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有观众让谈一下湖北的“三资”改革。什么是“三资”呢?据《湖北日报》报道,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殿勋在武汉市调研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并召开推进会部署安排重点任务。他在推进会上特别提到,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更加深刻把握“一切国有资源尽可能资产化、一切国有资产尽可能证券化、一切国有资金尽可能杠杆化”三项原则。
国有资源资产化、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资金杠杆化,这就是所谓的“三资”改革。
我们先来说国有资源资产化。这事新鲜吗?一点也不新鲜。国有资源,主要指国有土地、矿产、林业、水利、能源、数据等6类资源。我们举个例子。1998年以前,我国是不存在商品房的,城市住房由国家分配,农村宅基地归集体分配。而且国家在宪法层面禁止土地流转,1982年《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以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高度合一,不能参与市场交易。
88年修订宪法,第十条第四款在原有内容后面加了一句,“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并且同步修订《土地管理法》,从这时起,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使用权可以合法转让。1998年启动住房改革,放开了商品房买卖,并进一步修订《土地管理法》,在锁死农用地非农建设的同时,另外规定农地要想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经过征地后变成国有土地。从此利出一孔,新建商品房买卖的二级市场,以及由其带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级市场同步形成了,共同构建起此后绵延二十余年的“土地财政”。
什么叫资产化?这不就是国有土地的资产化吗?本来是公有的、无法流转的、不可交易的土地资源,变成了一项权属分离,由地方政府完全控盘,从而制造稀缺性的资产。这一改革的结果是由宪法、法律和政策在数年的变化所推动形成的。资源因此被盘活了,而抽象的公有制仍然有解释的空间,实操与原则在“灵活”的基础上被重新统一起来。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从2001年开始激增,2010年达到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68%。所谓“土地财政”,不仅包括巨额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还包括与土地使用和开发有关的各种税收收入,是名副其实的“第二财政”。
而土地财政并非凭空产生的,它可以看作是94年分税制改革的配套政策。在分税制之前我国实行财政承包制,随着八十年代后期的几轮通胀,央地之间的财政失衡,中央越来越没钱,最困难的时候,中央甚至得跟广东等富裕省份借钱发工资。
分税制改革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展开的,其目的是重新分配央地之间的财税收入。改革扩大了中央财政收入,相应地也就缩减了地方的财政收入,但地方经济建设的任务并没有因此减少,一方面是工资教育医疗养老等的刚性支出,另一方面还要基础设施建设,要招商引资,要投资项目,改革却缩小了地方的财权,十个杯子八个盖,总靠闪转腾挪是不行的。
所以土地财政的最终确立,其实是分税制改革之后央地财政、地方财权事权的再平衡。而国有土地资产化,就是这种再平衡的物质基础。

因此当土地财政难以为继,化债压力巨大,地方财政发生困难的时候,地方政府就有了充分的动机搞国有资源的资产化。所以我们看,就跟卖地一样,要卖地,就要先通过征地,通过将地骨与地皮分离(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不变更土地所有权),将土地形成可估值可交易的资产。其他国有资源也会一样,发生权属的转移与分离。我们会看到这些名义上的公有的资源,包括矿产、林业、水利、能源、数据,和土地,这些将继续保留其抽象的公有制属性,然后在盘活资源的名义下被事实上私有化。
但这只是第一步,或者说,这只是上一个版本的做法。
国有土地的资产化涉及公有制定性,搞不好会动摇国本,其最终的落地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博弈过程,在实操方面也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这是悬在每个地方主政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现在要搞新一轮的国有资源资产化,难道就不会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吗?当然会有,而且很大。所以必须要有第二步,就是国有资产的证券化。
这事也不新鲜,在国企改革中早就有例可循。在九十年代的国企改制中,政府急于甩包袱,国有资产被大量贱卖甚至白送,但不少国企连贱卖都找不到接盘的,有些只好采用MBO,也就是所谓的“管理层收购”,从而造就了宗庆后、柳传志这样的“改开先锋”。
空手套白狼的手段如今早就不适用了,国有资产流失是要终身追究的责任。现在省级以下的国有企业,在上几轮的国企改革中已经基本消失了,到市县一级,除了城投平台,国企早已不复存在。现在还保留的国企,除了国资委下面的一百家央企以外,就是大型省属国企,不是具有国际影响力,就是行业龙头,或是地方经济支柱。当这些国企再次出现效率问题时,要直接对这些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革是不可能的,盘子太大,阻力更大,估值过低吃相就会很难看,也很容易引起舆论关注和企业职工的反弹。
那怎么办呢?最好的办法就是以国企混改的名义将其金融化证券化。借助公开市场的公允价格,可以很方便地规避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通过IPO、并购重组等方式,国有企业可以化整为零,通过资产打包,又可以化零为整,以此在保持国有资本控股的基础上,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混改。另外靠叠床架屋多层嵌套的交易结构设计,不仅投资人背景很难穿透,面对各种合规合法要求也都有了充分而灵活的空间,因此资产证券化就成了争议最少、成本最低的改革方式。
这才是湖北“能用则用,能售则售,能租则租,能融则融”的底气。当然,我们并不能说国企改革就等价于私有化改革,也不是说资产证券化就等于国有资产流失,只是说证券化,或者金融化,更便于利用性质敏感、变现困难的国有资产为政府融资。比如市区的公共停车位,未来的收费权便可以打包成资产支持证券(ABS);比如产业园区、商业地产,乃至保障房都可以用来做底层资产发行REITs;热门景区的门票、观光车、索道收入,可以做成旅游项目收益权凭证;甚至,市政路灯的广告牌、公办单位的食堂、自来水公司的水费、供暖公司的暖气费,一切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都成了待价而沽的“抵押品”。而在这一过程中,原本已经边界模糊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其内涵会发生进一步的嬗变,国有资产也将迎来更进一步的权属分离;而在复杂交易结构和公开市场的遮蔽下,更加激进的私有化,和更加隐蔽的国有资产流失也必将发生。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也就是最后一步,国有资金的杠杆化。

杠杆不会消失,杠杆只会转移。三资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化债,是将当下的债务转移到未来,将地方政府的债务转移到其他部门头上。我们看现在的政府债券占社融比例,截止九月底,社融存量437.08万亿,同比去年增长8.7%;而其中政府债券余额为92.55万亿,同比增长20.2%,而发放给实体经济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67.03万亿,同比只增长6.4%。这是存量,增量方面,前三季度政府债券净融资比去年同期多增59.6%,而人民币贷款增加额却同比减少了5.5%。这样一比,高下立现,可以说,这几年的流动性创造基本靠政府负债撑着。不过这在现有的化债压力下完全不可持续,四季度政府债的净融资规模预计会回落,无且论是短期还是中长期,政府加杠杆的力度都会边际减弱。但宏观经济又处在通缩阶段,23年以来,多数月份CPI和PPI都处于负值,除了公共部门以外,企业和居民部门都处在假死状态,没有任何加杠杆的意愿。
长此以往,通缩只会加剧。那怎么能行呢?所以三资改革的最终目的便很好推测了,“一切国有资金尽可能杠杆化”的意思就是,既然你们不愿意花钱,不愿意贷款加杠杆,那就由政府花钱,政府负债,最后再把负债转移到你们头上。
有人把这次三资改革解释成土地财政向所谓的“股权财政”转轨,有些无良的理财顾问便开始趁机向客户兜售政信类的理财产品。要我说这是扯淡。但这种“股权财政”的说法倒不全是妄谈,这表明我们在债务驱动的发展模式上要一条道走到黑了。37万亿美债(现在38万亿了)在简中互联网是月经话题,但对于我们自己的政府负债很多人却避而不谈,毕竟内债不是债,对吗?
有些人还在胡吹什么债务不重要,重要的是提高国有资产活力。在以往经济高速发展的时候,有充分的市场预期和较高的产业利润率支撑,盘活资产是有利于资本扩张的,而现在搞盘活资产完全是为了化债,是为了寅吃卯粮,再加杠杆会进一步吞噬所剩无几的利润空间,长期来看只会加剧通缩。
如果说土地财政是债务驱动1.0的话,那所谓的“股权财政”就是债务驱动2.0。它到底是什么面目现在还不清楚,但有一点毫无疑问,那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会在这个过程中更加模糊,而我国的宏观债务率也会迎来新一轮的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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