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提要】
以下短文系作者于1991年春季学期在夏威夷大学政治学系学习“政治学617:公共政策入门”课程时撰写的一篇读书笔记作业,原题目是“自由主义思想的内在矛盾”。所阅读政治学著作提出可质疑西方特色自由主义思想的基本点是:自由主义是一个无逻辑可言的模糊概念,但它成为不被质疑的假设真理前提;首先,它是将假设自私、好斗人性的信仰前提,引发此种“自由”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经济滥用;其次资本界同政府密切合作并是政府的指导力量;军工复合体在统治阶级监管之下,得到政府扩大资金的关照;国会议员在从业角度及其他重要方面不代表人民;自由主义鼓吹并实施社会分裂活动“艺术”,制造一幅充满隔墙社会政治的世界;利益集团总是准备破坏公共政策,致使改善公共卫生及其他公共福利项目预算法案难以通过;绝大多数公众支持对枪支实行强有力管控,但国会无法采取积极行动。

自由主义理念的内在矛盾
自由主义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构成自由主义的思想,从亚当·斯密和约翰·洛克最早提出的早期形式,发展到伍德罗·威尔逊、富兰克林·D·罗斯福、林登·约翰逊、休伯特·汉弗莱等人的现代形态,还有巴里·戈德华特、米尔顿·弗里德曼和罗纳德·里根所代表的现代保守主义。
自由主义的要素包含竞争个人主义、私有财产权、有限政府、自由市场、议会制代议“民主”以及通过公共领域实现社会与私人领域的分离。简而言之,自由主义意味着在社会各个领域中享有单子个体人自由。
但是,自由主义概念对人们的社会影响,已经变成盲目信仰审视与不受质疑的假设前提,其内在的逻辑矛盾似乎一点都未被察觉。
首先,由于人被普遍认为自私、好斗,而且天生的竞争性,资本主义的经济动力与市场上含有的道德意识必然产生冲突。劳动力的政治感相对于资本是弱势的,此种矛盾其实致使个体人在实际上并得不到真正的利益。正如鲍尔斯和金蒂斯所指出的,自由主义的叙事,对剥削和共同体问题保持缄默不语,必然造成自由主义的说辞在资本主义语境下引发经济上的滥用。
由于涉及私有财产自由,生产被定义为私有:“一个人可能被不公正地剥夺财产,或因种族受到歧视,或在交换中被欺骗,但不可简单地的以‘剥削’话语释说,不可称‘剥夺其劳动成果。’”(Bowles & Gintis,第15页)既然这一现象是社会现实,它又怎能被正当化为“自由”呢?而是相反,这恰恰显示了自由主义理念本身的内在矛盾。
随着资本主义继续膨胀,自由和竞争的市场,逐渐演变成为复杂结构化的市场,并趋向垄断。这其实反而违反亚当·斯密原则,他反对重商主义,主张自由贸易,提出自由贸易中价格不受控制,购买者与价格平等,这样则会由于市场的自由而实现生产能力最大化。
另外,自19世纪以来,资本的性质已不再只是在家族内部代代相传的管理事务。它已从代际传承的形式转变为由跨世代精英担任企业管理人员的模式。
为了保护资本家阶级的财富,资本已集中于企业之中,并允许企业内部实行有限责任制。因此,资本的本质发生了转移。
第二,在有限的政府同工商界被认为国家应与经济活动分离的理念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其实事实上,商企界是同政府密切合作的,它并是政府的指导力量。“这种关系可被称为企业政治程序,”克里尔·弗罗曼(Froman, p. 105)如此指出。
而依我们来看,各级政府官员职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企界。本来在古典自由主义社会中,甚至曾存在过一种三角结构:即产业界—官僚机构—国会委员会—产业界。
不过,政府补贴武器产业界。那些拥有军工复合体企业的人,致使统治阶级对其具有极大兴趣。资本接受政府的积极监管,甚至存在一个联邦贸易核心机构;政府被赋予风险价格竞争角色,以扩大资金措施来关照难以为继的军工企业。
第三,之于自由主义政治,所说的议会制代议民主、国会、参议院、总统和法院在性质上都不是民主的。格林伯格指出:“纵观美国历史,国会议员不仅在从业角度不代表美国人民,而且在其他重要方面也不真正代表人民。” 国会成员绝大多数为新教徒、白人、男性和富人,而女性、黑人、青年和穷人在国会却几乎不被代表。
此外,存在着一种多元化主义的群体相互竞争,且新崛起的竞争精英阶层掌控中央政治系统和国家。政治系统成为一个碎片化体制,一己精英各自结为圈子,每个人都以自己利益为目的而工作。正如爱德华·格林伯格所指出,国会是一群代表的集结,所代表的是特殊的、良好组织的、充足资金的集团,是为狭隘的利益的。(格林伯格,第307页)
议会每个人都是委员会结构人员,都在与商企界密切相关岗位上;国会议员每一个人都与五角大楼密切关联,现任议员的90%都是连任的。参与性质的民主形式并不明显。
第四,或许最棘手的问题是“权利”这个概念。正如迈克尔·沃尔泽所指出,自由主义鼓吹并施行将社会分裂的活动技巧。它划定界限,划分不同区域,画出一幅社会政治的图形——一个充满隔墙的世界。(Bowles & Gintis, p. 15)这种状况明显说明,自由主义思想即使在其理论内部,也无法获得逻辑的自证。根据洛克的观点,人生来拥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创造人类劳动价值、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但是,这些权利之间却形成越来越充斥不可解决的矛盾。
正如迪恩·诺鲍尔教授所总结的,“权利”可分为四类:(1)反对国家干预的权利,如信息自由或言论自由;(2)获得来自政府福利的权利,例如国家监管权力介入福利、解决资本主义导致的不足(如就业)、个体的相对地位等;(3)那些认为发生自己身上的权利分配不均而要求上述(1)和(2)项权利的人;(4)公共与私人的界限总是模糊不清。然而,在现代国家政治中,所有这些自由主义形式都遭到质疑。
此外,资本主义现代国家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监控;“最广泛的监控网络涉及政策制定者和社会科学家……”(Shapiro & Neubauer,第117页)。一个特例是,当政府发动秘密战争并建置秘密警察时,国会即会保持沉默。因此,所声称的“国家无权干涉个人隐私权或个人自由”的原则,变成一种空谈。
资本主义语境下的“自由主义”,总是导致一己主义价值观凌驾于集体价值之上,私人利益优先于公共利益,而作为结果是,它注定致使政府指向帮助个体人们的政策走向失败。
这是因为,各种施力行为都在于企图控制国家,而使国家不与资本相对立,而各利益集团也总是准备破坏公共政策。因此,国会难以制定符合整个社会利益的连贯性政策。例如,在关于改善公共卫生或其他公共福利项目的联邦预算法案的通过上,常常成为让人头痛的问题。
众所周知,二十多年来民意调查一直显示的是,绝大多数公众支持对枪支的销售与使用实行强有力的全国管控,但国会却无法采取积极行动。相反,牵涉帮助特别公司或个别富人的法案,却可轻而易举在国会的复杂程序中获得通过。(Greenberg 第307-308页)

参考书目:
鲍尔斯,塞缪尔与赫伯特·金蒂斯,《民主与资本主义》,基础图书出版社,哈珀柯林斯出版公司旗下部门,1986年。
弗曼、克里尔,《两种美国政治体制》(1991年春季夏威夷大学政治学670课程课件)。
格林伯格,爱德华·S.,《美国政治体制》,小布朗公司,加拿大多伦多,1983年,第3版。
夏皮罗,迈克尔与迪恩·诺博尔,《空间性与政策话语:解读“全球城市”》,《替代方案:社会变革与人道治理》第15卷,第3期(1989年7月)。
[ 本文系作者三十余年前进修政治学选秀一门“公共政策”课程所撰写的一篇读书笔记作业。今天看来仍颇有提醒对西方自由主义政治深刻认识的实在意义,因此重新整理以飨读者。]
作者田辰山 政治哲学硕士、博士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国际儒学联合会荣誉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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