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简介】这部长篇是著名作家浩然的自传体小说。跟他以往写作的《艳阳天》《金光大道》和《苍生》等小说不同,这一次写的是作家自己。带着凝重的沉思、深情的回忆,以其娴熟而又雄浑的笔力,展示了作家童年时代的家庭和周围众多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足迹。通过作品所抒写的生活画面、社会情态,人物形象,读者可以看出历史对作家幼年的铸炼,民间艺术对作家心灵的熏陶,会发现他一路成长的思想源头。这是一部对少儿、青年、中老年读者,都能获得享受、教益并能引起-些思索的好书。

浩然自传体长篇小说连载之《乐土》(31)
第三十一章
由于那只令人惧怕的狗,诱发出我的好奇心;好奇心日益强化,驱使我接近了那个“杀过人”的怪家伙。
在赵各庄镇,这个一面发展、一面衰败的矿区的周围,特别是大粪场子和不远处的垃圾堆那边,有很多漫游、觅食的狗。那都是些野狗。一只只不仅皮毛发锈无光,还常常沾着土、挂着草;尤其是让人一看就生厌的那副瘦骨嶙峋、痢痢疤疾的邋遢相,总想把它们给轰赶到远远的地方去,别再见着,它们好象被饿的,被累的,或被病痛折磨得没有力气狂叫,也没有勇气咬人;即使听到小孩子的一声吆喝,也会失魂落魄地夹着尾巴逃跑。
开头一些日子,我们总以用棍棒轰赶,或拿石头投掷那些可怜虫为乐。后来渐渐感到没意思,淡薄了兴致,碰到再癞、再让人讨厌的狗,也不再理睬。惟有“杀过人”的那只“深居简出”的狗,偶尔的出现一下,能够刺激起我们想看看它的情趣。
“杀过人”的所养的那只狗是母狗,长得十分标致、十分富态。它胸宽体壮,四条腿粗粗的,皮毛象发亮的黑缎子一样。每当它跟主人亲热的时候,总要撅起尾巴,用尾巴梢轻轻地抚摸主人的大腿;总要伸出舌头,用舌头尖儿一下一下地舔着主人的衣襟和手背儿。那副神态,特别的温柔。每当有什么声响使它受到震动,它便昂起头颅,竖起耳朵,睁大眼睛,翘起鼻孔,机警地环视四方,显得特别威武。
我们极少见到那只可爱又可畏的黑狗。猜不准它是藏在那个栅栏圈里呢,还是跟随在主人身边上工下工?反正,只有那个“杀过人”的回到家里的时候,那个栅栏圈的门儿被打开,我们才能够突然间地看到它。它围着生火做饭的主人跳跃、兜圈子,甚至学人的样子站立起来,抬举着两条前腿往主人身上扑。我们只能停在远远的地方,从那栅栏门朝里观看,不敢近前。我们其中的谁,稍有往前凑凑的念头,那黑狗就会发觉,嗖地一下转回身,冲着我们耸鼻子,翻白眼,发威地“哼哼”几声。
有一回,那个“杀过人”的下工回到他的窝棚,身上的窑衣没脱,脸上和手上的煤末子没洗,就在栅栏圈里一面生火做饭,一面逗他的黑狗玩儿。很有意思。
我们一伙小孩子,象往常一样,先是站在远处观看,后来就聚拢到一起,一个个伸着脖、睁大眼睛,有滋有味儿地细端详。不知道谁觉着这么看不过瘾了,带头朝前跨了一步。于是,我们也都不知不觉中拥拥挤挤地、试试探探地齐步向前凑;凑一步,又凑一步,一直凑到栅栏门前。意外的是,我们没有遭受“杀过人”的轰赶,也没遭受黑狗的扑咬。但是,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意识到:已经走到极限,不可以得寸进尺。所以大家又都自动地止住步。
我站在最前排的边沿上。两手扶着膝盖,弯腰、探身,津津有味儿地看着那只黑狗的一举一动。突然,站在我身后的一个比我大、比我高的男孩子,暗地下手,用力地朝前推我一把。我没有防备,一个踉跄就跌进栅栏圈的门里;幸好摇晃几下,总算站稳而没跌倒在地上。
黑狗机敏地扭转身,要朝我扑过来。
与此同时,那个“杀过人”的猛地一把将黑狗的脖子抓住,吼叫一声:“缺德的东西!坏杂种!”
慌乱中的我,以为他这声是在骂我,心惊胆战地瞥他一眼,发觉他的脸冲着那个刚才暗地下手推我的男孩子,我这才松一口气。
“杀过人”的眼睛瞪个溜圆,把那个男孩子逼视很长时间,然后侧过脸来命令我:“去,照他那样子,你把他也推进来!”
我见那个男孩子听到“杀过人”的这句话,脸都吓得苍白了,就没有动。
“去呀!去呀!”他用一只手扭转我的肩头,催促我行动。
我摇摇脑袋。
“有我这大狗给你撑腰杆儿,你还怕他?去,去,推他!”
“不,不!”我被逼得要哭,申辩说,“我妈不让对别人使坏……”
“哈、哈、哈!哈、哈、哈!”他仰面大笑,笑出泪水;用手掌抹一下眼角,朝我伸出大拇指,“小东西心眼儿倒不坏,挺善道的。”
我往后退,想再退到栅栏圈门口的伙伴们中间去。
“别走。我问你。”他望着我的眼睛,“你真喜欢我的这只狗吗?”
我停止移动,冲他点点头。
“来,来,摸摸它,光溜得好似抹了梳头油,绵软得象蚕丝被窝。”
我想伸出手,又不敢伸。
“没事儿。这狗通人性,没有坏心肠,从来不咬好人。你看,你看,它跟我多亲热!在这个世界上,就数它对我亲近。”他这样说着,故意炫耀地抱住黑狗的脖子,把自己的脸贴在黑狗面颊上,一下一下地蹭着。
那黑狗对他的这个举动不仅不反感,反倒挺高兴,挺满意地闭上眼睛,摆动起尾巴,沉浸在爱抚的幸福之中。
“来呀,摸摸它。不怕。”
我壮着胆子向前挪了两步。
他拉过我的手,在黑狗的脑门上,轻轻地拍几下。
黑狗开始不情愿让我挨它,直拨动耳朵。后来它伸着鼻子,追着我的手闻闻,也慢慢地摆动起尾巴。
我的手从黑狗的脑门往下移动,摸到黑狗的脖子、肩膀、脊梁。嘿,确实很光,确实很软;真好玩儿,真美气!我扭过脸去,得意地朝小伙伴们吐吐舌头。
小伙伴们全都羡慕地看着我所享受的特殊优待。那个刚才使坏推我的个头高的男孩儿,甚至用眉眼对我表示出讨好、巴结的神态。
……
玩儿够了以后,我跑回家,急着把得意的事儿告诉母亲。
母亲正跟一个姓焦的“老叔”说话儿。
焦老叔刚从井底下上来,正从怀里往外掏煤块儿。
我知道这是最好的煤,一烧就冒油。工人们临下班的时候拣几块揣在怀里带回家,或是生炉子用,或是积攒起来,卖给串街收购的小贩,换几个零钱花。
母亲对焦老叔说:“以后你别老为我们吃的烧的费心了,小心让人家给逮住。”
“小意思,逮住顶多给扣留下,不赔本儿。”焦老叔笑呵呵地说,“等我二哥找妥了事儿干,我就不管你们啦。”
我急着插一杠子:“妈,那个杀过人的,让我玩儿他的大黑狗啦!……”
没容母亲开口,焦老叔挺奇怪地问我:“臭小子,什么杀过人的?”
我回答:“就是住在南边的那个养狗的呀!”
母亲制止我:“不许胡说,让人家听见可不得了!”
“他呀!没事儿。”焦老叔嘿嘿地笑着说,“听见他也不在乎,是明的,认识他的人都知道那事儿。”
母亲不禁吃惊地叮问:“啊,他果真杀过人?”
“唉,咋说呢,是杀人的,也可以说是挨人杀的。”焦老叔点着烟卷,摇摇头,很同情地说,“他是深山里头长城边子的人,从小给财主家当小半活。弟兄多,他是老大,好不容易订妥个媳妇,没地方娶。财主发慈悲,借给他一间场房屋,这才凑合地成了亲。那个小媳妇长得挺俊,让财主给看上了。有一回,他下地干活回来喝水,把财主和他媳妇两个人给堵在屋里。财主提上裤子就跑。他先给媳妇几个大耳光,抓过菜刀又追财主。追到内宅的门口,财主吓掉了魂,‘妈呀’一声喊叫。这一喊叫,不知道把他给叫软了,还是给吓住了,反正那把菜刀举得挺高,哆哆嗦嗦地不敢砍下去。财主的儿子跑过来,把他给抓住,五花大绑地送了局子。一气儿给押了半个多月,才放他。他回到村,没进家门,就听人告诉他:那天他头脚被抓走,他媳妇后脚就跳山涧自己寻死了。……”
我对焦老叔这番话似懂非懂。但是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弄明白了:那个杀过人的,并没有把人给杀死。
母亲听罢,感慨地表示:“要说他也是个倒霉的人哪!”
“啥,跑到这儿下煤窑的人,有几个不是倒霉的?不倒霉的人,谁跑到这儿找倒霉!”焦老叔继续说,“他这人倒挺耿直,头一年憋着劲儿挣钱、攒钱,想回去盖房,再另娶媳妇。如今泄气了,死心了,什么好事儿也不再想了,什么样的人也不来往了,就剩下跟那只狗亲近。自己不吃,也得给狗吃,睡觉都躺在一块儿。有一回他喝醉了酒,对众人说那狗是他那个冤死的媳妇转世托生的。哈、哈、哈!……”
这一天,我还得知那个“杀过人”的名叫庄德义。以后我就喊他“庄大叔”,跟他和他的黑狗一块儿玩耍过好几次。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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