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明确地指出,“国退民进”是一个违背宪法“公有制为主体”的规定、违背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错误口号,而“国进民退”则是在宪法“公有制为主体”遭到破坏的情况下,为了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和解决当前诸多社会问题而保证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正确口号。应该说,社会主义必然要代替资本主义,这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我国是一个早已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在一个比较短的时间里,出现某些“国退民进”的现象是可以的,但是把它作为一个口号并且长期加以坚持,则是对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违反,也是对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违背,是逆时代潮流而动的反动行为,必须坚决加以反对。