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光明日报》和《南方日报》在政改的方向性问题上表达出完全不同的立场。这次大讨论,是继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姓社姓资”争论之后的第二次关系改革方向的大辩论。与第一次”姓社姓资”大辩论的目的相同,这次争鸣的核心还是改革的方向问题。以《光明日报》和《南方日报》为代表,两种思想潮流在进行碰撞,一个提出要搞清楚改革的方向性问题,一个在回避改革的方向性问题。关注和回避都不是认识问题,而是各自所处的立场和所代表的利益的区别使然。毋庸置疑,社会主义的政改应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性质,而新中国建立的基本政治框架是最有利于实现人民民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