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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回顾:《国家与革命》导读会

五彩黑猫/乌里扬 · 2025-11-05 · 来源:灼华文社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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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用通俗的语言,告诉工农群众“革命后怎么办”,用革命的理论武装革命劳动者的头脑。他告诉工人和士兵,你们现在面对的临时政府、议会、军队和警察,本质上和沙皇机器一样,都是压迫你们的工具,不要对它抱有丝毫幻想……我们要建立的国家,不是一个换汤不换药的新官僚政府,而是一个廉价、高效、由你们自己直接管理的“半国家”,它最终将走向消亡。

大家好!欢迎来到本次的活动,今天的内容是《国家与革命》导读。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本书的写作背景和基本内容。

《国家与革命(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学说与无产阶级在革命中的任务)》是列宁在1917年为反对各国社会党中的社会沙文主义流派关于国家理论和无产阶级革命的错误观点所写就的。这些社会沙文主义流派站在社会沙文主义立场上,积极支持帝国主义战争,掩盖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的罪恶目的,反对无产阶级革命。

在《国家与革命》的第一版序言中,列宁对本书的写作背景作了一个具体的阐述:

国家问题,现在无论在理论方面或在政治实践方面,都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帝国主义战争大大加速和加剧了垄断资本主义变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过程。国家同势力极大的资本家同盟日益密切地融合在一起,它对劳动群众的骇人听闻的压迫愈来愈骇人听闻了。各先进国家(我们指的是它们的“后方”)变成了工人的军事苦役监狱。

旷日持久的战争造成的空前惨祸和灾难,使群众生活痛苦不堪,使他们更加愤慨。国际无产阶级革命正在显著地发展。这个革命对国家的态度问题,已经具有显著的实践意义了。

也就是说,1917年,作为阶级斗争的焦点的国家,它不是一个超然中立的“公共管理机器”,而是阶级统治的有组织力量,无论资本主义国家如何装饰自己的外衣,国家的阶级性并未消失——它仍旧通过法律、警察、军队、官僚制度维护资本秩序。因此,理解国家的本质,是理解革命的前提。列宁这本书正是要回答:无产阶级怎样摧毁旧国家机器,并建立自己的国家?

《国家与革命》一书包括两篇序言(“第一版序言”“第二版序言”)、正文六章。第一章谈国家的本质和职能,以及马克思主义对待国家的态度等问题。第二、第三、第四章总结了1848-1851年欧洲革命、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的经验,阐明了无产阶级必须用暴力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新型国家的思想。第五章论述了无产阶级国家职能及其消亡问题。第六章批判机会主义者在国家问题上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和篡改。

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四个部分对《国家与革命》进行学习:

一、阶级社会和国家

谈到国家,国家在大家日常生活中应该并不陌生,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有国家的影子。然而,越是熟悉的事物,我们往往越浑然不觉,也就难以清晰地把握它的全貌。什么是国家呢?如果现在让你用一句话解释“国家是什么”,你会怎么说?马克思主义又是如何看待国家的呢?

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引用了恩格斯观点

“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列宁总结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条件下,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证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国家不是社会制度看作自发演化出的“合理功能”,随着阶级矛盾的存在和深化,它作为压迫工具产生,国家不是为“全体社会”服务的,而是为统治阶级维持其统治服务的,这种“相异化”就体现于此:公共权力不再与被压迫阶级结合,实际上成为一种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特殊武装队伍由统治阶级掌控。阶级矛盾存在的事实,并不能被社会生活的分化、职能的分化所掩盖掉,虽然国家的确在形式上维持了社会整体的“秩序”,但这种秩序的内容,是阶级压迫与统治的秩序。

所以,对国家的描述可以总结为:国家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工具。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基本内容。我们下面对这句话进行逐一分析:

首先,国家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我们知道,国家在形式上表现为一定的管理手段或者制度,比如军队警察监狱、行政机关、法律政治制度等,并且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为不同的形式。但是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存在着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国家的社会,即原始社会。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极端落后,例如人们刀耕火种,使用石器。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联合起来,按照整个氏族的利益进行生产和分配,否则整个氏族就有灭亡的风险。在这种原始的公有制条件下,氏族部落的首领是通过自身的威望由公社成员选举产生的,社会生产通过习惯传统来组织,氏族内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通过集体协商解决。这看起来非常美好的社会,是怎么发展到有阶级、阶级斗争的呢,是怎么产生国家呢?

我们来研究从原始社会到阶级社会的发展历程。

生产力初步发展,导致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分工的发展导致生产力进一步发展。随着生产力逐渐发展,原始公社的居民们除了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之外可以产生额外产品,即剩余产品。剩余产品的出现,使得一部分人可以脱离物质生产劳动,专门从事脑力劳动和管理,这些脑力劳动和管理职能一开始都是属于公社的管理者——首领和祭司的。这时,由于剩余产品归全体公社所有,已经出现了部落与部落之间的交换,这种交换活动由公社首领代为行使。随着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私有制产生,首领和祭司以公社的名义无偿占有剩余产品,成为剥削阶级,与之相对的还有自由民和(本部落的和别的部落的)奴隶。剥削阶级为了持续地统治、镇压奴隶和自由民,需要有组织的暴力,也就是国家。阶级和国家就是这样产生的。

国民党常常称自己为党国,企图将“党”与“国家”进行绑定和混淆:将国家描绘成由国民党的理念和意志所创造和定义的实体。这本质上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国家观,它掩盖了国家是建立在特定经济基础(如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之上,并服务于地主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的真实本质。它把党凌驾于社会之上,仿佛党可以凭空创造国家。宣称其“党国”代表“全体国民”,但这在阶级社会中是根本不可能的。国家从来不是,也不可能是“全民”的国家。“党国”的实践表明,它坚决维护地主土地所有制,镇压工农运动,其法律、军队和警察系统首要保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中,国民党用其掌控的军队和青帮流氓血腥屠杀组织起来的上海工人纠察队和共产党员。此后,在白区实行白色恐怖,大肆捕杀进步人士和爱国学生。这些事实印证了这一点。所谓“党国”,实质是 “地主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的专政” ,用“全民”的幌子掩盖了其残酷的阶级本质。“党国”实为“党国精英”为代表的官僚资本集团的利益工具。

国家是怎么来的呢?有的人说,国家是神的旨意,是神给人的天赐,君权神授,天子受命于天嘛。但是,实际的情况,并不是这样。我们以中国古代的王朝为例。提起“大清朝”,你想到什么?皇帝在位期间,他无疑可视为“大清”的代表。但是,“大清”能够与今天我们所说的“中国”等同吗?清王朝被认定为近代意义上的国家,并不是天然如此,而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这面龙旗,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诸国,与中国传统的“华夏”观念碰撞的结果。1862年,清军在湖北长江水域发生了一起清英水兵斗殴事件。在交涉过程中,占尽便宜的英国人硬说船只没有挂国旗,不知道那是清朝兵船,拒不负责。事件报到恭亲王奕?处,这位清朝的顶梁柱痛定思痛,开始考虑制定一面旗帜。1862年10月17日,清廷批准了总理衙门的奏议,之后,清王朝所有水师船舰均悬挂三角形黄色龙旗,并以黄龙旗作为清王朝官船旗号。1888年,李鸿章在同西方列强谈判、签约、通商、互派外交人员等外交活动中,看到西方诸国庄严悬挂国旗,而清国却陷入无旗可挂的尴尬,深感有失“天朝威仪”。于是上奏慈禧太后,提出在外交场合中需要有代表大清国的旗帜,请求颁制国旗。于是奏请慈禧太后,请求颁发一面能够代表大清朝的旗帜。慈禧命李鸿章负责设计图案。经过多方征集筛选,最后决定采纳郭嵩焘的意见,使用黄龙旗为大清国国旗,并设计为四角龙旗。

从黄龙旗的由来,我们可以看到,近代的国家形式,与以往的国家形式不同;国家的形式与内容,不是上天的赐予,而是随着社会历史状况的变化而变化着。那么,为什么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呢?这一论述是有一点反常识的。一般来说,国家是阶级矛盾调和的产物,这个说法更容易让人接受。因为国家看起来是一个超然的存在,在国家的“管理”与“协调”之下,压迫阶级和被压迫阶级“团结起来”,一起追求“美好生活”,他们之间不再有根本的利益冲突。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国家这种形式,是被压迫的阶级,在斗争中失败,从而被剥夺了组建自身武装的权力的结果。军队、警察等国家暴力机关,就是作为胜利者的统治阶级,用以垄断暴力、维系特权和统治的结果。

问题:阶级矛盾可以被调和吗?

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核心观点就是:阶级矛盾是根本对立的,是你死我活的,不可能被调和的。现实生活中,统治阶级可能对群众采取改良政策,给群众一些小恩小惠,比如说工厂老板给劳动者加薪、补交社保等,但这些改良也只不过是统治阶级缓和矛盾的手段罢了,只能延缓革命斗争的爆发,而不可能消除它;一旦时机成熟,统治阶级会对劳动群众展开报复。按照列宁的话来说,统治阶级缓和阶级矛盾,采用的方式是压制群众,即让劳动群众更加服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秩序,迫使群众放弃反抗。

基于上述的分析,国家的性质,也就呼之欲出了:国家是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工具。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特殊经济利益,让被统治阶级世世代代被他们剥削,压制群众的反抗,他们就必须组织起来,镇压被统治阶级。这个拿来镇压的工具,就是国家。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就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必然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奴隶主鞭打、处死奴隶和镇压奴隶起义;封建主压迫农奴、排挤个体农民和镇压农民起义;资本家拼命“剥削”工人,用军队和警察镇压工人阶级的起义,这就是统治阶级运用国家镇压被统治阶级的鲜明体现。

二、资产阶级国家机器

在谈完国家的一般的性质后我们再来重点考察一下资产阶级国家这个特殊的概念。

1、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形成历史

我们可以先以法国为例看一看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发展历史。国家机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变化的。

强有力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不是人类社会历史一开始就有的。在中世纪,法国是封建制度的中心,如右图所示,其中每一块颜色都是一个封建诸侯,法国国王的王室领地一度只占有巴黎和奥尔良一带的狭小地区,这是一个松散的,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政府的法国。文艺复兴时代开始,法国逐渐成为了一个统一的等级君主制国家,大革命时期后法国建立了纯粹的资产阶级统治。最能代表资产阶级社会国家机器的特有标志即官吏和常备军。二者同时也是国家机器权力的集中体现,也就是行政权力的代表物。

下面我们用法国行政权力的发展过程为例感受一下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形成扩大的历史。

(1)法国行政权力产生于封建制度崩溃时期,同时又加速了封建制度的崩溃。以前封建制下的各地自发松散处理的事务,如领主个人收地租,现在都变成国家事务。经由中央政府来进行更专业和更集中的管理,原来封建贵族、领主转化为领取薪资俸禄的官吏,在新的资本主义官吏制度里面找到了自己的出路。

(2)1792年开始的法国大革命进一步削弱了地方权力,促进了中央集权发展,扩大了政府规模和帮手的数量。而填充这个政府的人也逐渐从维护封建制度的贵族变为拥护资产阶级统治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分子。19世纪上半叶,法国行政权力的规模和分工化程度愈发扩大。

(3)最终在19世纪中期,“国家”彻底成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物。社会成员发现要完成自己从出生到坟墓的各个过程,都不可避免要与行政权力打越来越多的交道。国有财产,国有铁路,国有学校正飞快增加着。

作为国家代表的统治阶级,无论是波旁王朝、七月王朝还是波拿巴政府,或明或暗地维护着表面在社会之上的权力。他们不愿进行实际的、能改变生产关系的变革,力图维护旧秩序,瓜分并重新瓜分战利品,同时将行政权力逐渐渗透到了社会成员生活的方法面面,维系这种权力的是拥有五十万人的官吏队伍和五十万人的军队的,以庞大官僚机构和军事机构为特征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供养这台大型机器的是他们劳动者身上榨取的税收和债务。

从这个例子大家可以感受到官吏和军队如同 “寄生虫”正不断腐蚀、吞食资产阶级社会,扩大自己的规模并在社会生活中占据愈发重要的地位,其本身也成了腐朽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鲜明特征。

2、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本质是资产阶级专政

可能有人会问了,官吏和常备军规模的出现和扩大,不正是社会分工发展扩大的产物吗?原来农民工人可能需要上战场,现在有职业军人去打仗,对生产力发展和工农的生命健康不都是好事吗?这里就涉及到前面所讲的国家的一般性质,国家是维持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资产阶级国家的军队,官吏所维护的本来就是资产阶级利益,是用来镇压无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本质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现在我们解释一下什么是资产阶级专政。

在讲资产阶级专政之前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专政。专政,是指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机器,对被统治阶级进行有组织的暴力,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专政是阶级统治、阶级压迫的形式;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镇压和统治,必须通过专政实现。因此,只要阶级存在,就必须要有专政;随着阶级的消亡,阶级压迫也就消亡,专政也就消亡。专政的首要条件就是组织起属于统治阶级的暴力机器。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进行专政,对统治阶级内部实行民主。

在剥削社会中,由于被统治阶级中被剥削阶级占据绝大多数,因此剥削社会的历史,实际上是剥削阶级专政、压迫被剥削阶级的历史,是一小撮卑鄙的统治者压迫、剥夺劳动群众的历史。剥削阶级镇压群众的工具,就是属于自己的军队和官吏。资产阶级专政是剥削阶级专政的最后形式。在资产阶级国家里,由于资产阶级要拼命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攫取剩余价值,他们就必须组建属于自己的军队、警察、监狱等暴力机关,招募一批把持国家机器的官吏,为他们镇压工人阶级的目的服务。

我们用一个例子来看看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具体是什么运转的: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迅速推出了 “问题资产救助计划”(TARP),动用超过7000亿美元的纳税人资金,为那些制造危机的巨型银行(如美国银行、花旗集团、AIG)提供紧急救助和担保,因为大银行的崩溃会摧毁整个经济体系,也就是摧毁资产阶级统治的基础。用全社会的财富,去填补少数资本精英造成的窟窿,确保资产阶级整体的统治不被这场他们自己引发的危机所动摇。社会化了损失,却将利润私有化。对于政府而言,保障资本积累过程的持续和稳定,是比保障个体公民福利更优先的国家利益。

同时,尽管危机中暴露了广泛的欺诈行为,比如虚假评级、有毒资产打包出售,但几乎没有一位顶级的银行CEO或高管被提起刑事诉讼。监管机构的“惩罚”多以巨额罚款告终,而这些罚款通常由公司股东,某种程度上包括普通股民承担,而非决策者个人,司法与监管部门此时体现出对资产阶级的系统化“宽恕”,严厉追究金融资本的刑事责任,会动摇资本家的信心和统治权威,因此国家机器选择“罚酒三杯”,维持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稳定。法律成为了“定价的犯罪”,只要付得起代价,就可以逾越。

官方和主流媒体将危机塑造为一个复杂的“技术性失灵”,将危机的产生解释为风险模型失败、监管滞后,而非资本主义的系统性、根本性矛盾的爆发。它们鼓吹“我们必须拯救金融体系”,却很少追问“为什么体系会由这些不负责任的人控制”。国家意识形态机器将财富分配不公、资本权力过大,这些政治性、阶级性的问题,转化为非政治的技术问题,尝试瓦解无产阶级形成统一阶级意识的可能。愤怒的民众被引导去指责“贪婪的银行家”个人,而不是产生这些银行家的资本主义制度本身。这避免了阶级矛盾的总爆发。

从中可以看出,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本质上是一套维护资本统治秩序、防御和化解阶级冲突的“防御系统”。它不仅在平时维持剥削秩序,更在危机时刻挺身而出,确保资产阶级的专政不被其自身制造的危机所摧毁。

阶级力量势均力敌地存在时,国家以阶级矛盾调和者的身份暂时体现出超阶级的独立性——这就是波拿巴主义国家。国家想要扮演一切阶级的家长似的恩人,而且像一位慈父一样管理着各个阶级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如果发生劳资矛盾,他可能会各打五十大板。但是这种表面上的超阶级性,实质还是服务于维护资本主义生产秩序的目的,这样环境下各打五十大板实质上仍是在阻碍无产阶级获得完全解放,是在为资本家站台。各打五十大板,看似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但是由于他实际上维护了资本主义制度,“恰当地”缓和了劳资矛盾,为资本主义发展扫清道路,资本主义反而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30年代初期,三友实业社是上海棉织业的一家著名的民族企业。三友实业社总厂引翔港厂坐落于上海黄兴路。1932年一二八事变,日军就是从该厂启衅的。日军以该厂工人与数名日僧发生冲突为借口,寻衅挑起事变。事变一起,该厂首当其冲。厂址被日军占领。厂方被迫停工,1300多名工人亦离厂四散。1932年5月5日,淞沪停战协定签字。按理,三友实业社在停战后当迅速复厂开工,以挽回战争期间的损失。但三友社资方不仅无意复厂,反拟将沪厂机器转移至杭州分厂。三友社资方的如意算盘为该厂工人所察悉。该厂工会8组织工人请愿团,多次要求资方复工。资方坚拒。沪战期间,该厂大约有140余人因无家可归,滞留沪上。战事停息后,该厂外地工人陆续返沪,人数达700人以上。由于工厂久延不复,工人生活顿失凭依,多次请求资方酌给津贴,均遭拒绝。在此期间,国民党上海市党部、上海市政府社会局曾多次劝导资方,并训令资方“体恤工艰,酌予救济”,资方亦不予理睬。调解未成,工人只好再向上海地方当局请愿,要求上海市政府严令资方从速开工,并派人彻查三友厂历年营业状况。上海市政府社会局一面派会计师到三友社查账,一面劝导资方在纠纷未依法解决以前,暂时维持工人临时生活。6月29日,上海市政府批示,认为三友社资方在沪战时既未正式宣告歇业,对工人亦未依法履行解雇手续,自应赶速开工。但同时又认为该公司呈报亏负甚巨,一时不能恢复全部工作,亦属实在情形,为兼顾劳资双方计,姑准由该公司就目前情形在可能范围内尽量恢复部分工人的工作,其余工人由公司送杭州分厂暂时安置。若杭州分厂容纳有限,剩余工人应依法解雇。

资本家拥有大量厂房、生产机器、原料,而工人“一无所有”,他们的劳动力被资本家购买,劳动产生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占有,这是资本主义的现实经济事实。而法律体系通过“私有财产权”和“契约自由”,将上述事实包装成,资本家拥有对自己工厂的“合法所有权”,工人与资本家之间自由平等地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共同完成了公平的买卖,这样一来,阶级剥削的经济实质被“翻译”成形式上公正的法权关系。同时,通过宣布每个人都享有“私有财产权”和“契约自由”,形式上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但是,一个亿万富翁和一个一无所有的工人,都拥有“财产权”,但前者是对生产资料的垄断权,后者可能只是对自己几件衣服的所有权,权利的“内容”天差地别;一个工人和一个大公司的总管,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契约主体。但由于经济地位的巨大悬殊,工人除了“自由地”接受剥削,几乎没有别的选择。这种“自由”是被迫的自由。

资产阶级国家就是需要维持这种秩序长期存在的存在,确立“资产阶级法权”,以形式的平等掩盖实质的不平等,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确定、巩固、规范化和合法化,成为一套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形成的、关于权利和法律的观念和规范体系,让所有人,特别是劳动者,认为资本主义的这些社会规律“向来如此”,自人类存在就是如此,它在人的意识形态中没有了特殊性和历史性,从而使资产阶级的阶级意志普遍化为全社会共同准则。同时,资产阶级国家利用暴力机器:官吏和常备军,维护法权的存在和运行,以此来维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剥削关系的长久存在。

问题:我们说民主共和制是资产阶级国家所能达到的最好的政治外壳。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资本主义社会有不同的资产阶级,产业资本家、金融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它们彼此之间有共同利益,也有根本利益对立,因而为了使它们能够过得暂时的利益平衡,民主共和制是最好的外壳,通过彼此可控的选票决定选举,而不是通过不可控的战争来决定。财富可以收买官吏,可以与政府通过交易结盟,从而可以间接可靠地运用自己的权力,这对于整个资产阶级来说,伤害最小,因而它是最好的政治外壳。这些民主共和国往往通过议会的选举,似乎给予了所有人平等的地位,但经济的不平等依然决定着现代的雇佣奴隶被贫困压得“无暇过问民主”、“无暇过问政治”,雇佣劳动者通常在和平局面下被排斥在社会政治生活之外。

事实上无论是资本主义的哪种制度,其民主的范围总是只针对资产阶级和部分小资产阶级的。广大无产阶级除了享受贫困和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外一无所有。议会制和行政权力只是为了平衡各资产阶级集团和小资产阶级上层的利益,为了“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随着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矛盾的发展,在帝国主义时代,无论在君主制的国家,还是在最“革命民主的”政党执政的共和制国家,由于要加强高压手段来对付无产阶级,“国家机器”都会大大强化了,官吏和军事机构就空前膨胀起来,以至于“吞食整个社会甚至吞食国家”。由于行政权力增强,议会反而变成了清谈馆。

一言以蔽之,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就是资产阶级专政,作为统治集团的资产阶级在小资产阶级上层协助下对资产阶级实行民主,对无产阶级进行专政和镇压。无产阶级在被压迫的情况下,在资产阶级专政下,不可能得到解放。既然我们已经看到了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腐朽性,那么无产阶级应该怎样对待这个腐朽的国家机器,无产阶级在革命中的任务是什么呢?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说的“无产阶级的任务是摧毁旧的国家机器代以无产阶级专政”。

3、无产阶级的任务是摧毁旧的国家机器代以无产阶级专政

西班牙第二共和国的历史,是一部左翼力量未能彻底摧毁旧国家机器,最终被这个机器反噬的经典悲剧。左翼政府的主流策略是通过合法的议会斗争和渐进改革来推进社会主义。他们认为可以“利用”现有的共和国框架,共和国政府虽然进行了一些改革,但没有从根本上打碎旧的、效忠于王室和大地主的军官团。军队的实权仍然掌握在像佛朗哥,这样的保守派将军手中。旧的司法和警察系统也大量保留,它们常常对右翼势力的挑衅行动网开一面,而对左翼的工会和政党进行打压。然而,当他们触及地主和资本家的根本利益,进行土地改革时,旧国家机器内部的反动力量迅速集结。1936年,以佛朗哥为首的旧军官在军队、宪兵、保守派法官和大地主、教会的支持下,发动了武装叛乱,内战爆发。正是那些共和国政府未能清除、甚至一度信任的旧军队将领,成为了扼杀共和国的刽子手。

在内战中,共和国控制的区域曾出现过工人集体管理工厂、农民夺取土地的无产阶级政权雏形,这恰恰是“打碎”旧机器的自发实践。但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无产阶级专政政权来领导和巩固这些成果,并坚决镇压内部的反革命,最终导致了力量分散和内耗。

一个压迫阶级的武装力量,是不可能也不愿意成为被压迫阶级的工具的。认为可以“接管”并“改造”旧的国家机器,但结果是新兴革命的萌芽被这个机器彻底打碎掉。他们没有在有能力的时候,坚决地解散反动军官团,建立人民的革命军队,打碎旧官僚系统,并建立新式的无产阶级国家机器。

现在我们已经十分明悉:无产阶级要解放自己就必须打碎旧有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下一步就是:无产阶级应该怎样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呢?无产阶级又该用什么来取代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呢?

三、无产阶级专政

由于资产阶级要压迫无产阶级,无产阶级要反对资产阶级的剥削,无产阶级必定需要组织起来,开展社会主义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的统治——这种无产阶级的统治,必然要通过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运用有组织的暴力镇压曾经的剥削者,并且对劳动群众实行民主。

无产阶级必定会在推翻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中,组建起来属于自己的政权和国家机器,在劳动群众内部实行民主,对资产阶级及其走狗进行革命专政。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原理。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新型专政”,它区别于以往剥削社会的专政。剥削社会的专政是少数人剥削绝大多数人,是一小撮统治者剥削劳动群众,维护自己的特殊利益。而无产阶级专政,则是工人阶级领导广大劳动群众,对资产阶级及其走狗进行专政,镇压资产阶级破坏无产阶级政权的活动。既然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新型专政”,那么无产阶级的民主就是一种“新型民主”,即从原来的少数人的民主、剥削阶级的民主,变成多数人的民主、劳动群众的民主。

马克思说:“无产阶级不能简单地利用现有的国家机器达到自己的目的”(《法兰西内战》)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的本质特征就是资产阶级专政。资产阶级专政是剥削阶级专政的最后形式。在资产阶级国家里,由于资产阶级要拼命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攫取剩余价值,他们就必须组建属于自己的军队、警察、监狱等暴力机关,招募一批把持国家机器的官吏,为他们镇压工人阶级的目的服务。在这样的国家机器的设计下,即使无产阶级政党因为偶然的因素掌握国家政权,如果不变更国家机器,无产阶级也随时有失去政权的风险(阿连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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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说:“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同庸俗小资产者(以及大资产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就在这里。必须用这块试金石来测验是否真正了解和承认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主义学说中不可忽视的、极为重要的一点。马克思在给约·魏德迈的信中指出,阶级斗争的理论并不是马克思的独创,阶级斗争的理论是可以被资产阶级接受的。但是,马克思的“新贡献”正是揭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必然性,揭示了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代替资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这是资产阶级所不能接受的。因此,只说阶级斗争,不是马克思主义;只有把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结合起来,才能算马克思主义。

1871年,巴黎公社的伟大尝试,第一次提出了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的要求,无产阶级专政第一次由理论变为现实、从天上来到人间。它证明了:一个不再是压迫性、寄生性的“廉价”政府和真正服务于社会的政权是可能的。公社战士的英雄主义实践回答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怎么办的问题”,为后续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蓝本。我们来看看,1971年的公社经验,是如何将劳动者反对官僚、军事国家机器的压迫诉求,争取完全彻底的民主,具体、实际地呈现出来。

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原则——巴黎公社原则:

(1)无产阶级要组建自己的武装队伍,对资产阶级实行有组织的暴力。

法国革命后,特别是1848革命后,每次工人武装起来了,工人赢得阶段性胜利后,去进行新的斗争时,掌权者就首先解除工人武装,用新组建的职业化常备军镇压革命的势头。无产阶级吸取了教训,所以公社的第一个法令就是废除常备军而用武装的人民来代替它,为了保存国家的新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需要武装队伍,需要这个镇压机器。但是这种武装并不是“特殊的”、“特种的”,即不是少数人的,而是劳动群众自己组织起来的武装。由于过去资产阶级必须想方设法压制群众,它们就必须拼命扩大军事机器,以至于资产阶级的军事机器最后变得十分复杂、庞大;但是,一旦军事力量被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群众掌握,这种军事力量就变得简单,以至于每个劳动者都可以利用武装力量对资产阶级进行专政。

因此,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行镇压的机关,已经是居民中的多数,而不是居民中的少数。这种无产阶级的、多数人的武装,要通过组建劳动群众的民兵来实现。

(2)要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对一切公职人员实行全面的选举制和撤换制,并且最终把全体劳动者都纳入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监督、管理中。

无产阶级专政要摧毁资产阶级议会制度,建立兼管立法和行政的工作机关。资产阶级的议会,是为了“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随着行政权力的日益增强,资产阶级议会实质上已经变成愚弄人民和统治阶级进行政治表演的机构。无产阶级是通过“和平”的方式(例如参选的财产限制、地区限制和职业限制等)被排除于议会之外的。而摆脱资产阶级性质的出路是将其变成真正“工作”的机构,而不是将真正的“国家工作”置于幕后处理。所以我们需要建立无产阶级的选举制度,通过群众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起来。只有武装起来的无产阶级的监督和领导,我们才能把选举制从资本主义议会的框框中解放出来,使它能够成为群众的、无产阶级的选举制,真正反映无产阶级的诉求和利益,免于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官僚作风的糟蹋。在无产阶级的选举制里,公职人员通过选举产生,要承担劳动群众给予他们的任务,他们必须亲自执行通过的法律,检查执行的结果,为本阶级的利益负责。

巴枯宁认为,

“几千人,更不用说几万人,几十万人,要有效地行使这种权力,肯定是不可能的。它将必须通过代理人来行使,这意味着委托给一群被选出来代表和管理他们的人,这将永远回到所有的欺骗和屈从的代表或资产阶级统治。在短暂的自由或狂欢的革命之后,新国家的公民们将醒来,他们是新一群雄心勃勃的人的奴隶、傀儡和受害者。”

他认为,就算是无产阶级自己选出来的公职人员,也不能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任何公职人员都是有特殊利益的。在这一情况下,无产阶级在夺取了国家政权以后,就不应当恢复国家及其行政机构。一方面,巴枯宁也认为当今的社会化大生产要求集中计划、管理,如果没有这种管理,生产将陷入混乱;另一方面,他无论是对这种集中的理解或是对国家的理解,都停留在资本主义社会。他虽然看到了国家、政府等权力结构的压迫性和强制性,将此视为万物之源,他不明白压迫是保障剥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生产的形式:警察镇压罢工,不是为了压迫而压迫,而是为了保障资本家的工厂能继续运行,剥削过程不被中断;法庭依据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进行判决,不是为了彰显法律的威严,而是为了从法律上确认和固化“生产资料私有制”这一剥削的前提;国家的意识形态机构(如教育、媒体)宣传“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等观念,是为了让工人从心底里认为这套体系是天经地义、公平正义的,从而自愿地进入剥削关系。阶级的系统化的暴力是维持阶级存在的手段。因此,他也不明白消灭私有制之后需要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来保卫生产资料公有制,镇压资产阶级,防止资本主义复辟。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并不等同于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普遍而彻底的民主,确保了无产阶级的国家机器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对国家机器职能的保留,保证了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专政,保卫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需要官吏,或者说需要公职人员,但是这种公职人员本质上与资产阶级的官吏不同。资产阶级官吏是不经群众产生的,是服务于资产阶级镇压群众的。由于资本主义垄断组织的发展,管理职能已经被大大简化,这种职能已经简单到随意一个市民都可以胜任的程度,但是,资产阶级为了镇压无产阶级,自然不会让群众担任公职,甚至会用津贴、俸禄收买“偶尔”担任公职的劳动群众。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里,公职人员由群众选举、罢免,领取相当于熟练工人工资水平的薪金,没有区别于群众的特殊利益,不敢也不可能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公职人员真正地成为群众利益的代表,特权制、“长官制”被消灭了。

图为列宁和他的劳斯莱斯轿车

并且,在公有制下的新机器中,我们所有劳动者都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工人将以旧社会的社会大生产成果为基础,建立武装工人的国家政权所维护最严格的纪律,组织起满足社会需求的生产,国家官吏作为公有制社会委托的简单执行者,即“监工”和“会计”,这个开端导致任何官吏逐渐“消亡”,“监工”和“会计”职能将由所有人轮流行使,作为劳动者的自觉行动,不再成为特殊阶层的特殊职能。类似于托拉斯一类的垄断组织已经有成熟的管理社会事务的机构存在,当无产阶级专政时,这些私有制的“遗产”,就会是一个拆除掉“寄生物”的装备程度很高的机构,完全可以由已经联合起来的工人使用,他们能更深刻地参与到生产计划、国家政务的管理中去,所有的人都可以轮流地执行管理、监督和统计的职能。

(3)无产阶级专政要建立基于民主集中制的中央政权。

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需要集中制,但是这种集中制与以往资产阶级的是不同的。资产阶级发展集中制,是为了把自己行政权力的爪牙遍布全国各地,是为了镇压全国的无产阶级革命。而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首先需要集中制,需要“最彻底的民主集中制”和“无产阶级的集中制”,因为无产阶级和贫农要把全体公社掌握在自己手里,统一管理,统一粉碎资本家的反抗;同时,要把生产资料交给整个社会进行处置、统一规划。这就必须要求有一个集中起来的中央政权。

著名政治理论家Barber论地方自治。他认为苏维埃是其中的典范之一。

马克思指出: “民族的统一不是应该破坏,相反地应该借助于公社制度组织起来,应该通过这样的办法来实现,即消灭以民族统一的体现者自居同时却脱离民族、凌驾于民族之上的国家政权,这个国家政权只不过是民族躯体上的寄生赘瘤。旧政府权力的纯粹压迫机关应该铲除,而旧政府权力的合理职能应该从妄图站在社会之上的权力那里夺取过来,交给社会的负责的公仆。” 1871年春天,巴黎起义之后,法国南部和中部多个城市,例如,里昂、马赛、图卢兹、勒克勒佐,纷纷宣布成立公社,他们驱逐旧省长和市长,由革命者或当地民众选举新的市政委员会,颁布延期偿还债务,提供失业救济等法令,同时组建国民自卫军,代替旧警察和旧军队,“地方自治”体现出蓬勃生机。但是因为各公社之间缺乏有效统一的领导和协调,基本各自为战,马赛公社不知道里昂公社的具体计划,图卢兹公社未能与巴黎公社形成战略呼应,当面对有组织且统一的职业的政府军队时,分散的地方公社很容易被逐个击破。同时,各地公社的诉求和革命性不一致,有些是激进的,有些则更倾向于温和的市政自治,缺乏一个统一的革命纲领来凝聚所有力量。巴黎公社内部认识到外省公社的孤立无援之后,产生了建立中央政权的迫切思考和有限尝试,撰写了纲领性文件《告法国人民书》虽然最终没有全面落实下去,但是它的理念足够先进,文中提到,法国将成为一个由所有“公社自治联合”组成的共和国。每个市镇都拥有完全的自治权,管理自己的警察、税收、教育、司法等,在地方自治之上,授予一个全国性代表机构的必要权利,以管理共同的事务(国防、外交、全国经济、统一的法律保障),中央和地方不是“命令和服从”的模式,而是“授权与协作”的模式。举一个例子,这个全国性的公社联盟,不像是一个控制着所有分部的“总公司”,而更多像一个由众多“独立农场”,为了修建大型水渠、进行大规模机械化耕作而自愿组成的“合作社联盟”,联盟负责制定共同规则并协调资源,但每个农场种什么,怎么种,如何分配,都应当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建立基于民主集中制的中央政权与保持地方自治,既保证了无产阶级能够作为一个统一联合的阶级力量去实现自身的解放,又需要基层民主保证政府始终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最终为国家权力社会化,为国家自身消亡创造条件。

以恩格斯为《法兰西内战》写的导言中的一句话为无产阶级专政做总结:“先生们,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看巴黎公社吧。 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四、国家消亡

我们刚才讲完了无产阶级专政部分,无产阶级专政实现后,此后无产阶级专制的国家形式会一直留存吗?可能这一部分的标题听起来会骇人听闻:国家,一个在我们意识中仿佛永恒的存在,离开它我们无法想象社会该如何运行的存在,为什么会消亡?这一部分,我们要给大家解释这个问题。

1.初级阶段——旧社会残余: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推翻资产阶级统治之后,无产阶级专政只是一个过渡阶段。在这个过渡阶段之后,社会还要分为两个阶段,即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无产阶级将生产资料转为全社会所有,此时已经不再存在依靠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去剥削他人的情况,阶级和国家已经开始逐渐消亡。但是此时的社会,“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这种旧社会的最典型表现,就是按劳分配。社会产品按劳分配,每个人根据自己向社会贡献的劳动量去换取相应的产品。这种分配制度看似是平等的,但是事实上真的如此吗?如何看待按劳分配这一分配方式呢?

这种分配制度是默认了每个人天生的劳动能力有差异是合理的,有些人的劳动能力更强些,有些人更弱一些。比如,不同人在智力和体力上有各种差别,他们的劳动能力也有差别,在同一劳动时间内的劳动量也不同,按照不同的劳动量,他们就会从社会中获得数量不同的产品。例如:一个需要抚养孩子和老人的工人,与一个单身的、年轻健壮的工人相比,付出同等劳动时获得对应的等量报酬,但前者的实际生活水平更低。用同一尺度——劳动——去衡量情况不同的人,会在事实上造成富裕程度的不同,也就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这就是资产阶级权利还存在的一个表现。

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资产阶级权利只在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这一方面取消了,雇佣劳动制度被否定了,但是在分配产品和分配劳动这方面还存在的。但是,马克思主义不是空想主义,不能幻想着在废除私有制后,让所有人不需要任何社会规划就为社会劳动,劳动还没有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因此按劳分配这种实际上不平等的权利还有存在的必要。同时,在所有制层面还有尚未完全清除的痕迹,尤其是在农业和手工业领域,可能存在大量的小私有制,这本身就是资产阶级法权得以滋生的土壤;在全民所有制内部,各个企业在核算、经营仍有相对独立性,他们之间的产品交换在形式上还不得不遵循等价交换原则。这时候,还需要国家来保卫生产资料公有制,来保卫劳动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

国家正在消亡,因为资本家已经没有了,阶级已经没有了,因而也就没有什么阶级可以镇压了。但是,国家还没有完全消亡,因为还要保卫容许在事实上存在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权利”。要使国家完全消亡,就必须有完全的共产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保护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这时的国家虽然还不能完全消亡,还保留资产阶级权利,但是,这种“国家”会随着私有制残余观念的消亡而最终消亡。

2.高级阶段——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

“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之后;当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的时候;当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的时候;当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的时候,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各取所需’。”

这时社会才能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

此时,因为物质的极大丰富,无需将劳动作为分配的唯一要素。同时因为阶级和阶级差别彻底消灭,公共权力失去其政治性质,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代替了对人的统治,那种强调“个体的权利”的法权观念,就被社会成员自觉遵守的共同生活规则所取代,法权本身也会消亡。所以,只有当共产主义高度发展之后,国家完全消亡的经济基础才能形成,但是在废除私有制之后生产力将怎样迅速向前发展,将怎样迅速发展到打破分工、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把劳动变为“生活的第一需要”,这些我们是无法知道的,马克思主义只是说明国家消亡的必然性,以及指出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至于具体的形式、消亡的时间,我们无法知道。但是,我们能遇见到,人将不再受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盲目支配:

从前以及现在,人类劳动主要是出于外在化的强制——不工作就无法生存,人类迫于生存,就不得不接受异化的特质在生产力相对较低的情况下,人类很大程度上还是受自然的束缚,受制于饥饿、疾病和自然力量的摆布。在阶级社会,人类被自己创造的社会力量束缚,商品、货币、资本和市场作为一种异己的、盲目的力量统治着人,历史地存在的社会规律像外在的、强制性的法则发生作用,作用于物质生产的劳动领域,劳动实际与人的创造性本质相分离。

当劳动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时,劳动不再是迫于生存,而是发自内心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性劳动时,人类活动本身也成了目的。此时的人类通过高度发展的生产力,能合理地调节与自然的物质交换,通过社会主义革命以及通往更远的共产主义的革命,认识和掌握了社会发展的规律,有计划地合理地管理自己的社会生活,成为了自身社会结合的主人。这是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人类自身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就是目的,人类的解放是社会上的摆脱了剥削的解放,是人自身的从旧分工和异化劳动中的解放,人类第一次完全自觉地创造自己的历史,“史前史”结束了,而“真正的人类历史”开始了。

五、总结

旷日持久的战争造成的空前惨祸和灾难,使群众生活痛苦不堪,使他们更加愤慨。国际无产阶级革命正在显著地发展。这个革命对国家的态度问题,已经具有实践的意义了。

在革命发展时期,列宁撰写了这一份为无产阶级夺权斗争进行理论动员和战略定性的战斗檄文:

理论上,彻底批判第二国际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考茨基等)和党内的妥协派(加米涅夫、季诺维也夫等),因为他们鼓吹通过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列宁明确指出,这种幻想是对革命的背叛。在俄国,临时政府(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正在用暴力镇压革命,任何对“民主共和国”的思维惯性和迷信都会导致党在即将到来的武装起义中犹豫不决,犯下致命错误,耽误革命的最佳时机,因此,他呼吁布党必须在思想上与这种“机会主义的毒瘤”做最彻底的决裂。同时,回应那些将“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污名化为“布朗基主义”或“雅各宾恐怖”的论调,他大声疾呼: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普遍规律,打碎旧国家机器是革命的首要任务。他旨在为党即将发动的武装起义提供无可辩驳的理论合法性,统一全党思想,告诉党员:我们即将做的事情,不是冒险,而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和必然。

行动中,列宁用通俗的语言,告诉工农群众“革命后怎么办”,用革命的理论武装革命劳动者的头脑。他告诉工人和士兵,你们现在面对的临时政府、议会、军队和警察,本质上和沙皇机器一样,都是压迫你们的工具,不要对它抱有丝毫幻想,你们在苏维埃中自发组织的权力机关,才是未来国家的雏形。我们要建立的国家,不是一个换汤不换药的新官僚政府,而是一个廉价、高效、由你们自己直接管理的“半国家”,它最终将走向消亡。为了建设我们自己的新社会,我们必须在此刻进行最坚决的斗争。

“同志们,是时候了!我们必须抛弃一切幻想,用巴黎公社的原则武装自己,通过武装起义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我们自己的无产阶级专政——而且,我们必须马上就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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