方面,还是有必要将其与有偿劳动区别对待,这个问题我将在下文再谈。换句话说,这种劳动是“扭结外的劳动”。如前所述,越来越多的消费工作在网上进行,互联网开辟了一系列新的远距离劳务外包手段。[36]
第三类涉及创造性劳动。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曾经表明过自己的立场:
“例如,弥尔顿创作《失乐园》,他是非生产劳动者。相反,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者,则是生产劳动者。弥尔顿生产《失乐园》,像蚕生产丝一样,是他天性的表现。后来,他把这个产品卖了五镑,就此而言他成了商品交易者……像鸟一样唱歌的歌女是非生产劳动者。如果她为了货币而出售自己的歌唱,她就因此而成为雇佣劳动者或商品交易者。但是,同一个歌女,被剧院老板雇用,老板为了赚钱而让她去唱歌,她就是生产劳动者,因为她直接生产资本。”[37]
根据这一概念,只要是为了自我表达的目的而进行的无偿的艺术类劳动,如撰写博客或在互联网上发布自己的照片、音乐或视频,直接属于马克思的“非生产性”劳动范畴(我更愿意将其视为无偿的产生社会使用价值的生产性劳动)。如果这种劳动的产品随后被出售或被盗,变成某种商品的基础,那么这并不会改变这种地位。只有当雇用劳动者为工资工作时,它才能成为马克思意义上的生产性劳动(即从象限B移动到象限C)。正如罗斯所指明的那样,许多艺术工作者可能在这两种形式之间摇摆:“自十八世纪商业性文化市场出现以来,创造性工作者一直面临选择,究竟是要作为职业雇佣写手从雇主那里讨口饭吃,还是要去直接讨好薄情的受众期待能出人头地。” [38]同一个人同时经常是从事这两种工作的事实并不能抹除两种情况之间的区别。因此,创造性劳动实际上横跨了劳动力市场的若干不同位置,包括自由职业、有偿就业和商品小生产,往往导致创造性劳动者的身份自相矛盾。[38]
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备受争议的为互联网添砖加瓦的“自由劳动”,这些劳动中的大部分是由有理想有追求的软件开发者进行、他们之所以愿意无偿付出自己的劳动,是因为他们相信自己在为人类创造共同的利益(换句话说,他们在无偿地生产社会使用价值,因此他们被放置于B象限)。正如马克思所说,“相同的劳动既可以是生产性的,也可以是非生产性的。”[40]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他们的劳动成果被资本占有,被纳入为新的商品,但他们原来的无偿劳动似乎不能被视为在强制条件下为资本生产剩余价值的生产性劳动(即不是“扭结内的劳动”)。相反,从中产生的价值更应该归入贸易的范畴,正如我在上面所指出的,贸易也包括盗窃。
第四种形式的无偿劳动,也就是被广泛使用的无偿实习或“志愿”劳动,近来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讨论,尽管这种劳动与其他类型的无偿劳动有所重叠。[41]这在各种形式的学徒性质劳动中似乎也有先例,如制作“展示作品”以打动潜在雇主。这种介于教育和自我推销之间的模糊劳动,无疑被雇主以高度剥削的方式当做有偿工作的直接替代品。有时,为了迫使工人接受无偿的“工作安置”,雇主甚至要动用直接的胁迫手段,例如,国家求职机构威胁要取消拒绝接受工作安置者的失业救济金。不过,即使这种形式的劳动显然为商品生产贡献了价值,并且以“就业能力”的形式为无偿劳动者间接地创造了价值,但就像已经讨论过的无偿的消费工作一样,它并没有为工人创造即时的收入,因此仍然属于“扭结外的劳动”。显然,为了理解无偿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我们必须考虑到构成劳动价值论的扭结中的第三条线索:工人的生计,或者说“生活”。
生活
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在大多数关于“免费”数字劳动的讨论中很少涉及工人如何支付生活费用。或许因为这些讨论的主要参与者们都有稳定的学术工作,他们并没有调查那些通过自由劳动力充实互联网的工人们何以谋生。在互联网上主张“创作共享”,主张所有作者都该无偿贡献自己作品的人们也并没有明确地指出这些作者该如何支付房租并且养家糊口。
然而,没有这方面的信息,劳动价值论就无法运作。为了了解从任意一个特定劳动单位中能够生产多少剩余价值,以及如何生产剩余价值,我们需要知道工人的再生产成本,以及其工作时间中有多少是维持生命所需的“必要劳动时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到有多少时间作为剩余价值遭到侵占,并开始对其再分配提出要求。当然,这并不是机械计算。工人的受雇成本完全有可能低于生活成本。如果雇主拥有提供更多工人的来源,他们何必还要在乎工人的死活?同样,组织良好并拥有稀缺技能的工人也有可能向资本叫板并索取比勉强糊口所需的更高的工资——甚至允许他们雇佣其他工人作为仆人。然而,在马克思的模型中,资本主义制度要求工人阶级为了生存被迫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正如它要求那些雇佣这些劳动力制造商品的资本家去生产市场总价值超过劳动力工资成本的商品一样。正是这种被迫与雇主争夺劳动时间所有权的直接经验,造成可能形成了阶级意识的异化。因此,不能回避“必要劳动时间”这一问题。
但即使是在马克思看来,“必要劳动时间”也是个相当有问题的概念。其中一个原因是,尽管工人通常以单独的个体进入劳动力市场,但他们在数个人共同组成家庭中勉强维持生计。[42]由于这些家庭在规模,构成以及从事受薪工作的成员数量上有很大差异,因此相同的工资不得不尽量做到为不同数量的人提供生活保障。马克思和恩格斯讨论了家庭中这种所谓“自然”分工,他们认为这是一种“隐蔽的奴役”形式,甚至可以被认为是私有财产的起源。[43]从妇女儿童是男性家长的财产这一前提出发,他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当妇女儿童进入劳动力市场时,“从前工人出卖他作为形式上自由的人所拥有的自身的劳动力。现在他出卖妻子儿女。他成了奴隶贩卖者。”[44]
在21世纪的大多数发达国家中,女性提供了近半数的劳动力,只有一小部分女性还脱离于经济活动之外,马克思与恩格斯的论述因此就不再能够很好地解释当代现象。每个参与就业的工人都需要作为个体单独核算,自身的收入也有所提高。但是,人们分工协作这一事实可能意味着这种“必要劳动时间”仅占到个人生活成本的一小部分而非全部。也就是说,“家庭工资”这一概念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多余的。在许多其他因素的介入下,人们很难确定一个人的收入和生活成本之间的简单对应关系,至少在此人需要赡养同居者的情况中就是如此。这些复杂的因素包括养老金形式的社会支付转移,社会福利金,免税额度,家庭间的代际转移,在海外工作的移民汇款和其他形式的补贴(或者其他来源的消耗)。尤为需要提及的是税款减免,这一备受青睐的新自由主义社会支付转移模式起了特别有害的作用,它不仅掩盖了许多受薪工作的薪水远低于维持生计所需的事实,更使公众难以察觉到实际上大量且还在逐渐增加的社会福利支付并没有发给失业的“乞丐”,而是流向了就业工人。因此,这种支付转移模式在淡化阶级意识与转移工人的精力使之避免与雇主发生直接冲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要做到精确计算非常困难,但还是有可能分析任何一个特定的家庭中特定个人的收入,并对产生方式作出一些估计。就互联网上的“自由劳动”而言,从业者很可能具有多种不同的收入来源。一些参与者可能在经济上依赖父母;另一些可能领取养老金或其他形式福利;一些则是从事能开出固定薪水的有闲工作,这样就能有时间写博客、上网或者写维基词条;有些人(如自由记者、顾问或学者)需要通过这类自由工作进行自我推销;还有人可能得到租金、赌博、贸易收益、犯罪或其他活动的支持。总之显而易见的是,如果没有来自某处的某种收入支持,这些无报酬的贡献者就无法从事这种无偿活动,不然他们就没法糊口了。认为这些劳动在社会层面上生产剩余价值的观点似乎站不住脚。并且这种观点与社会资金转移起到了类似的作用,将工人的愤怒和剥削感从直接征用劳动力的雇主转移到抽象目标(如“全球化”)之上。由于无法在生产现场进行组织,工人们就放弃了最强大的武器:停止提供劳动力的权力。
二十一世纪的阶级结构
我们生活在一个资本高度集中的社会,大多数的商品生产由公司进行,而这些企业的命运主要掌握在金融投资者手上。公司所生产的商品,无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都通过复杂的价值链条经由全球市场提供给我们,在这一价值链条的运作下,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无偿劳动越来越多地受到牵连。信息和通信技术对劳动的空间和时间边界的影响如此之大,以至于对我们很多人来说,工作和私人生活之间的界限已经变得模糊不清,鲜有社会关系能够不受这些技术变革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本文所做的种种划分似乎颇为吹毛求疵——我们是否应该承认,我们所有人都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巨大的无差别劳动力的一部分,为一个无差别的资本生产无差
别的价值?
我认为这种见解并不可取。资本主义是一种社会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工人在特定的商品生产中扮演特定角色。而维持这种关系的有赖于工人的同意。如果我们不能理解这种关系的特殊之处,我们就不能找到那些在生产和分销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在这些关键节点上,工人组织可以通过一些措施取得成效。假若我们没有识别这些关键节点,工人就不能理解他们实际上所拥有的同意或是拒绝向资方提供劳动力交易的能力,这将不利于工人对交易条款进行重新谈判——而这是他们改善处境的唯一选择。不仅如此,如果没有这种知识,我们也无法知晓哪些工人群体有着共同的利益,工人们如何能够发现这种共同利益,以及工人们的劳动究竟是怎样彼此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上述的每一种不同形式的无偿劳动都会对有偿劳动产生影响,可能在工人阶级内部制造张力与断裂。实习生为了争取就业而不计回报,削弱了从事同样工作的有偿劳动者的谈判地位。引入无偿消费劳动会降低整体就业水平,并通过实施标准化和泰勒化增加工作强度,导致服务业工人的工作条件恶化。一些人在互联网上无偿撰写维基百科词条、博客,无偿发布视频片段或照片,这些工作没有学术工资或其他来源的补贴,仅仅依靠参与者的创造性工作来提供收入,却同时威胁到了记者、研究人员或其他创造性工作者的生计。在许多情况下,同一个人在不同的身份中同时扮演着这些有偿或无偿的角色。更通常来讲,像是共处在同一个家庭里的不同成员往往就是如此。当然,认为无酬工人正在侵害有酬工人的观点过于简单化,忽视了产生两种劳动形式的背后推动力,也忽视了两种劳动形式中都存在着剥削,区别仅在于程度不同。但是,如果因此就认为普遍的剥削与剩余价值的生产彼此难解难分,并把所有这些独立的立场折叠成一个普遍的集体身份,即所谓“诸众”,那我们就无法确认“扭结”的核心所在,在这个关键节点之上,工人有能力挑战资本。
从详细分析价值链条的构造开始,我们能够勾勒出未来数年间可能需要面对的阶级结构的轮廓。不过,在此需要谨慎行事,因为正如前面论证过的那样,许多人同时或连续从事多种不同形式的劳动,与资本产生不尽相同的关系,或是生活在有着更为多种多样劳动形式的家庭里。
撇开少量仍靠自己在土地上的直接劳动维生的农村人口不谈,在这种新兴的劳动格局中,最大的、也是迄今为止增长最快的群体仍然是“纽结内”工人,即那些受雇于生产物质或非物质商品的资本主义企业的工人。他们中的许多人较为晚近才被直接吸纳进入资本主义劳动关系之中来的,主要是来自农村或其他国家的移民,许多原先受雇于公共部门,还有许多曾经从事商品小生产。这些工人并非全都具有长期雇员身份,很多人是按件计酬、或临时雇用的。尽管他们是生产性工人,直接生产剩余价值,但他们在劳动过程中的关联难以察觉。
像智能手机这样的产品包含着矿工、装配工人、化学工人、设计师、工程师、呼叫中心工作人员、发票管理员、清洁工等等职业工人的劳动成果。这些工人分散在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职业和社会身份,他们可能认为自己没有任何共同点。事实上,他们甚至可能认为彼此之间利益对立。不过他们仍然可能基于技能、职业或他们工作的企业组织在一起,也可能是基于共同的区域、语言或文化身份、共同的政治历史或对相似的歧视的反应组织起来。从这些组织形式中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团结或共同意识仍然有待观察。
另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是,这些价值链中的管理、专业和技术工人在多大程度上认同其他工人而不是雇主。这些人组成了一个不稳定的群体,技术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为他们提供了成为管理者的新机会,但同时也使他们的许多劳动过程经历着标准化和去技能化。一方面,他们的雇主想把他们培养成创新的源泉;另一方面,雇主又想降低劳动力价格,提高生产率。夹在这两个矛盾的命令之间,这些中间工人必须咽下苦果接受管理需求,否则他们就需要从工作岗位上离开,或者寻找个人主义的解决方案,但他们也可能选择与其他工人一起共命运同抗争。
伴随着资本主义“扭结内部”的工人群体的爆炸性增长,其他较少直接参与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群体的数量也有所增长。后者包括了通过商品小生产,小规模的出租或贸易来谋生的人,马克思认为这个阶级会趋于消亡。尽管这种工作很难为大量人口提供可持续的生计,但互联网似乎为其赋予了新的生命力。在许多情况下,这种通常由几种不同的经济活动拼凑而成的谋生方式是已经离开正规劳动力市场或尚未进入正规劳动力市场的人所采用的过渡手段。这种情况在历史上也不是新现象,工人阶级的传记中这类例子随处可见,总有人靠收留房客、照看孩子、饲养宠物或制作小商品出售来维持生计。但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所有这些人都一定会将自己的利益与“扭结内”工人的利益等同起来。
“扭结外”群体还包括从事有偿再生产工作的人:在日益萎缩的公共部门领域中如常提供服务的工人;家庭佣人;以及不直接参与市场的其他形式的服务工作者(例如志愿部门的工作)。当然,他们的工作对于资本主义的再生产是必要的,但是根据我先前的定义这些工作全部是“扭结外”的。同样,这些群体涵盖了多种多样的社会身份,他们可能不认为彼此之间或与“扭结内”工人之间具有共同的利益。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人不是受薪工人,但他们也生产价值,要么以再生产的形式,如无报酬的儿童保育或家务劳动,要么以消费工作(转包)的形式生产。从事这些工作的许多人是妇女,她们的无薪地位可能使她们处于对受薪工人或国家的依附之中。在历史中,我们能够发现许多再生产工人与相关生产性工人同舟共济的例子(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英国煤矿工人罢工中的矿工妻子组织),或是消费工人与生产工人团结一致的例子(例如,以消费者为基础的“清洁成衣运动”联盟为了改善服装工人的工作条件而组织请愿和抵制)。[46]
上述种种类别的劳动群体分布广泛。为了预测我们在21世纪面临的全球阶级结构,有必要对这些群体的组成及其相互关系进行更详细的描述。尽管解开复杂的全球价值链条并以此定位我们的劳动过程可能是项枯燥乏味的工作。但如果我们想要了解如何通过集体行动改变这,并开始想象可能的替代方案,这又是一项必不可缺的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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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Hardt and Negri, Multitude ; T. Terranova, ‘Free Labor: Producing Culture for the Digital Economy’, Social Text , 18(2), 2000, pp. 33-58.
[3] See for instance, M. Andrejevic, ‘Exploiting YouTube: Contradictions of User-Generated Labor’, in P. Snickers and P. Vonderau, eds., The YouTube Reader , Stockholm: National Library of Sweden, 2009; A. Arvidsson and E. Colleoni, ‘Value in Informational Capitalism and on the Internet’,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28(3), 2012, pp. 135-50; J. Banks and S. Humphreys, ‘The Labor of User Co-Creators’, Convergence, 14(4), 2008, pp. 401-18; C. Fuchs, ‘Labor in Informational Capitalism and on the Internet’,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 26(3), 2010, pp. 179-96; C. Fuchs, ‘With or Without Marx? With or Without Capitalism? A Rejoinder to Adam Arvidsson and Eleanor Colleoni’, Triple C , 10(2), 2012, pp. 633-45; D. Hesmondhalgh, ‘User-Generated Content, Free Labour and the Cultural Industries’, Ephemera , 10(3/4), 2011, pp. 267-84; A. Ross, ‘On the Digital Labour Question’, in T. Scholz, ed., The Internet as Playground and Factory , New York: Routledge, 2012; and Terranova, ‘Free Labor,’ in Scholz, Internet as Playground and Factory .
[4] J. Kücklich, ‘Precarious Playbour: Modders and the Digital Games Industry’, The Fibreculture Journal , Issue 5, 2005.
[5] Alvin Toffler coined this term in his 1980 book The Third Wave , published by Bantam Books. It has since been taken up by a number of other writers working in a Marxist framework, including Christian Fuchs and Ed Comer.
[6] Banks and Humphreys, ‘The Labour of User Co-creators’, using a term derived from C.K. Prahalad and V. Ramaswamy, ‘Co-Opting Customer Competence’,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 (January/February), 2000.
[7] A term coined by Tiziana Terranova in her influential article, ‘Free Labor’.
[8] U. Huws, ‘Crisis as Capitalist Opportunity: The New Accumulation through Public Service Commodification’, Socialist Register 2012 , Pontypool: Merlin, 2011, pp. 64-84.
[9] U. Huws, ‘Domestic Technology: Liberator or Enslaver?’, in U. Huws, The Making of a Cybertariat: Virtual Work in a Real World , New York: Monthly Review Press, 2003, pp. 35-41.
[10] U. Huws, ‘Material World: The Myth of the Weightless Economy’, Socialist Register , 1999, pp. 29-56.
[11] UNCTAD, World Investment Report , Geneva, 2008.
[12] According to UNCTAD, 60 per cent of manufacturing TNCs were planning to increase their FDI in the next year, compared with 45 per cent of firms in the primary sector and 43 per cent of those in services. See World Investment Report , 2012, p. 19.
[13] Karl Marx, Grundrisse , ‘Chapter on Money’ Part II, available at http://www. marxists.org.
[14] D. W. Smythe, ‘Communications: Blindspot of Western Marxism’, Canad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Theory , 1(3), 1977, pp. 1-27.
[15] C. Fuchs, ‘Dallas Smythe Today – The Audience Commodity, the Digital Labour Debate, Marxist Political Economy and Critical Theory. Prolegomena to a Digital Labour Theory of Value’, Triple C , 10(2), 2012, pp. 692-740.
[16] D. W. Smythe, ‘On the Audience Commodity and its Work’, in M.G. Duncan and D.M. Kellner, eds., Media and Cultural Studies , Malden, MA: Blackwell, 1981, p. 233.
[17] A. Hearn, ‘Structuring Feeling: Web 2.0, Online Ranking and Rating, and the Digital “Reputation” Economy’, Ephemera , 10(3/4), 2010, pp. 421-38.
[18] C. Morini and A. Fumagalli, ‘Life Put to Work: Towards a Life Theory of Value’, Ephemera , 10(3/4), 2010, pp. 234-52.
[19] K. Marx, Capital , Chapter 1, available at http://www.marxists.org.
[20] Huws, Making of a Cybertariat , p. 17.
[21] This point is made a little differently in a discussion of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productive and unproductive labour by Marx in Capital , Chapter 4.
[22] Except in some special circumstances, such as when workers are paid to go on Facebook and click ‘like’ on commercial websites in the ‘pay per click’ model. But here they are not employed by Facebook but by companies linked to these commercial websites which have some commodity to sell, so they should more accurately be regarded as belonging to the value chain of these commodity-producing companies.
[23] Arvidsson and Colleoni, ‘Value in Informational Capitalism’.
[24] Arvidsson and Colleoni, unpublished manuscript.
[25] ‘All Eyes on the Sharing Economy’, The Economist , 9 March 2013.
[26] I am indebted to Kaire Holts for drawing my attention to this explanation of the business model of reCAPTCHA by its originator, who also founded Duolingo , available at http://www.willhambly.com. See also the related video, available at http://www.inmyinnovation.com.
[27] I have discussed the concept of the ‘business function’ and its relation to Marxist analysis in several publications. See for instance, U. Huws, ‘The Restructuring of Global Value Chains and the Creation of a Cybertariat’, in Christopher May, ed., Global Corporate Power: (Re)integrating Companies into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Yearbook Volume 15),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2006, pp. 65-84; and U. Huws, ‘The Emergence of EMERGENCE: The Challenge of Designing Research on the New International Division of Labour’, Work Organisation, Labour and Globalisation , 1(2), 2007, pp. 20-35.
[28] I have analysed the relationship of creative labour to capital elsewhere. See, for instance, U. Huws, ‘Expression and Expropriation: The Dialectics of Autonomy and Control in Creative Labour’, Ephemera , Volume 10(3/4), 2010.
[29] Kittur et al., ‘The Future of Crowd Work’, 2013, available at http://hci. stanford.edu.
[30] K. Holts, ‘Towards a Taxonomy of Virtual Work’, Hertfordshire Business School Working Paper, 2013.
[31] Marx, Grundrisse , Notebook V. It should be noted that this interpretation of this passage is disputed. Marx is often considered to be making a special exception of transport workers (perhaps because they were a group with strong potential trade union organisation – a potential that was more-than-realised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when transport workers played a key role in industrial action). It is my view that his argument applies equally to other forms of labour involved in getting products to market, many of which were inconceivable at the time when he was writing.
[32] Terranova, ‘Free Labor’.
[33] B. Weinbaum and A. Bridges, ‘The Other Side of the Paycheck: Monopoly Capital and the Structure of Consumption’, Monthly Review , 28(3), 1976.
[34] See for instance, Huws, ‘Domestic Technology’.
[35] See K. Marx, Economic Manuscripts , Chapter 4, available at http://www. marxists.org.
[36] I use the term ‘externalising’ here to refer to the ways in which employers increase the productivity of paid staff by transferring some or all of their unpaid tasks to unpaid consumers in the form of self-service, whether through the operation of machines such as ATMs or self-service supermarket or online activities such as booking tickets, filling in tax returns or ordering goods.
[37] Marx, Economic Manuscripts , Chapter 2.
[38] A. Ross, ‘In Search of the Lost Paycheck’, in Scholz, Internet as Playground and Factory , p. 15.
[39] I have anatomised these in greater detail in Huws, ‘Expression and Expropriation’, pp. 504-21.
[40] Marx, Economic Manuscripts , ‘Productive and Unproductive Labour’.
[41] See, for instance, R. Perlin, Intern Nation: How to Earn Nothing and Learn Little in the Brave New Economy , London: Verso, 2011.
[42] I have written more extensively about this in U. Huws, ‘The Reproduction of Difference: Gender and the Global Division of Labour’, Work Organisation, Labour and Globalisation , 6(1), 2012, pp. 1-10.
[43] K. Marx, ‘Division of Labour and Forms of Property – Tribal, Ancient, Feudal’, Part 1, A, The German Ideology , 1845, available at http://www.marxists.org.
[44] F. Engels, On Marx’s Capital , Moscow: Progress Publishers, 1956 [1877], p. 89.
[45] For more on this, see my blog post on ‘Hunger in a Supermarketocracy’, available at http://ursulahuws.wordpress.com. In the UK, according to HM Revenue and Customs, ‘the numbers of families without children receiving Working Tax Credits-only has risen over time, almost doubling from 235,000 in April 2004 to around 455,000 in April 2009 and now at just over 580,000 in April 2012’ and ‘the numbers of families benefiting from the childcare element has consistently risen over time, from 318,000 in April 2004 to around 493,000 in April 2011’. By this date, tax credits (paid to workers in employment) already accounted for 27 per cent of all benefit spending – by far the largest single component. By comparison, Job-seekers Allowance (paid to the unemployed) accounted for only 4 per cent. In the USA, similarly, many large companies rely on government-provided benefits, such as food stamps and Medicaid, to subsidise below-subsistence wages. For instance, Wal-Mart employees are estimated to receive $2.66 billion in government assistance every year, or about $420,000 per store. See HM Revenue and Customs, Child and Working Tax Credits Statistics , Office of National Statistics, 2012; and P. Ryan, ‘Walmart: America’s Real “Welfare Queen”’, Daily Kos , 2012, available at http://www. dailykos.com.
[46] See http://www.cleanclothe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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