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论:在“文明”的市场与“野蛮”的暗网之间
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一个看似矛盾的现象,正以一种极具张力的方式并存:一方面,是“人权”、“尊严”、“生命无价”等被主流意识形态奉为圭臬的、金光闪闪的道德律令;另一方面,则是在这个星球的阴暗角落——无论是战乱地区的器官市场,还是“暗网”上明码标价的人口、虐杀服务——人类的生命与肉体,正以最赤裸裸、最残酷的方式,被当作商品来估价、交易和“消费”。
“一个人,只是一个数字而已。”这一从“暗网”中流出的、令人不寒而栗的耳语,被许多人视为文明秩序的“例外”或“崩坏”,是人性的“变态”或“疯狂”。资产阶级的法学家和道德家们,也竭力在“合法的”资本主义文明,与“非法的”暗网野蛮之间,划出一道清晰的界限,仿佛后者是前者的对立面。
然而,本文的使命,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解剖刀,彻底地、无情地撕碎这层“文明”的遮羞布。我们将系统性地论证:“暗网”中所展現出的一切非人化暴行,绝非资本主义的“例外”或“对立面”,而恰恰是资本主义根本逻辑(M-C-M')贯彻到底、排除了最后一丝道德和法律“摩擦”之后,所必然显现的、最纯粹、最真实的本质形态。从“劳动力”作为商品的第一次出卖开始,资本主义就已经踏上了一条必然将人的“一切”都“价值化”(即商品化、数字化)的不归路。而“暗网”,正是这条路的逻辑终点。
第一章:原罪的开端——劳动力商品化作为“人”被“价值化”的历史起点
1.1 马克思的根本发现:劳动力如何成为商品
要理解资本主义如何最终将“虐杀”变为商品,必须首先回溯到资本主义得以成立的历史原点:即劳动力如何成为商品。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的剥削关系是直接的、以人身依附为基础的(如奴隶制、封建制)。而资本主义的“伟大进步”,在于它用“自由”的契约关系,取代了人身的依附。然而,正如马克思所深刻揭示的,这种“自由”具有双重含义:
无产者“自由地”掌握着自己的劳动力,可以将其作为商品“自由地”出卖给任何一个资本家。
无产者也“自由”地一无所有,他们被暴力地(如“圈地运动”)剥夺了除自身劳动力以外的一切生产资料和生存手段。
这种“双重自由”,迫使无产阶级除了出卖自身劳动力之外,别无生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正是建立在对“劳动力”这一人类最核心的属性,进行公开标价和买卖的基础之上的。这,就是“人”被“价值化”的、最初的、也是最根本的原罪。
1.2 从“部分”到“全部”的逻辑滑坡:当“属性”可以被定价
一旦人类最核心的属性——创造价值的能力(劳动力)——可以被合法地标价、分割(按小时、按天)、并在市场上进行交易,那么,一个致命的逻辑闸门就此打开:还有什么“人的属性”是不可标价、不可交易的呢?
如果说,出卖8小时的“劳动时间”是合法的、道德的;那么,出卖8小时的“子宫使用权”(商业代孕)呢?出卖一颗“多余”的肾脏(器官买卖)呢?出卖自己的“性服务”(卖淫)呢?
资本的逻辑,在“合法”与“非法”的界限面前,是毫无道德感的。它唯一的驱动力,是M-C-M'(价值增殖)。任何事物,只要它具有某种使用价值(无论是满足生产需要、生理需要、还是变态的心理需要),并且可以被排他性地占有,它就必然会被资本赋予一个交换价值(价格),并被拖入市场的巨大磨盘。
1.3 “人矿”的隐喻:肉体作为可供开采的“资源库”
“人矿”这一充满血泪的当代隐喻,是对这一逻辑最精准的概括。它意味着,在资本的眼中,人,不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圣的主体,而是一个由各种可供开采的“资源”所构成的集合体。
劳动力,是这个矿藏中最丰富的“主矿脉”。
器官,是储量有限、但价值极高的“稀有矿脉”。
性(别),是可供“娱乐业”和“色情业”开采的“伴生矿”。
数据(个人信息、消费习惯),是信息资本主义时代新发现的“富矿”。
乃至痛苦和生命本身(如暗网上的虐杀服务),只要存在“买方市场”(即存在愿意为此付費的、极度异化的消费者),它同样可以被开采为一种“特殊的矿产”。
资本主义的全部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地将“人”的各个部分,从“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域,拖拽到“自由交易”的市场上,逐一“价值化”的开采史。
第二章:“M-C-M'”的绝对律令——交换价值对“生命神圣性”的彻底祛魅
2.1 唯一的道德:利润作为“至善”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总公式M-C-M'(货币-商品-更多的货币),是理解其一切道德沦丧的总钥匙。这个公式冷酷地宣告了,这个体系的唯一目的、唯一动因、唯一的“至善”,就是价值的无限增殖。
在这个循环中,“人”处于什么位置?
在M-C的阶段,他是作为成本(可变资本v)存在的,是利润的减项,必须被压到最低。
在P...C′的生产过程中,他是作为榨取剩余价值的“工具”存在的。
在C'-M'的阶段,他是作为利润的实现者(消费者)存在的。
在整个公式中,人从来不是目的。一切前资本主义时代的“神圣”观念——如荣誉、尊严、道德、信仰、乃至“生命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在M-C-M'的绝对律令面前,都成了阻碍资本流动的“摩擦力”,成了必须被清除的“非理性”障碍。
2.2 “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交换价值(价格)的暴政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早已宣告:“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无数种无形的、无从剥夺的特许的自由,代替了这种单一的、有良心的自由。”
这段话,就是对“人为何会被价值化”的最经典回答。资本主义的历史功绩,就是完成了对一切“无价之物”的“祛魅”。当“人的尊严”都可以被换算为交换价值时,“人的生命”本身,为何不能呢?
在保险精算师的表格里,一个人的生命,早已被其年龄、职业、收入,精确地换算为一个赔付“数字”。
在法庭的判决中,“过失致死”的赔偿金,也是一个明码标价的“数字”。
资产阶级的法律和道德,早已为“生命有价”这一观念,做好了充分的铺垫。
2.3 “人仅仅是一个数字”:量化逻辑对“人”的质的否定
“人只是一个数字而已”。这句话,一针见血地揭示了现实的冷酷本质:交换价值(一种纯粹的、抽象的、可无限比较的“量”)对使用价值(一种具体的、不可通约的“质”)的彻底胜利。
在资本的眼中,一个独特的、不可复制的、具有无限可能性的个体生命(“质”),是毫无意义的。有意义的,只是这个个体能够被换算为什么:
一个可供榨取的劳动力时常(数字)。
一个可供销售的器官(数字)。
一个可供支付的赎金(数字)。
一个可供虐杀的“服务”(数字)。
在“暗网”的交易中,这种量化逻辑达到了其最恐怖的顶端。受害者的身份、背景、痛苦,都是无关紧要的,唯一重要的,是那个标示在其“商品”之下的价格标签。这,就是M-C-M'逻辑贯徹到底的、最赤裸裸的表现。
第三章:异化的终点——“类本质”的彻底丧失与“非人化”的实现
3.1 异化劳动:人与人之间“狼”关系的起点
资本主义不仅在客观上将人“价值化”,更在主观上,系统性地改造和扭曲着人的本性,使其能够接受并参与到这场“非人化”的交易中来。这一过程,始于异化劳动。
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具有四重异化:
劳动者与其产品相异化:产品成为反过来奴役他的力量。
劳动者与其劳动过程相异化:劳动成为一种痛苦的、被迫的、非创造性的折磨。
劳动者与其“类本质”相异化:人作为“类存在物”的、那种自由自觉的、创造性的、社会性的本质,被彻底压抑。
人与人相异化:他人不再是合作的同类,而是竞争的对手、利用的工具,或漠不关心的存在。
这种“人与人相异化”,是社会风气败坏、人际关系冷漠的总根源。它在人的内心,埋下了一种将他人“非人化”、“工具化”的种子。
3.2 竞争的丛林法则:将“他人”视为“物”的日常训练
资本主义以竞争为其核心法则。这套法则,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地强化着这种“非人化”的训练。
在劳动力市场上,求职者是相互排挤的“对手”;在企业内部,同事是“内卷”的威胁;在市场上,消费者是需要被“算计”的对象。整个社会,被塑造成一个“人人为近敌”的“黑暗丛林”。
当一个人习惯了在日常的、合法的经济活动中,将他人仅仅视为实现自己利益的“工具”或“障碍”时,那么,在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环境中(如“暗网”),他将这种“工具化”的逻辑,推向极致,将他人视为可供买卖、虐待、毁灭的“纯粹的物”,就成了一种量的差别,而非质的飞跃。
3.3 异化的终极形态:施虐者与受害者的“共谋”
“暗网”上那些支付高价“购买”虐杀服务的“消费者”,是异化劳动在精神领域所产生的最丑恶的“怪胎”。
他们是谁?他们很可能就是在“合法”的资本主义剥削体系中,处于顶端的、极度成功的“胜利者”。然而,正是在这种彻底的、异化的“成功”中,他们自身的“类本质”也早已死亡。他们变得空虚、麻木,无法从任何正常的人类情感中获得满足。他们需要不断升级的、极端的、反人类的刺激,才能重新感受到自己“活着”。
因此,他们对他人施加的、物化的、非人化的暴行,不过是他们自身早已遭受的、并已彻底内化了的异化关系的向外投射。他们对“物”的虐待,是因为他们自己也早已沦为“物”(资本逻辑的人格化)。这是一个由资本主义异化所制造出来的、施虐者与受害者(最终包括他们自己)共同沉沦的、没有赢家的地狱。
第四章:“暗网”的镜像——作为资本主义“纯粹形态”的“绝对自由市场”
4.1 虚伪的“文明”:资产阶级法律与道德的“遮羞布”
“暗网”的存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戳穿资产阶级“文明”谎言的绝佳镜像。我们必须追问:为什么在“合法”的资本主义世界中,买卖人口和器官是非法的?
资产阶级的答案是:因为这“不人道”、“侵犯人权”、“违背法律”。
马克思主义的答案是:因为资产阶级作为一个“总体”的统治阶级,它清醒地认识到,如果允许资本的逻辑,以其最纯粹、最赤裸裸的形式(即“暗网”的形式)在光天化日之下运行,那么这个体系所必然激起的、来自被压迫者的反抗,将是毁灭性的。
因此,资产阶级的国家、法律和道德,其根本职能,并非是要“消灭”资本的非人化逻辑,而仅仅是为这种逻辑,套上一层“文明”的、可控的、可持续的“遮羞布”。它禁止“非法”的奴隶买卖,是为了维护“合法”的雇佣劳动制;它禁止“非法”的器官交易,是为了维护“合法”的医疗资本的剥削秩序。这是一种“有管理的非人化”。
4.2 “暗网”:一个真正“自由”的、新自由主义的“乌托邦”
“暗网”之所以恐怖,恰恰在于它是一个真正“自由”的、不受任何约束的、纯粹的资本主义市场。它实现了新自由主义和无政府资本主义所梦寐以求的“乌托邦”:
没有国家监管:政府的法律在这里失效。
没有道德约束:一切“神圣”的价值观都被抛弃。
只有市场法则:任何“需求”(无论多么变态),只要有“供给”愿意满足,并且“买方”愿意支付“价格”,交易就可以达成。
匿名的、完美的货币:加密货币,提供了完美的、无法追踪的“一般等价物”。
“暗网”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向我们展示了资本主义的“本我”。它证明了,如果没有那个“超我”(即国家暴力和道德意识形态)的强行压制,资本的逻辑,必然会、也必须会,将一切事物——包括人的生命与痛苦——都转化为可以买卖的商品。
4.3 历史的迴响:原始积累的暴力基因
这种赤裸裸的、以暴力为基础的“人”的商品化,绝非什么“新现象”。它恰恰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常态。
马克思早已揭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血腥的奴隶贸易(将数千万非洲人直接作为商品进行买卖)、残忍的殖民屠杀(对美洲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野蛮的“圈地运动”(用暴力制造无产阶级)……所有这些,都是资本主义得以诞生的“助产婆”。
因此,“暗网”上的暴行,不是资本主义的“异化”,而是其“返祖”。它证明了,暴力、掠夺和对人的直接物化,深深地镌刻在资本的DNA之中。当“文明”的外衣褪去时,露出的,依然是那个在几个世纪前,靠着贩奴船和屠杀起家的、血腥的原始灵魂。
第五章:从“暗网虐杀”到“合法致死”:一种殊途同归的杀人逻辑
5.1 杀人执照的区别:非法暴力与合法的“结构性暴力”
我们批判的最终落脚点,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暗网”这一“非法”现象的道德愤慨上。我们必须以更大的理论勇气,去揭示:“合法的”资本主义,是如何以一种更隐蔽、更系统、规模更庞大的方式,在实现着与“暗网”同样的“杀人”逻辑。二者的区别,不在于“杀不杀人”,而在于是否拥有一张由国家机器所颁发的“合法执照”。
“暗网”的虐杀,是非法的、个体的、直接的暴力。
“合法的”资本主义,则擅长于合法的、系统的、间接的“结构性暴力”。
5.2 “合法致死”之一:作为“成本计算”的工业屠杀
当一家化工垄断集团(如美国的杜邦或3M),在几十年前就明知其生产的化学品(如PFOA)具有强致癌性,但为了节省处理成本、追求利润,而选择隐瞒真相,并将其大规模排入水源,导致全球数亿人的饮用水被污染,并在未来几十年内,造成数以万计、乃至百万计的癌症患者时——这,在逻辑上,与“暗网”上那个支付一笔钱、购买“虐杀”一个人的服务,有何本质区别?
唯一的区别,仅仅在于:
规模:前者是大规模的、统计学上的谋杀;后者是小规模的、个体的谋杀。
形式:前者是“合法”的(通过操纵监管、收买专家、打赢官司);后者是“非法”的。
动机:前者是为了“节约成本”以实现M';后者是为了“购买快感”以实现M'(在服务提供者那里)。其M-C-M'的利润逻辑,是完全一致的!
同样的逻辑,适用于那些为了节省安全成本而导致矿难的矿主,适用于那些明知有缺陷却依然将产品(如波音737 MAX)推向市场的制造商。
5.3 “合法致死”之二:作为“市场定价”的医疗屠杀
当一家跨国制药巨头,研发出一种可以治愈某种绝症的特效药,但却为其标上一个数百万美元的天价(例如某些基因疗法),这个价格远远超出了其研发和生产成本,纯粹是为了利用其专利垄断地位,攫取超额利润。
这一定价行为,在事实上,就等于是向全世界所有支付不起这个价格的病人,下达了“死亡判决书”。
这,在逻辑上,与“暗网”上那个为一条人命标价的“杀手”,又有何本质区别?
唯一的区别,仅仅在于:
形式:前者是“合法的”、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市场定价”;后者是“非法”的“谋杀服务”。
主体:前者是西装革履的、受人尊敬的“企业家”;后者是躲在暗处的“罪犯”。
然而,其以利润为唯一考量、将人的生命赤裸裸地“价值化”并予以剥夺的冷酷本质,是完全一致的!
5.4 “人矿”的宿命:从“过劳死”到“35岁抛弃”
最后,回到我们所熟悉的“人矿”逻辑。
当一个企业,系统性地推行“996”工作制,明知这会极大地损耗员工的健康、增加其“过劳死”的风险,但为了在竞争中压倒对手、实现利润最大化,而依然故我——这,在逻辑上,与那个缓慢地“虐杀”一个人的服务,有何本质区别?
当一个体系,将35岁以上的劳动者,视为“成本高、效益低”的“矿渣”,而系统性地将其“优化”掉,使其陷入失业、贫困和绝望的境地——这,在逻辑上,与那个将一个“无用”之人标价抛弃的奴隶市场,又有何本质区别?
唯一的区别,仅仅是“合法”与“非法”的界限。而这个界限,恰恰是由那个服务于“总资本家”利益的国家机器所划定的。
结论:资本主义,就是那个最大的“暗网”
综上所述,资本主义之所以必然会将人“价值化”,其根源在于其M-C-M'的增殖律令,是其交换价值压倒一切使用价值的根本逻辑,是其异化劳动所导致的“类本质”丧失的必然结果。
“暗网”上那些令人发指的、将人的肉体、痛苦和生命明码标价的“非法”交易,绝非资本主义“文明”的偶然“例外”或“堕落”。恰恰相反,它们是资本主义逻辑最纯粹、最彻底、最不受约束的“实验室”形态。
“合法”的资本主义世界,与“非法”的“暗网”世界,并非对立的两个世界,而是同一个逻辑体系的“表”与“里”。
“表世界”所做的,是以“法律”、“市场”、“效率”为名,进行的、系统性的、慢性的、合法的“非人化”(如996过劳死、天价药致死、结构性贫困致死)。
“里世界”(暗网)所做的,则是以“匿名”、“自由”、“加密”为名,进行的、个体的、急性的、非法的“非人化”(如器官买卖、人口贩运、虐杀服务)。
两者的区别,不在于“道德”的高下,而在于“效率”与“规模”的不同。从这个意义上说,“合法的”资本主义体系,是那个规模最大、杀人最多、也最难被察觉的“暗网”。
因此,要真正终结“人被价值化”的悲剧,要真正让“暗网”的暴行绝迹,仅仅依靠法律的修补、道德的呼吁、或对“变态”个体的抓捕,是远远不够的,那不过是治标不治本。唯一的、彻底的出路,在于发动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彻底推翻那个以“价值增殖”为最高上帝的、吃人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并建立一个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满足全体人民的需要为唯一目的、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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