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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700万年薪,任志强还能说地产无暴利

沈晓杰 · 2006-11-06 · 来源:新浪财经
任志强评析 收藏( 评论() 字体: / /

       拿着700万年薪,任志强还能说地产无暴利

        有人会对中国开发商一年就能从购买商品住房人的手里攫取4000亿元暴利的数据表示怀疑。有些“房地产背景”的人,甚至还以北京等地的高容积率的高层高档建筑的较高成本“说事”。但这些人恰恰故意“忽略”了作者分析的是全国房地产市场商品住房,公布的今年1-5月“全国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3199元/平方米”。北京的高层和高档商品住房的建筑成本可能是比全国的平均水平高了一些,但它的容积率又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多少?北京市区的商品住房价格和全国的“平均价格”相比,又高出了多少倍?!北京的开发商的暴利率,在全国同行还没有“名列前茅”?北京开发商的“大碗”们,又有谁敢公开自己的真实的成本和暴利率呢?!

  实际上,不管是从官方提供的全国一年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投资总额来看,还是人们对开发商利润率的常识(包括物价部门已经公布的商品房成本)来说,开发商每年豪夺4000亿元暴利的说法不仅是有科学根据的,而且也是可以旁证的。

  据新华社报道,建设部总经济师谢家瑾在今年4月北京举行的“住房金融体系国际研讨会”上表示,2005年我国居民住房消费持续扩大,仅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消费达1.42万亿元。当然这中间除了商品住房外,还有各种各样的“自建房”、合资房和经济适用房等。而据估算,开发商提供的市场商品住房的销售额达到1.2万亿元左右。另外,在全国少有的揭开房价成本“老底”的福州,一个被揭露出来的公认事实是,“开发商的利润率平均约50%”。要知道福州的房价水平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还算中等,去年上半年福州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为3228元/平方米。而在房地产界有个不成文的“规则”,商品住房的房价越高,其利润水平通常也就越高。按照福州检查出来的开发商利润率,中国开发商一年在商品住房上获取的总的利润(毛利)应该是6000亿左右。扣除正常的其他运营费用和利润收入(合计2000亿元),中国开发商在老百姓购买的商品住房上一年攫取的暴利也正好是4000亿元。

  在开发商出售的商品住房中究竟是否存在暴利的问题上,号称“地产总理”的开发商代表人物任志强和潘石屹等,有过很多“精彩”的表现。记得任志强去年底还在叫嚣“房地产就该暴利”,到了今年看见政府对暴涨的房价也忍无可忍准备“亮刀子”的时候,其“形影不离”的“御用专家”置充当“人民公敌”的恶名于不顾,拼命喊出“暴利不该成为房价调控的理由”。当老百姓对认为已经小丑化的“专家”不屑一顾的时候,任志强终于自己跳出来“甩下”了他的最后一张“王牌”,这就是“地产暴利是误判”。据他声称这还是引用了国家统计局的资料。其实类似的“说法”潘石屹早就说过,只不过任那时还是“暴利有理派”。

  但这两个房地产商的代表人物,似乎在房地产是否暴利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谁也不敢“太较真”。潘石屹就不敢公布他自己所开发的楼盘的真实的成本明细和利润率究竟是多少,但他引以为豪的“纳税排行榜”,却使他“一不小心”落了马脚。而只能在嘴巴上硬气的任志强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声称没有必要、也不应公布自己的成本。但公众对任志强的有一个“成本”的印象一定会很深刻,这就是他公开承认的每年700万的年薪(好像还没有算上他七七八八其他的收入、支出和消费)。据说任志强之所以得到如此高薪,“归功于他主持华远集团(注:房地产为其主业)工作时公司总资产扩大200倍、超过100亿元的惊人业绩”。试问,如果房地产不存在暴利,任志强的公司会有如此“惊人业绩”吗?任志强还有什么能耐获取每年700万的高薪吗?!

  实际上中国房地产商的暴利早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不管是在现实中还是方方面面的“排行榜”上都早已得到了印证。

  至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问题,很多人还可能不知道,大部分“数据”都是由开发商自己提供给统计局的。而暴利后的开发商为了避税,在数据上做假早已成了“行规”。据报道,就在任志强和潘石屹所在的北京市,早在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位处长就有这样一句“总结概括”:“北京的房地产企业整个行业从报表上看一片红,根据税务总局统计出来的数据却是全行业亏损”。某地的一位房地产商更是不打自招:“你让房产企业都拍拍胸口扪心自问,谁没有偷过税!”房地产行业的偷税漏税的现象是如此之普遍,以至于不少地方在开展房地产行业专项检查时,发现房地产商偷税漏税的比例竟高达80%左右。开发商在纳税上都敢置法律于不顾大肆造假,在统计数据上“做做手脚”那就更是“小菜一碟”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任志强们”敢于“拉”国家统计局的“大旗”,却拒绝公布自己楼盘成本和利润率的根本原因所在。

  在房地产行业,数据造假是如此之普遍,以至于在业内外都被公认为“早就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当然,我们也不能低估房地产商的“公关能力”。当原来在公众印象中还属“学者型”国家统计局长邱晓华也因“涉案”而落马的时候,人们再“回味”一下某些地方统计局的房价数据为什么总是和“基本常识”及老百姓的“感觉”相差甚远,再回忆一下为什么总是有些地方的统计部门拒绝向社会公开房地产业的真实资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了”!在一个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空前博弈的时代,“清水衙门”也难自“清”。比如在国家统计局的资料中,同样是在城市建房,自建房(包括住宅在内的所有房屋)的造价(价值)每平方米只需481.28元,而到了开发商的手上,就翻了近两倍冒高到1402元(均引自国家统计局2004年数据)。要知道不少机关干部的“自建房”比普通商品房的标准要高得多。同样,当开发商利用建筑商虚假造价、洗钱逃税已成为业内外“另一个公开的秘密”的时候,国家的“统计数据”为什么还要对此“确认”呢?!

  以任志强为代表的开发商们之所以要如此“不择手段”地掩盖房地产的暴利,核心就是掩盖他们现在所搞的开发商模式,早已成为他们这个特殊利益集团洗劫社会财富、加速社会贫富两极分化和制造中国最大的社会不公的基本事实。因为这些不仅和构建和谐社会难以相容,而且也是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背叛。这种大肆削弱“执政之基”的现象,是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和执政党所不能允许的,更何况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理念,正在走向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性的转折之时。这也就是为什么任志强们从“房地产就该暴利”的“暴利有理论”,180度大转弯到“房地产不存在暴利”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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